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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4684-2011 150 GB/T 14684-2011 9秒内 建设用砂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14684-2011 (GB/T14684-2011)
中文名称 建设用砂
英文名称 Sand for construction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Q13
国际标准分类 91.100.10
字数估计 33,363
发布日期 2011-06-16
实施日期 2012-02-01
旧标准 (被替代) GB/T 14684-2001
引用标准 GB 175; GB/T 601; GB/T 602; GB/T 2419; GB/T 6003.1; GB/T 6003.2; GB 6566; GB/T 17671
标准依据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1年第9号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用砂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规格、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储存和运输等。本标准适用于建设工程中混凝土及其制品和普通砂浆用砂。

GB/T 14684-2011 Sand for construction ICS 91.100.10 Q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14684-2001 建 设 用 砂 2011-06-16发布 2012-0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分类与规格 2 5 一般要求 2 6 技术要求 2 7 试验方法 5 8 检验规则 25 9 标志、储存和运输 26 附录A(规范性附录) 集料碱活性的试验方法(岩相法) 27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14684-2001《建筑用砂》,与GB/T 14684-2001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标准的名称(2001版封面,本版封面); ---修改了标准的范围(2001版第1章,本版第1章); ---修改了天然砂和人工砂的定义(2001版的3.1、3.2,本版的3.1、3.2); ---修改了亚甲蓝(MB)值的定义(2001版的3.10,本版的3.10); ---修改了分类(2001版的4.1,本版的4.1); ---删除了用途(2001版的4.4); ---增加了建设用砂的一般要求(本版的5); ---修改了颗粒级配的技术要求(2001版的5.1,本版的6.1); ---修改了人工砂石粉含量的技术要求(2001版的5.2,本版的6.2); ---修改了有害物质的技术要求(2001版的5.3,本版的6.3); ---修改了人工砂坚固性的技术要求(2001版的5.4,本版的6.4); ---修改了表观密度、松散堆积密度、空隙率的技术要求(2001版的5.5,本版的6.5); ---增加了含水率和饱和面干吸水率的技术要求(本版的6.7); ---修改了砂表观密度的试验方法(2001版的6.13,本版的7.13); ---修改了出厂检验的规定(2001版的7.1.1,本版的8.1.1); ---修改了型式检验的规定(2001版的7.1.2,本版的8.1.2); ---修改了判定规则的规定(2001版的7.3,本版的8.3); ---修改了饱和面干吸水率试验方法中饱和面干状态图(2001版的附录B,本版的7.19)。