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GB 10395.1-2009 - 中国标准 英文版
| 标准号码 | 美元 | 购买PDF | 工期 | 标准名称(英文版) |
| GB 10395.1-2009 | 150 | GB 10395.1-2009 | 9秒内发货PDF | 农林机械 安全 第1部分:总则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GB 10395.1-2009 (GB10395.1-2009) |
| 中文名称 | 农林机械 安全 第1部分:总则 |
| 英文名称 | Agricultural and forestry machinery -- Safety -- 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B90 |
| 国际标准分类 | 65.060.01 |
| 字数估计 | 30,335 |
| 发布日期 | 2009-09-30 |
| 实施日期 | 2010-07-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10395.1-2001 |
| 引用标准 | GB/T 3766; GB/T 3767-1996; GB/T 4269.1; GB/T 4269.2; GB/T 6235; GB/T 6236; GB/T 7932; GB/T 9480; GB 10396; GB/T 10910; GB 12265.1-1997; GB/T 15706.1-2007; GB/T 16404(所有部分); GB/T 17248.2; GB/T 17248.5; GB/T 20341; GB/T 20953; JB/T 8303; ISO/TR 11688-1-1995 |
| 采用标准 | ISO 4254-1-2008, MOD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9年第10号(总第150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GB 10395的本部分规定了设计和制造自走式、悬挂式、半悬挂式和牵引式农林机械的通用安全要求及其符合性判定方法。本部分还规定了制造厂应提供的安全操作(包括遗留风险)信息的类型。 |
GB 10395.1-2009
ICS 65.060.01
B9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0395.1-2009
代替GB 10395.1-2001
农林机械 安全 第1部分:总则
(ISO 4254-1:2008,MOD)
2009-09-30发布
2010-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 10395《农林机械 安全》分为: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自卸挂车;
---第3部分:厩肥撒施机;
---第4部分:林用绞盘机;
---第5部分:驱动式耕作机械;
---第6部分:植物保护机械;
---第7部分:联合收割机、饲料和棉花收获机;
---第8部分:排灌泵和泵机组;
---第9部分:播种、栽种和施肥机械;
---第10部分:手扶(微型)耕耘机;
---第11部分:动力草坪割草机;
---第12部分:便携式动力绿篱修剪机;
---第13部分:后操纵式和手持式动力草坪修剪机和草坪修边机;
---第14部分:动力粉碎机和切碎机;
---第15部分:配刚性切割装置的动力修边机;
---第16部分:马铃薯收获机;
---第17部分:甜菜收获机;
---第18部分:软管牵引绞盘式喷灌机;
---第19部分:中心支轴式和平移式喷灌机;
---第20部分:捡拾打捆机;
---第21部分:动力摊草机和搂草机;
---第22部分:前装载装置;
本部分是GB 10395《农林机械 安全》的第1部分,修改采用ISO 4254-1:2008《农业机械 安全
第1部分:总则》(英文版)。
本部分根据ISO 4254-1:2008重新起草,与ISO 4254-1:2008的技术性差异为:
---适当调整了标准的适用范围;
---引用了采用国际标准的我国标准,但我国标准并非等同采用国际标准。
为便于使用,本部分还对ISO 4254-1:2008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ISO 4254的本部分”改为“GB 10395的本部分”或“本部分”;
