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GB 6653-2008 - 中国标准 英文版
| 标准号码 | 美元 | 购买PDF | 工期 | 标准名称(英文版) |
| GB 6653-2008 | 70 | GB 6653-2008 | 9秒内发货PDF | 焊接气瓶用钢板和钢带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GB 6653-2008 (GB6653-2008) |
| 中文名称 | 焊接气瓶用钢板和钢带 |
| 英文名称 | [GB/T 6653-2008] Steel plates and strips for welded gas cylinder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H46 |
| 国际标准分类 | 77.140.50 |
| 字数估计 | 8,847 |
| 发布日期 | 2008-12-23 |
| 实施日期 | 2009-12-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6653-1994 |
| 引用标准 | GB/T 222; GB/T 223.9; GB/T 223.12; GB/T 223.14; GB/T 223.16; GB/T 223.19; GB/T 223.23; GB/T 223.26; GB/T 223.40; GB/T 223.49; GB/T 223.53; GB/T 223.54; GB/T 223.58; GB/T 223.59; GB/T 223.60; GB/T 223.62; GB/T 223.63; GB/T 223.64; GB/T 223.67; GB/T 223.68; GB/T 223.69; GB/T 22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21号(总第134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焊接气瓶用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本标准适用于焊接气瓶用厚度为2.0mm-14.0mm的热轧钢板和钢带及厚度为1.5mm~4.0mm的冷轧钢板和钢带。 |
GB 6653-2008: 焊接气瓶用钢板和钢带
GB 6653-2008 英文名称: [GB/T 6653-2008] Steel plates and strips for welded gas cylinder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6653-2008
代替GB 6653-1994
焊接气瓶用钢板和钢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 言
本标准中6.1.5、6.6、6.7.4为推荐性条款,其余条款为强制性条款。
本标准参考了ISO 4978:1983《焊接气瓶用轧制扁钢制品》、EN10120:1996《焊接气瓶用钢板和钢
带》、JISG3116:2005《高压气体容器用钢板和钢带》,结合国内生产厂的实际情况和用户使用情况,对
GB 6653-1994《焊接气瓶用钢板》进行修订。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GB 6653-1994《焊接气瓶用钢板》废止。
本标准与GB 6653-1994标准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标准名称;
---扩展厚度规格范围;
---取消HP245、HP365牌号,增加HP235牌号;
---调整各牌号的化学成分和力学性能;
---取消平炉的冶炼方法;
---修改对非金属夹杂物的要求。
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鞍钢股份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
司、武汉钢铁集团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管吉春、朴志民、王晓虎、郝瑞琴。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6653-1986、GB 6653-1994。
GB 6653-2008
焊接气瓶用钢板和钢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焊接气瓶用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
则、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焊接气瓶用厚度为2.0mm~14.0mm 的热轧钢板和钢带及厚度为1.5mm~
4.0mm的冷轧钢板和钢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2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3.9 钢铁及合金 铝含量的测定 铬天青S分光光度法
GB/T 223.12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碳酸钠分离-二苯碳酰二肼光度法测定铬量
GB/T 223.14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钽试剂萃取光度法测定钒含量
GB/T 223.16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变色酸光度法测定钛量
GB/T 223.19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新亚铜灵-三氯甲烷萃取光度法测定铜量
GB/T 223.23 钢铁及合金 镍含量的测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 223.26 钢铁及合金 钼含量的测定 硫氰酸盐分光光度法
GB/T 223.40 钢铁及合金 铌含量的测定 氯磺酚S分光光度法
GB/T 223.49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萃取分离-偶氮氯膦mA分光光度法测定稀土总量
GB/T 223.5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铜量
GB/T 223.54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镍量
GB/T 223.5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亚砷酸钠-亚硝酸钠滴定法测定锰量
GB/T 223.59 钢铁及合金 磷含量的测定 铋磷钼蓝分光光度法和锑磷钼蓝分光光度法
GB/T 223.60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氯酸脱水重量法测定硅含量
GB/T 223.62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乙酸丁酯萃取光度法测定磷量
