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搜索结果: 'GB/T 2529-2012'
| 标准编号 | GB/T 2529-2012 (GB/T2529-2012) | | 中文名称 | 导电用铜板和条 | | 英文名称 | Copper sheets and bars for electrical conduction purpose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H62 | | 国际标准分类 | 77.150.30 | | 字数估计 | 13,172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2529-2005 | | 引用标准 | GB/T 228.1-2010; GB/T 230.1; GB/T 232; GB/T 351; GB/T 4340.1; GB/T 5121.1; GB/T 5121.2; GB/T 5121.3; GB/T 5121.4; GB/T 5121.5; GB/T 5121.6; GB/T 5121.7; GB/T 5121.8; GB/T 5121.9; GB/T 5121.10; GB/T 5121.11; GB/T 5121.12; GB/T 5121.13; GB/T 5121.14; GB/T 5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2年第41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导电用铜板和条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证明书及合同(或订货单)内容等。本标准适用于冶炼、电力、化工、电镀等工业部门导电用铜板和条。 |
GB/T 2529-2012
Copper sheets and bars for electrical conduction purpose
ICS 77.150.30
H6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2529-2005
导 电 用 铜 板 和 条
2012-12-31发布
2013-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中条材的主要技术指标参照采用了ASTMB187M-2006《母线用铜条材、棒材和型材》的
条材部分。
本标准代替GB/T 2529-2005《导电用铜板和条》。本标准与 GB/T 2529-2005相比主要变化
如下:
---产品的合金牌号中增加了TU2、TU3;
---产品的状态表示方法采用了新的《铜及铜合金状态表示方法》;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增加了GB/T 26303.3《铜及铜合金加工材外形尺寸检测方法 第3部分:
板带材》、YS/T 478《铜及铜合金导电率涡流检验法》、YS/T 482《铜及铜合金分析方法 光电
发射光谱法》;
---板、条材状态删除了1/8硬;
---板、条材最大长度由原来的8000mm增加到12000mm;
---对纵边直度的要求按状态进行划分;
---棱边外形的内容增加了圆滑过渡的要求;
---板材、条材的力学性能中的断后伸长率由长试样A11.3改为短试样A;
---板材、条材的电性能增加了电阻率的性能指标;
---增加了电性能采用YS/T 478《铜及铜合金导电率涡流检验法》的检测方法和外形尺寸采用
GB/T 26303.3《铜及铜合金加工材外形尺寸检测方法 第3部分:板带材》的检测方法。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白银有色西北铜加工有限公司、佛山市华鸿铜管有限公司、中铝洛阳铜业有
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浙江宏磊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双龙、任妍利、邓予生、刘生伟、魏宽坤、蒋杰、刘辉、林国良、朱迎利、孙水珠、
张香云、张震宇、魏浙强。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2529-1989、GB/T 2529-2005。
导 电 用 铜 板 和 条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导电用铜板和条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证明书及
合同(或订货单)内容等。
本标准适用于冶炼、电力、化工、电镀等工业部门导电用铜板和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8.1-2010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ISO 6892-1:2009,MOD)
GB/T 230.1 金属材料 洛氏硬度试验方法 第1部分:试验方法
