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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T 15073-2014 - 自动发货. 英文版

标准搜索结果: 'GB/T 15073-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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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5073-2014 85 GB/T 15073-2014 9秒内发货PDF 铸造钛及钛合金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15073-2014 (GB/T15073-2014)
中文名称 铸造钛及钛合金
英文名称 Casting titanium and titanium alloys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J31
国际标准分类 77.120.50
字数估计 6,644
发布日期 9/3/2014
实施日期 6/1/2015
旧标准 (被替代) GB/T 15073-1994
引用标准 GB/T 4698.1; GB/T 4698.2; GB/T 4698.3; GB/T 4698.4; GB/T 4698.5; GB/T 4698.6; GB/T 4698.7; GB/T 4698.8; GB/T 4698.9; GB/T 4698.10; GB/T 4698.11; GB/T 4698.12; GB/T 4698.13; GB/T 4698.14; GB/T 4698.15; GB/T 4698.16; GB/T 4698.17; GB/T 4698.18; GB/T 4698.19
标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4年第21号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铸造钛及钛合金的牌号、代号和化学成分, 以及化学成分分析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机加石墨型、捣实型、金属型和熔模精铸型铸件的钛及钛合金。

GB/T 15073-2014 Casting titanium and titanium alloys ICS 77.120.50 J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15073-1994 铸 造 钛 及 钛 合 金 2014-09-03发布 2015-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15073-1994《铸造钛及钛合金牌号和化学成分》,本标准与GB/T 15073-1994 相比,主要技术内容修订如下: ---标准名称变更为《铸造钛及钛合金》; ---修改了章节名称和章节结构; ---增加了各表的表题; ---ZTC4合金中Al元素的成分范围由“5.5%~6.8%”修改为“5.50%~6.75%”; ---增加了ZTA9、ZTA10、ZTA15和ZTA17合金的化学成分; ---增加了对特定元素分析的说明; ---增加了对仲裁分析的说明; ---修改了表2中的成分范围及允许偏差:增加了Al元素、Mo元素、V元素的范围;增加了Zr元 素、Ni元素、Pd元素的成分允许偏差。 本标准由全国铸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4)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沈阳铸造研究所、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二五研究所、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安吉 航空精密铸造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星航机电装备有限公司、武昌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宏宇、谢华生、南海、杨学东、冯军宁、刘琴、马林芝、张日恒、赵军、朱仲忍。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15073-1994。 铸 造 钛 及 钛 合 金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铸造钛及钛合金的牌号、代号和化学成分,以及化学成分分析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机加石墨型、捣实型、金属型和熔模精铸型铸件的钛及钛合金。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4698(所有部分) 海绵钛、钛及钛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 8063 铸造有色金属及其合金牌号表示方法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3 合金牌号、代号和化学成分 3.1 牌号和代号 3.1.1 铸造钛及钛合金牌号的表示方法按GB/T 8063的规定执行。 3.1.2 铸造钛及钛合金代号由ZT加A、B或C(A、B和C分别表示α型、β型和α+β型合金)及顺序号 组成,顺序号参照同类型变形钛及钛合金的表示方法。 3.2 化学成分 3.2.1 铸造钛及钛合金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铸造钛及钛合金牌号和化学成分 铸造钛及钛合金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主要成分 杂质,不大于 牌号 代号 Ti Al Sn Mo V Zr Nb Ni Pd Fe Si C N H O 其他元素 单个 总和 ZTiAl4 ZTA5 余量 3.3~ 4.7 ZTiAl5Sn2.5 ZTA7 余量 4.0~ 6.0 2.0~ 3.0 表1(续) 铸造钛及钛合金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 主要成分 杂质,不大于 牌号 代号 Ti Al Sn Mo V Zr Nb Ni Pd Fe Si C N H O 其他元素 单个 总和 ZTiPd0.2 ZTA9 余量 - - - - - - - 0.12~ 0.25 0.2~ 0.4 - - - 0.6~ 0.9 ZTiAl6Zr2Mo1V1 ZTA15 余量 5.5~ 7.0 0.5~ 2.0 0.8~ 2.5 1.5~ ZTiAl4V2 ZTA17 余量 3.5~ 4.5 - - 1.5~ 3.0 ZTiMo32 ZTB32 余量 - - 30.0~ 34.0 ZTiAl6V4 ZTC4 余量 5.50~ 6.75 - - 3.5~ 4.5 ZTiAl6Sn4.5 ZTC21 余量 5.5~ 6.5 4.0~ 5.0 1.0~ 2.0 - - 1.5~ 2.0 注1:其他元素是指钛及钛合金铸件生产过程中固有存在的微量元素,一般包括 Al、V、Sn、Mo、Cr、Mn、Zr、Ni、 Cu、Si、Nb、Y等(该牌号中含有的合金元素应除去)。 注2:其他元素单个含量和总量只有在需方有要求时才考虑分析。 3.2.2 当需方对杂质含量有特殊要求时,应经双方协商,并在合同或技术协议中注明。 4 化学成分分析 4.1 试样取样 化学分析试样在铸造试棒或铸件上切取,允许在浇道上切取。化学分析试样必须干净,不混有外来 杂质和不带铸造表面等。 4.2 分析方法及分析报告 4.2.1 化学成分分析按GB/T 4698(所有部分)的规定执行。经供需双方商定,可采用其他测试方法进 行分析。当对结果有争议时,应按GB/T 4698(所有部分)进行仲裁。 4.2.2 需方在合同中写明要求提供本标准中未列出的特定元素含量时,供方应对其进行化学成分分 析,并在分析报告中体现。 4.2.3 化学成分分析报告的数值的有效位数应与表1中相应界限数值的有效位数一致。分析数值的 修约按GB/T 8170的规定执行。 4.2.4 化学成分需方复验分析时,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4.2.5 化学成分第一次检验不合格时,允许重新取样分析,重新分析时应加倍取样进行测试,第二次分 析结果中有一个不合格即视为不合格。 表2 化学成分各元素允许偏差 元素 规定化学成分范围/% 允许偏差/% Al 3.3~7.0 ±0.40 Sn 2.0~3.0 4.0~5.0 ±0.15 ±0.25 Mo ≤1.0 >1.0~2.0 30.0~34.0 ±0.08 ±0.30 ±0.40 0.8~3.0 3.5~4.5 ±0.15 Zr 1.5~2.5 ±0.15 Nb 1.5~2.0 ±0.15 Ni 0.6~0.9 ±0.05 Pd 0.12~0.25 ±0.02 Fe ≤0.25 >0.25~0.40 >0.40~0.50 +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