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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14685-2011 (GB/T14685-2011) | | 中文名称 | 建设用卵石、碎石 | | 英文名称 | Pebble and crushed stone for construction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Q13 | | 国际标准分类 | 91.100.15 | | 字数估计 | 31,354 | | 发布日期 | 2011-06-16 | | 实施日期 | 2012-02-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14685-2001 | | 引用标准 | GB 175; GB/T 2419; GB/T 6003.1; GB/T 6003.2; GB 6566; GB/T 17671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1年第9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用卵石、碎石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储存和运输等。本标准适用于建设工程(除水工建筑物)中水泥混凝土及其制品用卵石、碎石。 |
GB/T 14685-2011
Pebble and crushed stone for construction
ICS 91.100.15
Q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14685-2001
建设用卵石、碎石
2011-06-16发布
2012-0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Ⅰ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分类 2
5 一般要求 2
6 技术要求 2
7 试验方法 4
8 检验规则 23
9 标志、储存和运输 24
附录A(规范性附录) 集料碱活性的试验方法 25
参考文献 27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14685-2001《建筑用卵石、碎石》,与GB/T 14685-2001相比,主要技术变化
如下.
---修改了标准的名称(2001版的封面,本版的封面);
---修改了适用范围(2001版的1,本版的1);
---修改了碎石的定义(2001版的3.2,本版的3.2);
---删除了原用途及规格(2001版的4.2、4.4);
---增加了建设用石的一般要求(本版的5);
---修改了颗粒级配、泥块含量、针片状颗粒含量、卵石压碎指标的技术要求(2001版的5.1、5.2、
5.3、5.6,本版的6.1、6.2、6.3、6.6);
---修改了表观密度、堆积密度、空隙率的技术要求(2001版的5.7,本版的6.7、6.10);
---增加了吸水率的技术要求(本版的6.8);
---增加了含水率的技术要求(本版的6.10);
---修改了表观密度的试验方法(2001版的6.12,本版的7.12);
---修改了碱-碳酸盐反应的试验方法(2001版的6.14,本版的7.15);
---修改了出厂检验项目的规定(2001版的7.1.1,本版的8.1.1);
---修改了型式检验的规定(2001版的7.1.2,本版的8.1.2);
---修改了判定规则(2001版的7.3.2,本版的8.3.2)。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砂石协会、北京建筑工程学院、建筑材料工业技术监督研究中心、上海建设路
桥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市建筑材料质量监督检验站、西安
公路研究院、辽宁省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所、北京市节能与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河南省辉县市天然资源
有限公司、北京恒坤混凝土有限公司、郑州一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浙江华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焦作建
工集团、重庆市大爱建材有限公司、北京新奥混凝土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商丘建委人工砂研究会、美卓矿
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浙江日昌升建材有限公司、宁波路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贵州成智重工科技有限
公司、马鞍山十七冶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天水华建工程新材料有限公司、安徽芜湖东方绣品建材运
贸有限公司、浙江湖州驼山坞矿业有限公司、凯斯特(滁州)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家珑、周文娟、杨斌、商志坤、韩瑞民、姚利君、高潮、许琳、张铂、黄卫、何惠勇、
杨秦生、段雄辉、袁海生、周堂贵、秦连平、吕剑、张长城、孙涛、张朝辉、王建忠、王以峰、陈斌、刘劲松、
张烨、缑海荣、李玉华、钟根山。
本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4685-1993、GB/T 14685-2001。
建设用卵石、碎石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设用卵石、碎石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储存和
运输等。
本标准适用于建设工程(除水工建筑物)中水泥混凝土及其制品用卵石、碎石。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75 通用硅酸盐水泥
GB/T 2419 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
GB/T 6003.1 金属丝编织网试验筛
GB/T 6003.2 金属穿孔板试验筛
GB 6566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T 17671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 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卵石 pebble
由自然风化、水流搬运和分选、堆积形成的,粒径大于4.75mm的岩石颗粒。
3.2
碎石 crushedstone
天然岩石、卵石或矿山废石经机械破碎、筛分制成的,粒径大于4.75mm的岩石颗粒。
3.3
卵石、碎石颗粒的长度大于该颗粒所属相应粒级的平均粒径2.4倍者为针状颗粒;厚度小于平均粒
径0.4倍者为片状颗粒。
3.4
含泥量 claycontent
卵石、碎石中粒径小于75μm的颗粒含量。
3.5
卵石、碎石中原粒径大于4.75mm,经水浸洗、手捏后小于2.36mm的颗粒含量。
3.6
坚固性 soundness
卵石、碎石在自然风化和其他外界物理化学因素作用下抵抗破裂的能力。
3.7
碱集料反应 alkali-aggregatereaction
水泥、外加剂等混凝土组成物及环境中的碱与集料中碱活性矿物在潮湿环境下缓慢发生并导致混
凝土开裂破坏的膨胀反应。
[GB/T 14684-2011,定义3.9]
4 分类
4.1 分类
建设用石分为.
