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搜索结果: 'GB/T 21255-2019'
| 标准编号 | GB/T 21255-2019 (GB/T21255-2019) | | 中文名称 | 机动车测速仪 | | 英文名称 | Classification system and test methods for nonmetallic gasket materials - Part 3: Standard test method for fluid resistance of gasket material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R82 | | 国际标准分类 | 43.020 | | 字数估计 | 42,421 | | 发布日期 | 2019-12-31 | | 实施日期 | 2020-07-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21255-2007 | | 引用标准 | GB/T 2423.1; GB/T 2423.2; GB/T 2423.3; GB/T 2423.5; GB/T 2423.10; GB/T 2423.17; GB/T 4208; GB 7247.1-2012; GB/T 17626.2; GB/T 17626.3; GB/T 17626.4; GB/T 17626.5; GB/T 17626.11; GB/T 19056; GB/T 21437.2; GA/T 16.1; GA/T 16.10; GA/T 16.100; GA/T 16.101; GA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测速仪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检定要求、标志、标签和包装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测定在道路上行驶机动车速度的装置。 |
GB/T 21255-2019
Motor vehicle speed detector
ICS 43.020
R8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21255-2007
机 动 车 测 速 仪
2019-12-31发布
2020-07-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分类和型号 3
5 技术要求 4
6 试验方法 11
7 检验规则 23
8 检定要求 24
9 标志、标签、检验合格证、包装 25
附录A(规范性附录) 接口格式 26
附录B(规范性附录) 区间测速仪信息项 33
附录C(规范性附录) 运行状态信息 35
参考文献 36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21255-2007《机动车测速仪》。与GB/T 21255-2007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
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范围(见第1章,2007年版的第1章);
---修改了机动车测速仪的术语和定义(见3.1,2007年版的3.1);
---增加了区间测速的术语和定义(见3.6);
---增加了全程测速的术语和定义(见3.7);
---增加了多目标测速的术语和定义(见3.8);
---删除了有效速度测定区域的术语和定义(见2007年版的3.10);
---增加了测速范围的术语和定义(见3.13);
---删除了响应时间的术语和定义(见2007年版的3.14);
---增加了超速车辆图像有效率的术语和定义(见3.16);
---增加了可变限速的术语和定义(见3.19);
---增加了分类和型号(见第4章);
---修改了组成(见5.1.1,2007年版的4.1.1);
---修改了铭牌及标识(见5.1.3,2007年版的4.1.3);
---增加了测速单元(见5.3);
---增加了图像采集单元(见5.4);
---删除了基本功能(见2007年版的4.1.4);
---修改了测速范围(见5.5.1,2007年版的4.3);
---增加了超速车辆图像有效率的要求(见5.5.4);
---修改了速度图像对应性(见5.5.5,2007年版的4.5);
---修改了图像记录要求(见5.5.6,2007年版的4.8);
---增加了分时段限速的要求(见5.5.7);
---增加了分车型限速的要求(见5.5.8);
---增加了分车道限速的要求(见5.5.9);
---增加了可变限速的要求(见5.5.10);
---修改了计时误差(见5.5.11,2007年版的4.9);
---修改了数据格式规范(见5.5.12,2007年版的4.10);
---修改了补光要求(见5.5.13,2007年版的4.12);
---增加了区间测速仪(见5.6);
---增加了全程测速仪(见5.7);
---增加了扩展功能(见5.8);
---修改了瞬态抗扰性(见5.10.6,2007年版的4.14.6);
---增加了盐雾(见5.11.4);
---删除了粉尘(见2007年版的4.15.4);
---删除了雨淋(见2007年版的4.15.5);
