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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 14757-2010 (GB14757-2010) | | 中文名称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烟酸 | | 英文名称 | National food safety standards -- Food additives -- Niacin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X42 | | 国际标准分类 | 67.220.20 | | 字数估计 | 12,185 | | 发布日期 | 2010-12-21 | | 实施日期 | 2011-02-2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14757-1993 | | 标准依据 | 卫生部公告2010年第19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 | 范围 |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合成法制得的食品添加剂烟酸。 |
GB 14757-201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烟酸
GB 14757-2010 英文名称: National food safety standards -- Food additives -- Niacin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 家 标 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烟酸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化学合成法制得的食品添加剂烟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中引用的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
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3 化学名称、分子式、结构式和相对分子质量
3.1 化学名称
3.2 分子式
3.3 结构式
3.4 相对分子质量
123.11(按 2007 年国际相对原子量)
4 技术要求
4.1 感官要求:符合表 1 的规定。
4.2 理化指标:符合表 2 的规定。
附 录 A
(规范性附录)
检验方法
A.1 安全提示
本标准试验方法中使用的部分试剂具有毒性或腐蚀性,按相关规定操作,操作时需小心谨慎!
若溅到皮肤上应立即用水冲洗,严重者应立即治疗。在使用挥发性酸时,要在通风橱中进行。
A.2 一般规定
本标准所用试剂除非另有说明,在分析中仅使用确认为分析纯的试剂和 GB/T 6682-2008 中规定的三级水。
试验方法中所需标准滴定溶液、制剂及制品,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按 GB/T 601、GB/T 603之规定制备。
A.3 鉴别试验
A.3.1 试剂与材料
A.3.1.1 95%乙醇。
A.3.1.2 2,4-二硝基氯苯。
A.3.1.3 氢氧化钾溶液:取3.5 g氢氧化钾,加100 mL乙醇使溶解,静止后取上清液。
A.3.1.4 氢氧化钠溶液:4 g/L。
A.3.1.5 硫酸铜溶液:125 g/L。
A.3.2 鉴别方法
A.3.2.1 吡啶环的鉴别
A.3.2.1.1 方法提要
烟酸加2,4-二硝基氯苯熔化后,生成季铵化合物,再加氢氧化钾溶液,即显紫红色(Vongerichten反应)。
A.3.2.1.2 分析步骤
取约4 mg实验室样品,加8 mg 2,4-二硝基氯苯,研匀,置试管中,缓缓加热熔化后,再加热数
秒钟,冷却至室温,加3 mL氢氧化钾乙醇溶液。即显紫红色。
A.3.2.2 与硫酸铜的沉淀鉴别反应
A.3.2.2.1 方法提要
烟酸含羧基,用氢氧化钠中和后,遇硫酸铜生成淡蓝色烟酸铜沉淀。
A.3.2.2.2 分析步骤
取约50 mg实验室样品,加20 mL水溶解后,滴加氢氧化钠溶液至遇石蕊试纸显中性反应,加3 mL
