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GB 2760-2011 - 中国标准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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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2760-2011 RFQ 点击询价 <=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 2760-2011 (GB2760-2011)
中文名称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英文名称 National Food Safety Standards for Uses of Food Additives
行业 国家标准
中标分类 X09
国际标准分类 67.040
字数估计 192,148
发布日期 2011-04-20
实施日期 2011-06-20
旧标准 (被替代) GB 2760-2007
引用标准 GB 14880
标准依据 卫生部公告2011年第12号;卫计委公告2014年第21号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

GB 2760-2011 National Food Safety Standards for Uses of Food Additive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发布 2011-04-20 发布 2011-06-20 实施 前言 本标准代替 GB 2760-2007《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 GB 2760-2007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名称; --增加了 2007年至 2010年第 4 号卫生部公告的食品添加剂规定; --调整了部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 --删除了表 A.2食品中允许使用的添加剂及使用量; --调整了部分食品分类系统,并按照调整后的食品类别对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进行 了调整; --增加了食品用香料、香精的使用原则,调整了食品用香料的分类; --增加了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的使用原则,调整了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名单。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及最大 使用量或残留量。 2 术语和定义 2.1 食品添加剂 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 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营养强化剂、食品用香料、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食品工业用 加工助剂也包括在内。 2.2 最大使用量 食品添加剂使用时所允许的最大添加量。 2.3 最大残留量 食品添加剂或其分解产物在最终食品中的允许残留水平。 2.4 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 保证食品加工能顺利进行的各种物质,与食品本身无关。如助滤、澄清、吸附、脱模、 脱色、脱皮、提取溶剂、发酵用营养物质等。 2.5 国际编码系统(INS) 食品添加剂的国际编码,用于代替复杂的化学结构名称表述。 2.6 中国编码系统(CNS) 食品添加剂的中国编码,由食品添加剂的主要功能类别(见附录 E)代码和在本功能 类别中的顺序号组成。 3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 3.1 食品添加剂使用时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a) 不应对人体产生任何健康危害; b) 不应掩盖食品腐败变质; c) 不应掩盖食品本身或加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或以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 品添加剂; d) 不应降低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e) 在达到预期目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在食品中的使用量。 3.2 在下列情况下可使用食品添加剂: a) 保持或提高食品本身的营养价值; b) 作为某些特殊膳食用食品的必要配料或成分; c) 提高食品的质量和稳定性,改进其感官特性; d) 便于食品的生产、加工、包装、运输或者贮藏。 3.3 食品添加剂质量标准 按照本标准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当符合相应的质量规格要求。 3.4 带入原则 在下列情况下食品添加剂可以通过食品配料(含食品添加剂)带入食品中: a) 根据本标准,食品配料中允许使用该食品添加剂; b) 食品配料中该添加剂的用量不应超过允许的最大使用量; c) 应在正常生产工艺条件下使用这些配料,并且食品中该添加剂的含量不应超过由配 料带入的水平; d) 由配料带入食品中的该添加剂的含量应明显低于直接将其添加到该食品中通常所 需要的水平。 4 食品分类系统 食品分类系统用于界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范围,只适用于本标准,见附录 F。如允许某 一食品添加剂应用于某一食品类别时,则允许其应用于该类别下的所有类别食品,另有规 定的除外。 5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应符合附录 A 的规定。 