---增加了外壳防护等级(见5.11.5);
---修改了型式检验(见7.1,2007年版的6.1);
---增加了现场验收检验(见7.3);
---增加了检定要求(见第8章);
---增加了规范性附录“接口格式”(见附录A);
---增加了规范性附录“区间测速仪信息项”(见附录B);
---增加了规范性附录“运行状态信息”(见附录C)。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国家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安徽蓝
盾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宇航时代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邹永良、张昊、陆小明、俞春俊、华佳峰、陆宇、秦东炜、孙巍、唐屹晨、钱江、王海燕、
徐合林。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21255-2007。
机 动 车 测 速 仪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机动车测速仪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检定要求、标志、标签和包装技
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测定在道路上行驶机动车速度的装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423.1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A:低温
GB/T 2423.2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B:高温
GB/T 2423.3 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Cab:恒定湿热试验
GB/T 2423.5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Ea和导则:冲击
GB/T 2423.10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Fc:振动(正弦)
GB/T 2423.17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Ka:盐雾
GB/T 42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 7247.1-2012 激光产品安全 第1部分:设备分类、要求
GB/T 17626.2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3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4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5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GB/T 17626.11 电磁兼容 试验和测量技术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的抗扰度试验
GB/T 19056 汽车行驶记录仪
GB/T 21437.2 道路车辆 由传导和耦合引起的电骚扰 第2部分:沿电源线的电瞬态传导
GA/T 16(所有部分) 道路交通管理信息代码
GA36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
GA/T 497 道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GA/T 543(所有部分) 公安数据元
GA/T 832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
GA/T 833 机动车号牌图像自动识别技术规范
GA/T 1043 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运行维护规范
GA/T 1202 交通技术监控成像补光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用于测定在道路上行驶机动车速度的装置。
3.2
雷达测速 radarspeeddetection
通过测量雷达波的发射频率和反射波频率之间的变化量,计算得出机动车行驶速度的方法。
3.3
激光测速 laserspeeddetection
利用激光测距原理,测量一定时间间隔内机动车的位移,计算得出机动车行驶速度的方法。
3.4
通过测量机动车经过一组按一定距离埋设于地面的感应线圈的时间差,计算得出机动车行驶速度
的方法。
3.5
通过测量机动车经过视频中一定距离的时间差,或对视频中目标机动车的运动轨迹进行实时跟踪
并分析车辆在一定时间间隔内的移动距离,计算得出机动车行驶速度的方法。
3.6
检测机动车通过测速区间的平均速度的方法。
[GA/T 959-2011,定义3.1]
3.7
