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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 28233-2011 (GB28233-2011) | | 中文名称 | 次氯酸钠发生器安全与卫生标准 | | 英文名称 | Safety and hygienic standard for disinfection by sodium hypochlorite generator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C59 | | 国际标准分类 | 11.080 | | 字数估计 | 10,181 | | 发布日期 | 2011-12-30 | | 实施日期 | 2012-05-01 | | 引用标准 | GB 2721; GB/T 5009.42; GB 5749; GB 5750; GB/T 5750.1; GB/T 5750.2; GB/T 5750.3; GB/T 5750.4; GB/T 5750.5; GB/T 5750.6; GB/T 5750.7; GB/T 5750.8; GB/T 5750.9; GB/T 5750.10; GB/T 5750.11; GB/T 5750.12; GB/T 5750.13; GB/T 7470; GB/T 7471; GB/T 7473; GB 14934; 消毒技术规范 卫生部 2002年; 生活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1年第23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次氯酸钠发生器的技术要求、应用范围、使用方法、检验方法、标志与包装、运输和贮存、标签和使用说明书与注意事项。本标准适用于使用次氯酸钠发生器产生的次氯酸钠消毒液进行预防性消毒、传染病污染的消毒, 使用范围限定于一般环境表面消毒、饮食器具消毒、果蔬消毒、白色织物消毒、生活饮用水消毒、传染病污染物品消毒。本标准不适用于医疗器械消毒与灭菌、金属器具消毒操作。 |
GB 28233-2011
Safety and hygienic standard for disinfection by sodium hypochlorite generator
ICS 11.080
C5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次氯酸钠发生器安全与卫生标准
2011-12-30发布
2012-05-01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卫 生 部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武汉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卫生监督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邓小虹、梁建生、顾健、慈九正、包卫华。
次氯酸钠发生器安全与卫生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次氯酸钠发生器的技术要求、应用范围、使用方法、检验方法、标志与包装、运输和贮
存、标签和使用说明书与注意事项。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次氯酸钠发生器产生的次氯酸钠消毒液进行预防性消毒、传染病污染的消毒,使
用范围限定于一般环境表面消毒、饮食器具消毒、果蔬消毒、白色织物消毒、生活饮用水消毒、传染病污
染物品消毒。
本标准不适用于医疗器械消毒与灭菌、金属器具消毒操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2721 食盐卫生标准
GB/T 5009.42 食盐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GB/T 5750(所有部分)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GB/T 7470 水质 铅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1 水质 镉的测定 双硫腙分光光度法
GB/T 7473 水质 铜的测定 2,9-二甲基-1,10-菲啰啉分光光度法
GB 14934 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 卫生部
生活饮用水消毒剂和消毒设备卫生安全评价规范(试行)(2005年) 卫生部
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2005年) 卫生部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在200V~240V电压范围内,采用食盐溶液电解法产生次氯酸钠消毒液的专用装置。
3.2
由次氯酸钠发生器直接产生的、不含任何添加剂的次氯酸钠消毒液。
3.3
有效氯 availablechlorine
一定量的含氯消毒剂与酸作用,在反应完全时,其氧化能力相当于多少重量氯气的氧化能力。用于
衡量次氯酸钠消毒液氧化能力。以有效氯含量表示,单位是mg/L。
4 名称与型号
4.1 名称
次氧酸钠发生器名称应符合《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2005年)》。
4.2 型号
商品名-
每小时发生总有效氯克数(g/h)
示例1:商品名-10
指每小时发生总有效氯10g/h,有效氯产量为10g/h的次氯酸钠消毒剂发生器。
示例2:商品名-20
指每小时发生总有效氯20g/h,有效氯产量为20g/h的次氯酸钠消毒剂发生器。
5 技术要求
5.1 原料要求
5.1.1 盐
白色、味咸,无可见的外来杂物,未加碘。含氯化钠量(以干基计)≥97.00%(质量分数)。卫生质量
符合GB 2721的规定。
5.1.2 水
采用生活饮用水。卫生质量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5.2 次氯酸钠发生器设备
用于消毒处理的次氯酸钠发生器设备要完整。显示盘上所附仪表、开关、指示灯、标牌等应安装牢
固。接线正确、可靠安全。
5.3 次氯酸钠发生器电极
不得采用石墨电极和二氧化铅电极。应采用钛、钌、铱等金属电极制备消毒处理用次氯酸钠消毒液。
5.4 制备次氯酸钠消毒液
5.4.1 用生活饮用水溶解食盐。盐水浓度范围30g/L~50g/L。
5.4.2 将充分溶解后的食盐溶液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方法和容量加入次氯酸钠发生器电解槽内。
5.4.3 接通开启电源,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程序进行电解,制成次氯酸钠消毒液。
5.5 次氯酸钠消毒液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1要求。
表1 次氯酸钠消毒液的理化指标要求
指 标 要 求
有效氯含量波动范围a ≥额定值
消毒液外观 清澈透明、无可见杂质
原液pH值 8~10
饮水消毒、食品食具消毒
用的消毒液原液
铅(Pb)含量/(mg/L) ≤0.05
