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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 9948-2013 (GB9948-2013) | | 中文名称 | 石油裂化用无缝钢管 | | 英文名称 | Seamless steel tubes for petroleum cracking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H48 | | 国际标准分类 | 77.140.75 | | 字数估计 | 18,146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 9948-2006 | | 引用标准 | GB/T 222; GB/T 223.3; GB/T 223.5; GB/T 223.11; GB/T 223.12; GB/T 223.13; GB/T 223.14; GB/T 223.18; GB/T 223.19; GB/T 223.23; GB/T 223.25; GB/T 223.26; GB/T 223.37; GB/T 223.40; GB/T 223.53; GB/T 223.54; GB/T 223.58; GB/T 223.59; GB/T 223.60; GB/T 223.61;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3年第18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裂化用无缝钢管的分类、代号、尺寸、外形、重量、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化工用炉管、热交换器管和压力管道用无缝钢管。 |
GB 9948-2013
Seamless steel tubes for petroleum cracking
ICS 77.140.75
H4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 9948-2006
石油裂化用无缝钢管
2013-09-18发布
2014-07-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中5.5、6.1.1、6.1.2、6.1.3、6.2、6.3、6.4、6.5、6.6、6.7、6.8、6.9、6.10.1、6.11、7、8、9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 9948-2006《石油裂化用无缝钢管》。本标准与GB 9948-2006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最小壁厚交货方式;
---修改了钢管的尺寸允许偏差;
---修改了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增加了钢牌号12Cr1Mo、12Cr2Mo、12Cr1MoV、12Cr9Mo-I、
12Cr9Mo-NT、07Cr19Ni11Ti、022Cr17Ni12Mo2;
---修改了管坯的制造方法及要求;
---修改了钢管的力学性能;
---修改了钢管的热处理制度;
---修改了无损检验要求;
---增加了晶间腐蚀试验;
---增加优质碳素结构钢钢管用于含H2S环境的补充技术要求。
本标准参照 ASTM A335/A335M-10《高温用铁素体合金钢无缝钢管规范》(英文版)、ASTM
A213/A213M-10《锅炉、过热器和换热器用铁素体和奥氏体合金钢无缝钢管规范》(英文版)和EN10216-2:2002《压力用途的无缝钢管 交货技术条件 第2部分:规定高温性能的非合金钢和合金钢》(英文版)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攀钢集团成都钢钒有限公司、鞍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华菱钢管控股有限公司、江苏武进不锈钢管厂集团有限公司、衡阳华菱钢管有限公司、江苏华菱锡钢特钢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志、晏如、李奇、郭秀莉、李阳华、宋建新、赵斌、陈绍林、高山、周志斌、董莉。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9948-1988、GB 9948-2006。
石油裂化用无缝钢管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裂化用无缝钢管的分类、代号、尺寸、外形、重量、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化工用炉管、热交换器管和压力管道用无缝钢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2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3.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二安替比林甲烷磷钼酸重量法测定磷量
GB/T 223.5 钢铁 酸溶硅和全硅含量的测定 还原型硅钼酸盐分光光度法
GB/T 223.11 钢铁及合金 铬含量的测定 可视滴定或电位滴定法
GB/T 223.12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碳酸钠分离-二苯碳酰二肼光度法测定铬量
GB/T 223.1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硫酸亚铁铵滴定法测定钒含量
GB/T 223.14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钽试剂萃取光度法测定钒含量
GB/T 223.1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硫代硫酸钠分离-碘量法测定铜量
GB/T 223.19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新亚铜灵-三氯甲烷萃取光度法测定铜量
