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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 31635-2014 - 中国标准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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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31635-2014 139 GB 31635-2014 <=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聚苯乙烯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 31635-2014 (GB31635-2014)
中文名称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聚苯乙烯
英文名称 National Food Safety Standard -- Food Additives -- Polystyrene
行业 国家标准
中标分类 C54
国际标准分类 67.020
字数估计 6,677
发布日期 12/24/2014
实施日期 5/24/2015
标准依据 卫计委公告2014年第21号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由苯乙烯单体经聚合反应合成的食品添加剂聚苯乙烯。

GB 31635-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聚苯乙烯 2014-12-24发布 2015-05-24实施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 布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 聚苯乙烯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由苯乙烯单体经聚合反应合成的食品添加剂聚苯乙烯。 2 化学名称、结构式、分子式 2.1 化学名称 聚苯乙烯。 2.2 结构式 2.3 分子式 3 技术要求 3.1 感官要求 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 项 目 要 求 检验方法 色泽 状态 气味 无色透明有光泽 粉末或颗粒 无味 取适量试样置于清洁、干燥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线下,观 察其色泽和状态,并嗅其气味 3.2 理化指标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 项 目 指 标 检验方法 苯乙烯/(mg/kg) ≤ 500 GB/T 5009.59 乙苯/(mg/kg) ≤ 500 GB/T 5009.59 甲苯、正丙苯、异丙苯、乙苯、苯乙烯总计/(mg/kg) ≤ 5000 GB/T 5009.59 挥发性有机物(w)/% ≤ 0.5 附录A中A.4 总迁移量(w)/% ≤ 4.0 A.5 铅(Pb)/(mg/kg) ≤ 2.0 GB 5009.12 过氧化值 不得检出 A.6 附 录 A 检验方法 A.1 警示 本标准的检验方法中使用的部分试剂具有毒性或腐蚀性,操作时应采取适当的安全和防护的措施。 A.2 一般规定 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GB/T 6682中规定的三级水。试 验中所用标准溶液、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按GB/T 601、 GB/T 602、GB/T 603的规定制备。试验中所用溶液在未注明用何种溶剂配制时,均指水溶液。 A.3 鉴别试验 取少量试样于燃烧匙中,置燃烧匙于酒精灯火焰中燃烧。试样易燃烧,火焰为橙黄色,试样离开火 焰,试样继续燃烧,火焰为橙黄色并冒出黑烟,试样起泡、软化、产生少量的松节油气味,火焰熄灭后,燃 烧匙内的试样能拉成长长的透明细丝。 A.4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A.4.1 方法提要 试样经干燥后,于90℃干燥24h失去的质量即为挥发性有机物质。 A.4.2 试剂和材料 液氮。 A.4.3 仪器和设备 研磨仪:配有48μm钛制筛网。 A.4.4 分析步骤 A.4.4.1 试样制备 颗粒试样置于液氮中冷冻数分钟,取出用研磨仪研磨,过74μm和37μm标准筛,取通过74μm标 准筛留在37μm标准筛上的试样备用。 粒径小于74μm粉末试样通过74μm和37μm标准筛,取通过74μm标准筛留在37μm标准筛 上的试样备用。 A.4.4.2 测定 称取约10g试样,将试样平铺于质量恒定的玻璃培养皿(m0)中,置于装有无水氯化钙的干燥器,放 置48h,称量(m1,精确至0.1mg)。将称量玻璃培养皿瓶放入烘箱,于90℃±5℃恒温放置24h取 出,将称量瓶置于盛有无水氯化钙的真空干燥器中,2h后取出玻璃培养皿称重并记录(m2,精确至 0.1mg),放回90℃±5℃烘箱中恒温2h,移入盛有无水氯化钙的真空干燥器中2h后称重,直至两次 差值在万分之二以下为恒重。 A.4.5 结果计算 挥发性有机物质量分数w1 按式(A.1)计算: w1= m1-m2 m1-m0× 100% (A.1) 式中: m1---经干燥器恒重后试样与玻璃培养皿的质量,单位为克(g); m2---经烘箱恒重后的试样和玻璃培养皿的质量,单位为克(g); m0---玻璃培养皿的质量,单位为克(g)。 试验结果以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准(计算结果保留两位有效数字),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 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得超过算术平均值的30%。 A.5 总迁移量的测定 A.5.1 方法提要 测定浸过试样的10%乙醇溶液蒸发后的非挥发性残留物,即为总迁移量。 A.5.2 试剂和材料 乙醇溶液:10%(体积分数)。 A.5.3 仪器和设备 A.5.3.1 恒温干燥箱。 A.5.3.2 恒温振荡器。 A.5.4 分析步骤 A.5.4.1 试样制备:按照A.4.4.1制备。 A.5.4.2 测试液制备:称取0.375g试样,于碘量瓶中,加入500mL乙醇溶液,将碘量瓶置于恒温振荡 器中,5℃±1℃温度振荡1h,取出通过0.2μm水性过滤膜或者离心分离,收集滤液作为测试液。 A.5.4.3 测定:移取200mL测试液于干净的烧杯中,分次移入预先在100℃ ±5℃下干燥至恒重的 50mL玻璃蒸发皿中,取少量乙醇溶液淋洗烧杯,合并洗涤液至上述50mL玻璃蒸发皿中,在水浴中蒸 发至2mL~3mL,置于100℃ ±5℃的干燥箱中干燥2h。取出后在干燥器内冷却30min后称重,放 回100℃ ±5℃干燥箱内干燥1h,移入干燥器内冷却30min后称重,直至恒重,记录质量。 进行两次平行试验,随同试样进行空白试验。 A.5.4.4 结果计算:总迁移量的质量分数w2 按式(A.2)计算: w2= m2-m1-m0 0.375 × 200×100% (A.2) 式中: m2 ---经恒重后(50mL玻璃蒸发皿+浸泡液蒸干后迁移物)的质量,单位为克(g); m1 ---经恒重后(50mL玻璃蒸发皿)的质量,单位为克(g); m0 ---空白试验中10%乙醇蒸干后迁移物的质量,单位为克(g); 0.375--- 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500 --- 浸泡液的体积,单位为毫升(mL); 200 --- 测试液的体积,单位为毫升(mL)。 试验结果以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准(计算结果保留两位有效数字),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 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得超过算术平均值的20%。 A.6 过氧化值的测定 A.6.1 方法提要 聚苯乙烯中残留的矿物油氧化过程中产生的过氧化物,与碘化钾作用,生成游离碘,使淀粉显色。 A.6.2 试剂和材料 A.6.2.1 碘化钾溶液:称取2g碘化钾固体溶解于10mL的水中。 A.6.2.2 淀粉指示剂:称取0.5g淀粉,量取100mL水,先用少量水把淀粉调成糊状,取90mL水在电 炉上加热至微沸,倒入糊状淀粉,再用剩余的水冲洗烧杯数次,洗液倒入烧杯中,煮沸3min。 A.6.3 分析步骤 A.6.3.1 试样制备 按照A.4.4.1制备。 A.6.3.2 测试液制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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