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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 31830-2024 (GB31830-2024) | | 中文名称 | 甲苯二异氰酸酯和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 | 英文名称 | Norm of 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ion of toluene diisocyanate and diphenyl methane diisocyanate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F01 | | 国际标准分类 | 27.010 | | 字数估计 | 10,186 | | 发布日期 | 2024-04-29 | | 实施日期 | 2025-05-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31828-2015; GB 31830-2015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 31830-2024: 甲苯二异氰酸酯和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ICS 27.010
CCSF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 31828-2015,GB 31830-2015
甲苯二异氰酸酯和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
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2024-04-29发布
2025-05-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 31828-2015《甲苯二异氰酸酯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和GB 31830-2015《二苯
基甲烷二异氰酸酯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与GB 31828-2015和GB 31830-2015相比,除结构调整
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标准的适用范围(见第1章,见GB 31828-2015和GB 31830-2015的第1章);
b) 删除了甲苯二异氰酸酯和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能耗限额先进值(见 GB 31828-2015和
GB 31830-2015的4.3);
c) 增加了甲苯二异氰酸酯和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能耗限额等级(见第4章);
d) 更改了甲苯二异氰酸酯和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生产系统能耗统计范围,将二苯基甲烷二异
氰酸酯产品装卸区能耗划出了统计范围(见第6章,GB 31828-2015和GB 31830-2015的
5.1.1);
e) 删除了节能管理与措施(见GB 31828-2015和GB 31830-2015的第6章)。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15年首次发布为GB 31828-2015和GB 31830-2015;
---本次为第一次整合修订。
甲苯二异氰酸酯和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
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甲苯二异氰酸酯(TDI)和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MDI)单位产品能源消耗(简称能
耗)限额等级、技术要求、统计范围,并描述了计算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以二硝基甲苯(DNT)、氢气、氯气、一氧化碳为原料生产的TDI和以苯胺、甲醛、氯
气、一氧化碳为原料生产的 MDI的单位产品能耗计算、考核,以及对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的能耗控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 12723 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编制通则
GB/T 13941 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
GB/T 32469 塑料 聚氨酯原料 甲苯二异氰酸酯
3 术语和定义
GB/T 1272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在报告期内,TDI产品生产整个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总量。
3.2
用单位产量表示的TDI的产品综合能耗。
3.3
在报告期内,MDI产品生产整个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各种能源总量。
3.4
cyanate
用单位产量表示的 MDI的产品综合能耗。
4 能耗限额等级
TDI、MDI产品能耗等级分为3级,见表1、表2,其中1级能耗最少。
表1 TDI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等级
能耗指标/(kgce/t)
1级 2级 3级
≤340 ≤500 ≤950
表2 MDI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等级
能耗指标/(kgce/t)
1级 2级 3级
≤175 ≤180 ≤190
5 技术要求
5.1 TDI、MDI现有生产企业单位产品能耗限定值应符合表1中的3级指标要求。
5.2 TDI、MDI新建或改扩建项目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准入值应符合表1和表2中的2级指标要求。
6 统计范围和计算方法
6.1 统计范围
6.1.1 TDI、MDI产品综合能耗包括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附属生产系统所消耗的各种一次能源
(原煤、石油、天然气等)、二次能源(电力、热力、石油制品、焦炭、煤气等)、生产使用的耗能工质(水、氧
气、压缩空气等所消耗的能源),不包括建设和改造过程用能和生活用能(指企业系统内宿舍、学校、文化
娱乐、医疗保健、商业服务和托儿幼教等方面用能)。
6.1.2 TDI、MDI生产系统能耗如下所示:
a) TDI生产系统能耗包括:以DNT、氢气、氯气、一氧化碳为原料,经过氢化装置、光气合成装置、
光气化装置、精馏装置到TDI产品进入成品罐及送出副产品氯化氢气体整个生产过程中的各
种能耗。
