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GB 4706.38-2008 - 中国标准 英文版
| 标准号码 | 美元 | 购买PDF | 工期 | 标准名称(英文版) |
| GB 4706.38-2008 | 454 | GB 4706.38-2008 | <=4 |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商用电动饮食加工机械的特殊要求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GB 4706.38-2008 (GB4706.38-2008) |
| 中文名称 |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商用电动饮食加工机械的特殊要求 |
| 英文名称 |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 Safety --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commercial electric kitchen machine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Y68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120 |
| 字数估计 | 23,256 |
| 发布日期 | 2008-12-30 |
| 实施日期 | 2010-04-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4706.38-2003 |
| 引用标准 | GB 4706.1-2005 |
| 采用标准 | IEC 60335-2-64-2002,IDT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27号(总第140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GB 4706.1-2005中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GB 4706的本部分涉及非专供家用的商用电动饮食加工机械的安全。对于连接一条相线和中线的单相器具, 其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 其他器具不超过480V。注101:这类器具用于例如餐馆、食品店、医院的厨房和诸如面包房、肉食店之类的商业企业等。注102:饮食加工机械举例:—混合机;—液体或食物搅拌器;—推板式混合机;—和面机;—打蛋机;—切碎机;—食物擦碎机;—绞肉机;—切片机;—去皮机;—开罐头机;—磨咖啡机;—食物清洗和/或干燥机;—定量分配机;—油酥面团 |
GB 4706.38-2008
ICS 13.120
Y6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4706.38-2008/IEC 60335-2-64:2002
代替GB 4706.38-2003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商用电动饮食加工机械的特殊要求
(IEC 60335-2-64:2002,IDT)
2008-12-30发布
2010-04-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Ⅰ
IEC 前言 Ⅱ
引言 Ⅳ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定义 2
4 一般要求 3
5 试验的一般条件 3
6 分类 3
7 标志和说明 3
8 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4
9 电动器具的启动 4
10 输入功率和电流 5
11 发热 5
12 空章 5
13 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5
14 瞬态过电压 5
15 耐潮湿 5
16 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 6
17 变压器和相关电路的过载保护 6
18 耐久性 6
19 非正常工作 6
20 稳定性和机械危险 7
21 机械强度 10
22 结构 10
23 内部布线 12
24 元件 12
25 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 12
26 外部导线用接线端子 12
27 接地措施 13
28 螺钉和连接 13
29 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 13
30 耐热和耐燃 13
31 防锈 13
32 辐射、毒性和类似危险 13
附录 15
附录N(规范性附录) 耐漏电起痕试验 15
参考文献 16
图101 溅水装置 14
图102 切片机防护装置 14
GB 4706.38-2008/IEC 60335-2-64:2002
前言
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 4706《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由若干部分组成,第1部分为通用要求,其他部分为特殊
要求。
本部分应与GB 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配合使用。
本部分等同采用IEC 60335-2-64:2002《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2部分:商用电动饮食加
工机械的特殊要求》及其修改件1(Ed3.02007-12)。
为便于使用,本部分对IEC 60335-2-64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a) “第一部分”一词改为“GB 4706.1-2005”;
