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搜索结果: 'GB/T 9695.19-2008'
| 标准编号 | GB/T 9695.19-2008 (GB/T9695.19-2008) | | 中文名称 | 肉与肉制品 取样方法 | | 英文名称 | Meat and meat products -- Sampling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X04 | | 国际标准分类 | 67.040 | | 字数估计 | 6,675 | | 发布日期 | 2008-08-28 | | 实施日期 | 2009-03-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9695.19-1988 | | 引用标准 | GB/T 19480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14号(总第127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GB/T 9695的本部分规定了肉与肉制品的取样方法。本部分适用于肉与肉制品中理化检验的取样, 不适用于以微生物检验为目的的取样。 |
GB/T 9695.19-2008
Meat and meat products.Sampling
ICS 67.040
X0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9695.19-2008
代替GB/T 9695.19-1988
肉与肉制品 取样方法
2008-08-28发布
2009-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GB/T 9695由以下部分组成:
---GB/T 9695.1《肉与肉制品 游离脂肪含量测定》;
---GB/T 9695.2《肉与肉制品 脂肪酸测定》;
---GB/T 9695.3《肉与肉制品 铁含量测定》;
---GB/T 9695.4《肉与肉制品 总磷含量测定》;
---GB/T 9695.5《肉与肉制品 pH测定》;
---GB/T 9695.6《肉制品 胭脂红着色剂测定》;
---GB/T 9695.7《肉与肉制品 总脂肪含量测定》;
---GB/T 9695.8《肉与肉制品 氯化物含量测定》;
---GB/T 9695.9《肉与肉制品 聚磷酸盐测定》;
---GB/T 9695.10《肉与肉制品 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测定》;
---GB/T 9695.11《肉与肉制品 氮含量测定》;
---GB/T 9695.13《肉与肉制品 钙含量测定》;
---GB/T 9695.14《肉制品 淀粉含量测定》;
---GB/T 9695.15《肉与肉制品 水分含量测定》;
---GB/T 9695.17《肉与肉制品 葡萄糖酸-δ-内酯含量的测定》;
---GB/T 9695.18《肉与肉制品 灰分测定》;
---GB/T 9695.19《肉与肉制品 取样方法》;
---GB/T 9695.20《肉与肉制品 锌的测定》;
---GB/T 9695.21《肉与肉制品 镁含量测定》;
---GB/T 9695.22《肉与肉制品 铜含量测定》;
---GB/T 9695.23《肉与肉制品 羟脯氨酸含量测定》;
---GB/T 9695.24《肉与肉制品 胆固醇含量测定》;
---GB/T 9695.25《肉与肉制品 维生素PP含量测定》;
---GB/T 9695.26《肉与肉制品 维生素A含量测定》;
---GB/T 9695.27《肉与肉制品 维生素B1 含量测定》;
---GB/T 9695.28《肉与肉制品 维生素B2 含量测定》;
---GB/T 9695.29《肉制品 维生素C含量测定》;
---GB/T 9695.30《肉与肉制品 维生素E含量测定》;
---GB/T 9695.31《肉制品 总糖含量测定》。
本部分为GB/T 9695的第19部分。
本部分代替 GB/T 9695.19-1988《肉与肉制品 取样方法》。
本部分与 GB/T 9695.19-1988相比主要修改如下:
---按照GB/T 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进行了结构调
整和文字修改;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一章;
---删除了食用动物油脂的取样方法。
本部分由全国肉禽蛋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GB/T 9695.19-2008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商业联合会商业标准中心、国家加工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州)、广州市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侯向昶、蔡依军、冼燕萍、郭新东、罗海英、吴玉銮、靳晓蕾。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9695.19-1988。
GB/T 9695.19-2008
肉与肉制品 取样方法
1 范围
GB/T 9695的本部分规定了肉与肉制品的取样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肉与肉制品中理化检验的取样,不适用于以微生物检验为目的的取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GB/T 9695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
部分。
GB/T 19480 肉与肉制品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GB/T 19480中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GB/T 9695的本部分。
4 取样人员
4.1 取样人员应经过技术培训,具有独立工作的能力。
4.2 取样人员应防止样品污染。
5 取样设备和容器
5.1 直接接触样品的容器的材料应防水、防油。
5.2 容器应满足取样量和样品形状的要求。
5.3 取样设备应清洁、干燥,不得影响样品的气味、风味和成分组成。
5.4 使用玻璃器皿要防止破损。
6 取样程序
6.1 一般原则
6.1.1 所取样品应尽可能有代表性。
6.1.2 应抽取同一批次同一规格的产品。
6.1.3 取样量应满足分析的要求,不得少于分析取样、复验和留样备查的总量。
6.2 鲜肉的取样
从3片~5片胴体或同规格的分割肉上取若干小块混为一份样品。每份样品为500g~1500g。
6.3 冻肉的取样
6.3.1 成堆产品:在堆放空间的四角和中间设采样点,每点从上、中、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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