6 营养强化剂 营养强化剂的使用应符合 GB 14880和相关规定。 7 食品用香料 用于生产食品用香精的食品用香料的使用应符合附录 B的规定。 8 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 食品工业用加工助剂的使用应符合附录 C的规定。 9 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及其配料 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及其配料的使用应符合附录 D 的规定。 附 录 A 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规定 A.1 表 A.1 规定了食品添加剂的允许使用品种、使用范围以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 A.2 表 A.1 列出的同一功能的食品添加剂(相同色泽着色剂、防腐剂、抗氧化剂)在 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 1。 A.3 表 A.2 规定了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食品添加剂。 A.4 表A.3规定了表A.2所例外的食品类别,这些食品类别使用添加剂时应符合表A.1 的规定。同时,这些食品类别不得使用表 A.1 规定的其上级食品类别中允许使用的食品添 加剂。 A.5 表 A.1、表 A.2未包括对食品用香料、胶基糖果中基础剂物质和用作食品工业用 加工助剂的食品添加剂的有关规定。 A.6 上述各表中的“功能”栏为该添加剂的主要功能,供使用时参考。 表 A.1 食品添加剂的允许使用品种、使用范围a以及最大使用量或残留量 氨基乙酸(又名甘氨酸) glycine CNS 号 12.007 INS 号 640 功能 增味剂 食品分类号 食品名称 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08.02 预制肉制品 3.0 08.03 熟肉制品 3.0 12.0 调味品 1.0 14.02.03 果蔬汁(肉)饮料(包括发酵 型产品等) 1.0 14.03.02 植物蛋白饮料 1.0 铵磷脂 ammonium phosphatide CNS 号 10.033 INS 号 442 功能 乳化剂 食品分类号 食品名称 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05.01.02 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除 05.01.01以外的可可制品 10.0 巴西棕榈蜡 carnauba wax CNS 号 14.008 INS 号 903 功能 被膜剂、抗结剂 食品分类号 食品名称 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04.01.01 新鲜水果 0.0004 以残留量计 05.0 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 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 品)以及糖果 0.6 白油(又名液体石蜡) mineral oil,white (liquid paraffin) CNS 号 14.003 INS号 905a 功能 被膜剂 食品分类号 食品名称 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05.02.02 除胶基糖果以外的其他糖果 5.0 10.01 鲜蛋 5.0 a 在表 A.1中使用范围以食品分类号和食品名称表示。 L-半胱氨酸盐酸盐 L-cysteine and its hydrochlorides sodium and potassium salts CNS 号 13.003 INS 号 920 功能 面粉处理剂 食品分类号 食品名称 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06.03.02.03 发酵面制品 0.06 06.08 冷冻米面制品 0.6 以 L-半胱氨酸盐 酸盐计 苯甲酸及其钠盐 benzoic acid,sodium benzoate CNS 号 17.001,17.002 INS 号 210,211 功能 防腐剂 食品分类号 食品名称 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03.03 风味冰、冰棍类 1.0 以苯甲酸计 04.01.02.05 果酱(罐头除外) 1.0 以苯甲酸计 04.01.02.08 蜜饯凉果 0.5 以苯甲酸计 04.02.02.03 腌渍的蔬菜 1.0 以苯甲酸计 05.02.01 胶基糖果 1.5 以苯甲酸计 05.02.02 除胶基糖果以外的其他糖果 0.8 以苯甲酸计 11.05 调味糖浆 1.0 以苯甲酸计 12.03 醋 1.0 以苯甲酸计 12.04 酱油 1.0 以苯甲酸计 12.05 酱及酱制品 1.0 以苯甲酸计 12.10 复合调味料 0.6 以苯甲酸计 12.10.02 半固体复合调味料 1.0 以苯甲酸计 12.10.03 液体复合调味料(不包括 12.03,12.04) 1.0 以苯甲酸计 14.02.02 浓缩果蔬汁(浆)(仅限食品 工业用) 2.0 以苯甲酸计 14.02.03 果蔬汁(肉)饮料(包括发酵 型产品等) 1.0 以苯甲酸计 14.03 蛋白饮料类 1.0 以苯甲酸计 14.04.01 碳酸饮料 0.2 以苯甲酸计 14.04.02.02 风味饮料(包括果味饮料、乳 味、茶味、咖啡味及其他味饮 料等) 1.0 以苯甲酸计 14.05 茶、咖啡、植物饮料类 1.0 以苯甲酸计 15.02 配制酒(仅限预调酒) 0.4 以苯甲酸计 15.03.03 果酒 0.8 以苯甲酸计 4-苯基苯酚 4-phenylphenol CNS 号 17.024 INS 号 - 功能 防腐剂 食品分类号 食品名称 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04.01.01.02 经表面处理的鲜水果(仅限柑 橘类) 1.0 残留量≤ 12mg/kg 2-苯基苯酚钠盐 sodium 2-phenylphenol CNS 号 17.023 INS 号 - 功能 防腐剂 食品分类号 