---删除ISO 4254-1:2008的前言;
---用小数点“.”代替作为小数点的逗号“,”。
本部分是对GB 10395.1-2001的修订,与GB 10395.1-2001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引言;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第3章);
---增加了振动要求(4.3);
GB 10395.1-2009
---增加了有关人类工效学的要求(4.4.6和5.1.2.2);
---增加了有关自走式机械/拖拉机与被驱动机械之间的机械动力传动机构的要求(6.4);
---细化了操纵机构、操作者工作位置、梯子等的安全要求(第5章、第6章);
---增加了安全要求和/或措施的判定(第7章);
---细化了使用信息的要求(第8章);
---增加了重大危险一览表(附录A);
---增加了噪声的要求和试验规范(4.2和附录B);
---增加了防护装置强度试验(附录C);
---删除了GB 10395.1-2001中的第3章、第4章、第5章、第7章。
本部分的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01)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国家农机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咸胜、陈俊宝、皇才进、张琦。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0395.1-2001。
GB 10395.1-2009
引 言
机械领域安全方面标准的结构如下:
a) A类标准(安全基础标准),给出适用于所有机械的基本概念、设计原则和一般特性。
b) B类标准(安全通用标准),涉及机械的一种(或多种)安全特征或一类(或多类)使用范围较宽
的安全防护装置。
---B1类,特定的安全特征(如安全距离、表面温度和噪声)标准;
---B2类,安全装置(如双手操纵装置、联锁装置、压敏装置和防护装置)标准。
c) C类标准(机械安全标准),涉及一种特定的机器或一组机器的详细安全要求。
本部分属于GB/T 15706.1-2007规定的C类标准。
若本C类标准的规定与A类或B类标准的规定不同时,对于按照本C类标准规定进行设计和制造
的机器,则应优先执行本C类标准的规定。
GB 10395的本部分的范围中给出了所涉及的机械和面临的危险、危险状态和危险事件的程度。对
自走式、悬挂式、半悬挂式和牵引式农业机械这些危险是明确的。
GB 10395.1-2009
农林机械 安全 第1部分:总则
1 范围
GB 10395的本部分规定了设计和制造自走式、悬挂式、半悬挂式和牵引式农林机械的通用安全要
求及其符合性判定方法。本部分还规定了制造厂应提供的安全操作(包括遗留风险)信息的类型。
本部分涉及的重大危险(附录A中列出)、危险状态和危险事件,与制造厂预定和预见状态下使用
农业机械相关(见第4章)。
本部分不包括环境危险、道路安全、电磁兼容方面要求,也不包括动力传动机构的运动件要求,但防
护装置和屏障的强度要求除外(见4.7),还不包括振动方面技术要求,但振动声明方面要求除外。
本部分还不涉及与专业维修人员保养或维修相关的危险。
GB 10395的本部分适用于农林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
本部分涉及的所有危险将不会都出现在某一特定机器上。对GB 10395本部分涉及的任何机械,
若有直接适用该类机械的GB 10395专用部分,则应优先执行该GB 10395专用部分的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 GB 10395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
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
部分。
GB/T 3766 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T 3766-2001,eqv ISO 4413:1998)
GB/T 3767-1996 声学 声压法测定噪声源声功率级 反射面上方近似自由场的工程法(eqv
ISO 3744:1994)
