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购物车 询价 关于我们
www.GB-GBT.com
收录标准: 223366 (2026-07-10) 搜索
路径: 主页 > GB > 第155页 > GB 27955-2020

[PDF] GB 27955-2020 - 中国标准 英文版

标准搜索结果: 'GB 27955-2020'
标准号码美元购买PDF工期标准名称(英文版)
GB 27955-2020 185 GB 27955-2020 9秒内发货PDF 过氧化氢气体等离子体低温灭菌器卫生要求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 27955-2020 (GB27955-2020)
中文名称 过氧化氢气体等离子体低温灭菌器卫生要求
英文名称 Hygienic Requirements for Low-Temperature Hydrogen Peroxide Gas Plasma Sterilizer
行业 国家标准
中标分类 C50
国际标准分类 11.080
字数估计 14,121
发布日期 2020-04-09
实施日期 2020-11-01
发布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 27955-2020: 过氧化氢气体等离子体低温灭菌器卫生要求 GB 27955-2020 英文名称: Hygienic requirements for low-temperature hydrogen peroxide gas plasma sterilizer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过氧化氢气体等离子体低温灭菌器的技术要求、应用范围、使用注意事项、检验规则、检验方法、标志与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不耐湿、不耐高温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灭菌的过氧化氢气体等离子体低温灭 菌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1616 工业过氧化氢 GB/T 16886.5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5部分:体外细胞毒性试验 GB/T 16886.10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10部分:刺激与皮肤致敏试验 GB/T 16886.11 医疗器械生物学评价 第11部分:全身毒性试验 GB 19192-2003 隐形眼镜护理液卫生要求 GBZ 159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GBZ/T 300.48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48部分:臭氧和过氧化氢 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卫生部(卫法监发〔2002〕282号)]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等离子体 由离子、电子和中性分子或原子组成的混合体。 注:本标准的等离子体是由气体分子在电场作用下电离后形成的。 3.2 过氧化氢气体等离子体低温灭菌器 在60℃下,用过氧化氢气体进行灭菌,并用等离子分解残留过氧化氢的装置。 3.3 准备期 过氧化氢注入舱体前为准备灭菌进行真空和加热的过程,可有过氧化氢提纯、等离子体化过程。 3.4 灭菌期 过氧化氢注入舱体,依靠过氧化氢气体在一定浓度、温度、压力下作用一定时间进行灭菌的过程。 3.5 解析期 排出和分解过氧化氢气体的过程,包括真空排气、等离子体化过程。 4 技术要求 4.1 灭菌程序 4.1.1 概述 4.1.1.1 灭菌器应根据灭菌对象设置相应的灭菌程序,至少具有对医疗器械的表面、管腔和软式内镜的灭菌程序。 4.1.1.2 灭菌程序包括准备期、灭菌期和解析期三个阶段,可重复交叉。 4.1.2 准备期 4.1.2.1 灭菌舱压力下限应不高于制造商规定的压力,且应不大于80Pa。 4.1.2.2 灭菌舱内壁温度在准备期结束时应不小于45℃。 4.1.2.3 若发生等离子体,维持时间和输入功率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维持时间实测值应不小于制造商规定的最低值,输入功率实测误差应在±10%范围内。 4.1.2.4 若有提纯,提纯后过氧化氢浓度和剂量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误差应在±5%范围内。 4.1.2.5 灭菌物品过湿时应报警。 4.1.3 灭菌期 4.1.3.1 灭菌舱内壁温度应不大于60℃;设备设定最低温度的灭菌效果应经过验证。 4.1.3.2 灭菌期维持时间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维持时间实测值应不小于制造商规定的最低值。 4.1.3.3 灭菌压力范围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 4.1.3.4 灭菌期过氧化氢浓度范围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 4.1.3.5 宜对灭菌舱内过氧化氢浓度进行实时监测。 4.1.4 解析期 4.1.4.1 灭菌舱压力下限应不高于制造商规定的压力,且应不大于80Pa。 4.1.4.2 发生等离子体,维持时间和输入功率应符合制造商的规定,维持时间实测值应不小于制造商规定的最低值,输入功率实测误差应在±10%范围内。 