食品名称 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04.01.01.02 经表面处理的鲜水果(仅限柑 橘类) 0.95 残留量≤ 12mg/kg 冰结构蛋白 ice structuring protein CNS 号 00.020 INS 号 - 功能 其他 食品分类号 食品名称 最大使用量 备注 03.0 冷冻饮品(03.04 食用冰除外)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L-丙氨酸 L-alanine CNS 号 12.006 INS 号 - 功能 增味剂 食品分类号 食品名称 最大使用量 备注 12.0 调味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丙二醇 propylene glycol CNS 号 18.004 INS 号 1520 功能 稳定剂和凝固剂、抗结剂、消泡剂、乳化剂、水分保持剂、增稠剂 食品分类号 食品名称 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06.03.02.01 生湿面制品(如面条、饺子皮、 馄饨皮、烧麦皮) 1.5 07.02 糕点 3.0 丙二醇脂肪酸酯 propylene glycol esters of fatty acid CNS 号 10.020 INS 号 477 功能 乳化剂、稳定剂 食品分类号 食品名称 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01.0 乳 及 乳 制 品 ( 01.01.01 、 01.01.02、13.0涉及品种除外) 5.0 02.0 脂肪,油和乳化脂肪制品 10.0 03.0 冷冻饮品(03.04 食用冰除外) 5.0 04.05.02.01 熟制坚果与籽类(仅限油炸坚 果与籽类) 2.0 06.03.02.05 油炸面制品 2.0 食品分类号 食品名称 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07.02 糕点 3.0 12.10 复合调味料 20.0 16.06 膨化食品 2.0 丙酸及其钠盐、钙盐 propionic acid, sodium propionate, calcium propionate CNS 号 17.029,17.006,17.005 INS号 280,281,282 功能 防腐剂 食品分类号 食品名称 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04.04 豆类制品 2.5 以丙酸计 06.01 原粮 1.8 以丙酸计 06.03.02.01 生湿面制品(如面条、饺子皮、 馄饨皮、烧麦皮) 0.25 以丙酸计 07.01 面包 2.5 以丙酸计 07.02 糕点 2.5 以丙酸计 12.03 醋 2.5 以丙酸计 12.04 酱油 2.5 以丙酸计 16.07 其他(杨梅罐头加工工艺用) 50.0 以丙酸计 不饱和脂肪酸单甘酯 unsaturated fatty acid of monoglycerides CNS 号 10.036 INS 号 - 功能 乳化剂 食品分类号 食品名称 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02.02 水油状脂肪乳化制品 10.0 茶多酚(又名维多酚) tea polyphenol(TP) CNS 号 04.005 INS号 - 功能 抗氧化剂 食品分类号 食品名称 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02.01 基本不含水的脂肪和油 0.4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 04.05.02.01 熟制坚果与籽类(仅限油炸坚 果与籽类) 0.2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 06.03.02.05 油炸面制品 0.2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 06.06 即食谷物,包括碾轧燕麦(片) 0.2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 06.07 方便米面制品 0.2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 07.02 糕点 0.4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 07.04 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 (仅限含油脂馅料) 0.4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 08.02.02 腌腊肉制品类(如咸肉、腊肉、 板鸭、中式火腿、腊肠) 0.4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 08.03.01 酱卤肉制品类 0.3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 08.03.02 熏、烧、烤肉类 0.3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 08.03.03 油炸肉类 0.3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 食品分类号 食品名称 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08.03.04 西式火腿(熏烤、烟熏、蒸煮 火腿)类 0.3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 08.03.05 肉灌肠类 0.3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 08.03.06 发酵肉制品类 0.3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 09.03 预制水产品(半成品) 0.3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 