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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 19147-2009 (GB19147-2009) | | 中文名称 | 车用柴油 | | 英文名称 | Automobile diesel fuel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E31 | | 国际标准分类 | 75.160.20 | | 字数估计 | 10,148 | | 发布日期 | 2009-06-12 | | 实施日期 | 2010-01-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19147-2003 | | 引用标准 | GB/T 260; GB/T 261; GB/T 265; GB/T 268; GB/T 380; GB/T 386; GB/T 508; GB/T 510; GB/T 511; GB/T 1884; GB/T 4756; GB/T 5096; GB/T 6536; GB/T 11139; GB/T 11140; GB 12268; GB/T 17040; GB/T 17144; GB 19756; GB/T 23801; SH 0164; SH/T 0248; SH/T 0604; SH/T 0606; SH/T 0689; SH/T 0694; SH/ | | 采用标准 | EN 590-1999, MOD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9年第8号;国家标准公告2013年第1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由石油制取的, 或加有添加剂的车用柴油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不涉及含有生物柴油调合组分的产品, 对于含有生物柴油调合组分的产品执行相关的标准和规定。本标准所属产品适用于压燃式柴油发动机汽车。但可不包括GB 19756 中所规定的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符合本标准要求的车用柴油可以满足国家第Ⅲ阶段机动车污染物的排放要求。 |
GB 19147-2009: 车用柴油
GB 19147-2009 英文名称: Automobile diesel fuels
ICS 75.160.20
E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19147-2009
代替GB/T 19147-2003
车 用 柴 油
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由石油制取的,或加有添加剂的车用柴油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和试验
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不涉及含有生物柴油调合组分的产品,对于含有生物
柴油调合组分的产品执行相关的标准和规定。
1.2 本标准所属产品适用于压燃式柴油发动机汽车。但可不包括GB 19756中所规定的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
1.3 符合本标准要求的车用柴油可以满足国家第Ⅲ阶段机动车污染物的排放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60 石油产品水分测定法
GB/T 261 闪点的测定 宾斯基-马丁闭口杯法 (GB/T 261-2008,ISO 2719:2002,MOD)
GB/T 265 石油产品运动粘度测定法和动力粘度计算法
GB/T 268 石油产品残炭测定法(康氏法)(GB/T 268-1987,neq ISO 6615:1983)
GB/T 380 石油产品硫含量测定法(燃灯法)
GB/T 386 柴油着火性质测定法(十六烷值法)
GB/T 508 石油产品灰分测定法(GB/T 508-1985,eqv ISO 6245:1982)
GB/T 510 石油产品凝点测定法
GB/T 511 石油产品和添加剂机械杂质测定法(重量法)
GB/T 1884 原油和液体石油产品密度实验室测定法(密度计法)(GB/T 1884-2000,eqv ISO 3675:1998)
GB/T 1885 石油计量表(GB/T 1885-1998,eqv ISO 912:1991)
GB/T 4756 石油液体手工取样法(GB/T 4756-1998,eqv ISO 3170:1988)
GB/T 5096 石油产品铜片腐蚀试验法
GB/T 6536 石油产品蒸馏测定法
GB/T 11139 馏分燃料十六烷指数计算法
GB/T 11140 石油产品硫含量的测定 波长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
GB 12268 危险货物品名表
GB/T 17040 石油和石油产品硫含量的测定 能量色散X射线荧光光谱法
GB/T 17144 石油产品残炭测定法(微量法)(GB/T 17144-1997,eqv ISO 10370:1993)
GB 19756 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Ⅰ、Ⅱ阶段)
GB/T 23801 中间馏分油中脂肪酸甲酯含量的测定 红外光谱法
SH0164 石油产品包装、贮运及交货验收规则
SH/T 0175 馏分燃料油氧化安定性测定法(加速法)
SH/T 0248 柴油和民用取暖油冷滤点测定法
SH/T 0604 原油和石油产品密度测定法(U型振动管法)GB 19147-2009
SH/T 0606 中间馏分烃类组成测定法(质谱法)
SH/T 0689 轻质烃及发动机燃料和其他油品的总硫含量测定法(紫外荧光法)
SH/T 0694 中间馏分燃料十六烷指数计算法(四变量公式法)(SH/T 0694-2000,eqv ISO 4264:1995)
SH/T 0765 柴油润滑性评定法(高频往复试验机法)(SH/T 0765-2005,ISO 12156-1:1997,MOD)
SH/T 0806 中间馏分芳烃含量的测定 示差折光检测器高效液相色谱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多环芳烃含量是指柴油中的总芳烃含量减去单环芳烃的含量。
3.2三轮汽车是指最高设计车速小于或等于50km/h的,具有三个车轮的货车。
3.3低速货车是指最高设计车速小于70km/h,具有四个车轮的货车。
4 产品分类
车用柴油按凝点分为六个牌号:
5号车用柴油:适用于风险率为10%的最低气温在8℃以上的地区使用;
0号车用柴油:适用于风险率为10%的最低气温在4℃以上的地区使用;
-10号车用柴油:适用于风险率为10%的最低气温在-5℃以上的地区使用;
-20号车用柴油:适用于风险率为10%的最低气温在-14℃以上的地区使用;
-35号车用柴油:适用于风险率为10%的最低气温在-29℃以上的地区使用;
-50号车用柴油:适用于风险率为10%的最低气温在-44℃以上的地区使用。
注:可参见附录A,选用不同牌号的车用柴油。
5 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车用柴油技术要求见表1。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与检验项目
本产品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出厂检验分为出厂批次检验和出厂周期检验。
6.1.1 出厂检验
出厂批次检验项目:硫含量、10%蒸余物残炭、灰分、铜片腐蚀、水分、机械杂质、多环芳烃含量、运动
黏度、凝点、冷滤点、闪点、十六烷值(十六烷指数)、馏程、密度。
出厂周期检验项目:氧化安定性、润滑性和脂肪酸甲酯检验周期为一个月。
6.1.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项目为第5章表1中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规定的所有检验项目。
在下列情况下进行型式检验:
a) 原油性质发生变化、加工工艺条件改变、调和比例变化及检修开工后情况;
b)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6.2 组批
在原材料、工艺不变的条件下,产品每生产一罐为一批。
6.3 取样
取样按GB/T 4756进行,取4L作为检验和留样用。
6.4 判定规则
出厂检验的结果全部符合本标准表1的技术要求时,则判定该批产品合格。
6.5 复验规则
如出厂检验结果中有不符合表1技术指标的规定时,按GB/T 4756的规定重新抽取双倍样品进行
复检,复检结果如仍有一项不符合本标准规定的技术指标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 向用户销售的符合本标准表1要求的车用柴油所使用的加油机和容器都应标明下列标志: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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