硫酸铜溶液,即缓缓析出淡蓝色沉淀。
A.3.2.3 紫外分光光度法
A.3.2.3.1 方法提要
烟酸水溶液和烟酰胺水溶液按分光光度法测定,在262 nm波长处均有最大吸收,烟酸在237 nm
波长处有最小吸收;烟酰胺在245 nm波长处有最小吸收,烟酸的吸收度比值A237nm/A262nm为0.35~0.39;
烟酰胺的吸收度比值A245nm/A262nm为0.63~0.67。因此可用该方法来区别烟酸和烟酰胺。
A.3.2.3.2 分析步骤
取实验室样品适量,加水制成每1 mL中含20 µg的溶液,按照分光光度法(中国药典2005年版二
部附录Ⅳ A)测定,在262 nm±1 nm的波长处有最大吸收,在237 nm±1 nm的波长处有最小吸收; 237
nm±1 nm波长处的吸光度与262 nm±1 nm波长处的吸光度的比值应为0.35~0.39。
A.3.2.4 红外吸收光谱法
采用溴化钾压片法,按照GB/T 6040进行试验,实验室样品的红外光吸收图谱应与对照的图谱一
致(对照图谱见附录B)。
A.4 烟酸的测定
A.4.1 方法提要
以酚酞为指示剂,用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滴定样品水溶液,根据消耗的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
液的用量,计算以 C6H5NO2 计的烟酸的含量。并将滴定的结果用空白试验校正。
A.4.2 试剂与材料
A.4.2.1 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 c(NaOH)=0.1 mol/L。
A.4.2.2 酚酞指示液:10 g/L乙醇溶液。
A.4.3 分析步骤
称取约 0.3 g 实验室样品,精确至 0.000 1 g,加 50 mL 新煮沸并冷却过的水溶解后,加 3 滴酚
酞指示液,用氢氧化钠标准滴定溶液滴定至粉红色。
A.4.4 结果计算
烟酸(以 C6H5NO2 计)的质量分数 1w ,数值以%表示,按公式(A.1)计算
A.5 干燥减量的测定
A.5.1 分析步骤
称取约 1.0 g 实验室样品,精确至 0.000 1 g,置于已在 105℃±2℃干燥至恒重的扁形称量瓶中,
在 105℃±2℃干燥 1h 后,放入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称重。
A.5.2 结果计算
烟酸干燥减量以质量分数 2w 计,数值以%表示,按公式(A.2)计算
A.6 氯化物的测定
A.6.1 试剂和材料
A.6.1.1 硝酸溶液:105→1000。
A.6.1.2 硝酸银试液:0.1 mol/L。
A.6.1.3 标准氯化钠溶液的制备
称取约0.165 g氯化钠,精确至0.000 2 g, 置1000 mL量瓶中,加水适量使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作为贮备液。
临用前,精密量取10 mL贮备液,置100 mL量瓶中,加水稀释至刻度,摇匀,即得(每1 mL相当于10μg的Cl-)。
A.6.2 分析步骤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5 年版二部 附录Ⅷ A 氯化物检查法,具体方法如下:
称取 0.25 g ±0.01g 实验室样品。加水溶解使成 25 mL,再加 10 mL 硝酸溶液,置于 50 mL 比色
管中,加水使成 40 mL,摇匀,即得供试溶液;同时取 5.0 mL 氯化钠标准溶液置于另一只 50 mL 比
色管中,再加 10 mL 硝酸溶液,加水使成 40 mL,摇匀,即得对照溶液。于供试溶液与对照溶液中
分别加入 1.0 mL 硝酸银试液,用水稀释至 50 mL,摇匀,在暗处放置 5min,同置黑色背景上,供试
液与对照液比较,供试液的浊度不得大于对照液的浊度。
A.7 灼烧残渣的测定
A.7.1 方法提要
样品加硫酸经灼烧后所留的硫酸盐,用重量法测定。
A.7.2 分析步骤
称取约 1.0 g 实验室样品,精确至 0.000 1 g,置于已在 550℃±50℃灼烧至恒重的瓷坩埚中,用
小火缓缓加热至完全炭化,冷却至室温后,加 0.5 mL 硫酸使湿润,低温加热至硫酸蒸气除尽后,移
入高温炉中,在 550℃±50℃灼烧至恒重。
A.7.3 结果计算
烟酸的灼烧残渣以质量分数 3w 计,数值以%表示,按公式(A.3)计算