09.04 熟制水产品(可直接食用) 0.3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 09.05 水产品罐头 0.3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 12.10 复合调味料 0.1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 14.03.02 植物蛋白饮料 0.1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 14.06.02 蛋白型固体饮料 0.8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 16.06 膨化食品 0.2 以油脂中儿茶素计 茶黄色素,茶绿色素 tea yellow pigment,tea green pigment CNS 号 08.141, 08.142 INS 号 - 功能 着色剂 食品分类号 食品名称 最大使用量 备注 04.01.02.09 装饰性果蔬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05.02 糖果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07.02.04 糕点上彩装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4.02.03 果蔬汁(肉)饮料(包括含发 酵型产品等)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固体饮料按稀释 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4.02.02 风味饮料(包括果味饮料、乳 味、茶味、咖啡味及其他味饮 料等)(仅限果味饮料)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固体饮料按稀释 倍数增加使用量 14.05.01 茶饮料类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固体饮料按稀释 倍数增加使用量 15.02 配制酒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赤藓红及其铝色淀 erythrosine, erythrosine aluminum lake CNS 号 08.003 INS号 127 功能 着色剂 食品分类号 食品名称 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04.01.02.08.02 凉果类 0.05 以赤藓红计 04.01.02.09 装饰性果蔬 0.1 以赤藓红计 04.05.02.01 熟制坚果与籽类(仅限油炸坚 果与籽类) 0.025 以赤藓红计 05.0 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 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 品)以及糖果(05.01.01 可可 制品除外) 0.05 以赤藓红计 07.02.04 糕点上彩装 0.05 以赤藓红计 08.03.05 肉灌肠类 0.015 以赤藓红计 食品分类号 食品名称 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08.03.08 肉罐头类 0.015 以赤藓红计 12.05 酱及酱制品 0.05 以赤藓红计 12.10 复合调味料 0.05 以赤藓红计 14.02.03 果蔬汁(肉)饮料(包括发酵 型产品等) 0.05 以赤藓红计,固 体饮料按稀释倍 数增加使用量 14.04.01 碳酸饮料 0.05 以赤藓红计 14.04.02.02 风味饮料(包括果味饮料、乳 味、茶味、咖啡味及其他味饮 料等)(仅限果味饮料) 0.05 以赤藓红计,固 体饮料按稀释倍 数增加使用量 15.02 配制酒 0.05 以赤藓红计 16.06 膨化食品 0.025 以赤藓红计 刺梧桐胶 karaya gum CNS 号 18.010 INS 号 416 功能 稳定剂 食品分类号 食品名称 最大使用量 备注 01.01.03 调制乳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02.02 水油状脂肪乳化制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刺云实胶 tara gum CNS 号 20.041 INS号 417 功能 增稠剂 食品分类号 食品名称 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01.06 干酪 8.0 03.0 冷冻饮品(03.04 食用冰除外) 5.0 04.01.02.05 果酱 5.0 07.0 焙烤食品 1.5 08.02 预制肉制品 10.0 08.03 熟肉制品 10.0 14.0 饮料类(14.01 包装饮用水类 除外) 2.5 16.01 果冻 5.0 如用于果冻粉, 按冲调倍数增加 使用量 醋酸酯淀粉 starch acetate CNS 号 20.03 INS号 1420 功能 增稠剂 食品分类号 食品名称 最大使用量 备注 食品分类号 食品名称 最大使用量 备注 06.03.02.01 生湿面制品(如面条、饺子皮、 馄饨皮、烧麦皮)(仅限生湿 面条)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单,双甘油脂肪酸酯(油酸、亚油酸、 mono-and diglycerides of fatty acids 亚麻酸、棕榈酸、山嵛酸、硬脂酸、月桂酸) CNS 号 10.006 INS 号 471 功能 乳化剂 食品分类号 食品名称 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01.02.01 发酵乳 5.0 01.05.01 稀奶油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02.02.01.01 黄油和浓缩黄油 20.0 06.03.02.01 生湿面制品(如面条、饺子皮、 馄饨皮、烧麦皮)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06.03.02.02 