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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 23242-2009 (GB23242-2009) | | 中文名称 | 食品加工机械 食物切碎机和搅拌机 安全和卫生要求 | | 英文名称 | Food processing machinery -- Food processors and blenders -- Safety and hygiene requirement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X99 | | 国际标准分类 | 67.260 | | 字数估计 | 32,353 | | 发布日期 | 2009-02-24 | | 实施日期 | 2009-09-01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9年第2号(总第142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食物切碎机和搅拌机的安全和卫生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在加工食品时带有固定料桶的食物切碎机和搅拌器, 料桶的容量≤150L。本标准涵盖的机器应能对大量成品和原料进行如切碎、搅拌、混合、搅打等不同类型的操作, 主要用于食品和餐饮行业如餐厅、宾馆、咖啡店和小酒馆等。本标准主要适用于自本标准发布实施之后制造的食物切碎机和搅拌机。 |
GB 23242-2009: 食品加工机械 食物切碎机和搅拌机 安全和卫生要求
GB 23242-2009 英文名称: Food processing machinery -- Food processors and blenders -- Safety and hygiene requirements
ICS 67.260
X9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23242-2009
食品加工机械
食物切碎机和搅拌机 安全和卫生要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物切碎机和搅拌机的安全和卫生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加工食品时带有固定料桶的食物切碎机和搅拌器,料桶的容量≤150L。
本标准涵盖的机器应能对大量成品和原料进行如切碎、搅拌、混合、搅打等不同类型的操作,主要用
于食品和餐饮行业如餐厅、宾馆、咖啡店和小酒馆等。
本标准主要适用于自本标准发布实施之后制造的食物切碎机和搅拌机。
本标准不适用于:---家用机器;---专用于食品工业加工的机器(如:宠物食品、罐头工业、工业肉食加工)。
专门用来混合液体,带有一个叶轮,通常从上部驱动且被称作混合器的小型机器不包含在内。本标准不涉及:
---振动危险;---热危险;---由压力引起的危险。
5 安全、卫生要求与措施
5.1 机械危险
安全目标是为了阻止触及会引起伤害的运动部分,达到该目的应符合以下要求。
5.1.1 触及危险区域(见图4)
所有与防护有关的联锁装置都应符合GB/T 18831-2002的要求。
固定和移动防护装置应符合GB/T 8196。
联锁装置的安全水平应该与装在其内部的控制系统一致。
与装置及其控制系统接口有关的安全性应至少符合GB/T 16855.1-2005中6.2.2的类别1。
使用和维护说明应在说明书中提供。
5.1.1.1 区域1和区域2
特定用户需求意味着最小安全距离不能符合GB 12265.1-1997,尤其在食品加工过程中需要通过
孔径加入水果、蔬菜、黄油、鸡蛋等组分时。此时,特定尺寸应符合类型1和类型2机器。
5.1.1.1.1 类型1
尺寸应该为L≥120mm,D≤52mm(见图1和图2)。
本要求可以通过整体防护装置(见图5)或联锁的可移动盖板或盖实现。在使用联锁的可移动盖板或
盖的地方,可以根据GB/T 15706.1-2007的3.25.6、GB/T 15706.2-2007的5.3.2.5和GB/T 18831-2002达到联锁。
5.1.1.1.2 类型2
尺寸应该为L≥120mm,D≤52mm(见图1和图2)。
本要求可以通过整体防护装置或联锁的可移动盖板或盖实现。在使用联锁的可移动盖板或盖的地
方,可以根据 GB/T 15706.1-2007的3.25.2、GB/T 15706.2-2007的5.3.2.3和 GB/T 18831-2002达到联锁。
对带有铰链盖板的机器,当其运转时盖板可被打开的距离在非铰链边测量不得超过45mm。机器空转时的停机时间应<4s。
5.1.1.1.3 类型3
盖板由于自重通常和机器主体铰链联接,也有一些盖板为了使用方便可以移动。
根据GB/T 15706.1-2007中的3.25.2和GB/T 15706.2-2007中的5.3.2.3,盖板应与一个联锁装置联接。
对不可移动的盖板,其联锁装置应符合GB/T 18831-2002中的6.2.1。
对完全可移动的盖板,其联锁装置应符合GB/T 18831-2002(如:操作中需要有两个联锁开关,一
个强制模式,一个非强制模式)。当强制机械动作方式不与该机器的其他要求协调一致,即卫生要求、防
护指数、失效预防和安全距离等,位置检测器上盖板的强制机械动作的缺失应通过附录C表述的方式
进行平衡/补偿,以达到相应的安全水平。
然而,在所有使用单一机械式位置检测器情况下,应符合GB/T 18831-2002中的6.2.1.2。
孔径上缘与工具上刀片之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GB 12265.1-1997中表4和4.5.3条。