b) MDI生产系统能耗包括:以苯胺、甲醛、氯气、一氧化碳为原料,经过缩合装置、光气合成装置、
光气化装置、分离装置到成品 MDI罐区及废液、废渣、废气经预处理送出整个生产过程中的各
种能耗。
6.1.3 辅助生产系统能耗包括:为生产系统服务的供电、机修、供水、供气、供热、制冷、仪修、照明、库房
和厂内原材料场地以及安全、环保(废液、废渣、废气经预处理送出为止)、节能等装置及设施的能耗。
6.1.4 附属生产系统能耗包括:为生产系统专门配置的调度室、办公室、操作室、控制室、休息室、更衣
室、澡堂、中控分析、产品检验、维修工段等设施的能耗。
6.1.5 回收利用TDI、MDI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余能及化学反应热,不计入能耗中。如果该余热、
余能及化学反应热等供6.1.2~6.1.4统计范围以外其他装置利用的,应按实际利用的能量从系统中
扣除。
6.1.6 能耗量的统计、核算应包括各个生产环节和系统,既不应重复,也不应漏计。常规性大修及库损
等消耗的能量,应计入生产系统能耗。
6.2 计算方法
6.2.1 综合能耗计算应符合GB/T 2589的规定。
6.2.2 各种能源的热值折合为统一的计量单位千克标准煤(kgce)。各种能源的热值以企业在报告期
内实测值为准,没有实测条件的,可参考附录A或附录B给定的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进行折算。
6.2.3 外购蒸汽按购入蒸汽的焓值折标准煤。
6.2.4 TDI、MDI产品产量为合格产品实物量,TDI产品应符合GB/T 32469的质量要求,MDI合格产
品应符合GB/T 13941的质量要求。
6.2.5 TDI、MDI产品综合能耗按公式(1)计算。
E=∑mi=1(eis×Ki)+∑nj=1(ejf×Kj)-∑
r=1(erh×Kr) (1)
式中:
E ---TDI、MDI产品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kgce);
m ---生产系统输入的能源种类数量;
eis ---TDI、MDI产品生产系统输入的第i种能源实物量;
Ki---生产系统第i种输入能源折算标准煤系数;
n ---辅助生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输入的能源种类数量;
ejf---TDI、MDI产品辅助生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输入的第j种能源实物量;
Kj---辅助生产系统、附属生产系统第j种输入能源折算标准煤系数;
l ---生产过程中回收并供统计范围外装置利用的能源种类数量;
erh---TDI、MDI产品生产过程中回收并供统计范围外装置利用的第r种能源实物量;
Kr---生产过程中回收并供统计范围外装置利用的第r种能源折算标准煤系数。
6.2.6 TDI、MDI单位产品综合能耗(e),等于报告期内TDI、MDI综合能耗除以报告期内对应产品产
量,数值以千克标准煤每吨(kgce/t)表示,按公式(2)计算。
e=
(2)
式中:
e---TDI、MDI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每吨(kgce/t);
E---统计报告期内TDI、MDI产品综合能耗,单位为千克标准煤(kgce);
P---统计报告期内的合格TDI、MDI产品质量,单位为吨(t)。
附 录 A
(资料性)
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参考值)
各种能源折算标准煤的参考系数见表A.1和表A.2。
表A.1 各种能源折算标准煤的参考系数
能源名称 平均低位发热量 折标准煤系数
原煤 20908kJ/kg(5000kcal/kg) 0.7143kgce/kg
洗精煤 26344kJ/kg(6300kcal/kg) 0.9000kgce/kg
其他
洗煤
洗中煤 8363kJ/kg(2000kcal/kg) 0.2857kgce/kg
煤泥
8363kJ/kg~12545kJ/kg
(2000kcal/kg~3000kcal/kg)
0.2857kgce/kg~0.4286kgce/kg
焦炭 28435kJ/kg(6800kcal/kg) 0.9714kgce/kg
原油 41816kJ/kg(10000kcal/kg) 1.4286kgce/kg
燃料油 41816kJ/kg(10000kcal/kg) 1.4286kgce/kg
汽油 43070kJ/kg(10300kcal/kg) 1.4714kgce/kg
煤油 43070kJ/kg(10300kcal/kg) 1.4714kgce/kg
柴油 42652kJ/kg(10200kcal/kg) 1.4571kgce/kg
煤焦油 33453kJ/kg(8000kcal/kg) 1.1429kgce/kg
渣油 41816kJ/kg(10000kcal/kg) 1.4286kgce/kg
液化石油气 50179kJ/kg(12000kcal/kg) 1.7143kgce/kg
炼厂干气 46055kJ/kg(11000kcal/kg) 1.5714kgce/kg
油田天然气 38931kJ/m3(9310kcal/m3) 1.3300kgce/m3
气田天然气 35544kJ/m3(8500kcal/m3) 1.2143kgce/m3
煤矿瓦斯气
14636kJ/m3~16726kJ/m3
(3500kcal/m3~4000kcal/m3)
0.5000kgce/m3~0.5714kgce/m3
焦炉煤气
16726kJ/m3~17981kJ/m3
(4000kcal/m3~4300kcal/m3)
0.5714kgce/m3~0.6143kgce/m3
高炉煤气 3763kJ/m3 0.1286kgce/kg
其他
煤气
a) 发生炉煤气 5227kJ/m3(1250kcal/m3) 0.1786kgce/m3
b) 重油催化裂解煤气 19235kJ/m3(4600kcal/m3) 0.6571kgce/m3
c) 重油热裂解煤气 35544kJ/m3(8500kcal/m3) 1.2143kgce/m3
d) 焦炭制气 16308kJ/m3(3900kcal/m3) 0.5571kgce/m3
e) 压力气化煤气 15054kJ/m3(3600kcal/m3) 0.5143kgce/m3
f) 水煤气 10454kJ/m3(2500kcal/m3) 0.3571kgce/m3
粗苯 41816kJ/kg(10000kcal/kg) 1.4286kgce/m3
表A.2 电力和热力折标准煤系数(参考值)
能源名称 折标准煤系数
电力(当量值) 0.1229kgce/(kW·h)
电力(等价值) 按上年电厂发电标准煤耗计算
热力(当量值) 0.03412kgce/MJ
热力(等价值) 按供热煤耗计算
附 录 B
(资料性)
各种耗能工质能源等价值
各种耗能工质能源等价值见表B.1。
表B.1 各种耗能工质能源等价值
耗能工质名称 单位耗能工质耗能量 折标准煤系数
新水 7.54MJ/t(1800kcal/t) 0.2571kgce/t
软化水 14.24MJ/t(3400kcal/t) 0.4857kgce/t
除氧水 28.47MJ/t(6800kcal/t) 0.9714kgce/t
压缩空气 1.17MJ/m3(280kcal/m3)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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