a) 卵石;
b) 碎石。
4.2 类别
卵石、碎石按技术要求分为Ⅰ类、Ⅱ类和Ⅲ类。
5 一般要求
5.1 用矿山废石生产的碎石有害物质除应符合6.4的规定外,还应符合我国环保和安全相关的标准和
规范,不应对人体、生物、环境及混凝土性能产生有害影响。
5.2 卵石、碎石的放射性应符合GB 6566的规定。
6 技术要求
6.1 颗粒级配
卵石、碎石的颗粒级配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颗粒级配
公称粒级
mm
累计筛余/%
方孔筛/mm
2.36 4.75 9.50 16.0 19.0 26.5 31.5 37.5 53.0 63.0 75.0 90
5~16 95~10085~100 30~60 0~10 0
5~20 95~10090~100 40~80 - 0~10 0
5~25 95~10090~100 - 30~70 - 0~5 0
5~31.5 95~10090~100 70~90 - 15~45 - 0~5 0
5~40 - 95~100 70~90 - 30~65 - - 0~5 0
5~10 95~10080~100 0~15 0
10~16 95~10080~100 0~15
10~20 95~10085~100 0~15 0
16~25 95~100 55~70 25~40 0~10
16~31.5 95~100 85~100 0~10 0
20~40 95~100 80~100 0~10 0
40~80 95~100 70~100 30~600~10 0
6.2 含泥量和泥块含量
卵石、碎石的含泥量和泥块含量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含泥量和泥块含量
类别 Ⅰ Ⅱ Ⅲ
含泥量(按质量计)/% ≤0.5 ≤1.0 ≤1.5
泥块含量(按质量计)/% 0 ≤0.2 ≤0.5
6.3 针、片状颗粒含量
卵石、碎石的针、片状颗粒含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针、片状颗粒含量
类别 Ⅰ Ⅱ Ⅲ
针、片状颗粒总含量
(按质量计)/%
≤5 ≤10 ≤15
6.4 有害物质
有害物质限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有害物质限量
类别 Ⅰ Ⅱ Ⅲ
有机物 合格 合格 合格
硫化物及硫酸盐(按SO3
质量计)/%
≤0.5 ≤1.0 ≤1.0
6.5 坚固性
采用硫酸钠溶液法进行试验,卵石、碎石的质量损失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坚固性指标
类别 Ⅰ Ⅱ Ⅲ
质量损失/% ≤5 ≤8 ≤12
6.6 强度
6.6.1 岩石抗压强度
在水饱和状态下,其抗压强度火成岩应不小于80MPa,变质岩应不小于60MPa,水成岩应不小于
30MPa。
6.6.2 压碎指标
压碎指标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 压碎指标
类别 Ⅰ Ⅱ Ⅲ
碎石压碎指标/% ≤10 ≤20 ≤30
卵石压碎指标/% ≤12 ≤14 ≤16
6.7 表观密度、连续级配松散堆积空隙率
卵石、碎石表观密度、连续级配松散堆积空隙率应符合如下规定.
