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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 1886.384-2025 - 中国标准 英文版

标准搜索结果: 'GB 1886.38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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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886.384-2025 英文版 179 GB 1886.384-2025 [PDF]天数 <=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植物炭黑 有效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 1886.384-2025 (GB1886.384-2025)
中文名称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植物炭黑
英文名称 National food safety standard - Food additive - Vegetable Carbon Black
行业 国家标准
中标分类 X09
字数估计 9,994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GB 1886.384-202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植物炭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植物炭黑 2025-03-16发布 2025-09-16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 28308-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植物炭黑》。 本标准与GB 28308-2012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范围部分描述; ---修改了相对分子质量; ---增加了粒径指标; ---修改了“镉(Ge)”指标名称,改为“镉(Cd)”; ---修改了铅(Pb)的指标要求; ---增加了铅(Pb)、总砷(以As计)的检验方法; ---增加了商品化产品的描述; ---修改了鉴别试验的分析步骤; ---修改了高级芳香烃的检验方法。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植物炭黑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以木材、竹子、椰子壳等植物材料为原料,经炭化、精制而成的食品添加剂植物炭黑。 2 化学名称、分子式、相对分子质量 2.1 化学名称 2.2 分子式 2.3 相对分子质量 12.011(按2021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3 技术要求 3.1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泽 黑色 状态 粉末 气味 无臭、无味 取适量试样,置于清洁、干燥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观察 其色泽和状态,并嗅其气味 3.2 理化指标 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碳含量(以干基计),w/% ≥ 95 附录A中A.3 干燥减量,w/% ≤ 12.0 附录A中A.4 灰分,w/% ≤ 4.0 附录A中A.5 粒径(D10)/μm ≥ 0.275 GB/T 19077 碱溶性呈色物质 通过试验 附录A中A.6 高级芳香烃 通过试验 附录A中A.7 总砷(以As计)/(mg/kg) ≤ 3.0 GB 5009.76或GB 5009.11 铅(Pb)/(mg/kg) ≤ 2.0 GB 5009.75或GB 5009.12 镉(Cd)/(mg/kg) ≤ 1.0 GB 5009.15 汞(Hg)/(mg/kg) ≤ 1.0 GB 5009.17 注:商品化的植物炭黑应以符合本标准的植物炭黑为原料,可添加食用植物油、麦芽糊精、水等食品辅料和/或符 合食品添加剂质量规格要求的乳化剂、增稠剂、抗氧化剂、酸度调节剂等,其含量符合声称值,形态可以是粉 末或液体。 附 录 A 检 验 方 法 A.1 一般规定 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GB/T 6682中规定的三级水。 试验中所用标准滴定溶液、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按GB/T 601、 GB/T 602、GB/T 603的规定制备。试验中所用溶液在未注明用何种溶剂配制时,均指水溶液。 A.2 鉴别试验 A.2.1 溶解性试验 A.2.1.1 仪器和设备 A.2.1.1.1 烧杯。 A.2.1.1.2 漏斗。 A.2.1.1.3 慢速定性滤纸。 A.2.1.1.4 微孔滤膜:孔径0.2μm。 