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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 9745-2009 (GB9745-2009) | | 中文名称 | 航空轮胎 | | 英文名称 | Aircraft tyre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G41 | | 国际标准分类 | 83.160.20 | | 字数估计 | 8,853 | | 发布日期 | 2009-12-15 | | 实施日期 | 2010-10-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9745-1995 | | 引用标准 | GB/T 6326; GB/T 9746; GB/T 9747; GB/T 13652; HG 2195 | | 采用标准 | ISO 3324-1-1997, NEQ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9年第15号(总第155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航空斜交轮胎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贮存与使用。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民用新航空斜交轮胎。 |
GB 9745-2009: 航空轮胎
GB 9745-2009 英文名称: Aircraft tyre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9745-2009
代替GB 9745-1995
航 空 轮 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 言
本标准第4章和第7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代替GB 9745-1995《航空轮胎》。
本标准与ISO 3324-1:1997《航空轮胎 第1部分:规范》、美国联邦航空管理局技术标准规定TSO-
C62e《航空轮胎》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与GB 9745-1995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修改了适用范围(1995年版的第1章;本版的第1章);
---增加了1项定义(本版的第3章);
---增加了对装在有防滑齿轮辋上的有内胎轮胎胎圈密合压力的要求及其试验方法(本版的4.5
和5.5);
---删去了对材料适用性、材料耐高低温、轮胎重量和物理性能的要求及其试验方法(1995年版的
4.2、4.4、4.10、4.14、5.2和5.9);
---修改了对轮胎静平衡差度的要求(1995年版的4.12;本版的4.6);
---将第6章调整为资料性附录A(1995年版的第6章;本版的第6章);
---删去了包装条款(1995年版的7.2);
---修改了轮胎标志、贮存与使用(1995年版的第7章;本版的第7章)。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轮胎轮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航空轮胎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橡集团曙光橡胶工业研究设计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邓海燕、周碧蓉、张虹、齐立平。
本标准所代替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9745-1988、GB 9745-1995。
航 空 轮 胎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航空斜交轮胎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贮存与使用。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民用新航空斜交轮胎。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6326 轮胎术语及其定义(GB/T 6326-2005,ISO 4223-1:2002,NEQ)
GB/T 9746 航空轮胎系列
GB/T 9747 航空轮胎试验方法
GB/T 13652 航空轮胎表面质量
HG2195 航空轮胎使用与保养
3 术语和定义
GB/T 6326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轮胎在额定负荷条件下,对应于静负荷半径的充气内压值。
4 要求
4.1 规格尺寸、额定值和静负荷半径
4.1.1 规格表达式、新轮胎充气尺寸、额定负荷、额定充气内压和静负荷半径应符合GB/T 9746的规
定。GB/T 9746没有的规格或无规定胎肩尺寸的轮胎,其最大胎肩尺寸应按式(1)和式(2)确定:
4.1.2 普通航空轮胎用于直升机时,其额定负荷以普通航空轮胎额定负荷乘以1.50确定,充气内压也
应相应地乘以1.50,无需进行任何附加鉴定试验。
4.2 动态性能
4.2.1 低速轮胎应通过200次着陆试验,其中低速着陆试验和高速着陆试验各100次。
4.2.2 高速轮胎应通过50次额定负荷起飞试验,1次1.5倍额定负荷超载起飞试验,10次滑行试验,
其中8次额定负荷滑行试验和2次1.2倍额定负荷滑行试验。
4.2.3 轮胎试验结束后,应满足下列要求:
当动力试验结束时,任何一处掉块的面积不能超过6.25cm2 或掉块深度不大于花纹沟深度的
75%;每2.50cm2 至6.25cm2 的面积内掉块不能多于3处;10处掉块部位的累计面积不能超过
25.00cm2。全橡胶胎面花纹沟不能有裂口。织物补强胎面轮胎花纹沟基部帘线的断裂和损伤不应出现
4.3 超压性能
轮胎在充气至4倍额定内压并保持压力3s不应爆破、鼓泡、脱层、钢丝或帘线断裂。
4.4 无内胎轮胎气密性能
轮胎安装在规定的轮辋上,充气至额定充气内压,在室温下停放至少12h,再调整至额定充气内
压,在室温下再停放至少24h后,其充气内压的下降率不应超过额定充气内压的5%。
4.5 装在有防滑齿轮辋上的有内胎轮胎的胎圈密合压力
额定充气内压小于或等于275kPa的轮胎,胎圈密合压力值应达到170kPa~280kPa;
额定充气内压为275kPa~690kPa的轮胎,胎圈密合压力值应达到170kPa至额定内压;
额定充气内压为690kPa以上的轮胎,胎圈密合压力值应达到350kPa以上,但不应超过轮胎额定
充气内压值。
4.6 静平衡差度
主轮胎的最大静平衡差度M 不应超过式(3)的计算值:
4.7 表面质量
轮胎表面质量应符合GB/T 13652的规定。
4.8 内部缺陷
轮胎内部不应存在气泡、脱层、钢丝断裂、帘线断裂等缺陷。
5 试验方法
5.1 规格尺寸和静负荷半径
5.1.1 轮胎尺寸
充气轮胎外缘尺寸按GB/T 9747进行测量。
5.1.2 静负荷半径
静负荷半径按GB/T 9747进行测量。
5.2 动态性能
动态性能按GB/T 9747进行试验。
5.3 超压性能
超压性能按GB/T 9747进行试验。
5.4 无内胎轮胎气密性能
无内胎轮胎的气密性能按GB/T 9747进行试验。
5.5 装在有防滑齿轮辋上的有内胎轮胎胎圈密合压力
装在有防滑齿轮辋上的有内胎轮胎的胎圈密合压力按GB/T 9747进行试验。
5.6 静平衡差度
静平衡差度按GB/T 9747进行试验。
5.7 表面质量
通过目测以及钢板尺、金属卷尺(不带弧度,精度±1.0mm)和游标卡尺(精度±0.02mm)等器具
对轮胎进行检测。
5.8 内部缺陷
内部缺陷按GB/T 9747进行检测。
6 检验规则
参见附录A。
7 标志、贮存与使用
7.1 标志
7.1.1 跑气孔
无内胎轮胎和充气内压高于686kPa的有内胎轮胎应有跑气孔标志,标志颜色为非红色。无内胎
轮胎的跑气孔眼深度不应到达气密层。
7.1.2 平衡标志
轮胎应有平衡标志。在轮胎轻点部位紧靠胎圈的胎侧上打上一红点作为平衡标志。该标志在轮胎
的贮存期和原胎面胶使用期内应保持清晰。
7.1.3 其他标志
除跑气孔标志和平衡标志外,轮胎的胎侧上至少还应具有下列标志,其中a)~j)项为永久性标志:
a) 规格;
b) 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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