---表观密度不小于2600kg/m3;
---连续级配松散堆积空隙率应符合表7的规定。
表7 连续级配松散堆积空隙率
类别 Ⅰ类 Ⅱ类 Ⅲ类
空隙率/% ≤43 ≤45 ≤47
6.8 吸水率
吸水率应符合表8的规定。
表8 吸水率
类别 Ⅰ Ⅱ Ⅲ
吸水率/% ≤1.0 ≤2.0 ≤2.0
6.9 碱集料反应
经碱集料反应试验后,试件应无裂缝、酥裂、胶体外溢等现象,在规定的试验龄期膨胀率应小于
0.10%。
6.10 含水率和堆积密度
报告其实测值。
7 试验方法
7.1 试样
7.1.1 取样方法
7.1.1.1 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从不同部位随机
抽取大致等量的石子15份(在料堆的顶部、中部和底部均匀分布的15个不同部位取得)组成一组样品。
7.1.1.2 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用接料器在皮带运输机机头的出料处用与皮带等宽的容器,全断
面定时随机抽取大致等量的石子8份,组成一组样品。
7.1.1.3 从火车、汽车、货船上取样时,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等量的石子16份,组成一组样品。
7.1.2 取样数量
单项试验的最少取样数量应符合表9的规定。若进行几项试验时,如能保证试样经一项试验后不
致影响另一项试验的结果,可用同一试样进行几项不同的试验。
表9 单项试验取样数量
序号 试验项目
最大粒径/mm
9.5 16.0 19.0 26.5 31.5 37.5 63.0 75.0
最少取样数量/kg
1 颗粒级配 9.5 16.0 19.0 25.0 31.5 37.5 63.0 80.0
2 含泥量 8.0 8.0 24.0 24.0 40.0 40.0 80.0 80.0
3 泥块含量 8.0 8.0 24.0 24.0 40.0 40.0 80.0 80.0
4 针、片状颗粒含量 1.2 4.0 8.0 12.0 20.0 40.0 40.0 40.0
5 有机物含量
6 硫酸盐和硫化物含量
7 坚固性
按试验要求的粒级和数量取样
8 岩石抗压强度 随机选取完整石块锯切或钻取成试验用样品
9 压碎指标 按试验要求的粒级和数量取样
10 表观密度 8.0 8.0 8.0 8.0 12.0 16.0 24.0 24.0
11 堆积密度与空隙率 40.0 40.0 40.0 40.0 80.0 80.0 120.0 120.0
12 吸水率 2.0 4.0 8.0 12.0 20.0 40.0 40.0 40.0
13 碱集料反应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20.0
14 放射性 6.0
15 含水率 按试验要求的粒级和数量取样
7.1.3 试样处理
将所取样品置于平板上,在自然状态下拌和均匀,并堆成堆体,然后沿互相垂直的两条直径把堆体
分成大致相等的四份,取其中对角线的两份重新拌匀,再堆成堆体。重复上述过程,直至把样品缩分到
试验所需量为止。
7.1.4 堆积密度试验所用试样可不经缩分,在拌匀后直接进行试验。
7.2 试验环境和试验用筛
7.2.1 试验环境.试验室的温度应保持在(20±5)℃。
7.2.2 试验用筛.应满足GB/T 6003.1、GB/T 6003.2中方孔筛的规定,筛孔大于4.00mm的试验筛
采用穿孔板试验筛。
7.3 颗粒级配
7.3.1 仪器设备
本试验用仪器设备如下.