b) 用小数点“.”代替用做小数点的“,”。
本部分代替GB 4706.38-200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商用电动饮食加工机械的特殊要
求》。
本部分与GB 4706.38-2003的主要差异如下:
---第1章注102中增加了梁式混合机;
---第1章注103中取消了热带国家对该类器具的有关要求;
---修改了16.2中泄漏电流的限值;
---第18章不适用改为适用;
---取消19.7;
---修改了22.101的相关内容;
---增加了29.2;
---取消了30.3。
本部分的附录N为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6)归口。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市服务机械研究所、广州市赛思达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广州市荣麦烘焙
食品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浙江工商大学。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继萍、刘旭、唐树松、黎锡荣、王玉波、傅玉颖、刘洪伟。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4706.38-1997、GB 4706.38-2003。
GB 4706.38-2008/IEC 60335-2-64:2002
IEC 前言
1) IEC (国际电工委员会)是由所有国家的电工委员会(IEC 国家委员会)组成的世界范围内的标
准化组织。IEC 的宗旨就是促进各国在电气和电子标准化领域的全面合作。鉴于以上的目的
并考虑到其他活动的需要,IEC 还出版国际标准。整个制定工作由技术委员会来完成。任何
对此技术问题感兴趣的IEC 国家委员会都可以参加制定工作。与国际电工委员会有联系的
国际、政府及非政府组织也可参加这项工作。根据IEC 和ISO 两组织达成的协议,它们在工
作上有着密切的协作关系。
2) IEC 有关技术问题的决议或协议是由所有对此问题感兴趣的IEC 国家委员会参加的技术委
员会制定的,并尽可能表述对所涉及的问题在国际上的一致意见。
3) 这些决议或协议以标准、技术报告或规则的形式供国际上使用,并在此意义上为各国委员会所
承认。
4) 为了促进国际上的统一,IEC 希望各国委员会在本国情况允许的范围内采用IEC 标准的内容
作为他们国家的标准。IEC 与相应的国家标准或地区标准有差异的,应尽可能在本国标准中
明确地指出。
5) IEC 规定了表示其认可的无标志程序,但并不表示对某一设备声称符合某一标准承担责任。
6) 本国际标准中的某些内容有可能涉及一些专利权问题,对此应引起注意。IEC 组织不负责识
别任一或所有该类专利权问题。
IEC 60335系列标准的本部分是由IEC 第61“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技术委员会所属第61E
“商用电气饮食加工服务设备的安全”分委员会制定。
本部分的第三版对1997年颁布的第二版和它的增补件1(2000)进行了删除和替代的技术修订。
本部分的文本以下述文件为依据:
FDIS 表决报告
61E/408/FDIS 61E/420/RVD
本增补件以下述文件为依据:
FDIS 表决报告
61E/587/FDIS 61E/592/RVD
关于表决批准本部分的详细情况,可在上表中指出的表决报告中查明。
本部分与IEC 60335-1及其修正件的最新版本配合使用。本部分是根据IEC 60335-1的第4版
(2001)制定的。
注1:本部分中提到的“第1部分”是指IEC 60335-1。
本部分对IEC 60335-1的相应条款进行了补充或修改,将其转化成IEC 标准:商用电动饮食加工机
械的安全要求。
如第1部分的个别条款在本第2部分未提到时,如果合理,该条款仍然适用。在本部分中说明“增
加”、“修改”或“代替”时,第1部分中有关正文应作相应修改。
注2:采用下述编号系统:
---对第1部分增加的条款、注释和图表应自101起开始编号;
---除新条款的注释或第1部分中涉及的注释外,包括代替条款或分条款在内的所有注释均应自101起开
始编号;
---增加的附录用AA、BB等字母标明。
GB 4706.38-2008/IEC 60335-2-64:2002
注3:在本部分中采用下列印刷体:
---正文要求:印刷体;
---试验规范:斜体;
---注释内容:小写印刷体。
正文中的黑体字在第3章中定义。当对一个形容词进行定义时,该形容词与有关名词也应使用黑体。
委员会决定,在IEC 网站“http://webstore.iec.ch”指定的保持结果日期之前,基本出版物和其增
补件的相关内容中与特殊出版物有关的数据保持不变。在此日期,出版物将:
● 重新确认;
● 废止;
● 由修订版替代,或者
● 增补。
在某些国家中存在下列差异:
---6.1:如果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150V,0I类器具是允许的(日本);
---6.2:对于打算安装在厨房中的器具,应根据其安装高度,要求具有阻挡有害进水的适当防护等级(法国);
---13.2:泄漏电流的限值不同(日本);
---16.2:泄漏电流的限值不同(日本);
---第21章:对于打算安装在厨房中的器具,按照冲击点的高度,采用不同的冲击能量值是合适的(法国)。
GB 4706.38-2008/IEC 60335-2-64:2002
引 言
在起草本部分时已假定,由取得适当资格并富有经验的人来执行本部分的各项条款。
本部分所认可的是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在注意到制造商使用说明的条件下按正常使用时,对器具
的电气、机械、热、火灾以及辐射等危险防护的一个国际可接受水平,它也包括了使用中预计可能出现的
非正常情况。
在制定本部分时已经尽可能地考虑了GB 16895中规定的要求,以使得器具在连接到电网时与电
气布线规则的要求协调一致。
