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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TB 10003-2016 (TB10003-2016) | | 中文名称 | 铁路隧道设计规范(附条文说明) | | 英文名称 | Code for design of railway tunnel | | 行业 | 铁道行业标准 | | 中标分类 | P21;P65 | | 字数估计 | 332,356 | | 发布日期 | 2016-10-24 | | 实施日期 | 2017-01-25 | | 旧标准 (被替代) | TB 10003-2005 | | 标准依据 | 国铁科法(2016)43号 | | 发布机构 | 国家铁路局 |
TB 10003-2016: 铁路隧道设计规范(不含条文说明)
TB 10003-2016 英文名称: Code for design of railway tunnel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TB
TB 10003 - 2016
J 449-2016
铁路隧道设计规范
国家铁路局 发布1 总 则
1.0.1 为贯彻国家有关法规和铁路技术政策,统一铁路隧道设计技术标准,使铁路隧道设计符合安全可靠、先进成熟、经济适用、保护环境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高速铁路、城际铁路、重载铁路和客货共线I、Ⅱ级铁路标准轨距隧道设计。
1.0.3隧道设计应依据地形、地质特征及周边环境因素,综合考虑技术标准、施工和运营条件,经风险评估与技术、经济比较分析确定方案,并应体现以人为本、服务运输、节能环保、技术先进、经济耐久、便于养护维修的设计理念。
1.0.4隧道结构可采用破损阶段法和容许应力法设计,采用极限状态法设计时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1.0.5隧道按其长度可分为:
短隧道 长500m及以下;
中长隧道 长500m以上至3000 m;
长隧道 长3000 m以上至10000m;
特长隧道 长10000m以上。
注:隧道长度是指进出口洞门之间的距离,以端墙面或斜切式洞门的斜切面与设计内轨顶面的交线同线路中线的交点计算。双线隧道按左线长度计算;位于车站上的隧道以正线长度计算;设有缓冲结构的隧道长度应从缓冲结构的起点计算。
1.0.6 隧道按开挖跨度可分为:
小跨度 5m以上至8.5 m;
中等跨度 8.5 m以上至12m;
大跨度 12m以上至14m;特大跨度 14 m以上。
注:隧道开挖跨度是指隧道开挖横断面的水平最大宽度。
1.0.7隧道勘察设计应重视隧道工程对生态环境和水资源的影响。隧道建设应注意节约用地、节约能源及保护农田水利设施。对洞口噪声防治工程、弃渣工程及排水工程等应按永久性工程设计。
1.0.8 隧道位置应选择在稳定的地层中,洞口位置的选择应遵循早进晚出、保护环境的原则。
1.0.9隧道设计应根据隧道工程环境条件及技术特点开展风险管理工作。
1.0.10新建铁路隧道的内轮廓,应满足现行国家相关限界标准规定、轨道结构型式及其维护方式、疏散救援的要求。最高运行速度160 km/h及以上新建铁路隧道内轮廓的确定尚应考虑列车类型、车辆密封性和旅客舒适度等因素。
双层集装箱运输的隧道建筑限界应符合铁路行业相关规定。
位于车站上的隧道,其内轮廓尚应符合站场设计的规定和要求。
1.0.11改建既有线和增建第二线时,新建隧道应采用新建铁路标准,改建隧道宜采用新建铁路标准。
1.0.12隧道建筑物应按永久性结构设计,建成的隧道应能满足运营的需要,方便养护作业,并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必要的检查、维修设施。
隧道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应符合表1.0.12的规定。
1.0.13隧道防排水设计应遵循防、排、截、堵相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治理,保护环境的原则,采取切实可靠的设计、施工措施。
1.0.14隧道建筑结构、防排水的设计及建筑材料的选择,应考虑地区环境的影响。
1.0.15隧道设计应根据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结合断面(跨度)大小、衬砌类型、隧道长度、工期要求、外部施工条件和环境保护等因素综合研究确定适宜的施工方法。
1.0.16隧道设计应根据施工过程中的超前地质预报和现场揭示地质、监测信息开展信息化设计。
1.0.17隧道设计应贯彻国家有关技术经济政策,执行国家节能、节材和环保等有关法律法规,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
1.0.18高瓦斯隧道和瓦斯突出隧道应按本规范及相关规范、规程单独编制预防煤与瓦斯突出、探煤、揭煤、过煤的指导性施工工艺设计。
1.0.19隧道辅助坑道的规划和设置,应根据隧道长度、施工工期、地形、地质、环境等条件,结合施工和运营期间通风、排水、防灾
救援及弃渣等需要,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1.0.20隧道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3 总体设计
3.1一般规定
3.1.1隧道勘察设计应综合考虑线路技术标准、环境保护、运营养护、防灾救援等方面的因素,合理确定隧道位置、结构形式、施工方法、建设工期、工程投资等,保证隧道工程的安全、可靠、耐久。
3.1.2隧道不宜穿越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极为复杂和溶洞、暗河、煤层采空区等严重不良地质段;必须通过时,应有充分的理由和可靠的工程措施。
3.1.3新建特长双线隧道和地质条件复杂的双线隧道,应结合施工方法、施工组织、运营与防灾疏散救援工程设置等因素,进行修建单洞双线和双洞单线隧道的技术经济比较。
3.1.4隧道位于市区时,隧道设计应考虑施工及运营对环境的影响,并应考虑城市规划及周围环境对隧道结构的影响。
3.1.5隧道衬砌断面设计应结合地质条件、施工方法、环境条件等因素,确定合理的结构形状和尺寸。
3.1.6隧道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施工方法、施工通风、施工排水、施工风险控制等要求,并结合机械化配套程度、辅助坑道设置情况,合理规划进度和工期。
3.1.7隧道防排水设计应重视对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处理。隧道排水系统应畅通,满足可维护要求。
3.1.8弃渣场应进行场地条件勘察,其设计应符合水保、环保的要求。弃渣场设置不得影响邻近建(构)筑物的安全。
3.2 隧道位置的选择
3.2.1 特长隧道、地质条件复杂的隧道,其平面位置的选择应在较大范围地质勘察的基础上,结合施工方案、工期、相关工程及运营条件等,经技术经济比选确定。
3.2.2河谷线路沿河傍山地段,当线路以隧道通过时,选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线路宜向靠山侧内移,避免隧道外侧岩体过薄、河流冲刷和不良地质对其稳定的影响。2进行短隧道群与长隧道方案比较。
3.2.3濒临水库、河流地区的隧道应注意水库坍岸、河流冲刷等对隧道稳定的影响,评价隧道与水体的水力联系,采取相应的工程措施。
3.2.4岩溶地区隧道选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充分利用遥感图像地质解译成果资料,分析研究区域范围内岩溶发育情况,隧道位置优先选择岩溶及岩溶水发育相对较弱的区域。
2隧道应尽量选择高线位通过,不宜通过岩溶水发育的季节交替带、水平径流带、深部缓流带。
3傍山隧道宜选择在岩溶发育较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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