GB/T 232 金属材料 弯曲试验方法
GB/T 351 金属材料电阻系数测量方法
GB/T 4340.1 金属维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ISO 6507-1:2005,MOD)
GB/T 5121(所有部分) 铜及铜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 5231 加工铜及铜合金化学成分和产品形状
GB/T 8888 重有色金属加工产品的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GB/T 26303.3 铜及铜合金加工材外形尺寸检测方法 第3部分:板带材
YS/T 478 铜及铜合金导电率涡流检验法
YS/T 482 铜及铜合金分析方法 光电发射光谱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任意纵向表面或棱边之绝对直度的偏差,包括侧边弯曲度和平直度两层含义。
4 要求
4.1 产品分类
4.1.1 牌号、状态、规格
4.1.1.1 板材的牌号、状态、规格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板材的牌号、状态、规格
牌 号 状 态
规 格/mm
厚 度 宽 度 长 度
T2、TU2、TU3
热轧(M20)
热轧+再轧(M25)
4~100
软(O60)
1/2硬(H02)
硬(H04)
4~20
50~650 ≤12000
注:经供需双方协商,可供应其他牌号、状态和规格的板材。
4.1.1.2 条材的牌号、状态、规格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条材的牌号、状态、规格
牌 号 状 态
规 格/mm
厚 度 宽 度 长 度
T2、TU2、TU3
热轧(M20)
热轧+再轧(M25)
10~60
软(O60)
1/2硬(H02)
硬(H04)
3~30
10~400 ≤12000
注:经供需双方协商,可供应其他牌号、状态和规格的条材。
4.1.2 标记示例
产品标记按产品名称、标准编号、牌号、状态和规格的顺序表示。标记示例如下:
示例1:用T2制造的,供应状态为 H04,尺寸精度为较高级,厚度为10mm,宽度为200mm,长度为6000mm的
铜板,标记为:
铜板GB/T 2529-T2H04较高级-10×200×6000
示例2:用T2制造的,供应状态为O60,厚度为10mm,宽度为200mm,长度为4000mm的铜条,标记为:
铜条GB/T 2529-T2O60-10×200×4000
4.2 化学成分
板、条材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T 5231中相应牌号的规定。
4.3 外形尺寸及允许偏差
4.3.1 厚度及其允许偏差
4.3.1.1 热轧板的厚度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4.3.1.2 冷轧板的厚度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
4.3.1.3 条材的厚度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3 热轧板的厚度及其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厚 度
宽 度
≤100 >100~400 >400~500 >500~650
厚度允许偏差(±)
4.0~6.0 0.18 0.20 0.20 0.22
>6.0~8.0 0.20 0.23 0.25 0.30
>8.0~12.0 0.25 0.30 0.35 0.40
>12.0~16.0 0.30 0.35 0.40 0.45
>16.0~20.0 0.35 0.40 0.45 0.50
>20.0~25.0 0.40 0.45 0.50 0.55
>25.0~30.0 0.50 0.55 0.60 0.65
>30.0~40.0 0.65 0.70 0.75 0.85
>40.0~50.0 0.85 0.85 0.90 1.10
>50.0~60.0 1.00 1.05 1.10 1.30
>60.0~80.0 1.20 1.25 1.30 1.50
>80.0~100.0 1.40 1.45 1.50 1.70
注:需方只要求单向偏差时,其值为表中数值的2倍。
表4 冷轧板的厚度及其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厚 度
宽 度
≤100 >100~200 >200~400 >400~650
厚度允许偏差(±)
普通级 较高级 普通级 较高级 普通级 较高级 普通级 较高级
4.0~5.0 0.08 - 0.10 0.08 - - - -
>5.0~8.0 0.10 0.08 0.12 0.10 0.13 0.10 - -
>8.0~12.0 0.15 0.12 0.18 0.15 0.18 0.15 0.25 0.20
>12.0~16.0 0.22 0.28 0.25 0.20 0.30 0.25 0.40 0.30