GB/T 223.23 钢铁及合金 镍含量的测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 223.25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丁二酮肟重量法测定镍量
GB/T 223.26 钢铁及合金 钼含量的测定 硫氰酸盐分光光度法
GB/T 223.3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蒸馏分离-靛酚蓝光度法测定氮量
GB/T 223.40 钢铁及合金 铌含量的测定 氯磺酚S分光光度法
GB/T 223.5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铜量
GB/T 223.54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测定镍量
GB/T 223.5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亚砷酸钠-亚硝酸钠滴定法测定锰量
GB/T 223.59 钢铁及合金 磷含量的测定 铋磷钼蓝分光光度法和锑磷钼蓝分光光度法
GB/T 223.60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氯酸脱水重量法测定硅含量
GB/T 223.61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磷钼酸铵容量法测定磷量
GB/T 223.62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乙酸丁酯萃取光度法测定磷量
GB/T 223.6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高碘酸钠(钾)光度法测定锰量
GB/T 223.64 钢铁及合金 锰含量的测定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
GB/T 223.67 钢铁及合金 硫含量的测定 次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GB/T 223.6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管式炉内燃烧后碘酸钾滴定法测定硫含量
GB/T 223.69 钢铁及合金 碳含量的测定 管式炉内燃烧后气体容量法
GB/T 223.71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管式炉内燃烧后重量法测定碳含量
GB/T 223.72 钢铁及合金 硫含量的测定 重量法
GB/T 223.74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非化合碳含量的测定
GB/T 226 钢的低倍组织及缺陷酸蚀检验法
GB/T 228.1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GB/T 229 金属材料 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
GB/T 231.1 金属材料 布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
GB/T 232 金属材料 弯曲试验方法
GB/T 241 金属管 液压试验方法
GB/T 242 金属管 扩口试验方法
GB/T 246 金属管 压扁试验方法
GB/T 1979 结构钢低倍组织缺陷评级图
GB/T 2102 钢管的验收、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GB/T 2975 钢及钢产品 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
GB/T 4334-2008 金属和合金的腐蚀 不锈钢晶间腐蚀试验方法
GB/T 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 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常规法)
GB/T 5777-2008 无缝钢管超声波探伤检验方法
GB/T 7735-2004 钢管涡流探伤检验方法
GB/T 10561-2005 钢中非金属夹杂物含量的测定 标准评级图显微检验法
GB/T 11170 不锈钢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火花放电原子发射光谱法(常规法)
GB/T 12606-1999 钢管漏磁探伤方法
GB/T 17395 无缝钢管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20066 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GB/T 20123 钢铁 总碳硫含量的测定 高频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常规方法)
GB/T 20124 钢铁 氮含量的测定 惰性气体熔融热导法(常规方法)
YB/T 4149 连铸圆管坯
YB/T 5137 高压用热轧和锻制无缝钢管圆管坯
NACEMR0175/ISO 15156-2 石油和天然气工业-油气生产中用于含 H2S环境的材料 第2部
分:抗开裂碳钢和低合金钢及铸铁的使用
3 分类、代号
本标准的无缝钢管按产品制造方式分为两类,类别和代号为:
a) 热轧(挤压、扩)钢管 W-H;
b) 冷拔(轧)钢管 W-C。
4 订货内容
按本标准订购钢管的合同或订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标准编号;
b) 产品名称;
c) 钢的牌号;
d) 订购的数量(总重量或总长度);
e) 尺寸规格(外径×壁厚,单位为毫米);
f) 交货状态;
g) 特殊要求。
5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5.1 外径和壁厚