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砂石协会、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建筑材料工业技术监督研究中心、上海建设路 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站、西安 公路研究院、辽宁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所、北京市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河南省辉县市天然资源 有限公司、北京恒坤混凝土有限公司、郑州一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浙江华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焦作建 工集团、重庆市大爱建材有限公司、北京新奥混凝土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商丘中原砂浆和人工砂研究会、 美卓矿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浙江日昌升建材有限公司、宁波路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贵州成智重工科 技有限公司、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天水华建工程新材料有限公司、大连铭源全建材有限公司、安徽 芜湖东方绣品建材运贸有限公司、浙江湖州驼山坞矿业有限公司、凯斯特(滁州)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家珑、杨斌、周文娟、商志坤、姚利君、韩瑞民、高潮、许琳、张裕民、杨秦生、 黄卫、何惠勇、段雄辉、袁海生、周堂贵、秦连平、吕剑、张长城、王以峰、孙涛、张朝辉、王建忠、牛威、陈斌、 刘劲松、尹万云、缑海荣、宫世全、李玉华、钟根山。 本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4684-1993; ---GB/T 14684-2001。 建 设 用 砂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用砂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规格、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储存和运 输等。 本标准适用于建设工程中混凝土及其制品和普通砂浆用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75 通用硅酸盐水泥 GB/T 601 化学试剂 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 602 化学试剂 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GB/T 2419 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 GB/T 6003.1 金属丝编织网试验筛 GB/T 6003.2 金属穿孔板试验筛 GB 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T 17671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 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天然砂 naturalsand 自然生成的,经人工开采和筛分的粒径小于4.75mm的岩石颗粒,包括河砂、湖砂、山砂、淡化海 砂,但不包括软质、风化的岩石颗粒。 3.2 机制砂 manufacturedsand 经除土处理,由机械破碎、筛分制成的,粒径小于4.75mm的岩石、矿山尾矿或工业废渣颗粒,但不 包括软质、风化的颗粒,俗称人工砂。 3.3 含泥量 claycontent 天然砂中粒径小于75μm的颗粒含量。 3.4 石粉含量 finecontent 机制砂中粒径小于75μm的颗粒含量。 3.5 砂中原粒径大于1.18mm,经水浸洗、手捏后小于600μm的颗粒含量。 3.6 细度模数 finenessmodule 衡量砂粗细程度的指标。 3.7 坚固性 soundness 砂在自然风化和其他外界物理化学因素作用下抵抗破裂的能力。 3.8 砂中表观密度小于2000kg/m3 的物质。 3.9 碱集料反应 alkali-aggregatereaction 水泥、外加剂等混凝土组成物及环境中的碱与集料中碱活性矿物在潮湿环境下缓慢发生并导致混 凝土开裂破坏的膨胀反应。 3.10 亚甲蓝(MB)值 methylenebluevalue 用于判定机制砂中粒径小于75μm颗粒的吸附性能的指标。 4 分类与规格 4.1 分类 砂按产源分为天然砂、机制砂两类。 