>16.0~20.0 0.28 0.25 0.35 0.30 0.45 0.35 0.55 0.45
注:需方只要求单向偏差时,其值为表中数值的2倍。
表5 条材的厚度及其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厚 度
宽 度
≤50 >50~100 >100~200 >200~300 >300~400
厚度允许偏差(±)
3.0~6.0 0.06 0.08 0.09 0.13 0.20
>6.0~10.0 0.08 0.10 0.11 0.13 0.30
>10.0~13.0 0.09 0.11 0.13 0.15 0.40
>13.0~19.0 0.14 0.14 0.14 0.18 0.45
>19.0~25.0 0.18 0.18 0.18 0.23 0.55
>25.0~38.0 0.38 0.50 0.55 0.60 0.75
>38.0~50.0 0.50 0.60 0.65 0.75 0.95
>50.0~60.0 0.65 0.75 0.80 1.00 1.20
注:需方只要求单向偏差时,其值为表中数值的2倍。
4.3.2 宽度及其允许偏差
4.3.2.1 板材的宽度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的规定。
4.3.2.2 条材的宽度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6 板材的宽度及其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厚 度
宽度允许偏差(±)
剪 切 锯 切
≤20.0 5 2.0
>20.0 - 2.5
注1:需方只要求单向偏差时,其值为表中数值的2倍。
注2:厚度 >20mm的热轧板可不切边交货。
表7 条材的宽度及其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厚 度
宽 度
≤100 >100~200 >200~300 >300~400
宽度允许偏差(±)
≤13.0 0.20 0.30 0.40 0.50
>13.0 0.50 1.00 1.50 2.00
注:需方只要求单向偏差时,其值为表中数值的2倍。
4.3.3 长度及其允许偏差
4.3.3.1 板材的长度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的规定。
4.3.3.2 条材的长度及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9的规定。
表8 板材的长度及其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厚 度
冷轧板长度
≤3500 >3500~5000 >5000~6000 >6000~8000 >8000~12000
热轧板
长度允许偏差(+)
4.0~20.0 12 15 20 25 30 25
>20.0 15 20 25 30 35 30
表9 条材的长度及其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长 度 长度允许偏差(+)
≤2000 3
>2000~4500 6
>4500~8000 13
>8000~12000 25
4.3.4 纵边直度
板材应平直,允许有轻微的波浪,M25、H02、H04状态的板、条材的纵边直度应符合表10的规定。
表10 板、条材的纵边直度
状 态 纵边直度,不大于
M25 4mm/m
H02、H04 3mm/m
4.3.5 棱边外形
4.3.5.1 直角
当条材的棱边外形为直角时,其边部应无裂边、皱折,最大允许倒角半径应符合表11的规定。
表11 条材的直角倒角半径 单位为毫米
厚 度 直角的倒角半径,不大于
≤6 0.4
>6~25 0.8
>25 1.6
4.3.5.2 圆角
当板、条材的棱边外形为如图1所示的圆角时,其圆角半径应符合表12的规定。
表12 板、条材的圆角半径 单位为毫米
厚 度 圆角半径 半径允许偏差(±)
≤6 0.80 0.20
>6~25 1.60 0.50
>25 3.00 0.75
4.3.5.3 圆边
当板、条材的棱边外形为如图2所示的圆边时,其圆边半径应符合表13的规定。
表13 板、条材的圆边半径 单位为毫米
厚 度 圆 边 半 径 半径允许偏差/±
≤6 114×
厚度 1
2×
厚度
>6~25 114×
厚度 1
4×
厚度
4.3.5.4 全圆边
当用户要求时,板、条材的棱边外形可以最终加工成如图3所示的均匀的全圆边,其全圆边半径约
为产品厚度的一半,半径允许偏差不应超出产品厚度一半的25%。
注:圆角的圆弧不一定正切于“A”点,但角“A”点应圆
滑过渡。
图1 圆角示意图
注:圆边的圆弧应与产品轴线对称,角“A“点应圆滑
过渡。
图2 圆边示意图
注:圆边的圆弧不必正切于“A”点,但应轴线对称且角“A”点应圆滑过渡。
图3 全圆边示意图
4.3.5.5 用户对板、条材的棱边外形有要求时,应在合同中注明相应的棱边外形的具体形状,如未注明
者,板材边部应为剪切或锯切边形状。
4.4 力学性能