A.2.1.2 分析步骤 分别称取约0.1g试样两份,一份加水、另一份加环己烷各100mL,振摇混匀,静置10min,得到试 样溶液。依次使用滤纸和滤膜过滤上述试样溶液,滤液应无色。 A.2.2 燃烧试验 A.2.2.1 仪器和设备 A.2.2.1.1 酒精灯。 A.2.2.1.2 燃烧匙。 A.2.2.2 分析步骤 燃烧匙内装入约半匙的试样,将燃烧匙放在酒精灯上使用外焰缓慢加热(约5min),试样由燃烧匙 底部开始慢慢变为红色,无明焰产生。 A.3 碳含量(以干基计)的测定 A.3.1 仪器和设备 A.3.1.1 瓷坩埚。 A.3.1.2 高温电炉。 A.3.2 分析步骤 称取120℃±2℃下干燥4h的试样约1g(精确至0.0001g),置于已在625℃±20℃下灼烧至恒 重的坩埚中。将坩埚送入温度不超过300℃的电炉中,打开坩埚盖,逐渐升高温度,在625℃±20℃下 灰化并恒重,重复灼烧至前后两次称量相差不超过0.5mg为恒重。 A.3.3 结果计算 碳含量(以干基计)的质量分数w1 按公式(A.1)计算。 w1= m1-m2 m0 × 100 (A.1) 式中: m1---灼烧后试样和坩埚的质量,单位为克(g); m2---坩埚的质量,单位为克(g); m0---试样的质量(以干基计),单位为克(g)。 试验结果以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准(保留一位小数)。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 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与算术平均值的比值不大于5%。 A.4 干燥减量的测定 A.4.1 仪器和设备 A.4.1.1 称量瓶。 A.4.1.2 恒温烘箱。 A.4.1.3 干燥器。 A.4.2 分析步骤 称取约2g试样(精确至0.0001g),置于已在120℃±2℃下恒温烘箱中干燥至恒重的称量瓶 中,在120℃±2℃下恒温烘箱中干燥4h,取出,在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后称量。 A.4.3 结果计算 干燥减量的质量分数w2 按公式(A.2)计算。 w2= m3-m4 m3 × 100% (A.2) 式中: m3---试样干燥前的质量,单位为克(g); m4---试样干燥后的质量,单位为克(g)。 试验结果以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准(保留两位小数)。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 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与算术平均值的比值不大于5%。 A.5 灰分的测定 A.5.1 仪器和设备 A.5.1.1 瓷坩埚。 A.5.1.2 高温电炉。 A.5.2 分析步骤 称取约1g试样(精确至0.0001g),置于已在625℃±20℃下灼烧至恒重的坩埚中。将坩埚送入 温度不超过300℃的高温电炉中,打开坩埚盖,逐渐升高温度,在625℃±20℃下灰化并恒重,重复灼 烧至前后两次称量相差不超过0.5mg为恒重。 A.5.3 结果计算 灰分的质量分数w3 按公式(A.3)计算。 w3= m5 m6× 100% (A.3) 式中: m5---灰分的质量,单位为克(g); m6---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试验结果以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准(保留两位小数)。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 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与算术平均值的比值不大于5%。 A.6 碱溶性呈色物质的测定 A.6.1 试剂和材料 氢氧化钠溶液,40g/L。 A.6.2 分析步骤 称取约2g试样(精确至0.0001g),置于100mL锥形瓶中,加入20mL氢氧化钠溶液,缓慢加热 至沸,冷却后用滤纸过滤,滤液无色即为通过试验。 A.7 高级芳香烃的测定 A.7.1 试剂和材料 A.7.1.1 环己烷。 A.7.1.2 硫酸奎宁。 A.7.1.3 硫酸溶液(3+1000)。 A.7.2 试剂配制 硫酸奎宁标准溶液Ⅰ(1mg/mL):称取1.048g硫酸奎宁,置于1000mL容量瓶中,溶解于硫酸溶 液中,用硫酸溶液稀释至刻度,摇匀。 硫酸奎宁标准溶液Ⅱ(0.01mg/mL):用移液管移取1mL硫酸奎宁标准溶液Ⅰ,置于100mL容量 瓶中,用硫酸溶液稀释至刻度,摇匀。 硫酸奎宁标准参比溶液(0.1μg/mL):用移液管移取1mL硫酸奎宁标准溶液Ⅱ,置于100mL容 量瓶中,用硫酸溶液稀释至刻度,摇匀。 A.7.3 仪器和设备 A.7.3.1 电子天平。 A.7.3.2 比色管。 A.7.3.3 恒温水浴锅。 A.7.3.4 紫外灯:365nm。 A.7.3.5 索氏提取器:装置图见图A.1。 标引序号说明: 1---冷凝管; 2---索氏提取器; 3---滤纸包; 4---烧瓶(60mL)。 图A.1 索氏提取器装置图 A.7.4 分析步骤 A.7.4.1 称取约4g试样(精确至0.0001g),用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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