铜(Gu)含量/(mg/L) ≤1.0
镉(Cd)含量/(mg/L) ≤0.01
a 次氯酸钠发生器设备在有效使用寿命期内、正常运转情况下,发生的次氯酸钠消毒液有效氯含量应不低于产
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标识含量。当低于说明书规定标识含量的10%时,该次氯酸钠发生器设备应终止使用或
更换电极。
5.6 次氯酸钠消毒液对微生物的杀灭效果
应符合表2要求。
表2 杀灭各类微生物所需消毒液浓度、消毒作用时间、杀灭对数值
消毒液作用浓度
(以有效氯含量计)
mg/L
作用时间
min
杀灭微生物指标
100 10a 对大肠杆菌(8099)、金黄色葡萄球菌(ATCC6538)的杀灭对数值≥5
对铜绿假单胞菌(ATCC15442)的杀灭对数值≥5
对白色念珠菌(ATCC10231)的杀灭对数值≥4
200 20a 对脊髓灰质炎病毒-Ⅰ型疫苗株的杀灭对数值≥4
500 60 对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ATCC9372)的杀灭对数值≥5
a 杀菌试验用有机干扰物质浓度为0.3%。
5.7 安全性评价
次氯酸钠发生器产生的次氯酸钠消毒液应为实际无毒类物质,对人体无毒、副作用;用于生活饮用
水消毒的次氯酸钠消毒液卫生质量还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消毒剂和消毒设备卫生安全评价规范(试行)》
规定。
5.8 消毒液的制备
使用次氯酸钠发生器产生的次氯酸钠消毒液进行消毒处理,应现用现制备。
5.9 消毒液有含量测定
每次使用前测定次氯酸钠发生器产生的次氯酸钠消毒液有效氯含量。
6 应用范围
次氯酸钠发生器发生的次氯酸钠消毒液允许用于一般环境表面消毒;饮食器具、果蔬消毒;白色织
物消毒;生活饮用水消毒;血液、分泌物污染物品的消毒;排泄物消毒。
7 使用方法
应符合表3要求。
表3 次氯酸钠发生器发生的次氯酸钠消毒液使用方法
使用
范围
允许使用浓度
(以有效氯含量计)
mg/L
作用时间
min
使用方法
一般物
体表面
100~250 10~30 对各类清洁物体表面擦拭、浸泡、冲洗消毒
400~700 10~30
对各类非清洁物体表面擦拭、浸泡、冲洗、喷洒消毒。喷洒量以
喷湿为度
食饮具
按照 GB 14934执行
对去残渣、清洗后器具进行浸泡消毒;消毒后应将残留消毒剂
冲净
消毒传染病病人使用后的污染器具时,可以先去残渣、清洗后
再进行浸泡消毒的,浸泡消毒时间不得低于20min,消毒后应将
残留消毒剂冲净
500~800 30
对去残渣、未清洗后器具进行浸泡消毒;消毒后应将残留消毒
剂冲净
表3(续)
使用
范围
允许使用浓度
(以有效氯含量计)
mg/L
作用时间
min
使用方法
果蔬 100~200 10
将果蔬先清洗、后消毒;消毒后用生活饮用水将残留消毒剂
冲净
织物 250~400 20
消毒时将织物全部浸没在消毒液中,消毒后用生活饮用水将残
留消毒剂冲净
生活
饮用水
2~4 30
消毒后水应符合GB 5749
管网末梢水余氯量≥0.05mg/L
血液、黏
液等体液
污染物品
5000~10000 ≥60 对各类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物品、物体表面覆盖、浸泡消毒
排泄物 10000~20000 ≥120 按照1份消毒液、2份排泄物混合搅拌后静置120min以上
8 检验方法
8.1 盐卫生质量检验
采用人工方法,检查盐的色泽、异味。理化指标检验按GB/T 5009.42的规定执行。
8.2 水卫生质量检验
按GB/T 5750的规定执行。
8.3 次氯酸钠发生器设备质量检验
检查次氯酸钠发生器显示盘上所附仪表、开关、指示灯、标牌等安装牢固性;接线正确性;操作安全
可靠性。次氯酸钠发生器设备完整性应符合5.2规定。
8.4 次氯酸钠消毒液理化性能检验
8.4.1 消毒液感官检验
在设备正常运转的状态下,用100mL烧杯取出电解槽中的次氯酸钠消毒液50mL,在自然光源或
日光灯前裸视观察,采用人工目测方法,检查溶液的色泽及透明度情况。消毒液应是无色或浅黄色清澈
透明液体,无可见杂质、无分层沉淀。
8.4.2 pH值
按照《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中pH值测定方法进行测定。测定结果应符合5.5规定。
8.4.3 铅、镉、铜含量检验
按GB/T 7470、GB/T 7471和GB/T 7473的规定执行。
8.4.4 有效氯含量检验
按照《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的规定执行。
8.5 次氯酸钠消毒液对微生物杀灭效果检验
按照《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的规定执行。
8.6 安全性评价
按照《消毒技术规范(2002年)》中消毒产品毒理学试验技术规范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毒性测定,测
定结果应符合4.7规定。
9 检验规则
9.1 组批和抽样
产品按一次投料组成检验批次,每批随机抽样2台检测。
9.2 检验分类
产品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
9.3 型式检验
9.3.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原材料、设备变更影响产品主要性能时;
b)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9.3.2 型式检验的样品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检验项目为理化性能、对微生物的杀灭性
能中的杀灭大肠杆菌试验。
检验结果不合格,允许加倍抽样,并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如复检仍有不合格项,则判定该次型式检
验为不合格。
9.4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理化性能测定,如有不合格项,允许加倍抽样,并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如复检仍不
合格,则判定该次出厂检验为不合格,该批次产品不允许出厂。
9.5 判定规则
所检各项符合规定,可判为合格。检验结果如有不合格项,允许在同批次中加倍抽样复检,复检仍
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10 标志与包装
10.1 标示
10.1.1 有效氯含量及范围。
10.1.2 按照第6章、第7章的规定,标明产品使用范围及使用方法。
10.1.3 标明液体消毒剂产品使用禁忌及注意事项。
10.1.4 生产环境、使用环境、消毒操作人员安全防护要求;对意外事故处理方法或建议。
10.1.5 产品存放条件、生产日期、有效期。
10.1.6 生产单位名称、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10.1.7 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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