机器空转时的停机时间应<4s。
如果料桶是可移动的,当料桶固定不正确时,一个联锁装置应能阻止机器运转。
5.1.1.2 区域3
通过一个固定防护装置来防止触及危险区域,固定防护装置应符合 GB/T 15706.2-2007中的
5.3.2.2和GB/T 8196。
这些要求均适用于三种类型的机器。
5.1.1.3 区域4
料桶只能在机器操作者动作下倾斜,当其倾斜回原来工作位置时也同样要求。
当倾斜由动力操作时,应通过位于危险区域之外的一个手柄控制机器运动。当停止时,料桶在所有位置都应保持稳定。
5.1.1.4 区域5
叶片的形状和固定应防止其意外弹出。刀片与其支撑之间的连接应通过一个充分考虑方向和离心
力的正确的机械连接方式确保安全,仅靠摩擦连接是不够的。
5.1.2 稳定性
当按照制造商预设情况使用时,机器应保持稳定。
机器应被设计为易稳定的,且满足表1规定的试验。
如果不能符合表1的试验,机器应被固定,并在说明书标明固定点的力值。
装有3个脚轮的机器至少要有一个脚轮(或一套脚轮)带有锁定装置。
装有4个脚轮的机器至少要有两个脚轮(或两套脚轮)带有锁定装置。
5.1.3 不正确装配和固定
机器设计应能保证依本标准提供防护装置的可移动部件在机器移动之前处于正确位置。
此外,说明书应提供装配方法和正确调整到良好状况的方法。
如果切削装置的不正确装配和固定会导致危险情况,则应通过设计加以防止(如使用机械式的连接元件)。
5.1.4 切割装置的搬运、清洁和贮存
制造商应提供安全使用、清洁和贮存切割装置的适当说明。
5.2 电气危险
电气设备应符合GB 4706.1和GB 4706.38的要求。
5.3 卫生
5.3.1 一般要求
机器设计应符合EN1672-1:1997和下述给定要求,同时也应符合附录B。
卫生区域(示例)见图6a)和图6b)。
5.3.2 食品区域
以下部件应被视为如GB 22747-2008所规定的食品区域:
---料桶内部;
---工具装置;
---覆盖料桶盖子的内部;
---刮削装置。
但是,食品区域的一些部件,如切割装置、轴和组件很难清洗,必须提供专门清洗说明(见7.1)。
5.3.3 飞溅区域
---料桶外部;
---盖板或盖的外部;
---手柄;
---停止和启动控制器。
5.3.4 非食品区域
非食品区域包括除上述飞溅区域和食品区域以外的任何区域。
5.3.5 表面粗糙度
最大粗糙度应符合GB 22747-2008的要求和附录B。
5.3.6 可清洁性
所有食品区域和飞溅区域都应容易清洗,如有必要可以进行消毒。
在食品区域和飞溅区域,除非技术需要,应避免安装螺栓、螺钉、铆钉等。这些可以从附录B的图B.17中选择。
注:因为污染问题,机器不应打算通过喷水清洗[见7.1.e)]。
5.4 人类工效学
应注意GB/T 15706.2-2007中的5.5和EN614-1:1995给出的安全防护。为达到人类工效学目
标,用户一定要符合的任何需要信息(如进料斜槽高度)都应包括在说明书中。
料桶的最大倾斜力应为200N(见prEN1005-3:1993的4.3.2.1)。
5.5 噪声
机器的设计和制造应特别采用控制噪声源的措施,以使经由空气传播的噪声发射风险降低到最低
水平,见ENISO 11688-1:1998。在参照同类其他机器有关的实际噪声发射值(见附录A)基础上,来评
估所采用的减噪措施是否成功。
这些机器的主要噪声源是电动机和旋转刀片。
6 安全、卫生要求与措施验证
安全、卫生要求与措施验证见表1。
5.1.1
视检和测量,包括装置和用户关心的操作切割装置的说明以避免割伤。联锁装置的功能试验。
5.1.2 带注满水的料桶的机器,考虑到最不利状况应在最不利方向从水平面倾斜10°,机器应回到水平面。
5.1.3 视检。
5.2 应按照GB 4706.38进行验证。
5.3 根据附录B。
5.4距离测量。视检。功能试验。
5.5 根据附录A。
7 使用信息
使用信息应满足GB/T 15706.2-2007中第6章的要求。应提供一份说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按照 GB/T 15706.1-2007中的3.12条和说明书(见7.1)所阐述的情况下使用机
器,包括清洁、清除食物堵塞、喂料和替换工具。
7.1 说明书
说明书应满足GB/T 15706.2-2007中6.5的要求,并应向用户表明为了达到电磁兼容性而应满
足的安装、使用和维护(提供者确定的一般电工/电子设备)条件。应包括下述信息:
a) 运输、搬运和贮存信息:
---关于机器的;---关于刀具的,以减少切割和撞击的风险。
b) 特别安装信息:
---检查器具的绝缘是正确的;
---检查器具的电源是合适的;
---检查连接电缆是正确的尺寸;
---检查器具任何金属支架有等电位接地连接;
---任何特殊安装要求。
c) 特别调试信息:
---安装和装备情况;
---有关用户必须采取预防措施的信息。
d) 设备自身信息,特别是:
---取决于食品加工量的料桶标称容积;
---设备、附件、防护装置和/或安全装置的详细描述;
---器具打算使用和禁止使用的各种范围,如有;
---机器重量,如果机器是通过部件形式供货,需提供各部件的重量;
---声明的噪声发射值,符合附录A要求;
---电气设备的数据和电器线路图;
---过电流保护装置值。
e) 正常操作情况信息:
---控制器描述;
---所有正常操作,如何使用工作中所提供的安全保护装置和任何剩余防护装置的说明,或用
户应遵守的安全制度和相应的培训要求;
---搬运、清洁和贮存某些工具而可能产生的特别风险,和在使用时所必需的特殊防护装置;
---用户必须采取的工作程序,确保机器如5.1.2所要求那样是稳定的;
---任何关于用水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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