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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 1886.115-2015 (GB1886.115-2015) | | 中文名称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黑豆红 | | 英文名称 | National Food Safety Standard -- Food Additives -- Red bean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X40 | | 字数估计 | 8,898 | | 发布日期 | 2015-09-22 | | 实施日期 | 2016-03-22 | | 标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 第8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GB 1886.115-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黑豆红
GB 1886.115-2015 英文名称: National Food Safety Standard -- Food Additives -- Red beans
1 范围
缩、干燥制得的食品添加剂黑豆红。
2 化学名称、分子式、结构式和相对分子质量
2.1 化学名称
矢车菊素-3-半乳糖苷
2.2 分子式
2.3 结构式
2.4 相对分子质量
449.38(按2007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3 技术要求
3.1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3.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注:商品化的黑豆红产品应以符合本标准的黑豆红为原料,可添加食用糊精、抗氧化剂等辅料而制成。
附 录 A
检验方法
A.1 一般规定
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符合GB/T 6682规定的三级水。
试验中所用标准溶液、杂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按GB/T 601、GB/T 602和GB/T 603的规定配制。试验中所用溶液在未注明用何种溶剂配制时,均指水溶液。
A.2 鉴别试验
A.2.1 溶解性
A.2.1.1 易溶于水和乙醇溶液,透明、无沉淀。不溶于乙醚、丙酮等非极性溶剂。
A.2.1.2 水溶液中性时为紫红色透明溶液;水溶液酸性时为樱桃红色透明溶液;水溶液碱性时为蓝紫
色透明溶液。
A.2.2 颜色反应
A.2.2.1 取试样水溶液少许,滴于滤纸上,干后置于氨蒸汽中,试样转变为蓝色。立即置于紫外光下观
察,具有浅蓝荧光。
A.2.2.2 取试样水溶液少许,滴于滤纸上,干后在点样处滴加浓硫酸1滴,斑点呈橙黄色。
A.2.2.3 将试样溶于95%乙醇里,然后取1mL于试管中,加镁粉,再加浓盐酸数滴,立即可见液体由红
褪为粉红色。
A.2.3 最大吸收峰
A.2.3.1 试剂和材料
A.2.3.1.1 乙醇。
A.2.3.1.2 盐酸。
A.2.3.1.3 乙醇-盐酸溶液:体积分数为40%的乙醇溶液,加浓盐酸调pH至3.0。
A.2.3.2 分析步骤
取0.15g试样,用乙醇-盐酸溶液定容到100mL,从中取10mL,再用乙醇-盐酸溶液定容到
100mL,此溶液在波长525nm±5nm处有最大吸收峰。
A.2.4 纸层析
A.2.4.1 仪器和设备
A.2.4.1.1 层析缸。
A.2.4.1.2 毛细管。
A.2.4.1.3 滤纸:15cm×7cm。
A.2.4.2 试剂和材料
A.2.4.2.1 正丁醇。
A.2.4.2.2 冰乙酸。
A.2.4.2.3 展开剂:正丁醇∶冰乙酸∶水=4∶1∶2(体积比)。
A.2.4.3 分析步骤
将展开剂加到培养皿中,后者放入层析缸内。使层析缸空间为展开剂蒸汽充分饱和。
在距滤纸一端约1.5cm 处细铅笔轻划一线,在此线上点1%黑豆红色素乙醇溶液试样5μL~
10μL,斑点直径不超过2mm,风干。放入层析缸内,在温度16℃±2℃条件上行展开。待流动相溶
剂进行到滤纸的三分之二处时,取出滤纸,用铅笔划出展开剂前沿和斑点位置、形状。
A.2.4.4 结果计算
比移值Rf,按式(A.1)计算。
试验结果以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准。
A.3 pH的测定
A.3.1 仪器和设备
酸度计。
A.3.2 分析步骤
将试样配成1%水溶液,用酸度计测定。
试验结果以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准。
A.4 吸光度的测定
A.4.1 仪器和设备
分光光度计。
A.4.2 试剂和材料
A.4.2.1 乙醇。
A.4.2.2 盐酸。
A.4.2.3 乙醇-盐酸溶液:体积分数为40%的乙醇溶液,加浓盐酸调pH至3.0。
A.4.3 分析步骤
称取试样0.15g(精确至0.0001g),用乙醇-盐酸溶液定容到100mL。从中取10mL,再用乙醇-盐
酸溶液定容到100mL。取出稀释液于1cm比色杯中,用分光光度计在波长525nm±5nm处,以乙
醇-盐酸溶液为参比液,测定其吸光度(E1%1cm(525±5)nm)。
A.4.4 结果计算
吸光度E1%1cm(525±5)nm,按式(A.2)计算。
试验结果以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准。
A.5 干燥减量的测定
A.5.1 仪器和设备
A.5.1.1 称量瓶。
A.5.1.2 烘箱。
A.5.2 分析步骤
称取试样1g(精确至0.002g),置于恒重的称量瓶中,于105℃±1℃烘箱约4h,冷却、称量,至
恒重。
A.5.3 结果计算
试样中干燥减量的质量分数w1,按式(A.3)计算。
试验结果以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准。
A.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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