5.1.1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钢管按公称外径(D)和公称壁厚(S)交货。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
商,钢管可按公称外径(D)和最小壁厚(Smin)交货。
5.1.2 钢管的公称外径和壁厚应符合GB/T 17395的规定。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可供应
其他外径和壁厚的钢管。
5.1.3 按公称外径和公称壁厚交货的钢管,钢管外径和壁厚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5.1.4 按公称外径和最小壁厚交货的钢管,钢管外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壁厚允许偏差应符
合表2的规定。
5.1.5 当需方未在合同中注明钢管尺寸允许偏差级别时,钢管外径和壁厚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普通级的
规定。
5.1.6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供应表1、表2规定以外尺寸允许偏差的
钢管。
表1 钢管外径和壁厚的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分类代号 制造方式 钢管公称尺寸
允许偏差
普通级 高级
W-H
热轧
(挤压)
热扩
外径D
壁厚S
外径D
壁厚S
≤54 ±0.50 ±0.30
>54~325 ±1%D ±0.75%D
>325 ±1%D -
≤20 +15%S-10%S ±10%S
>20 +12.5%S-10%S ±10%S
全部 ±1%D
全部 ±15%S
W-C 冷拔(轧)
外径D
壁厚S
≤25.4 ±0.15
>25.4~40 ±0.20
>40~50 ±0.25
>50~60 ±0.30
>60 ±0.75%D ±0.5%D
≤3.0 ±0.3 ±0.2
>3.0 ±10%S ±7.5%S
表2 钢管最小壁厚的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分类代号 制造方式 最小壁厚Smin
允许偏差
普通级 高级
W-H 热轧(挤压)
≤4.0 +0.90 0
+0.70
>4.0 +25%Smin0
+22%Smin
W-C 冷拔(轧)
≤3.0 +0.6 0
+0.4
>3.0 +20%Smin0
+15%Smin
5.2 长度
5.2.1 通常长度
钢管的通常长度为4000mm~12000mm。
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交付长度短于4000mm但不短于3000mm的短尺钢管,但
其数量应不超过该批钢管交货总数量的5%。
5.2.2 定尺长度和倍尺长度
根据需方要求,并在合同中注明,钢管可按定尺或倍尺长度交货。钢管的定尺长度和倍尺总长度应
在通常长度范围内,钢管定尺长度允许偏差应符合如下规定:
a) 长度≤6000mm,0~10mm;
b) 长度 >6000mm,0~15mm。
每个倍尺长度应按如下规定留出切口余量:
a) D≤159mm时,切口余量为5mm~10mm;
b) D >159mm时,切口余量为10mm~15mm。
5.3 弯曲度
5.3.1 钢管的每米弯曲度应符合如下规定:
a) S≤15mm时,弯曲度不大于1.5mm/m;
b) S >15mm~30mm时,弯曲度不大于2.0mm/m;
c) S >30mm或D≥351mm时,弯曲度不大于3.0mm/m。
5.3.2 外径不小于127mm的钢管,其全长弯曲度应不大于钢管长度的0.10%。
5.3.3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钢管的每米弯曲度和全长弯曲度可采用其他
规定。
5.4 不圆度和壁厚不均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钢管的不圆度和壁厚不均应分别不超过外径和
壁厚公差的80%。
5.5 端头外形
钢管两端端面应与钢管轴线垂直,切口毛刺应予清除。
5.6 重量
5.6.1 交货重量
钢管按公称外径和公称壁厚交货时,钢管按实际重量交货,亦可按理论重量交货。
钢管按公称外径和最小壁厚交货时,钢管按实际重量交货。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钢
管亦可按理论重量交货。
5.6.2 理论重量的计算
钢管理论重量的计算按GB/T 17395的规定,优质碳素结构钢和合金结构钢的密度按7.85kg/dm3,
不锈 (耐热)钢的密度分别为 07Cr19Ni10 按 7.90kg/dm3、07Cr18Ni11Nb 按 8.00kg/dm3、
07Cr19Ni11Ti按7.93kg/dm3、022Cr17Ni12Mo2按8.00kg/dm3。
按公称外径和最小壁厚交货的钢管,应采用平均壁厚计算理论重量,其平均壁厚是按壁厚及其允许
偏差计算出来的壁厚最大值与最小值的平均值。
5.6.3 重量允许偏差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交货钢管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的偏差应符合如
下规定:
a) 单根钢管:±10%;
b) 每批最小为10t的钢管:±7.5%。
6 技术要求
6.1 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
6.1.1 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3的规定。12Cr5MoI、12Cr5MoNT、12Cr9MoI和
12Cr9MoNT牌号中的后缀符号“I”和“NT”属于牌号的一部分,这些后缀符号表示钢管的交货状态。
其中,“I”为完全退火或等温退火;“NT”为正火加回火。
6.1.2 用氧气转炉冶炼的钢,除12Cr5MoI、12Cr5MoNT、12Cr9MoI、12Cr9MoNT及不锈(耐热)钢外,
其余牌号钢的氮含量应不大于0.008%。
6.1.3 成品钢管的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222的规定。