GB/T 4269.1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 操作者操纵机构和其他显示装置用符
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 4269.1-2000,idt ISO 3767-1:1991)
GB/T 4269.2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 操作者操纵机构和其他显示装置用符
号 第2部分:农用拖拉机和机械用符号(GB/T 4269.2-2000,idt ISO 3767-2:1991)
GB/T 6235 农业拖拉机驾驶员座位装置尺寸(GB/T 6235-2004,ISO 4253:1993,MOD)
GB/T 6236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 驾驶座标志点(GB/T 6236-2008,ISO 5353:1995,Earth-mov-
ingmachinery,andtractorsandmachineryforagriculturalandforestry-Seatindexpoint,MOD)
GB/T 7932 气动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T 7932-2003,ISO 4414:1998,IDT)
GB/T 9480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 使用说明书编写规则(GB/T 9480-
2001,eqv ISO 3600:1996)
GB 10396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草坪和园艺动力机械 安全标志和危险图形 总则(GB 10396-
2006,ISO 11684:1995,MOD)
GB/T 10910 农业轮式拖拉机和田间作业机械 驾驶员全身振动的测量(GB/T 10910-2004,
ISO 5008:2002,NEQ)
GB 12265.1-1997 机械安全 防止上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eqvEN294:1992)
GB/T 15706.1-2007 机械安全 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 第 1 部分:基本术语和方法
GB 10395.1-2009
(ISO 12100-1:2003,IDT)
GB/T 16404(所有部分) 声学 声强法测定噪声源的声功率级[eqv ISO 9614(所有部分)]
GB/T 17248.2 声学 机器和设备发射的噪声 工作位置和其他指定位置发射声压级的测量
一个反射面上方近似自由场的工程法(GB/T 17248.2-1999,eqv ISO 11201:1995)
GB/T 17248.5-1999 声学 机器和设备发射的噪声 工作位置和其他指定位置发射声压级的
测量 环境修正法(eqv ISO 11204:1995)
GB/T 20341 农林拖拉机和自走式机械 操作者操纵机构 操纵力、位移量、操纵位置和方法
(GB/T 20341-2006,ISO/T S15077:2002,IDT)
GB/T 20953 农林拖拉机和机械 驾驶室内饰材料燃烧特性的测定(GB/T 20953-2007,
ISO 3795:1989,Roadvehicles,andtractorsandmachineryforagricultureandforestry-Determination
ofburningbehaviourofinteriormaterials,MOD)
JB/T 8303 农业拖拉机 驾驶座安全带(JB/T 8303-1999,eqv ISO 3776:1989)
ISO/T R11688-1:1995 声学 低噪声机器和设备设计推荐指南 第1部分:规划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3.1
为实现制造厂预定用途,由熟悉该机器特性的操作者按照制造厂产品使用说明书中和机器上的标
志所规定的操作、维修和安全规程信息使用机器。
3.2
当人员上、下机器时,能同时使用两手一脚或两脚一手的系统。
3.3
利用机器的其他零部件或构件而不是防护装置对危险进行防护,或者将危险件置于上肢和下肢触
及不到的位置。
3.4
正常操作和维修机器期间,人员意外出现于由其动作引起的危险中。
3.5