如果一台器具的多项功能涉及到GB 4706特殊要求部分中不同的特殊要求,则只要是在合理的情
况下,相关的特殊要求标准要分别应用于每一功能。如果适用,应考虑到一种功能对其他功能的影响。
本部分是一个涉及器具安全的产品族标准,并在覆盖相同主题的同一水平和同一类别的标准中处
于优先地位。
一个符合本部分文本的器具,当进行检查和试验时,发现该器具的其他特性会损害本部分要求所涉
及的安全水平时,则将未必判定其符合本部分中的各项安全准则。
产品使用了本部分要求中规定以外的各种材料或各种结构形式时,则该产品可以按照本部分中这
些要求的意图进行检查和试验。如果查明其基本等效,则可以判定其符合本部分要求。
GB 4706.38-2008/IEC 60335-2-64:2002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商用电动饮食加工机械的特殊要求
1 范围
GB 4706.1-2005中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
GB 4706的本部分涉及非专供家用的商用电动饮食加工机械的安全。对于连接一条相线和中线的
单相器具,其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不超过480V。
注101:这类器具用于例如餐馆、食品店、医院的厨房和诸如面包房、肉食店之类的商业企业等。
注102:饮食加工机械举例:
---混合机;
---液体或食物搅拌器;
---推板式混合机;
---和面机;
---打蛋机;
---切碎机;
---食物擦碎机;
---绞肉机;
---切片机;
---去皮机;
---开罐头机;
---磨咖啡机;
---食物清洗和/或干燥机;
---定量分配机;
---油酥面团辊压机;
---切面条机;
---食物加工机;
---梁式混合机。
本部分也适用于为了方便运输而分成几个部分(组合件)供货的器具。这些器具在安装地点组装
时,无需任何额外部件就能组成整机。
利用其他能源形式的器具,其电气部分也在本部分范围之内。
本部分涉及这类器具所引起的常见危险。
注103:以下情况应予注意:
---对于打算专供在车辆、船舶或航空器上使用的器具,允许有必需的附加要求;
---在许多国家还应考虑由国家卫生、劳动保护、供水和其他类似权力机构所规定的附加要求。
注104:本部分不适用于:
---专为工业用途而设计的器具;
---打算供经常出现特殊状态,如存在腐蚀性或爆炸性空气(粉尘、蒸气或可燃气)等场所使用的器具;
---供大量生产食品用的流水作业器具;
---单独的输送设备,如:食物分配带式输送机。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GB 4706.1-2005中的该章内容均适用。
GB 4706.38-2008/IEC 60335-2-64:2002
3 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
GB 4706.1-2005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3.1.4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注101:额定输入功率是器具内可以同时工作的所有单个元件输入功率的总和;可能存在几种这样的组合时,用最
大输入功率组合来确定额定输入功率。
3.1.9 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
器具在下列条件下工作:
器具在额定电压下不加负载工作,同时将打算由用户调整的控制器设定在最大值,直达到稳定状
态。然后将器具按适当步骤,逐次加载,电源电压保持在原有值。每次加载前必须达到稳定状态。重复
进行此项操作,直到过载保护装置刚要动作,或达到最高温度的稳定状态时为止。
注101:负载可采用电气的或机械的制动装置获得。
在有效地采用电气或机械的制动装置成为不可能或不现实的场合,器具的负载是在额定电压和正
常工作温度下空载运行时,并在打算由用户调整的控制器设定在最大值的情况下测得输入功率
的115%。
注102:这种器具的例子有:
---液体搅拌机;
---切片机;
---去皮机;
---磨咖啡机;
---食物清洗和/或干燥机;
---定量分配机。
3.101
为正确操作而在器具上标明的最高液位标记。
3.102
一种包含有供应设施的专用固定式构筑物,供应设施用于与构筑物连同安装的各种器具。
3.103
类似于切片厚度调节板的金属板,装配在自动送料方式的机器上。
3.104
用于支撑产品切片,产品托架可装有推料器或进料滑板和/或夹紧机构。
3.105
支撑产品托架的装置,并使之能前、后移动。
3.106
在上面安放产品,并在产品托架上滑动,以便将产品向刀片方向移动的装置。
3.107
用来使产品沿产品托架、向厚度调节板移动的装置。
GB 4706.38-2008/IEC 60335-2-64:2002
3.108
将产品的最后部分送入切割刀片的一种金属件。
注:此金属件可装在推料器、夹紧装置或进料滑板上。
4 一般要求
GB 4706.1-2005中的该章内容均适用。
5 试验的一般条件
GB 4706.1-2005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5.6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速度控制器根据使用说明书设定。
5.10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应将安装在一组其他器具内的器具或固定在安装墙上的器具围护起来,以获得防备电击或阻挡有
害进水的保护,与随同器具提供的使用说明进行安装所获得的保护相当。
注101:可能需要适当的围栏或附加器具供试验之用。
5.101 器具即使装有电热元件也仍然作为电动器具进行试验。
5.102 与其他器具联合组装或装有其他器具的器具,按照本部分的要求进行试验。其他器具则按有关
标准的要求同时工作。
6 分类
GB 4706.1-2005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6.1 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