4.1.4.3 解析期结束后,灭菌负载的过氧化氢残留值应不超过30mg/kg·H2O。 4.2 过氧化氢灭菌剂 4.2.1 过氧化氢灭菌剂应符合GB/T 1616中60%过氧化氢的质量要求;有效期内过氧化氢浓度为 53%~60%。 4.2.2 灭菌器应使用制造商配套的过氧化氢,使用中的有效期不小于10d,使用浓度应在53%~60% 范围内。 4.3 显示装置 4.3.1 灭菌器应显示下列指标: a) 灭菌舱壁、门的温度。 b) 灭菌舱压力。 c) 等离子体输入功率。 d) 灭菌程序各阶段名称和运行时间。 e) 运行报警及代码。 4.3.2 灭菌期宜显示灭菌舱内过氧化氢浓度。 4.4 记录与输出装置 4.4.1 灭菌器应实时导出和记录下列指标: a) 灭菌舱壁、门的温度; b) 灭菌舱压力; c) 等离子体输入功率; d) 灭菌程序各阶段名称和运行时间; e) 运行报警代码。 4.4.2 灭菌器宜实时导出和记录灭菌舱内过氧化氢浓度。 4.5 灭菌效果评价及监测 半周期满载运行,无菌生长。 4.6 安全性 4.6.1 环境暴露 4.6.1.1 灭菌器应设置过氧化氢分解(过滤)器,并具有报警提示更换功能,制造商应在使用说明书规定其更换周期。 4.6.1.2 在满足灭菌器使用说明书中使用环境通风条件的工作场所,过氧化氢残留量应符合8h时间 加权允许浓度(TWA)≤1.5mg/m3。 4.6.2 生物相容性 灭菌后物品应与人体生物相容。 4.6.3 材料相容性 对金属及非金属材料器械灭菌后进行兼容性评价,结果应为基本无腐蚀,评价结果只限用于经过测 试的材质。灭菌后的材料外观不应有明显变化,如颜色、形状和裂痕等。 5 应用范围 5.1 过氧化氢气体等离子体低温灭菌器适用于不耐湿、不耐高温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 5.2 灭菌器不得用于以下对象的灭菌: a) 不完全干燥的物品; b) 吸收液体的物品或材料; c) 由含纤维素的材料制成的物品或其他任何含有木质纸浆的物品; d) 一头闭塞的内腔; e) 液体或粉末; f) 一次性使用物品; g) 植入物; h) 不能承受真空的器械; i) 标示为仅使用压力蒸汽灭菌法的器械; j) 器械具有内部部件,难以清洁的。 6 使用注意事项 6.1 在装载入灭菌设备前,灭菌物品应进行有效、正确的清洗和干燥处理。 6.2 包装材料应采用专用包装袋或医用无纺布。 6.3 灭菌物品的装载应严格按照灭菌器说明书要求进行,避免因装载不正确影响灭菌效果。 6.4 高浓度的过氧化氢会灼伤皮肤,正确操作灭菌设备同时采取个人防护措施。 6.5 使用灭菌剂过氧化氢的浓度及剂量与灭菌器说明书规定的要求一致。 6.6 应严格按照灭菌器说明书要求进行设备保养和维护。 7 检验规则 7.1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包括:4.1.2,4.1.3,4.1.4,4.2,4.5,4.6。 7.2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包括:4.1,4.2,4.3,4.4,4.5。 8 检验方法 8.1 灭菌程序检验 8.1.1 总体要求 按照制造商提供的使用说明书运行灭菌器,判断是否符合4.1.1.1和4.1.1.2。 8.1.2 准备期检验 8.1.2.1 将压力测量装置与灭菌舱的压力测试端口连结,运行灭菌周期,判断是否符合4.1.2.1。 8.1.2.2 用温度传感器测量灭菌舱内壁,运行灭菌周期,判断是否符合4.1.2.2。 8.1.2.3 使用秒表计量等离子体发生阶段时间,专用功率计计量等离子体发生器运行功率,运行灭菌周期,判断是否符合4.1.2.3。 8.1.2.4 运行灭菌周期,提纯阶段结束后,停止运行装置,拆开提纯装置,提取过氧化氢溶液,按照《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版)的方法测量浓度,判断是否符合4.1.2.4。 8.1.3 灭菌期检验 8.1.3.1 用温度传感器测量灭菌舱内壁,运行灭菌周期,判断是否符合4.1.3.1。 8.1.3.2 运行灭菌周期,使用秒表计量灭菌期时间,判断是否符合4.1.3.2。 8.1.3.3 将压力测量装置与灭菌舱的压力测试端口连结,运行灭菌周期,判断是否符合4.1.3.3。 8.1.3.4 过氧化氢浓度传感器应定期校验,判断是否符合4.1.3.4。 8.1.4 解析期检验 8.1.4.1 将压力测量装置与灭菌舱的压力测试端口连结,运行灭菌周期,判断是否符合4.1.4.1。 8.1.4.2 运行灭菌周期,使用秒表计量等离子体发生阶段时间,使用专用功率计计量等离子体发生器运行功率,判断是否符合4.1.4.2。 8.1.4.3 运行灭菌周期,灭菌周期结束后,取经过一个灭菌周期处理过的试验器材(内径为1mm的聚四氟乙烯管腔2m、内径为1mm的不锈钢管腔500mm),分别用100mL纯化水浸泡1min,制成待检样品。按照GB 19192-2003中5.1.5的方法进行测试,每个样品测定2次,取平均值,判断是否符合4.1.4.3。 8.2 过氧化氢检验 判断过氧化氢灭菌剂及制造商提供的资料,是否符合4.2.1、4.2.2。 8.3 显示装置检验 运行灭菌器,判断是否符合4.3。 8.4 记录与输出装置检验 运行灭菌器,判断是否符合4.4。 8.5 灭菌效果及监测检验 按照附录A或附录B进行测试,判断是否符合4.5。 8.6 安全性检验 8.6.1 过氧化氢环境暴露 8.6.1.1 检查灭菌器和使用说明书,判断是否符合4.6.1.1。 8.6.1.2 在制造商说明书规定的使用环境下,按照GBZ/T 300.48的方法进行测试,将测试结果按照 GBZ 159中的要求进行计算,判断是否符合4.6.1.2。 8.6.2 生物相容性检验 按照附录C制备样品。金属及非金属材质灭菌物品经过氧化氢气体等离子体低温灭菌后4h内测 试,按照GB/T 16886.5进行细胞毒性试验,结果应为阴性;如细胞毒性试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