对无驾驶室机器,以座位中心线上,距离 GB/T 6236定义的座椅标志点(SIP)前60mm,上方
580mm处的点为圆心,半径为1000mm的球体为手可及区。座椅处于中间位置,以座位中心线与坐
垫前缘交点为中心,800mm为半径,向下方扩展的半球体为脚可及区(见图1)。
GB 10395.1-2009
单位为毫米
1---SIP(座椅标志点)。
a半球状半径(脚部)。
b球状半径(手部)。
图1 手和脚可及区
3.6
对有驾驶室机器,在驾驶室内,以座位中心线上,距离 GB/T 6236定义的座椅标志点(SIP)前
60mm,上方580mm处的点为圆心,半径为1000mm的球体为手可及区。在驾驶室内,以座位中心线
与坐垫前缘相交点为中心,800mm为半径,向下方扩展的半球体为脚可及区。
3.7
按机器的预定功能,在正常操作使用期间,操作者执行操作、调整、维修或保养任务用通道。
4 适用于所有机械的安全要求和/或措施
4.1 基本原则和设计指南
4.1.1 对相关危险但不是重大危险,机器应按照GB/T 15706.1-2007中第5章规定的减小风险的策
略进行设计。
4.1.2 除本部分另有规定外,安全距离应符合GB 12265.1-1997中表1、表3、表4或表6的规定。
4.1.3 为实现正常功能、排放或清理需暴露的功能部件应加以防护以避免引起其他危险,例如在预定
操作或使用期间由有机材料的聚积引起火灾的风险。
4.2 噪声
4.2.1 ISO/T R11688-1:1995给出的技术信息应作为设计低噪声机器的依据。
注1:ISO/T R11688-2还给出了机器中噪声产生机理的有用信息。
注2:各类机械产生噪声可能差异很大。为此在特定产品标准中规定降噪措施。
4.2.2 如果要求声明噪声发射值,应按附录B测定[还见8.1.3q)]。
4.3 振动
如果要求声明振动值,则加权均方根加速度值及其测量方法应按下列情况确定:
---GB/T 10910;
GB 10395.1-2009
---特定机器的标准;
---使用说明书中描述的测量方法。
注1:机械振动由运行表面不平整和机器相关部件(如发动机、变速箱、传动装置和工具)的运动造成。可采用隔
振、阻尼或悬置系统等技术措施减振。
注2:振动的来源取决于机型及其独有设计结构,因此本部分不能给出减振措施的具体规范。
4.4 操纵机构
4.4.1 操纵机构及其所处不同位置应易于辨识,并应在产品使用说明书中予以描述[见8.1.3c)]。标
识符号应符合GB/T 4269.1与GB/T 4269.2的规定。
4.4.2 踏板应具有防滑面且便于清理。
4.4.3 所需操纵力不小于100N的手动操纵机构,与机器外轮廓或与相邻机器部件间的最小间隙犪为
50mm(见图2)。所需操纵力小于100N的操纵机构周围最小间隙应为25mm。该要求不适用于指尖
操作的操纵机构,如按钮、电开关。
4.4.4 机器特殊操纵机构的附加要求,见GB 10395的相关部分。
4.4.5 对位于离最近铰接机构至少300mm的手柄应具有人工折叠构件。具有适当设计结构和清晰
标识的手柄应作为机器的整体构成部分。从起动位置人工折叠到停止位置的操纵力平均值应不大于
250N,操纵力峰值应不大于400N。折叠操作时不应存在对操作者产生剪切、挤压或无法控制运动的
危险。
4.4.6 除非另有规定,本部分4.4.3和4.4.5中的操纵机构操纵力、位移量、操纵位置和方法应符合
GB/T 20341的规定。
1---手动操纵机构;
2---相邻机器部件。
图2 手动操纵机构周围间隙
4.5 操作者工作位置
4.5.1 进入操作者工作位置的梯子
4.5.1.1 一般要求
4.5.1.1.1 操作者工作位置平台离地垂直高度大于550mm的机器应设置进入操作者工作位置的梯
子。测量平台离地垂直高度时,机器处于水平地面、装备最大直径且充气压力[8.1.3t)]为规定压力的
轮胎。进入操作者工作位置的梯子尺寸应符合图3的规定。
4.5.1.1.2 只要进入操作者工作位置的梯子位于车轮的正前方(即位于机器的运动轨迹上),则在车轮
一侧位置处应设置围栏。该要求对运输状态不适用。
只要伸出的操作者手或脚可能触及到机器的危险部件(如车轮),则在台阶或梯子后部应设置隔离
挡板。
GB 10395.1-2009
单位为毫米
A---脚踏间隙,A=150mm;
B---相邻台阶间垂直距离;
G---相邻台阶间水平距离;
α---与水平面的倾斜角度。
图3 进入操作者工作位置梯子的尺寸
4.5.1.2 台阶和梯子
4.5.1.2.1 第一级台阶高度应与规定的轮胎规格和规定充气压力[见8.1.3t)]下轮胎最大直径相匹
配。相邻台阶间的垂直距离应相等,公差为±20mm。每个台阶都应有防滑面。台阶各端应有侧挡板。