生干面制品 30.0 11.01.02 其它糖和糖浆(如红糖、赤砂 糖、槭树糖浆) 6.0 12.09 香辛料类 5.0 13.01 婴幼儿配方食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3.02 婴幼儿辅助食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4.05.02 咖啡饮料类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单辛酸甘油酯 capryl monoglyceride CNS 号 17.031 INS号 - 功能 防腐剂 食品分类号 食品名称 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06.03.02.01 生湿面制品(如面条、饺子皮、 馄饨皮、烧麦皮) 1.0 07.02 糕点 1.0 07.04 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 (仅限豆馅) 1.0 08.03.05 肉灌肠类 0.5 淀粉磷酸酯钠 sodium starch phosphate CNS 号 20.013 INS号 - 功能 增稠剂 食品分类号 食品名称 最大使用量 备注 02.02.01 脂肪含量 80%以上的乳化制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03.0 冷冻饮品(03.04 食用冰除外)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04.01.02.05 果酱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06.0 粮食和粮食制品,包括大米、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食品分类号 食品名称 最大使用量 备注 面粉、杂粮、块根植物、豆类 和玉米提取的淀粉等(不包括 06.01 原粮及 07.0 类焙烤制 品) 12.0 调味品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14.0 饮料类(14.01 包装饮用水类 除外)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靛蓝及其铝色淀 indigotine,indigotine aluminum lake CNS 号 08.008 INS 号 132 功能 着色剂 食品分类号 食品名称 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04.01.02.08.01 蜜饯类 0.1 以靛蓝计 04.01.02.08.02 凉果类 0.1 以靛蓝计 04.01.02.09 装饰性果蔬 0.2 以靛蓝计 04.02.02.03 腌渍的蔬菜 0.01 以靛蓝计 04.05.02.01 熟制坚果与籽类(仅限油炸坚 果与籽类) 0.05 以靛蓝计 05.0 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 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 品)以及糖果(05.01.01 可可 制品除外) 0.1 以靛蓝计 05.02.02 除胶基糖果以外的其他糖果 0.3 以靛蓝计 07.02.04 糕点上彩装 0.1 以靛蓝计 07.04 焙烤食品馅料及表面用挂浆 (仅限饼干夹心) 0.1 以靛蓝计 14.02.03 果蔬汁(肉)饮料(包括发酵 型产品等) 0.1 以靛蓝计,固体 饮料按稀释倍数 增加使用量 14.04.01 碳酸饮料 0.1 以靛蓝计 14.04.02.02 风味饮料(包括果味饮料、乳 味、茶味、咖啡味及其他味饮 料等)(仅限果味饮料) 0.1 以靛蓝计,固体 饮料按稀释倍数 增加使用量 15.02 配制酒 0.1 以靛蓝计 16.06 膨化食品 0.05 以靛蓝计 丁基羟基茴香醚(BHA) butylated hydroxyanisole CNS 号 04.001 INS号 320 功能 抗氧化剂 食品分类号 食品名称 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02.0 脂肪,油和乳化脂肪制品 0.2 以油脂中的含量计 02.01 基本不含水的脂肪和油 0.2 以油脂中的含量计 食品分类号 食品名称 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04.05.02.01 熟制坚果与籽类(仅限油炸 坚果与籽类) 0.2 以油脂中的含量计 04.05.02.03 坚果与籽类罐头 0.2 以油脂中的含量计 05.02.01 胶基糖果 0.4 以油脂中的含量计 06.03.02.05 油炸面制品 0.2 以油脂中的含量计 06.04.01 杂粮粉 0.2 以油脂中的含量计 06.06 即食谷物,包括碾轧燕麦 (片) 0.2 以油脂中的含量计 06.07 方便米面制品 0.2 以油脂中的含量计 07.03 饼干 0.2 以油脂中的含量计 08.02.02 腌腊肉制品类(如咸肉、腊 肉、板鸭、中式火腿、腊肠) 0.2 以油脂中的含量计 09.03.04 风干、烘干、压干等水产品 0.2 以油脂中的含量计 16.06 膨化食品 0.2 以油脂中的含量计 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对羟基苯 甲酸甲酯钠,对羟基苯甲酸乙酯及其钠 盐) methyl p-hydroxy benzoate and its salts (sodium methyl p-hydroxy benzoate,ethyl p-hydroxy benzoate,sodium ethyl p-hydroxy benzoate) CNS 号 17.032,17.007 INS 号 219,214,215 功能 防腐剂 食品分类号 食品名称 最大使用量/(g/kg) 备注 04.01.01.02 经表面处理的鲜水果 0.012 以对羟基苯甲酸计 04.01.02.05 果酱(罐头除外) 0.25 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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