GB/T 223.6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碘酸钠(钾)光度法测定锰量
GB/T 223.64 钢铁及合金 锰含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GB/T 223.67 钢铁及合金 硫含量的测定 次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GB/T 223.6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管式炉内燃烧后碘酸钾滴定法测定硫含量
GB/T 223.69 钢铁及合金 碳含量的测定 管式炉内燃烧后气体容量法
GB/T 223.71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管式炉内燃烧后重量法测定碳含量
GB/T 223.72 钢铁及合金 硫含量的测定 重量法
GB/T 223.76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钒量
GB/T 228 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GB/T 228-2002,eqv ISO 6892:1998)
GB/T 229 金属材料 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GB/T 229-2007,ISO 148-1:2006,MOD)
GB/T 232 金属材料 弯曲试验方法(GB/T 232-1999,eqv ISO 7438:1985)
GB/T 247 钢板和钢带包装、标志及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
GB/T 708 冷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709 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2975 钢及钢产品 力学性能试样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GB/T 2975-1998,eqv ISO 377:
1997)
GB/T 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常规法)
GB/T 6394 金属平均晶粒度测定法
GB/T 10561 钢中非金属夹杂物含量的测定 标准评级图显微检验法(GB/T 10561-2005,ISO
4967:1998,IDT)
GB/T 14977 热轧钢板表面质量的一般要求
GB/T 17505 钢及钢产品一般交货技术要求(GB/T 17505-1998,eqv ISO 404:1992)
GB/T 20066 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GB/T 20066-2006,ISO 14284:
1996,IDT)
GB/T 20125 低合金钢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YB/T 081 冶金技术标准的数值修约与检测数值的判定原则
3 牌号表示方法
钢的牌号由“焊瓶”的汉语拼音首位字母“HP”和下屈服强度下限值两个部分组成。
4 订货内容
订货时用户需提供以下信息:
a) 本标准号;
b) 牌号;
c) 规格及尺寸公差;
d) 重量;
e) 产品类型(钢板或钢带);
f) 交货状态;
g) 其他要求。
5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5.1 热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709的规定。
5.2 冷轧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708的规定。
6 技术要求
6.1 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
6.1.1 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1规定。
6.1.2 冷轧退火钢板在保证性能的情况下,HP235、HP265的碳含量上限允许到0.20%,锰含量上限
允许到1.00%。
6.1.3 为改善钢的性能,各牌号钢中可加入V、Nb、Ti等微量元素的一种或几种,但应符合以下规定:
(V)≤0.12%,(Nb)≤0.06%,(Ti)≤0.20%。
6.1.4 各牌号钢中残余元素Cr、Ni、Mo含量应各不大于0.30%,Cu含量应不大于0.20%,供方若能
保证可不作分析。
6.1.5 为改善钢的内在质量,各牌号钢中可加入适量稀土元素。
6.1.6 成品钢板和钢带化学成分的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222的规定。
6.2 冶炼方法
钢采用转炉或电炉冶炼,且为镇静钢。除非需方有特殊要求,冶炼方法由供方选择。
6.3 交货状态
热轧钢板和钢带应以热轧、控轧或热处理状态交货,冷轧钢板和钢带以退火状态交货。
6.4 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
6.4.1 钢板和钢带的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应符合表2和表3的规定。
6.4.3 厚度6mm~<12mm的钢板和钢带做冲击试验时应采用小尺寸试样,其冲击吸收能量值应符
合表3或表4的规定。对于厚度>8mm~<12mm的钢板和钢带采用10mm×7.5mm×55mm小尺
寸试样,对于厚度6mm~8mm的钢板和钢带采用10mm×5mm×55mm小尺寸试样。厚度<6mm
的钢板和钢带不做冲击试验。
6.5 晶粒度
钢板和钢带的晶粒度应不小于6级,晶粒度不均匀性应在3个相邻级别范围内。如供方能保证,可
不做检验。
6.6 其他要求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增加以下检验项目。
a) 钢板和钢带-40℃的V型冲击试验应符合表4的规定。当做-40℃冲击试验时,可代替表3
中的室温冲击试验。
b) 钢板和钢带的屈强比不大于0.8。
c) 钢板和钢带的非金属夹杂物应符合表5的规定。
6.7 表面质量
6.7.1 钢板和钢带表面不得有裂纹、结疤、折叠、气泡、夹杂和分层等对使用有害的缺陷。钢板和钢带
如有上述缺陷时,允许清理,但其清理深度以实际尺寸算起不得超过钢板或钢带厚度的负偏差,并应保
证钢板或钢带的最小厚度。清理处应平滑、无棱角。
6.7.2 钢板和钢带表面允许有深度(高度)不超过钢板或钢带厚度公差之半的局部麻点、凹面、划痕及
其他轻微缺陷,但应保证钢板或钢带的最小厚度。
6.7.3 钢带允许带缺陷交货,但有缺陷部分的长度不得超过钢带总长度的8%。
6.7.4 供需双方协商,钢板表面质量可执行GB/T 14977的规定。
7 试验方法
7.1 钢板和钢带的外观应目视检查。
7.2 钢板和钢带的尺寸、外形应用合适的测量工具测量。
7.3 每批钢板或钢带的检验项目、试样数量、取样方法和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