台阶在设计结构上(如:设置防泥护板、制成多孔型台阶)应使正常工作条件下积泥和/或积雪量降低到
最小程度。
允许第一与第二阶台阶之间为挠性连接。
4.5.1.2.2 如果使用梯子,则其相对水平面的倾斜角α应在70°~90°之间(见图3)。
4.5.1.2.3 对于相对水平面的倾斜角α小于70°的其他进入操作者工作位置的梯子应符合图3的规
定,且应保证2B+G≤700mm,其中,B为相邻台阶间垂直距离;G为相邻台阶间水平距离。
4.5.1.2.4 如果进入操作者工作位置的梯子有活动件,则该活动件从起始位置移动到停止位置的操纵
力平均值应不大于250N,操纵力峰值应不大于400N。
4.5.1.2.5 进入操作者工作位置的梯子移动时不应存在对操作者产生剪切、挤压或无法控制运动的
危险。
4.5.1.2.6 对履带式机器,若将履带板和履带块表面作为通道台阶,应设置三点接触支撑以确保操作
者上下机器的安全。
4.5.1.3 扶手/扶栏
4.5.1.3.1 进入操作者工作位置的梯子两侧应设置扶手或扶栏,结构上应使操作者与机器始终保持三
点接触支撑状态。扶手/扶栏的横截面尺寸应在25mm~38mm之间。扶手/扶栏较低端离地高度应
不大于1500mm。除连接处外,扶手/扶栏与相邻部件间的最小放手间隙为50mm。
4.5.1.3.2 在距进入操作者工作位置的梯子最高一级台阶/梯级横档高850mm~1100mm间应设可
抓握的扶手/扶栏。扶手/扶栏长度至少应为150mm。
4.5.2 操作者工作台
4.5.2.1 操作者工作台应平坦、表面应防滑。必要时应有排水措施。
4.5.2.2 沿操作者工作台边缘应设置脚挡板、扶栏和中间护栏(横杆),尺寸应符合图4,仅在机器静态
时使用和离地高度小于1000mm的工作台除外。工作台进入处不应设置脚挡板。
GB 10395.1-2009
另外,如果固定不动的机器部件用作脚挡板、扶栏或和中间护栏(横杆),则应符合4.5.1.3.1和
4.5.1.3.2的规定。
4.5.2.3 如果进入操作者工作台或驾驶室的梯子为活动式以满足运输需要,则应在工作台或驾驶室进
入处设置可开启的围栏。对于设有门的驾驶室,驾驶室门应符合该规定。
单位为毫米
1---工作台;
2---脚挡板;
3---中间护栏(横杆);
4---扶栏。
图4 工作台脚挡板和扶栏
4.6 进入非操作者工作位置的梯子
4.6.1 进入非操作者工作位置的梯子(如进入维修和保养区的梯子)应设置脚踏板(例如:梯级横档或
台阶)和扶手。
GB 10395.1-2009
另外,如果固定不动的机器部件用作脚踏板和/或扶手,则应符合4.5.1.3.1、4.5.1.3.2和4.5.1.2.1
的规定。
4.6.2 进入非操作者工作位置的梯子应有一系列相邻台阶组成,如图5所示,并应符合下列a)、b)或
c)项的规定:
a) 与水平面的倾斜角α应在70°~90°之间(见图5)。每个台阶都应有防滑面。台阶各端应有侧
挡板。台阶在设计结构上应使正常工作条件下积泥和/或积雪量降低到最小程度。相邻台阶
间的垂直和水平距离的公差应在±20mm以内。
b) 进入非操作者工作位置的梯子应为阶梯式。每个梯级横档上侧都应为水平防滑面,防滑面的
前后宽度至少30mm。如果梯级横档能用作扶手,其矩形截面的圆倒角半径应大于等于
5mm。
c) 进入非操作者工作位置的梯子符合4.5.1.2的规定。
单位为毫米
1---工作台;
2---台阶;
3---阶梯;
4---梯级横档。
图5 进入非操作者工作位置的梯子尺寸
4.6.3 维修或保养区应设置防滑表面和合适的扶手。
GB 10395.1-2009
4.6.4 当需要进入动力输出(PTO)万向节传动轴上方或附近,应设置适当的工作台和台阶,以避免将
动力输出万向节传动轴或防护罩用作台阶。
4.6.5 如果进入非操作者工作位置的梯子所处位置,在上下梯子时手或脚触及区内存在与动力输出万
向节传动轴防护罩或动力输入联接装置防护罩意外接触的危险,则在梯子后部应设置隔离挡板。
4.6.6 在结构设计中,不能将动力输出万向节传动轴及其防护罩用作台阶。
4.7 防护装置和屏障的强度要求
4.7.1 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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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标准: GB 16151.1|GB/T 10395.5|GB/T 10395.3|GB 10395.9|GB 10395.1-2009|GB 103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