关于电击防护类别,手持式器具应属Ⅱ类或Ⅲ类;其他器具应属Ⅰ类、Ⅱ类或Ⅲ类。
通过视检和有关试验来确定是否合格。
6.2 该条进行如下修改:
用下述内容代替要求段:
关于对有害进水的防护等级,器具至少应为IPX1。
7 标志和说明
GB 4706.1-2005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7.1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如果器具标明了额定“接通(on)”和“断开(off)”周期,则标志应与正常使用状态相符。“接通”标志
应在“断开”标志之前,两者用斜线分隔(通/断)。
此外,打算同水源连接的器具应标明,其水源压力或压力范围,用kPa表示,但已在使用说明中注
明者除外。
如果电动机反转可能导致危险,而其旋转方向又取决于电源连接方式时,应在电动机上清楚明显地
标明旋转方向。
7.6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增加下列符号:
GB/T 5465.2(idt IEC 60417-1)-5021 等电位
7.12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使用说明应包括附件的工作时间和速度设定,但已在器具上标明者除外。
使用说明应提出对错误使用器具的警告,并应指出在清洗期间装卸切割刀片需加小心。
GB 4706.38-2008/IEC 60335-2-64:2002
使用说明应包括对在正常使用期间接触食品的所有表面进行清理工作的某些指示。
操作指南中包含的操作指示应清楚说明如何使用随同器具提供的特殊或专用的防护装置,应使用
户注意到一些仍然存在的危险,并对用户安全使用器具所要采取的防护措施给出有关资料。
注101:仍然存在危险的器具的例子是:不经受20.2中试验指试验的那些器具。
还应给出随器具提供的附件的正确安装和安全使用的有关资料,必要时,还应给出使用非随器具提
供的附件时会产生的潜在危险的有关知识。使用说明应警告用户要采用适配的带有可接装附件(如打
蛋机和筛选机)的桶体,并应指出附件不得突出于桶体的顶部。
手持式搅拌机和搅打(蛋、乳酪)机的使用说明应包括一项防止在不与产品接触的情况下使用这些
器具的警告。
食物加工机的使用说明应规定在装卸切割刀片,尤其是从桶体拆下刀片,倒空桶体时,以及清理过
程中,需要小心谨慎。
出料口处所需安全措施完全依赖随器具提供孔板的绞肉机,其使用说明应包含一项警告,防止使用
椭圆形孔或较大直径孔的孔板。
切片机的使用说明应给出安装和拆卸刀片的细节,并应要求,在进行刀片清理时,只要刀片仍然装
在器具内,就应将切片厚度调节板或防护板设定在零位。
使用说明应确认器具适用的不同磨刀器件,并规定应只使用这种器件。
注102:为了识别,可以使用代号或类似办法。
如果器具上标注了GB/T 5465.2(idt IEC 60417-1)规定的符号5021,应该说明其含义。
7.12.1 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
器具应附有说明书,详细说明安装必需的所有专门预防措施。对于打算安装在一组其他器具内的
器具,以及固定在安装墙上的器具,均应提供如何保证得到防备电击和阻挡有害进水充分保护的详细说
明。如将一台以上器具的控制装置组合在一处单独的外壳内,应提供详细的安装说明。用户维护保养,
如清洗等,也应提供说明。说明应该包括禁止用喷射水流对器具进行清洗的说明。
对于与固定布线永久连接且其泄漏电流可能超过10mA的器具,特别是长时期处于断开状态或停
用,或初次安装时,说明书应提供关于打算安装的保护装置(如接地漏电保护继电器)额定值的建议。
通过视检来确定是否合格。
7.101 等电位联结端子应用GB/T 5465.2(idt IEC 60417-1)规定的符号5021标明。
这些标志不应标在螺钉、可拆下的垫圈或进行导线连接时可能被拆下的其他零件上。
通过视检来确定是否合格。
7.102 用手或人工操作开关注水的器具应标明标示液位。
通过视检来确定是否合格。
8 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
GB 4706.1-2005中的该章内容均适用。
9 电动器具的启动
GB 4706.1-2005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9.101 装在器具内的电动机如果启动时间延长会导致危险,应在3s内启动完毕。
为符合第11章要求用于降温的风扇电动机,应能在实际使用中可能出现的所有电压条件下启动。
是否合格,通过在0.85倍额定电压下启动电动机三次来检查。试验开始时,电动机处于室温状态。
每次启动都应在电动机准备开始正常工作的条件下进行,对于自动器具,则应在正常的工作周期开
始的条件下进行。在连续的两次启动之间,使电动机能达到静止状态。配备的电动机装的不是离心启
动开关时,器具应在1.06倍额定电压下重复进行上述试验。
在上述所有情况下,电动机都应能启动,并应以不影响安全的方式运行,其过载保护装置不应动作。
注:试验期间,电源电压降不应超过1%。
GB 4706.38-2008/IEC 60335-2-64:2002
10 输入功率和电流
GB 4706.1-2005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10.1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注101:对于具有一个以上电热元件的器具,其总输入功率可通过分别测量各个电热元件的输入功率来确定
(见3.1.4)。
11 发热
GB 4706.1-2005中的该章除下述内容外,均适用。
11.2 该条增加下述内容:
固定在地板上的器具和质量大于40kg而未装配滚轮、脚轮或类似装置的器具,按照制造厂说明书
进行安装。如未提供说明书,则认为这些器具通常是放置在地面上使用的。
11.7 该条用下述内容代替:
使器具连续工作直至建立稳定状态。
注101:试验持续时间可能包括一个以上工作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