4.2 规格 砂按细度模数分为粗、中、细三种规格,其细度模数分别为: ---粗:3.7~3.1; ---中:3.0~2.3; ---细:2.2~1.6。 4.3 类别 砂按技术要求分为Ⅰ类、Ⅱ类和Ⅲ类。 5 一般要求 5.1 用矿山尾矿、工业废渣生产的机制砂有害物质除应符合6.3的规定外,还应符合我国环保和安全 相关标准和规范,不应对人体、生物、环境及混凝土、砂浆性能产生有害影响。 5.2 砂的放射性应符合GB 6566的规定。 6 技术要求 6.1 颗粒级配 砂的颗粒级配应符合表1的规定;砂的级配类别应符合表2的规定。对于砂浆用砂,4.75mm筛 孔的累计筛余量应为0。砂的实际颗粒级配除4.75mm和600μm筛档外,可以略有超出,但各级累计 筛余超出值总和应不大于5%。 表1 颗粒级配 砂的分类 天然砂 机制砂 级配区 1区 2区 3区 1区 2区 3区 方筛孔 累计筛余/% 4.75mm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2.36mm 35~5 25~0 15~0 35~5 25~0 15~0 1.18mm 65~35 50~10 25~0 65~35 50~10 25~0 600μm 85~71 70~41 40~16 85~71 70~41 40~16 300μm 95~80 92~70 85~55 95~80 92~70 85~55 150μm 100~90 100~90 100~90 97~85 94~80 94~75 表2 级配类别 类 别 Ⅰ Ⅱ Ⅲ 级配区 2区 1、2、3区 6.2 砂的含泥量、石粉含量和泥块含量 6.2.1 天然砂的含泥量和泥块含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含泥量和泥块含量 类 别 Ⅰ Ⅱ Ⅲ 含泥量(按质量计)/% ≤1.0 ≤3.0 ≤5.0 泥块含量(按质量计)/% 0 ≤1.0 ≤2.0 6.2.2 机制砂MB值≤1.4或快速法试验合格时,石粉含量和泥块含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机制砂 MB值 >1.4或快速法试验不合格时,石粉含量和泥块含量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4 石粉含量和泥块含量(MB值≤1.4或快速法试验合格) 类 别 Ⅰ Ⅱ Ⅲ MB值 ≤0.5 ≤1.0 ≤1.4或合格 石粉含量(按质量计)/%a ≤10.0 泥块含量(按质量计)/% 0 ≤1.0 ≤2.0 a 此指标根据使用地区和用途,经试验验证,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表5 石粉含量和泥块含量(MB值 >1.4或快速法试验不合格) 类 别 Ⅰ Ⅱ Ⅲ 石粉含量(按质量计)/% ≤1.0 ≤3.0 ≤5.0 泥块含量(按质量计)/% 0 ≤1.0 ≤2.0 6.3 有害物质 砂中如含有云母、轻物质、有机物、硫化物及硫酸盐、氯化物、贝壳,其限量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 有害物质限量 类 别 Ⅰ Ⅱ Ⅲ 云母(按质量计)/% ≤1.0 ≤2.0 轻物质(按质量计)/% ≤1.0 有机物 合格 硫化物及硫酸盐(按SO3 质量计)/% ≤0.5 氯化物(以氯离子质量计)/% ≤0.01 ≤0.02 ≤0.06 贝壳(按质量计)/%a ≤3.0 ≤5.0 ≤8.0 a 该指标仅适用于海砂,其他砂种不作要求。 6.4 坚固性 6.4.1 采用硫酸钠溶液法进行试验,砂的质量损失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7 坚固性指标 类 别 Ⅰ Ⅱ Ⅲ 质量损失/% ≤8 ≤10 6.4.2 机制砂除了要满足6.4.1中的规定外,压碎指标还应满足表8的规定。 表8 压碎指标 类 别 Ⅰ Ⅱ Ⅲ 单级最大压碎指标/% ≤20 ≤25 ≤30 6.5 表观密度、松散堆积密度、空隙率 砂表观密度、松散堆积密度应符合如下规定: ---表观密度不小于2500kg/m3; ---松散堆积密度不小于1400kg/m3; ---空隙率不大于44%。 6.6 碱集料反应 经碱集料反应试验后,试件应无裂缝、酥裂、胶体外溢等现象,在规定的试验龄期膨胀率应小于 0.10%。 6.7 含水率和饱和面干吸水率 当用户有要求时,应报告其实测值。 7 试验方法 7.1 试样 7.1.1 取样方法 7.1.1.1 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从不同部位随 机抽取大致等量的砂8份,组成一组样品。 