通过卫星定位技术测量机动车行驶过程中周期时间内平均速度的方法。
3.8
多目标测速 multi-targetspeeddetection
同时测量两辆及以上机动车行驶速度的方法。
3.9
测速仪在静止状态下测定机动车行驶速度的方法。
3.10
测速仪安装于测量车上,在测量车行驶状态下测定被测机动车行驶速度的方法。
3.11
测定角度 speeddetectionangle
测速仪的测速单元与被测机动车行驶方向之间的夹角。
3.12
测定区域 detectionarea
测速仪能够有效测定机动车行驶速度并采集对应机动车图像的区域。
3.13
测速范围 speeddetectionrange
测速仪能够有效测定机动车行驶速度的范围。
3.14
测速仪能够清晰采集机动车图像的区域。
3.15
有效记录的超速车辆数与有效通行的超速车辆数的百分比。
注1:有效记录的超速车辆数是指记录中包含有效车辆信息(号牌号码、号牌颜色、车辆类型等)和对应行驶速度的
车辆数。
注2:有效通行的超速车辆数是指实际通行车辆中超过速度限定值并且机动车号牌完好(悬挂规范、无遮挡、无污
损)的车辆数。
3.16
有效记录的超速车辆图像数与记录的总图像数的百分比。
注:有效记录的超速车辆图像数中,同一超速车辆的有效记录图像数不大于3张。
3.17
测速仪采集的图像中反映的机动车与被测定速度的机动车相对应的特性。
3.18
图像分辨率 pictureresolution
图像文件在水平和垂直方向上能够分辨的像素数。
注:图像分辨率以“水平像素数×垂直像素数”表示。
3.19
可变限速 variablespeedlimit
根据限速要求,通过接收指令等方式调整测速仪的限速值设置。
4 分类和型号
4.1 机动车测速仪(以下简称测速仪)分类如下:
a) 按照测速方法可分为雷达测速仪、激光测速仪、线圈测速仪、视频分析测速仪等;
b) 按照测速区域可分为单点测速仪、区间测速仪和全程测速仪等;
c) 按照使用方式可分为固定式测速仪、车载式测速仪和便携式测速仪等;
d) 按照被测目标数量可分为单目标测速仪和多目标测速仪等。
4.2 测速仪型号编制方式如下:
CSY-
“测速仪”的汉语拼音首字母
测速方法(1:雷达;2:激光;3:线圈;4:视频;9;其他)
测速区域(1:单点测速仪;2:区间测速仪;3:全程测速仪;4:其他)
使用方式(1:固定式;2:车载式;3:便携式;4:其他)
被测目标数量(1:单目标;2:多目标)
生产企业自定义编码(不大于5位)
5 技术要求
5.1 一般要求
5.1.1 组成
单点测速仪一般由测速单元及其限位或定位装置、图像采集及处理单元、补光装置、通信模块和应
用软件等组成。区间测速仪一般由区间测速起点和终点图像采集及处理单元、补光装置、通信网络、中
心控制设备和应用软件等组成。全程测速仪一般由卫星信号接收装置、通信模块和应用软件等组成。
5.1.2 外观
各部件外表面应光洁、平整,不应有凹痕、划伤、裂缝和影响使用的变形。金属机壳表面应有防锈、
防腐蚀涂层,金属零件不应有锈蚀。
5.1.3 铭牌
铭牌应固定在测速仪主机或主要部件的醒目位置,且能永久保持。铭牌应至少标出产品名称、型
号、制造商名称、商标、测速范围以及主机或主要部件的唯一性编号。
5.2 电气部件
5.2.1 电源
电源额定电压:AC220V、50Hz或DC12V、DC24V。
5.2.2 开关
测速仪应具备独立的电源控制开关。
5.2.3 电路保护
对于采用直流电源供电的测速仪应安装过载、电源反接及短路保护装置,以保护内部电路;对于电
源额定电压为AC220V、50Hz的测速仪应具备防雷措施。
5.3 测速单元
5.3.1 基本要求
测速单元的测速范围至少应满足20km/h~200km/h,测速误差应不超过-4km/h~0km/h。
5.3.2 雷达测速单元
5.3.2.1 单目标雷达测速单元
5.3.2.1.1 微波发射频率误差
雷达测速单元微波发射频率误差应符合以下要求:
a) X波段:f0±25MHz;
b) K波段:f0±45MHz;
c) Ka波段:f0±100MHz。
注:f0 为雷达测速单元微波发射频率标称值,单位为兆赫兹(MHz)。
5.3.2.1.2 水平主瓣宽度
雷达测速单元水平主瓣宽度应不超过6°。
5.3.2.1.3 副瓣电平
雷达测速单元副瓣电平应小于-15dB。
5.3.2.2 多目标雷达测速单元
5.3.2.2.1 主瓣宽度
多目标测速单元主瓣宽度应符合(1±10%)·Θnom。
注:Θnom为多目标雷达测速仪发射天线主瓣宽度标称值,单位为度(°)。
5.3.2.2.2 副瓣电平
多目标测速单元副瓣电平应小于-15dB。
5.3.2.2.3 微波发射频率平均值
多目标测速单元微波发射频率平均值应符合(1±0.2%)·f0。
注:f0 为多目标雷达测速仪微波发射频率标称值,单位为兆赫兹(MHz)。
5.3.3 激光测速单元
5.3.3.1 脉冲重复变化率
激光测速单元脉冲重复变化率应不大于0.1%。
5.3.3.2 人眼安全
激光测速单元应符合GB 7247.1-2012中1类对人眼的安全要求。
5.3.4 线圈测速单元
5.3.4.1 自检功能
线圈测速单元应能自动检测线圈开路、短路等损坏情况。
5.3.4.2 逻辑识别线路功能
当一辆车横跨相邻两条车道行驶、同时作用于两条车道的线圈时,线圈测速单元的逻辑处理应正
常,输出参数应正确。
5.3.5 视频分析测速单元
5.3.5.1 视频帧率
视频分析测速单元的视频帧率应不小于25帧/s。
5.3.5.2 宽动态范围
视频分析测速单元的宽动态范围应不小于40dB。
5.3.5.3 编码时延