a) 鼓风干燥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5)℃;
b) 天平.称量10kg,感量1g;
c) 方孔筛.孔径为2.36mm,4.75mm,9.50mm,16.0mm,19.0mm,26.5mm,31.5mm,
37.5mm,53.0mm,63.0mm,75.0mm及90mm的筛各一只,并附有筛底和筛盖(筛框内径
为300mm);
d) 摇筛机;
e) 搪瓷盘,毛刷等。
7.3.2 试验步骤
7.3.2.1 按7.1规定取样,并将试样缩分至略大于表10规定的数量,烘干或风干后备用。
表10 颗粒级配试验所需试样数量
最大粒径/mm 9.5 16.0 19.0 26.5 31.5 37.5 63.0 75.0
最少试样质量/kg 1.9 3.2 3.8 5.0 6.3 7.5 12.6 16.0
7.3.2.2 根据试样的最大粒径,称取按表10的规定数量试样一份,精确到1g。将试样倒入按孔径大
小从上到下组合的套筛(附筛底)上,然后进行筛分。
7.3.2.3 将套筛置于摇筛机上,摇10min;取下套筛,按筛孔大小顺序再逐个用手筛,筛至每分钟通过
量小于试样总量0.1%为止。通过的颗粒并入下一号筛中,并和下一号筛中的试样一起过筛,这样顺序
进行,直至各号筛全部筛完为止。当筛余颗粒的粒径大于19.0mm时,在筛分过程中,允许用手指拨动
颗粒。
7.3.2.4 称出各号筛的筛余量,精确至1g。
7.3.3 结果计算与评定
7.3.3.1 计算分计筛余百分率.各号筛的筛余量与试样总质量之比,精确至0.1%。
7.3.3.2 计算累计筛余百分率.该号筛及以上各筛的分计筛余百分率之和,精确至1%。筛分后,如每
号筛的筛余量与筛底的筛余量之和同原试样质量之差超过1%时,应重新试验。
7.3.3.3 根据各号筛的累计筛余百分率,采用修约值比较法评定该试样的颗粒级配。
7.4 含泥量
7.4.1 仪器设备
本试验用仪器设备如下.
a) 鼓风干燥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5)℃;
b) 天平.称量10kg,感量1g;
c) 方孔筛.孔径为75μm及1.18mm的筛各一只;
d) 容器.要求淘洗试样时,保持试样不溅出;
e) 搪瓷盘,毛刷等。
7.4.2 试验步骤
7.4.2.1 按7.1规定取样,并将试样缩分至略大于表11规定的2倍数量,放在干燥箱中于(105±5)℃
下烘干至恒量,待冷却至室温后,分为大致相等的两份备用。
注.恒量系指试样在烘干3h以上,其前后质量之差不大于该项试验所要求的称量精度(下同)。
表11 含泥量试验所需试样数量
最大粒径/mm 9.5 16.0 19.0 26.5 31.5 37.5 63.0 75.0
最少试样质量/kg 2.0 2.0 6.0 6.0 10.0 10.0 20.0 20.0
7.4.2.2 根据试样的最大粒径,称取按表11的规定数量试样一份,精确到1g。将试样放入淘洗容器
中,注入清水,使水面高于试样上表面150mm,充分搅拌均匀后,浸泡2h,然后用手在水中淘洗试样,
使尘屑、淤泥和粘土与石子颗粒分离,把浑水缓缓倒入1.18mm及75μm的套筛上(1.18mm筛放在
75μm筛上面),滤去小于75μm的颗粒。试验前筛子的两面应先用水润湿。在整个试验过程中应小
心防止大于75μm颗粒流失。
7.4.2.3 再向容器中注入清水,重复上述操作,直至容器内的水目测清澈为止。
7.4.2.4 用水淋洗剩余在筛上的细粒,并将75μm筛放在水中(使水面略高出筛中石子颗粒的上表面)来
回摇动,以充分洗掉小于75μm的颗粒,然后将两只筛上筛余的颗粒和清洗容器中已经洗净的试样一并倒
入搪瓷盘中,置于干燥箱中于(105±5)℃下烘干至恒量,待冷却至室温后,称出其质量,精确至1g。
7.4.3 结果计算与评定
7.4.3.1 含泥量按式(1)计算,精确至0.1%.