7.1.1.2 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用与皮带等宽的接料器在皮带运输机机头出料处全断面定时随机 抽取大致等量的砂4份,组成一组样品。 7.1.1.3 从火车、汽车、货船上取样时,从不同部位和深度随机抽取大致等量的砂8份,组成一组样品。 7.1.2 取样数量 单项试验的最少取样数量应符合表9的规定。若进行几项试验时,如能保证试样经一项试验后不 致影响另一项试验的结果,可用同一试样进行几项不同的试验。 表9 单项试验取样数量 序号 试 验 项 目 最少取样数量/kg 1 颗粒级配 4.4 2 含泥量 4.4 3 泥块含量 20.0 4 石粉含量 6.0 5 云母含量 0.6 6 轻物质含量 3.2 7 有机物含量 2.0 8 硫化物与硫酸盐含量 0.6 9 氯化物含量 4.4 10 贝壳含量 9.6 11 坚固性 天然砂 8.0 机制砂 20.0 12 表观密度 2.6 13 松散堆积密度与空隙率 5.0 14 碱集料反应 20.0 15 放射性 6.0 16 饱和面干吸水率 4.4 7.1.3 试样处理 7.1.3.1 用分料器法:将样品在潮湿状态下拌和均匀,然后通过分料器,取接料斗中的其中一份再次通 过分料器。重复上述过程,直至把样品缩分到试验所需量为止。 7.1.3.2 人工四分法:将所取样品置于平板上,在潮湿状态下拌和均匀,并堆成厚度约为20mm的圆 饼,然后沿互相垂直的两条直径把圆饼分成大致相等的四份,取其中对角线的两份重新拌匀,再堆成圆 饼。重复上述过程,直至把样品缩分到试验所需量为止。 7.1.3.3 堆积密度、机制砂坚固性试验所用试样可不经缩分,在拌匀后直接进行试验。 7.2 试验环境和试验用筛 7.2.1 试验环境:试验室的温度应保持在(20±5)℃。 7.2.2 试验用筛:应满足GB/T 6003.1和GB/T 6003.2中方孔试验筛的规定,筛孔大于4.00mm的 试验筛应采用穿孔板试验筛。 7.3 颗粒级配 7.3.1 仪器设备 本试验用仪器设备如下: a) 鼓风干燥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5)℃; b) 天平:称量1000g,感量1g; c) 方孔筛:规格为150μm,300μm,600μm,1.18mm,2.36mm,4.75mm及9.50mm的筛各 一只,并附有筛底和筛盖; d) 摇筛机; e) 搪瓷盘,毛刷等。 7.3.2 试验步骤 7.3.2.1 按7.1规定取样,筛除大于9.50mm的颗粒(并算出其筛余百分率),并将试样缩分至约 1100g,放在干燥箱中于(105±5)℃下烘干至恒量,待冷却至室温后,分为大致相等的两份备用。 注:恒量系指试样在烘干3h以上的情况下,其前后质量之差不大于该项试验所要求的称量精度(下同)。 7.3.2.2 称取试样500g,精确至1g。将试样倒入按孔径大小从上到下组合的套筛(附筛底)上,然后 进行筛分。 7.3.2.3 将套筛置于摇筛机上,摇10min;取下套筛,按筛孔大小顺序再逐个用手筛,筛至每分钟通过 量小于试样总量0.1%为止。通过的试样并入下一号筛中,并和下一号筛中的试样一起过筛,这样顺序 进行,直至各号筛全部筛完为止。 称出各号筛的筛余量,精确至1g,试样在各号筛上的筛余量不得超过按式(1)计算出的量。 G=A×d 1/2 200 (1) 式中: G---在一个筛上的筛余量,单位为克(g); A---筛面面积,单位为平方毫米(mm2); d---筛孔尺寸,单位为毫米(mm)。 超过时应按下列方法之一处理: a) 将该粒级试样分成少于按式(1)计算出的量,分别筛分,并以筛余量之和作为该号筛的筛余量。 b) 将该粒级及以下各粒级的筛余混合均匀,称出其质量,精确至1g。再用四分法缩分为大致相 等的两份,取其中一份,称出其质量,精确至1g,继续筛分。计算该粒级及以下各粒级的分计 筛余量时应根据缩分比例进行修正。 7.3.3 结果计算与评定 7.3.3.1 计算分计筛余百分率:各号筛的筛余量与试样总量之比,计算精确至0.1%。 7.3.3.2 计算累计筛余百分率:该号筛的分计筛余百分率加上该号筛以上各分计筛余百分率之和,精确 至0.1%。筛分后,如每号筛的筛余量与筛底的剩余量之和同原试样质量之差超过1%时,应重新试验。 7.3.3.3 砂的细度模数按式(2)计算,精确至0.01: Mx= (A2+A3+A4+A5+A6)-5A1 100-A1 (2) 式中: Mx ---细度模数; A1、A2、A3、A4、A5、A6---分别为4.75mm、2.36mm、1.18mm、600μm、300μm、150μm筛的累 计筛余百分率。 7.3.3.4 累计筛余百分率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1%。