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GB/T 13917.2-2009 - 自动发货.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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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3917.2-2009 110 GB/T 13917.2-2009 9秒内 农药登记用卫生杀虫剂室内药效试验及评价 第2部分:气雾剂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13917.2-2009 (GB/T13917.2-2009)
中文名称 农药登记用卫生杀虫剂室内药效试验及评价 第2部分:气雾剂
英文名称 Laboratory efficacy test methods and criterions of public health insecticides for pesticide registration -- Part 2: Aerosol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B17
国际标准分类 65.100
字数估计 6,625
发布日期 2009-03-27
实施日期 2009-10-01
旧标准 (被替代) GB 13917.2-1992; GB/T 17322.2-1998
标准依据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9年第4号(总第144号)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GB/T 13917的本部分规定了气雾剂的室内药效测定方法及评价标准。本部分适用于气雾剂在农药登记时对卫生害虫蚊、蝇、蜚蠊进行直接喷雾的药效测定及评价。

GB/T 13917.2-2009 中文版: 农药登记用卫生杀虫剂室内药效试验及评价 第2部分:气雾剂 GB/T 13917.2-2009 英文版: Laboratory efficacy test methods and criterions of public health insecticides for pesticide registration -- Part 2: Aerosol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13917.2-2009 代替GB 13917.2-1992,GB/T 17322.2-1998 农药登记用卫生杀虫剂 室内药效试验及评价 第2部分:气雾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 言 GB/T 13917《农药登记用卫生杀虫剂室内药效试验及评价》分10个部分: ---第1部分:喷射剂; ---第2部分:气雾剂; ---第3部分:烟剂及烟片; ---第4部分:蚊香; ---第5部分:电热蚊香片; ---第6部分:电热蚊香液; ---第7部分:饵剂; ---第8部分:粉剂、笔剂; ---第9部分:驱避剂; ---第10部分:模拟现场。 本部分为GB/T 13917的第2部分。 本部分代替GB 13917.2-1992《农药登记卫生用杀虫剂室内药效试验方法 气雾剂的室内药效测 定方法》及GB/T 17322.2-1998《农药 登记卫生用杀虫剂的室内药效评价 气雾剂》。 本部分与GB 13917.2-1992及GB/T 17322.2-199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将GB 13917.2-1992及GB/T 17322.2-1998进行了合并,使方法与评价在同一标准内得以 体现,应用更加便利; ---关于标准试虫的规定修订为:采用实验室饲养的敏感品系标准试虫; ---修改并明确了供试昆虫的龄期; ---修改了试验用仪器; ---不再要求设立空白对照试验; ---规范了标准中的表述方式; ---增加了对试验结果和试验报告编写的具体要求。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部分由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农业部农药检定所、军事医学科学院微生物流行病研究所。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张金桐、陶岭梅、王晓军、孙晨熹、辛正、吴士雄、聂东兴。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13917.2-1992; ---GB/T 17322.2-1998。 农药登记用卫生杀虫剂 室内药效试验及评价 第2部分:气雾剂 1 范围 GB/T 13917的本部分规定了气雾剂的室内药效测定方法及评价标准。 本部分适用于气雾剂在农药登记时对卫生害虫蚊、蝇、蜚蠊进行直接喷雾的药效测定及评价。 2 供试材料 采用实验室饲养的敏感品系标准试虫。 2.1 蚊 地区),羽化后第3天~第5天未吸血的雌性成虫。 2.2 蝇 2.3 蜚蠊 3 仪器设备 3.1 圆筒装置(图1) 无色透明圆筒(C)架于支架(I)上,支架上框插入一块拉板(A),拉板下有一无色透明缸(或筒) (B),其侧壁中部有一放虫孔(J),放入试虫后用胶塞塞住。无色透明缸或筒(B)口上有12目筛网盖 (H),支架(I)底部架有支柱(F),使缸(或筒)(B)密合于圆筒(C)下部,圆筒顶部盖有一无色透明圆板 (E),圆板中央有一圆孔,供喷射气雾剂使用,喷射后圆孔用胶塞(G)塞住。圆筒与圆板相接处用橡胶垫 圈(D)垫衬,以防雾滴泄漏。 3.2 电子天平 精确度 ±0.02g。 3.3 吸蚊管。 3.4 秒表。 3.5 计数器。 4 试验方法 4.1 试验条件 温度:(26±1)℃; 相对湿度:60%±10%。 4.2 试验步骤 4.2.1 蚊、蝇 采用圆筒装置(3.1)。将试虫(家蝇30只,或蚊30只)通过放虫孔(J)释放于B内,待试虫恢复正常 活动后,将待测气雾剂筒呈水平状,喷嘴向下垂直,对准E上的喷药孔,喷施药剂(1.0±0.1)g,立即用 胶塞(G)塞住圆孔。1min,将拉板(A)抽掉,立即计时,每隔一定时间记录被击倒的试虫数。20min,将 GB/T 13917.2-2009 被击倒试虫移至清洁养虫笼中,恢复标准饲养,用5%糖水棉球饲喂,24h检查死虫数,未击倒试虫按活 虫计。测试应设三次及以上重复。每次试验结束,应清洗试验装置。 4.2.2 蜚蠊 采用圆筒装置(3.1),不用拉板(A)。将蜚蠊20只放在内壁上部涂一圈凡士林,用12目铁筛网封 底的B筒内,待试虫恢复正常活动后,将气雾剂筒呈水平状放置,喷嘴向下垂直对准E上的喷药孔,喷 施药剂(1.0±0.1)g,立即用胶塞(G)塞住圆孔,开始计时,每隔一定时间记录被击倒的试虫数。 20min,将全部试虫移至清洁器皿中,恢复标准饲养,宜用混合饲料块和浸水棉球饲喂,检查72h死亡 虫数。测试应设三次及以上重复。每次试验结束,应清洗试验装置。 5 计算 将重复测试数据按线性加权回归法计算KT50、毒力回归方程,并按式(1)计算24h(蜚蠊72h)死亡 率,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