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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A/T 824-2009 (GA/T824-2009) | | 中文名称 | 法庭科学枪弹检验实验室建设规范 | | 英文名称 | The construction stanard for firearms examination laboratory | | 行业 | 公安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92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310 | | 字数估计 | 6,666 | | 发布日期 | 2009-03-25 | | 实施日期 | 2009-05-01 | | 标准依据 | 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0年第2号(总第122号) | | 发布机构 | 公安部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法庭科学枪弹检验实验室建设的技术要求和主要配置。本标准适用于各省、地、市局法庭科学枪弹检验实验室建设规范。 |
GA/T 824-2009
The construction stanard for firearms examination laboratory
ICS 13.310
A9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T824-2009
法庭科学枪弹检验实验室建设规范
2009-03-25发布
2009-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刑侦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79)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江苏省公安厅刑侦局、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无锡市帆鹰警用器材新技术有限
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桂勇、万大良、马新和、张福源、王毓、乌信梓。
GA/T824-2009
法庭科学枪弹检验实验室建设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法庭科学枪弹检验实验室建设的技术要求和主要配置。
本标准适用于各省、地、市局法庭科学枪弹检验实验室建设规范。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用于枪弹性能检验、枪弹痕迹检验、枪弹痕迹建档场所及设备的总称。
3 要求
3.1 枪弹检验实验室基本要求
枪弹检验实验室分为枪弹性能检验室和枪弹痕迹检验室两大部分。枪弹性能检验室主要是检验枪
支是否具备发射能力,采集弹头弹壳样本,获取枪弹性能参数,为枪弹实弹射击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环
境;枪弹痕迹检验室主要用于枪支拆卸和弹头、弹壳痕迹检验鉴定以及枪弹痕迹建档工作。枪弹检验实
验室结构参见附录A。
3.2 设施与环境要求
3.2.1 枪弹性能检验室
3.2.1.1 面积
不小于40m2,长方形结构的宽度应不小于4m。
3.2.1.2 门
应具有隔音、防火、防弹功能。
3.2.1.3 吊顶
应坚固,具有防震、吸音及防跳弹功能。
3.2.1.4 地坪
应具有阻燃防跳弹功能。
3.2.1.5 降噪
室内四周墙面应具有吸音功能。射击时,室外周围噪音应小于80dB。
3.2.1.6 射击方向的墙体
墙体表面具有防跳弹、墙体防击穿功能。
3.2.1.7 通风
安装空气强排烟装置。枪支射击产生的火药烟气能迅速排至室外,保证有新鲜洁净空气补充。
3.2.1.8 温度
室内温度应能控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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