Qa=G1-G2G1 ×
100 (1)
式中.
Qa---含泥量,%;
G1---试验前烘干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G2---试验后烘干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7.4.3.2 含泥量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0.1%。
7.4.3.3 采用修约值比较法进行评定。
7.5 泥块含量
7.5.1 仪器设备
本试验用仪器设备如下.
a) 鼓风干燥箱.能使温度控制在(105±5)℃;
b) 天平.称量10kg,感量1g;
c) 方孔筛.孔径为2.36mm及4.75mm筛各一只;
d) 容器.要求淘洗试样时,保持试样不溅出;
e) 搪瓷盘,毛刷等。
7.5.2 试验步骤
7.5.2.1 按7.1规定取样,并将试样缩分至略大于表11规定的2倍数量,放在干燥箱中于(105±5)℃
下烘干至恒量,待冷却至室温后,筛除小于4.75mm的颗粒,分为大致相等的两份备用。
7.5.2.2 根据试样的最大粒径,称取按表11的规定数量试样一份,精确到1g。将试样倒入淘洗容器
中,注入清水,使水面高于试样上表面。充分搅拌均匀后,浸泡24h。然后用手在水中碾碎泥块,再把
试样放在2.36mm筛上,用水淘洗,直至容器内的水目测清澈为止。
7.5.2.3 保留下来的试样小心地从筛中取出,装入搪瓷盘后,放在干燥箱中于(105±5)℃下烘干至恒
量,待冷却至室温后,称出其质量,精确到1g。
7.5.3 结果计算与评定
7.5.3.1 泥块含量按式(2)计算,精确至0.1%.
Qb=G2-G1G1 ×
100 (2)
式中.
Qb---泥块含量,%;
G1 ---4.75mm筛筛余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G2 ---试验后烘干试样的质量,单位为克(g)。
7.5.3.2 含量取两次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精确至0.1%。
7.5.3.3 采用修约值比较法进行评定。
7.6 针、片状颗粒含量
7.6.1 仪器设备
本试验用仪器设备如下.
a) 针状规准仪与片状规准仪(见图1和图2);
b) 天平.称量10kg,感量1g;
c) 方孔筛.孔径为4.75mm,9.50mm,16.0mm,19.0mm,26.5mm,31.5mm及37.5mm的
筛各一个。
单位为毫米
图1 针状规准仪
单位为毫米
图2 片状规准仪
7.6.2 试验步骤
7.6.2.1 按7.1规定取样,并将试样缩分至略大于表12规定的数量,烘干或风干后备用。
表12 针、片状颗粒含量试验所需试样数量
最大粒径/mm 9.5 16.0 19.0 26.5 31.5 37.5 63.0 75.0
最少试样质量/kg 0.3 1.0 2.0 3.0 5.0 10.0 10.0 10.0
7.6.2.2 根据试样的最大粒径,称取按表12的规定数量试样一份,精确到1g。然后按表13规定的粒
级按7.3规定进行筛分。
表13 针、片状颗粒含量试验的粒级划分及其相应的规准仪孔宽或间距
单位为毫米
石子粒级 4.75~9.50 9.50~16.0 16.0~19.0 19.0~26.5 26.5~31.5 31.5~37.5
片状规准仪相对应孔宽 2.8 5.1 7.0 9.1 11.6 13.8
针状规准仪相对应间距 17.1 30.6 42.0 54.6 69.6 82.8
7.6.2.3 按表13规定的粒级分别用规准仪逐粒检验,凡颗粒长度大于针状规准仪上相应间距者,为针
状颗粒;颗粒厚度小于片状规准仪上相应孔宽者,为片状颗粒。称出其总质量,精确至1g。
7.6.2.4 石子粒径大于37.5mm的碎石或卵石可用卡尺检验针、片状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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