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GB/T 10357.7-2025 -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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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0357.7-2025 215 GB/T 10357.7-2025 9秒内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第7部分:桌类稳定性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10357.7-2025 (GB/T10357.7-2025)
中文名称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第7部分:桌类稳定性
英文名称 Test of mechanical properties of furniture - Part 7: Stability of tables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Y80
国际标准分类 97.140
字数估计 14,199
发布日期 2025-08-01
实施日期 2026-02-01
旧标准 (被替代) GB/T 10357.7-2013
发布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10357.7-2025: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第7部分:桌类稳定性 ICS 97.140 CCSY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10357.7-2013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第7部分:桌类稳定性 2025-08-01发布 2026-02-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是GB/T 10357《家具力学性能试验》的第7部分。GB/T 10357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1部分:桌类强度和耐久性; ---第2部分:椅凳类稳定性; ---第3部分:椅凳类强度和耐久性; ---第4部分:柜类稳定性; ---第5部分:柜类强度和耐久性; ---第6部分:单层床强度和耐久性; ---第7部分:桌类稳定性; ---第8部分:充分向后靠时具有倾斜和斜倚机械性能的椅子和摇椅稳定性。 本文件代替 GB/T 10357.7-2013《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第7部分:桌类稳定性》,与 GB/T 10357.7-2013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适用范围(见第1章,2013年版的第1章);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 ---增加了样品预处理的要求(见4.1); ---增加了公差的要求(见4.3); ---增加了试验设备的钢管和重物(见5.5、5.6); ---更改了垂直加载稳定性试验(见6.2,2013年版的4.1); ---删除了垂直和水平加载稳定性试验(见2013年版的4.2); ---增加了带有推拉构件的桌稳定性试验(见6.3); ---增加了可支撑遮阳伞的桌水平加载稳定性试验(见6.4); ---增加了带脚轮的桌水平加载稳定性试验(见6.5); ---增加了高桌台水平加载稳定性试验(见6.6); ---更改了桌类稳定性试验载荷和力值(见附录A,2013年版的附录A)。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80)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圣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浙江农林大学、浙江捷 昌线性驱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盛家具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万木生源家居有限公司、中南林业科 技大学、乐歌人体工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工大建设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广东中泰家具集团有限公 司、广东国景家具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锦辉检测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东莞市兆生家具实业有限公司、宜 家贸易(中国)有限公司、震旦(中国)有限公司、上海欧慎家具制造有限公司、优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叙俊、张磊、刘晨光、李芳菲、李光耀、黄伟、徐伟辉、姚永红、贺冰、陶涛、 陈仕超、李路明、冯兵、吕城龙、张晔、王卓纯、王向旻、任素红、胡韬、程伟香、左鹏飞、吴杰、王宇辉、 李炽华、谭永雄。