细度模数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 术平均值,精确至0.1;如两次试验的细度模数之差超过0.20时,应重新试验。 7.3.3.5 根据各号筛的累计筛余百分率,采用修约值比较法评定该试样的颗粒级配。 7.4 含泥量 7.4.1 仪器设备 本试验用仪器设备如下: a) 鼓风干燥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5)℃; b) 天平:称量1000g,感量0.1g; c) 方孔筛:孔径为75μm及1.18mm的筛各一只; d) 容器:要求淘洗试样时,保持试样不溅出(深度大于250mm); e) 搪瓷盘、毛刷等。 7.4.2 试验步骤 7.4.2.1 按7.1规定取样,并将试样缩分至约1100g,放在干燥箱中于(105±5)℃下烘干至恒量,待 冷却至室温后,分为大致相等的两份备用。 7.4.2.2 称取试样500g,精确至0.1g。将试样倒入淘洗容器中,注入清水,使水面高于试样面约 150mm,充分搅拌均匀后,浸泡2h,然后用手在水中淘洗试样,使尘屑、淤泥和粘土与砂粒分离,把浑 水缓缓倒入1.18mm及75μm的套筛上(1.18mm筛放在75μm筛上面),滤去小于75μm的颗粒。 试验前筛子的两面应先用水润湿,在整个过程中应小心防止砂粒流失。 7.4.2.3 再向容器中注入清水,重复上述操作,直至容器内的水目测清澈为止。 7.4.2.4 用水淋洗剩余在筛上的细粒,并将75μm筛放在水中(使水面略高出筛中砂粒的上表面)来 回摇动,以充分洗掉小于75μm的颗粒,然后将两只筛的筛余颗粒和清洗容器中已经洗净的试样一并 倒入搪瓷盘,放在干燥箱中于(105±5)℃下烘干至恒量,待冷却至室温后,称出其质量,精确至0.1g。 7.4.3 结果计算与评定 7.4.3.1 含泥量按式(3)计算,精确至0.1%: Qa=G0-G1G0 × 100 (3) 式中: Qa---含泥量,%; G0---试验前烘干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G1---试验后烘干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7.4.3.2 含泥量取两个试样的试验结果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值,采用修约值比较法进行评定。 7.5 石粉含量与MB值 7.5.1 试剂和材料 本试验用试剂和材料如下: a) 亚甲蓝:(C16H18CIN3S·3H2O)含量≥95%; b) 亚甲蓝溶液: 1) 亚甲蓝粉末含水率测定:称量亚甲蓝粉末约5g,精确到0.01g,记为Mh。将该粉末在 (100±5)℃烘至恒量。置于干燥器中冷却。从干燥器中取出后立即称重,精确到0.01g, 记为Mg。按式(4)计算含水率,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记为W。 W =Mh-MgMg × 100 (4) 式中: W ---含水率,%; Mh---烘干前亚甲蓝粉末质量,单位为克(g); Mg---烘干后亚甲蓝粉末质量,单位为克(g)。 每次染料溶液制备均应进行亚甲蓝含水率测定。 2) 亚甲蓝溶液制备:称量亚甲蓝粉末[(100+W)/10]g±0.01g(相当于干粉10g),精确至 0.01g。到入盛有约600mL蒸馏水(水温加热至35℃~40℃)的烧杯中,用玻璃棒持续 搅拌40min,直至亚甲蓝粉末完全溶解,冷却至20℃。将溶液倒入1L容量瓶中,用蒸馏 水淋洗烧杯等,使所有亚甲蓝溶液全部移入容量瓶,容量瓶和溶液的温度应保持在(20± 1)℃,加蒸馏水至容量瓶1L刻度。振荡容量瓶以保证亚甲蓝粉末完全溶解。将容量瓶 中溶液移入深色储藏瓶中,标明制备日期、失效日期(亚甲蓝溶液保质期应不超过28d), 并置于阴暗处保存。 c) 定量滤纸(快速)。 7.5.2 仪器设备 本试验用仪器设备如下: a) 鼓风干燥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5)℃; b) 天平:称量1000g、感量0.1g及称量100g、感量0.01g各一台; c) 方孔筛:孔径为75μm、1.18mm和2.36mm的筛各一只; d) 容器:要求淘洗试样时,保持试样不溅出(深度大于250mm); e) 移液管:5mL、2mL移液管各一个; f) 三片或四片式叶轮搅拌器:转速可调[最高达(600±60)r/min],直径(75±10)mm; g) 定时装置: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