A.8 砷的测定
A.8.1 方法提要
在强酸性溶液中,样品中的砷均可被金属锌还原成砷化氢,砷化氢再与溴化汞试纸作用生成棕
黄色化合物。样品与砷标准溶液用同一方法处理所得的棕黄色化合物比较,以此检查样品中砷盐的限度。
A.8.2 分析步骤
称取 5.0 g±0.01 g 实验室样品,量取 10 mL±0.05 mL 限量砷标准溶液(每 1 mL 溶液相当于 1 µg
砷),分别 GB/T 5009.76-2003 第一法 5.2.2 干灰化法处理试样后,按第二法砷斑法检测样品。试样的
砷斑不得深于标准砷斑。
A.9 熔点的测定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5 年版二部附录Ⅵ C 熔点测定法第一法,具体方法如下:
取供试品适量,于扁形称量瓶中,在 105℃±2℃干燥 1h 后,放入干燥器内冷却至室温,取适量,
置熔点测定用毛细管(简称毛细管,由中性硬质玻璃管制成,长 9 cm 以上,内径 0.9~1.1 mm ,壁
厚 0.10 mm~0.15 mm,一端熔封;当所用温度计浸入传温液在 6 cm 以上时,管长应适当增加,使
露出液面 3 cm 以上)中,轻击管壁或借助长短适宜的洁净玻璃管,垂直放在表面皿或其他适宜的硬
质物体上,将毛细管自上口放入使其自由落下,反复数次,使粉末紧密集结在毛细管的熔封端。装
入供试品的高度为 3 mm。另将温度计(分浸型,具有 0.5℃刻度,经熔点测定用对照品校正)放入
盛装传温液(硅油或液状石蜡)的容器中,使温度计汞球部的底端与容器的底部距离 2.5 cm 以上(用
内加热的容器,温度计汞球与加热器上表面距离 2.5 cm 以上);加入传温液以使传温液受热后的液面
适在温度计的分浸线处。将传温液加热,俟温度上升至较规定的熔点低限约低 10℃时,将装有供试
品的毛细管浸入传温液,贴附在温度计上(可用橡皮圈或毛细管夹固定),位置须使毛细管的内容
物适在温度计汞球中部;继续加热,调节升温速率为每分钟上升 1.0℃~1.5℃,加热时须不断搅拌
使传温液温度保持均匀,记录供试品在初熔至全熔时的温度,重复测定 3 次,取其平均值。
A.10 重金属的测定
A.10.1 试剂和材料
A.10.1.1 硝酸。
A.10.1.2 硫酸。
A.10.1.3 盐酸。
A.10.1.4 甘油。
A.10.1.5 乙酸铵。
A.10.1.6 硝酸铅。
A.10.1.7 硫代乙酰胺。
A.10.1.8 氨试液:400→1000。
A.10.1.9 氢氧化钠溶液:c(NaOH)=1 mol/L。
A.10.1.10 盐酸溶液:c(HCl)=2 mol/L。
A.10.1.11 盐酸溶液:c(HCl)=7 mol/L。
A.10.1.12 氨水溶液:c(NH3·H2O)=5 mol/L。
A.10.1.13 酚酞指示液:10g/L乙醇溶液。
A.10.1.14 乙酸盐缓冲液(pH3.5):称取约25 g乙酸铵,加水25 mL溶解后,加7 mol/L盐酸溶液38 mL,
用2 mol/L盐酸溶液或氨水溶液准确调节pH值至3.5(电位法指示),用水稀释至100 mL,即得。
A.10.1.15 硫代乙酰胺试液:称取约4.0g 硫代乙酰胺,精确至0.01 g,加水使溶解成100 mL,置冰
箱中保存。临用前取5.0 mL混合液[由1 mol/L 15 mL氢氧化钠溶液、5.0 mL水及20 mL甘油组成],加
上述1.0 mL硫代乙酰胺溶液,置水浴上加热20s,冷却,立即使用。
A.10.1.16 铅标准溶液:称取约0.160 g硝酸铅,精确至0.0002g,置于1000 mL容量瓶中,加5 mL硝
酸与50 mL水溶解后,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作为贮备液。临用前,移取10 mL±0.02 mL贮备液,
置于100 mL容量瓶中,加水稀释至刻度,摇匀,即得(每1mL相当于10 µg的Pb)。配置与贮存用的
玻璃仪器均不得含铅。
A.10.2 分析步骤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05 年版二部 附录Ⅷ H 重金属检查法第二法,具体方法如下:
取 A.7 项下遗留的残渣,加 0.5 mL 硝酸,蒸干,至氧化氮蒸气除尽后(或取 1.0 g 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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