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89年首次发布为GB/T 10357.7-1995,2013年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引 言 GB/T 10357《家具力学性能试验》旨在描述家具力学性能试验方法,由于不同种类家具力学性能要 求不同,拟由8个部分构成。 ---第1部分:桌类强度和耐久性。目的在于确立适用于家具桌类产品强度和耐久性的试验方法。 ---第2部分:椅凳类稳定性。目的在于确立适用于家具椅凳类产品稳定性的试验方法。 ---第3部分:椅凳类强度和耐久性。目的在于确立适用于家具椅凳类产品强度和耐久性的试验 方法。 ---第4部分:柜类稳定性。目的在于确立适用于家具柜类产品稳定性的试验方法。 ---第5部分:柜类强度和耐久性。目的在于确立适用于家具柜类产品强度和耐久性的试验方法。 ---第6部分:单层床强度和耐久性。目的在于确立适用于家具单层床类产品强度和耐久性的试 验方法。 ---第7部分:桌类稳定性。目的在于确立适用于家具桌类产品稳定性的试验方法。 ---第8部分:充分向后靠时具有倾斜和斜倚机械性能的椅子和摇椅稳定性。目的在于确立适用 于家具特殊机械性能椅子和摇椅产品稳定性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是GB/T 10357的第7部分,描述了桌类家具稳定性的试验方法,为提高桌类家具质量、规 范家具市场秩序提供技术支撑,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供技术保障。 家具力学性能试验 第7部分:桌类稳定性 1 范围 本文件描述了桌类家具稳定性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桌类家具稳定性的试验。 本文件不适用于与地面、建筑物等固定物体连接的桌类家具。 本文件不适用于婴幼儿护理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调平装置 levelingdevice 垂直方向可调节范围小于40mm,具有使桌面保持水平功能的装置。 [来源:GB/T 10357.1-2024,3.3] 3.2 Ⅰ型桌 typeⅠtables 桌面面积大于0.5m2 且高度大于600mm的桌。 [来源:GB/T 10357.1-2024,3.4] 3.3 Ⅱ型桌 typeⅡtables 除Ⅰ型桌以外的其他桌。 [来源:GB/T 10357.1-2024,3.5] 3.4 高桌台 taldesk 产品总高度大于1000mm,配有书架结构或类似结构的桌台类产品。 4 一般试验条件 4.1 预处理及试验环境 试件应为完整组装的桌类成品家具。 拆装式家具应按图纸要求完整组装。组合式家具如有数种组合方式,应按最不利于稳定性试验的 方式组装。 如果厂家未提供家具的安装或装配说明,装配的方式应记录在测试报告中。 所有五金连接件在试验前应安装牢固。试验过程中不应再次紧固,除非制造商特别说明。 试验前,应将试件桌面调节至水平,调平装置应调节至中间位置,但调平装置距离最低位置应小于 或等于13mm。 除非制造商另有规定,测试前,试件应在室内环境中空载放置至少24h。 试验应在室内环境中进行,若试验时温度超出了15℃~27℃的范围,最高及最低温度应记录在测 试报告中。 试验前应完整地目测检查整个试件,记录任何已有的缺陷以区别因试验产生的缺陷。 试验应在同一件试件上进行。 4.2 加载力 所施加的力可用质量代替。换算关系是10N=1kg。 4.3 公差 除另有规定,以下公差适用于本文件。 ---力:公称力的±5%。 ---质量:公称质量的±1%。 ---尺寸:所有< 200mm的尺寸,偏差应为公称尺寸的±1mm;其他尺寸的偏差应为±0.5%。 ---角度:公称角度的±2°。 ---加载垫的位置偏差:±5mm。 注:为实行不确定度的评定,当满足上述公差时,认为试验结果没有受到不利影响。 5 试验设备设施 5.1 通则 试验设备不应阻碍试件的倾翻。试验设备不应妨碍试件的变形,即试验期间试验设备应能随试件 的运动而运动,确保载荷总能在规定的位置和方向上。 所有的加载垫都可在任意方向转动,转动点应与加载面尽量贴近。 除另有规定,可采用任何适用的试验设备进行试验,试验结果仅取决于所施加的力是否正确而不取 决于试验设备本身。 5.2 加载垫 直径为100mm的刚性扁平圆形物体,其加载面周边倒圆半径为12mm。 5.3 挡块 用于防止试件移动、但不能限制试件倾翻的装置,应不高于12mm。如因试件结构特殊,可使用较 高的尺寸,但其最大高度应以刚好能防止试件移动为宜。 5.4 地面 地面应水平、平整、坚硬,表面光滑。 5.5 钢管 直径(18±1.5)mm,管壁厚(1.5±0.5)mm。 