厚度不大于10mm的产品,应进行室温拉伸试验,厚度大于10mm的产品,应进行维氏或洛氏硬
度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表14的规定。
表14 板、条材的力学性能
牌 号 供应状态
拉伸试验 硬度试验
抗拉强度Rm
MPa
断后伸长率A
维氏硬度
HV
洛氏硬度
HRF
T2、TU2、
TU3
热轧(M20)
热轧+再轧(M25)
≥195 ≥38 - -
软(O60) ≥195 ≥42 - -
1/2硬(H02) 245~335 ≥14 75~120 ≥80
硬(H04) ≥295 ≥6 ≥80 ≥65
注:厚度超出规定范围的板、条材,其主要性能由供需双方商定。
4.5 弯曲性能
厚度不大于10mm的板、条材的弯曲性能应符合表15的规定。
表15 板、条材的弯曲性能
牌 号 状 态
厚 度
mm
弯 曲 试 验
弯曲角度 弯芯半径 弯曲结果
T2、TU2、
TU3
热轧(M20)
热轧+再轧(M25)、
软(O60)
≤5 180° 0.5倍板厚
1/2硬(H02) ≤10 90° 1.0倍板厚
弯曲上侧不应有肉眼
可见的裂纹
注:状态为硬(H04)的板、条材的弯曲性能,由供需双方商定。
4.6 电性能
板、条材的导电率应符合表16的规定。
表16 板、条材的电性能
牌 号 状 态 20℃时的导电率%IACS,不小于 电阻系数(Ω·mm2/m),不大于
T2
软(O60) 98 0.017593
热轧(M20)
热轧+再轧(M25)
98 0.017593
1/2硬(H02) 97 0.017774
硬(H04) 96 0.017959
表16(续)
牌 号 状 态 20℃时的导电率%IACS,不小于 电阻系数(Ω·mm2/m),不大于
TU2、TU3
软(O60) 100 0.017241
热轧(M20)
热轧+再轧(M25)
99 0.017415
1/2硬(H02) 97 0.017774
硬(H04) 96 0.017959
4.7 表面质量
4.7.1 板材的边部应切齐,无裂边和塌边。板材和条材还应符合工业生产要求,不应有锐角、毛刺或
凸边。
4.7.2 板、条材的表面应清洁,不应有裂缝、起皮、夹杂、气泡和压折等影响使用的缺陷。板、条材端面
不应有分层、气孔。
4.7.3 热轧板、条材应酸洗,但长度大于3000mm者可不酸洗。
5 试验方法
5.1 化学成分的仲裁分析方法
板 、条材的化学成分的分析按GB/T 5121或YS/T 482的规定进行,仲裁时按GB/T 5121的规定
进行。
5.2 外形尺寸测量方法
板、条材的外形尺寸按GB/T 26303.3的规定进行测量。
5.3 室温力学性能检验方法
板、条材的室温拉伸试验按GB/T 228.1的规定执行,试样按GB/T 228.1附录A表A1中的P04
和附录B表B2中的P01的规定。硬度试验按GB/T 230.1、GB/T 4340.1的规定执行。
5.4 弯曲性能检验方法
板、条材的弯曲性能按GB/T 232的规定执行。
5.5 电性能检验方法
板、条材的导电率试验按GB/T 351或YS/T 478,仲裁时采用GB/T 351的规定执行。
5.6 表面质量检查方法
板、条材的表面质量应用目视进行检查。
6 检验规则
6.1 检查和验收
6.1.1 板、条材应由供方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标准及合同(或订货单)的规定,
并填写质量证明书。
6.1.2 需方应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标准及合同(或订货单)的规定进行复验。复验结果与本标准及合同
(或订货单)的规定不符时,应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属于表面质量及尺寸偏差
的异议,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属于其他性能的异议,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如需仲裁,仲裁取样应由供需双方共同进行。
6.2 组批
板、条材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状态和规格组成。板材每批重量应不大于8000kg;
条材每批重量应不大于5000kg。
6.3 检验项目
每批产品应进行化学成分、外形尺寸、力学性能、弯曲性能、电性能、表面质量的检验。
6.4 取样
产品取样应符合表17的规定。
表17 板、条材的检验取样规则
检验项目
取样规定(包括取样位置取样数量制样方法) 要求的
章条号
试验方法
章条号
化学成分 供方每炉(需方每批)取一个试样 4.2 5.1
外形尺寸及
表面质量
逐件 4.3,4.7 5.2,5.6
拉伸性能
板材取2件/批,沿垂直于轧制方向(宽度不足时,也可沿轧制方向)任取
1个试样/件;条材任取2件/批,沿轧制方向任取1个试样/件
4.4 5.3
硬度 任取2件/批,1个试样/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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