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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A/T 843-2009 (GA/T843-2009) | | 中文名称 | 唾液酒精检测试纸条 | | 英文名称 | The saliva alcohol test strip | | 行业 | 公安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Y39 | | 国际标准分类 | 85.080 | | 字数估计 | 11,137 | | 发布日期 | 2009-07-27 | | 实施日期 | 2009-12-01 | | 引用标准 | GB/T 191; GB 15193.1; GB 15979 | | 标准依据 | 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0年第2号(总第122号) | | 发布机构 | 公安部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唾液酒精检测试纸条(以下简称试纸条)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和判定、包装、标志、使用说明书、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唾液酒精检测试纸条。 |
GA/T 843-2009
The saliva alcohol test strip
ICS 85.080
Y39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T843-2009
唾液酒精检测试纸条
2009-07-27发布
2009-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公安部道路交通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常州赛德瑞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俞春俊、黄静妍、李爱民、王国洪、卢利强、孙秀萍。
GA/T843-2009
唾液酒精检测试纸条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唾液酒精检测试纸条(以下简称试纸条)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和判定、包装、标志、
使用说明书、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唾液酒精检测试纸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91-2008,ISO 780:1997,MOD)
GB 15193.1 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
GB 15979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使用化学方法对人体唾液中的酒精进行定性检测的试纸条。
3.2
在唾液所含的干扰物质的影响下,所检查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本来应显色(呈阳性),却未能显色
(呈阴性),即为假阴性。
3.3
在唾液所含的干扰物质的影响下,所检查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本来应不显色(呈阴性),却显色(呈
阳性),即为假阳性。
3.4
测量值与可接受的参考值之间的一致程度。
3.5
用于制备该溶液的有机物质、无机物质、有形成分的浓度是被确知的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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