视频分析测速单元的编码时延应不大于200ms。
5.4 图像采集单元
5.4.1 图像分辨率
图像分辨率应不小于1600×1200或1920×1080个像素点。
5.4.2 水平分辨力
图像采集单元输出图像的视频中心水平分辨力应不小于800TVL。
5.4.3 最低照度
图像采集单元能分辨车辆号牌的最低照度应不高于0.5lx/F1.2。
5.4.4 色彩还原误差
在环境色温为6500K时,图像采集单元的平均色彩还原误差应不大于15,在其他色温时平均色彩
还原误差应不大于20。
5.4.5 几何失真
图像采集单元的几何失真应不大于5%。
5.5 单点测速仪
5.5.1 测速范围
测速范围应至少满足20km/h~200km/h。
5.5.2 道路实测误差
当机动车速度小于100km/h时,测速误差应不超过-6km/h~0km/h;当机动车速度大于或等
于100km/h时,测速误差应不超过机动车速度的-6%~0%。
5.5.3 超速车辆捕获率
超速车辆捕获率应不小于90%。
5.5.4 超速车辆图像有效率
超速车辆图像有效率应不小于90%。
5.5.5 速度图像对应性
在标注的使用条件下,单目标测速仪采集图像中反映的机动车与被测机动车应为同一辆车;多目标
测速仪应在图像中测定区域内对应被测目标上标注机动车行驶速度值。
5.5.6 图像记录要求
图像记录应符合GA/T 832的要求。
5.5.7 分时段限速
应能根据不同时间段设定不同限速值。
5.5.8 分车型限速
应能根据车辆类型设定限速值,车辆类型识别应符合GA/T 833的要求。
5.5.9 分车道限速
应能根据不同车道设定不同限速值,但安装在路侧的固定式、便携式和车载式单目标测速仪除外。
5.5.10 可变限速
5.5.10.1 可变限速指令接收
应具有接收并执行应用软件发送的修改限速值指令的功能,指令格式见附录A。
5.5.10.2 取证要求
5.5.10.2.1 延时取证
限速值修改后,测速仪应延时取证,延迟时间应不小于1min。
5.5.10.2.2 图像记录
除应符合5.5.6的要求外,还应在图像上叠加限速值修改时间、当前限速值等信息。
5.5.11 时钟同步与计时误差
固定式测速仪应具备自动与北京时间同步功能,便携式和车载式测速仪应具备自动或手动与北京
时间同步功能。测速仪24h计时误差应不超过1s。
5.5.12 数据传输
数据传输要求如下:
a) 固定式测速仪应能通过网络将机动车超速行驶信息自动传输到指定数据中心,信息传输应加
密且具备防丢失、防篡改等功能。数据格式规范应符合GA/T 16.31、GA/T 543的要求。
b) 便携式和车载式测速仪应能在现场通过人工或自动方式将机动车超速行驶信息下载到存储介
质中,下载过程不得删改原始信息,且应自动生成下载日志信息。
5.5.13 补光要求
测速仪采用的补光灯应符合GA/T 1202的规定。
5.5.14 号牌识别
宜具备机动车号牌自动识别功能,识别准确率应符合GA/T 497的规定。
5.6 区间测速仪
5.6.1 区间测速信息采集
机动车驶入、驶出测速区间时应采集车辆全景图像。区间测速起点和终点图像采集及处理单元的
车辆图像捕获率应大于或等于99%。采集信息项见附录B中表B.1~表B.3。
5.6.2 号牌识别
应具备机动车号牌自动识别功能,识别准确率应符合GA/T 497的规定。
5.6.3 时钟同步与计时误差
应具备自动与北京时间同步功能,时钟同步间隔不超过24h,24h计时误差应不超过1s。
5.6.4 测速范围
同5.5.1。
5.6.5 平均速度误差
同5.5.2。
5.6.6 违法行为甄别
应具备自动甄别通行车辆违反限速规定的功能。违法信息项见表B.4。
5.6.7 图像记录要求
图像记录要求如下:
a) 应至少各采集一张机动车驶入、驶出测速区间时的全景特征图像。通行车辆违反限速规定的,
还应将采集的图片自动合成为一张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图像。
b) 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图像至少应包含测速区间名称、距离、驶入时间、驶出时间、平均速度、限
速值等信息。
c) 图像记录应符合GA/T 832的要求。
5.6.8 分时段限速
同5.5.7。
5.6.9 分车型限速
同5.5.8。
5.6.10 可变限速
同5.5.10和5.6.7。
5.6.11 查询统计
应具备机动车区间通行特征、违法行为、测速监控点及测速区间等信息的查询、统计功能。
5.6.12 联网应用
应具备联网功能,至少包括区间通行信息及违法信息上传的功能。
5.7 全程测速仪
5.7.1 定位功能
应能记录并显示实时的速度、经度、纬度、时间、方向等信息。
5.7.2 测速范围
同5.5.1。
5.7.3 速度误差
同5.5.2。
5.7.4 定位性能
测速仪的定位性能应符合GB/T 19056的要求。
5.7.5 计时误差
24h内计时误差应不大于1s。
5.8 扩展功能
5.8.1 驾驶人面部特征记录
应能记录机动车超速行为对应驾驶人面部特征的图片,驾驶人面部的分辨率应不小于50×50像
素点。
5.8.2 超速报警
应能设置报警速度值。当判定机动车速度超过报警速度值时,应能生成报警信息,并支持现场报警
和远程报警。
5.8.3 运行状态监控
应能对设备运行状态进行实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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