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GB 19304-2018 - 中国标准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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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9304-2018 115 GB 19304-2018 9秒内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生产卫生规范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 19304-2018 (GB19304-2018)
中文名称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生产卫生规范
英文名称 National food safety standard - Hygienic specifications for production of packing drinking water
行业 国家标准
中标分类 C53
字数估计 10,125
发布日期 2018-06-21
实施日期 2019-06-21
旧标准 (被替代) GB 19304-2003; GB 16330-1996
标准依据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18年第5号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GB 19304-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生产卫生规范 National food safety standard -- Hygienic specifications for packaging drinking water production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包装饮用水的生产用源水水质监测、水源卫生防护、源水采集,以及生产过程中加工、包装、贮存和运输等环节的场所、设施、设备、人员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饮用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其他饮用水。 2 术语和定义 2.1 生产用源水 生产包装饮用水的原料水,可以是来源于非公共供水系统(地表水或地下水)的水源水,也可以是来 源于公共供水系统的水。 3 生产用源水的水质监测 3.1 以来自公共供水系统和非公共供水系统的水为生产用源水的(饮用天然矿泉水除外),源水水质监测项目均按照GB 19298的原料要求进行监测。 3.2 饮用天然矿泉水的源水水质应按GB 8537的原料要求进行监测。 3.3 以非公共供水系统的水为生产用源水的,监测频率为每年丰水期和枯水期各至少一次;遇到特殊情况如地震、洪水时,应增加监测次数。 3.4 以非公共供水系统的水为生产用源水的,取样点应为源水出水口,以公共供水系统的水为生产用源水的,取样点应设在公共供水接入口。 3.5 以来自公共供水系统的水为生产用源水的包装饮用水,可以公共供水方的水质监测报告作为监测依据,应确保水质符合GB 5749要求,遇到特殊情况如地震、洪水时,应加强监测。 3.6 当监测结果达不到相关标准要求时,应立即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4 水源的卫生防护 4.1 以地下水为生产用源水的水源卫生防护 以地下水为生产用源水,仅允许通过脱气、曝气、倾析、过滤、臭氧化作用或紫外线消毒杀菌过程等有限的处理方法,不改变水的基本物理化学特征的产品,其水源地应设立卫生防护区,防护区划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并在防护区界设置固定标志和卫生防护区图。 4.1.1 Ⅰ级防护区(采集区) 范围包括地下水取水点、引水及取水建筑物所在区域。Ⅰ级保护区边界距取水点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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