6.1.4 本标准钢的牌号与其他标准相近钢牌号的对照参见附录A。
6.2 制造方法
6.2.1 钢的冶炼方法
优质碳素结构钢和合金结构钢应采用电弧炉加炉外精炼并经真空精炼处理,或氧气转炉加炉外精
炼并经真空精炼处理,也可采用电渣重熔法冶炼。不锈(耐热)钢应采用电弧炉加炉外精炼或氧气转炉
加炉外精炼,也可采用电渣重熔法冶炼。
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采用其他较高要求的冶炼方法。需方指定某一种冶炼方法
时,应在合同中注明。
6.2.2 管坯的制造方法
管坯可采用连铸、模铸或热轧(锻)方法制造。
连铸管坯应符合YB/T 4149的规定,其中低倍组织缺陷中心裂纹、中间裂纹、皮下裂纹和皮下气泡
的级别应分别不大于1级,也可采用经相关各方认可的其他更高质量要求。热轧(锻)管坯应符合
YB/T 5137的规定。
6.2.3 钢管的制造方法
钢管应采用热轧(挤压、扩)或冷拔(轧)无缝方法制造。
6.3 交货状态
钢管应以热处理状态交货。钢管的热处理制度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钢管的热处理制度
牌 号 热处理制度
10a 正火:正火温度880℃~940℃
20a 正火:正火温度880℃~940℃
12CrMob 正火加回火:正火温度900℃~960℃,回火温度670℃~730℃
15CrMob 正火加回火:正火温度900℃~960℃,回火温度680℃~730℃
12Cr1Mob 正火加回火:正火温度900℃~960℃,回火温度680℃~750℃
12Cr1MoVb
S≤30mm的钢管正火加回火:正火温度980℃~1020℃,回火温度720℃~760℃;
S >30mm 的钢管淬火加回火或正火加回火:淬火温度950℃~990℃,回火温度720℃~
760℃;
正火温度980℃~1020℃,回火温度720℃~760℃,但正火后应进行急冷
12Cr2Mob
S≤30mm的钢管正火加回火:正火温度900℃~960℃,回火温度700℃~750℃;
S >30mm的钢管淬火加回火或正火加回火:淬火温度不低于900℃,回火温度700℃~750℃;
正火温度900℃~960℃,回火温度700℃~750℃,但正火后应进行急冷
12Cr5MoI 完全退火或等温退火
12Cr5MoNT 正火加回火:正火温度930℃~980℃,回火温度730℃~770℃
12Cr9MoI 完全退火或等温退火
12Cr9MoNT 正火加回火:正火温度890℃~950℃,回火温度720℃~800℃
07Cr19Ni10 固溶处理:固溶温度≥1040℃,急冷
表4(续)
牌 号 热处理制度
07Cr18Ni11Nb 固溶处理:热轧(挤压、扩)钢管固溶温度≥1050℃,冷拔(轧)钢管固溶温度≥1100℃,急冷
07Cr19Ni11Ti 固溶处理:热轧(挤压、扩)钢管固溶温度≥1050℃,冷拔(轧)钢管固溶温度≥1100℃,急冷
022Cr17Ni12Mo2 固溶处理:固溶温度≥1040℃,急冷
a 热轧(挤压、扩)钢管终轧温度在相变临界温度Ar3至表中规定温度上限的范围内,且钢管是经过空冷时,则应认
为钢管是经过正火的。
b 热扩钢管终轧温度在相变临界温度Ar3至表中规定温度上限的范围内,且钢管是经过空冷时,则应认为钢管是
经过正火的;其余钢管在需方同意的情况下,并在合同中注明,可采用符合前述规定的在线正火。
6.4 力学性能
6.4.1 力学性能要求
交货状态钢管的室温力学性能应符合表5的规定。
外径不小于76mm且壁厚不小于14mm的钢管应做冲击试验。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
并在合同中注明,其他规格钢管可做冲击试验,冲击试验的试样尺寸和冲击吸收能量要求值由供需双方
协商确定。
表5中的冲击吸收能量为全尺寸标准试样要求值。当采用小尺寸冲击试样时,小尺寸试样冲击吸
收能量要求值应为全尺寸标准试样冲击吸收能量要求值乘以表6中的递减系数。
表5 钢管的力学性能
牌号
抗拉强度
Rm/MPa
下屈服强度ReL或
规定塑性
延伸强度Rp0.2/MPa
断后伸长率A/% 冲击吸收能量KV2/J
纵向 横向 纵向 横向
布氏硬度值a
不小于 不大于
10 335~475 205 25 23 40 27 -
20 410~550 245 24 22 40 27 -
12CrMo 410~560 205 21 19 40 27 156HBW
15CrMo 440~640 295 21 19 40 27 170HBW
12Cr1Mo 415~560 205 22 20 40 27 163HBW
12Cr1MoV 470~640 255 21 19 40 27 179HBW
12Cr2Mo 450~600 280 22 20 40 27 163HBW
12Cr5MoI 415~590 205 22 20 40 27 163HBW
12Cr5MoNT 480~640 280 20 18 40 27 -
12Cr9MoI 460~640 210 20 18 40 27 179HBW
12Cr9MoNT 590~740 390 18 16 40 27 -
07Cr19Ni10 ≥520 205 35 - - 187HBW
表5(续)
牌号
抗拉强度
Rm/MPa
下屈服强度ReL或
规定塑性
延伸强度Rp0.2/MPa
断后伸长率A/% 冲击吸收能量KV2/J
纵向 横向 纵向 横向
布氏硬度值a
不小于 不大于
07Cr18Ni11Nb ≥520 205 35 - - 187HBW
07Cr19Ni11Ti ≥520 205 35 - - 187HBW
022Cr17Ni12Mo2 ≥485 170 35 - - 187HBW
a 对于壁厚小于5mm的钢管,可不做硬度试验。
表6 小尺寸试样冲击吸收能量递减系数
试样规格 试样尺寸(高度×宽度)/mm 递减系数
标准试样 10×10 1.00
小试样 10×7.5 0.75
小试样 10×5 0.50
6.4.2 力学试验试样
6.4.2.1 拉伸试验试样
外径小于219mm的钢管,拉伸试验应沿钢管纵向取样。
外径不小于219mm的钢管,当钢管尺寸允许时,拉伸试验应沿钢管横向截取直径为10mm的圆
形横截面试样;当钢管尺寸不足以截取10mm试样时,则应采用直径为8mm或5mm中可能的较大
尺寸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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