5.6 重物 直径200mm的圆柱形物体,质量为12+0.1 0 kg。 6 试验步骤 6.1 通用要求 试件应以最不利的形态进行试验。若试件配备了相关配件,应将这些配件设置在对试件稳定性最 不利的位置。 示例:相关配件有屏幕或显示器支架、存储部件等。 当试件桌面边沿存在凸起或凹陷(如挡水条等)时,应使用厚度适宜的轻质桥接装置对加载垫进行 配平。 当试件存在可延展桌面且桌面不可延展的部分最小尺寸小于300mm,则延展后的桌面应作为最 不利的形态进行试验。 所有试件均应按6.2进行试验。如适用,应按6.3、6.4、6.5、6.6进行试验。 试验进行时,试件的存储部件应空载,6.3规定的除外。 试验进行时,所有的加载垫都应随着施力方向的变化而转动,加载垫表面宜紧贴被测试件。 载荷计算结果应修约至小数点后一位。 6.2 垂直加载稳定性试验 6.2.1 一般要求 当试件高度可以调节,既可大于950mm也可小于或等于950mm时,应分别按照6.2.2和6.2.3的 规定进行垂直加载稳定性试验。 若试件装有门,应将所有门打开至90°进行试验。若试件装有推拉构件,应将所有推拉构件打开进 行试验。当推拉构件没有限位装置时,应将其打开至内长的2/3。 6.2.2 桌面高度小于或等于950mm的试件 当试件桌面高度可调节时,应将桌面调节至试件最易倾翻的高度,但不应大于950mm。 测量桌面所在平面内的最长尺寸L,按表1计算、确定桌面的垂直载荷范围。垂直载荷的大小按附 录A中表A.1的规定。 通过加载垫(5.2),在距离试件桌面边沿50mm最易引起倾翻且尽量远离支撑部件的位置施加规 定的垂直载荷(见图1)。 若多个加载位置均可引起倾翻,那么不同加载位置都应进行试验。 表1 垂直载荷的确定 引起倾翻方向上桌面最长尺寸(L) mm 垂直载荷(V) kg < 800 V1 800~1600 V2-(V2-V1)× (1600-L) 800 >1600 V2 单位为毫米 标引符号说明: L ---桌面最长尺寸; V ---垂直载荷。 图1 垂直加载稳定性试验示意图 6.2.3 桌面高度大于950mm的试件 当试件桌面高度可调节时,应将桌面调节至最易倾翻的高度,且大于950mm。 测量桌面所在平面内的最长尺寸L,按表1计算、确定桌面的垂直载荷范围。垂直加载载荷的大 小,按表A.1中规定值的50%确定。 通过加载垫(5.2),在距离试件桌面边沿50mm最易引起倾翻且尽量远离支撑部件的位置施加规 定的垂直载荷(见图1)。 若多个加载位置均可引起倾翻,那么不同加载位置都应进行试验。 6.3 带有推拉构件的桌稳定性试验 本试验适用于带推拉构件的Ⅰ型桌试件,不适用于Ⅱ型桌试件。 试件的存储部件均应按表2均布加载。 对于装推拉构件没有联锁装置的试件,将所有推拉构件打开至最不稳定的状态。对于装推拉构件 带有联锁装置的试件,打开两个装有最大负载的推拉构件。若联锁装置限制两个推拉构件同时打开,则 打开一个装有最大负载的推拉构件。带有限位装置的推拉构件,打开至最大位置,不带限位装置的推拉 构件,打开至完全开启状态2/3的位置。 通过加载垫(5.2)在试件一边距离试件桌面边沿50mm最易引起倾翻且尽量远离支撑部件的位置 施加垂直向下的载荷。垂直载荷的大小按表A.1的规定。 表2 存储部件载荷 部件 载荷 除吊挂文件袋以外的推拉构件 0.2kg/dm3 吊挂文件袋a 1.5kg/dm 挂衣棍 2kg/dm a 垂直于文件袋平面测量。 6.4 可支撑遮阳伞的桌水平加载稳定性试验 本试验适用于可支撑遮阳伞桌的试件,不适用于遮阳伞底座为非桌类家具的试件。 将试件放置在地面(5.4)上。 将钢管(5.5)固定在支撑遮阳伞的位置。 在2200mm的高度通过钢管(5.5)施加一个规定的水平加载力。水平加载力的大小按表A.1的规 定。试验前,应采用适宜的方式保证钢管与地面保持垂直。见图2。 标引符号说明: F ---水平力; h ---加载高度。 图2 可支撑遮阳伞的桌水平加载稳定性试验 6.5 带脚轮的桌水平加载稳定性试验 本试验适用于带脚轮的Ⅰ型桌试件,不适用于Ⅱ型桌试件。 将脚轮调节至最易引起倾翻的状态。在一侧脚轮放置挡块(5.3)防止试件滑动。 在放置挡块(5.3)的一侧,距离桌面边沿100mm最易引起倾翻的位置放置重物(5.6)。在另一 侧,通过加载垫(5.2),沿着与两个支撑点连线垂直的方向,在桌面厚度中点或边沿最凸起的位置,缓慢 施加水平加载力,水平加载力的大小按表A.1的规定。若该力未到达规定的力值前,桌面倾翻角度已 大于或等于10°,应停止施力并记录力值大小。若试件结构不允许,可使用适当的夹具或桥接装置,使 加载力始终与两个支撑点连线保持垂直。见图3。 若多个加载位置均可引起倾翻,那么不同加载位置都应进行试验。 标引符号说明: a ---桌面倾翻角度; c ---桌腿; IL ---支撑点连线; M ---重物(5.6); O ---挡块; TF/A---夹具或桥接装置。 图3 带脚轮的桌水平加载稳定性试验 6.6 高桌台水平加载稳定性试验 本试验适用于高桌台试件。 试件的推拉构件(如抽屉等)应关闭并保持解锁状态。 使用挡块限制高桌台底部一端,但不妨碍其倾翻。在离地面1350mm 或离高桌台顶部边缘 100mm(选择较低的位置),距离水平边缘50mm处,按图4确定水平力加载点(图4中序号1、2、3、4、 5、6)位置。从水平力加载点,通过加载垫(5.2),分别施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