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径: 主页 > GB > 第3页 > GB 24943-2010
标准搜索结果: 'GB 24943-2010'
| 标准编号 | GB 24943-2010 (GB24943-2010) | | 中文名称 | 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用安全标志 | | 英文名称 | Safety signs for tri-wheel vehicles and low-speed goods vehicle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T54 | | 国际标准分类 | 65.060 | | 字数估计 | 10,199 | | 发布日期 | 2010-08-09 | | 实施日期 | 2011-01-01 | | 引用标准 | GB 10396-2006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0年第3号(总第158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安全标志的作用、型式、颜色、使用原则等。本标准还规定了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至少应使用的安全标志及其典型示例等。本标准适用于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以下统称车辆)。 |
GB 24943-2010: 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用安全标志
GB 24943-2010 英文名称: Safety signs for tri-wheel vehicles and low-speed goods vehicles
ICS 65.060
T5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用安全标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安全标志的作用、型式、颜色、使用原则等。本标准还规定了三
轮汽车和低速货车至少应使用的安全标志及其典型示例等。
本标准适用于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以下统称车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3 安全标志的作用
安全贯穿在车辆设计、制造、操作、说明和检查过程中。在不过分降低产品功能的情况下,可依次通
过设计减小风险,包括通过选用适当的设计结构尽可能避免或减少危险,通过减少对操作者涉入危险区
的需要,限制人们面临危险;通过使用安全防护装置(防护装置、安全装置)避免或减少危险。
尽管车辆采取了恰当的设计结构和安全防护装置,但仍可能存在遗留风险,使用信息(包括安全标
志)则用于警告操作者和其他人员存在的有关遗留风险。
安全标志作用如下:
---提醒人们存在或有潜在的危险;
---指示危险;
---描述危险的性质;
---解释危险可能造成潜在伤害的后果;
---提示人们如何规避危险。
4 安全标志的型式
4.1 安全标志有以下4种标准型式:
---符号带和文字带组成的两带式安全标志;
---符号带、图形带和文字带组成的三带式安全标志;
---图形带和文字带组成的两带式安全标志;
---两个图形带组成的两带式安全标志。
4.2 各型式安全标志应符合GB 10396-2006中4.4~4.7的规定。
4.3 安全标志中的符号带、图形带、文字带的内容和构成等应符合GB 10396-2006中第5~7章的规定。
5 安全标志的颜色和尺寸
5.1 包含安全程度标志词的安全标志各部位颜色应符合表1的规定。
5.2 不包含安全程度标志词的安全标志颜色及其他要求应符合GB 10396-2006中第9章的规定。
5.3 安全标志的尺寸应符合GB 10396-2006中第10章的规定。
6 使用原则
6.1 安全标志应针对合理且可能存在的遗留风险,安全标志不应用于弥补车辆设计缺陷和安全防护装置的缺失。
6.2 安全标志可分别使用“危险”、“警告”、“注意”三个危险程度标志词之一标示面临危险的可能性和
面临危险可能造成后果的相对严重程度。
---危险程度标志词“危险”表示如果不避免,将造成死亡或严重伤害的危急危险情况。由危险程
度标志词“危险”确定的安全标志不能滥用,只有在存在最严重危险的情况下才能使用;
---危险程度标志词“警告”表示如果不避免,可能造成死亡或严重伤害的潜在危险情况。由危险
程度标志词“警告”确定的危险比由危险程度标志词“危险”确定危险造成的伤害或死亡的风险程度小;
---危险程度标志词“注意”表示如果不避免,可能造成较低或中等程度伤害的潜在危险情况。“注
意”还可用来提醒避免进行能够造成人员伤害事件有关的非安全操作。
6.3 安全标志应尽可能接近针对的危险部位,便于操作人员识别出安全标志所指示的信息。
6.4 安全标志应鲜明、醒目、可读,与设置位置处的背景颜色有明显对比度,应最大程度地进行保护使
其不被损坏和磨损,并有适当长的期望寿命。
6.5 安全标志不应设置在可拆卸的车辆零部件上。
6.6 根据车辆结构特点、用途、使用条件等因素,合理设计安全标志,以使安全标志最有效地传递安全
信息。安全标志中应优先使用形象化图形。危险图形设计和绘制方法应遵循GB 10396-2006附录D规定的原则。
6.7 安全标志应设置在车辆上。车辆产品使用说明书中还应给出所使用安全标志的图示、释义、在车
辆上的位置及检查、维护和更换事宜的详细说明。
7 安全标志的使用及其典型示例
7.1 必备安全标志
7.1.1 自卸式车辆车厢前部或附近明显位置应设置安全标志。可使用的典型安全标志示例如图1、
图2、图3或图4所示;也可采用危险程度为“警告”的安全标志,并有适当的描述危险图形和文字“车厢
升降过程中,不得进入危险区。进入车厢下进行保养或维修前,应可靠锁紧锁定装置(或应可靠插上安
全锁定装置;或应用安全锁定装置锁紧举升液压缸)”。
7.1.2 装有可翻转驾驶室的车辆,驾驶室翻转机构附近应设置安全标志。可使用的典型安全标志示例
如图5或图6所示;也可采用危险程度为“警告”的安全标志,并有适当的描述危险图形和文字“驾驶室
翻转过程中,不得进入危险区(或与车辆保持安全距离)”。
7.1.3 操作者立于车辆外侧能触及的蒸发式发动机水箱口或高温表面附近应设置安全标志。可使用
的典型安全标志示例如图8所示。也可采用危险程度为“注意”的安全标志,并有适当的描述危险图形
和文字“远离高温蒸汽(或高温表面)”。
7.1.4 车辆发动机运行或维修保养过程中,安全防护装置拆下或打开后会产生危险的,应在安全防护
装置上或危险附近设置安全标志。可使用的典型安全标志示例如图9~图12所示。也可采用危险程
度为“警告”的安全标志,并有适当的描述危险图形和文字“发动机运转时,不得拆下或打开安全防护装置”。
7.2 选用安全标志
7.2.1 操作者立于车辆外侧能触及的燃油箱口附近可设置安全标志。可使用的典型安全标志示例如
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