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GB/T 22451-2008 - 自动发货.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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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B/T 22451-2008 | 460 | GB/T 22451-2008 | 9秒内发货PDF | 无线通信设备电磁兼容性通用要求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GB/T 22451-2008 (GB/T22451-2008) |
| 中文名称 | 无线通信设备电磁兼容性通用要求 |
| 英文名称 | Common requirements of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for radio communication equipment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L06 |
| 国际标准分类 | 33.100 |
| 字数估计 | 29,219 |
| 发布日期 | 2008-10-07 |
| 实施日期 | 2009-04-01 |
| 引用标准 | GB/T 6113.1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17号(总第130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无线通信设备及其关联的辅助设备的电磁兼容性限值、性能判据和测量方法等。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种类的无线通信设备。 |
GB/T 22451-2008: 无线通信设备电磁兼容性通用要求
GB/T 22451-2008 英文名称: Common requirements of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for radio communication equipment
ICS 33.100
L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线通信设备及其关联的辅助设备的电磁兼容性(EMC)限值、性能判据和测量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种类的无线通信设备。
对于不适合在实验室环境下测试的特定产品(如大功率无线电发信机),可对其进行现场测试。在
此情况下,如果没有适用的现场试验标准和方法,那么用于评估受试设备EUT测量方法的基本原理和
限值应与本标准的规定相一致。
5 性能评估方法
5.1 总则
EUT的技术文件中的下列信息,必要时应记录在测试报告中:
---EMC测试中及测试后检查的EUT的主要功能;
---测试中使用的调制类型及特性(随机比特流,消息格式等);
---在测试中与无线电设备连接使用的辅助设备;
---用来证实建立并保持通信连接的方法;
---正常工作下的用户控制功能(包括音量控制等)、存储数据以及在抗扰度测试后这些功能或数
据丢失与否的评估方法;
---端口的详细列表,以电源、电信、天线或信号/控制来分类,以及需要连接的缆线的长度。电源
端口需进一步地按AC或DC分类;
---维护连接器和编程连接器的列表;
---第一级收信机解调器之前的中频滤波器6dB带宽;
---EUT的工作频率范围;
---对非一体化天线设备,和它一起使用的由制造商提供的所有天线的详细说明;
---在技术文件中,规定的手动恢复正常工作的结构说明;
---在测试中使用的EUT的软硬件版本。
---EUT的使用环境。
5.2 可以建立连续通信连接的EUT
如果EUT允许建立连续的通信连接,应采用第4章中要求的测试调制、测试布置等。
5.3 不能建立连续通信连接的EUT
如果EUT不允许建立连续的通信连接,或者单独测试辅助设备时,设备技术文件应规定测试方法
GB/T 22451-2008
来确定在测试中或测试后可接受的性能等级或性能降级。规定应包括:
---EUT的合格/不合格性能判据;
---观测EUT性能的方法。
在测试中或测试后进行的评估方法应当是简便的,但同时需证明EUT的主要功能仍正常。
5.4 评估辅助设备适用的方法
评估辅助设备时可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在设备技术文件中声明不与无线通信设备相连,单独进行抗扰度和辐射发射测量;
---或声明其符合其他EMC标准;
---或按照标准的适用条款,与无线通信设备相连完成测试,以证明其性能适用。
5.5 EUT的分类
在进行EMC试验时,将EUT分为以下3类:
---固定设备(例如:基站);---车载设备;---便携设备。
对于便携设备或设备的组合,当声明可使用车载电池供电工作时,应额外考虑其为车载设备。
对于便携设备、移动设备或设备的组合,当声明可使用交/直流电源供电时,应额外考虑其为固定使用的设备。
另外,当EUT可以插入或集成在主机设备中使用时,也应满足本标准中的相关规定。
6 性能判据
6.1 性能判据A(持续现象)
测试中,EUT应能保持正常工作,无功能丧失,性能不允许降级。
测试中,EUT发信机在空闲状态时不应产生无意识的发射操作。
测试后,运行状态没有改变,存储数据和用户程序功能没有丧失。
测试中和测试后,通信链路能够保持。
6.2 性能判据B(瞬态现象)
测试中,性能可以允许降级,部分功能可以丧失,但实际的工作模式不允许改变;EUT发信机在空
闲状态时不应产生无意识的发射操作。
测试后,功能必须自恢复,恢复后,性能保持EUT技术文件中规定的最低要求,EUT能正常运行,
存储数据和用户程序功能没有丧失。
6.3 性能判据C(间断现象)
测试中,性能可以允许降级,功能可以丧失;EUT发信机在空闲状态时不应产生无意识的发射。
测试后,功能可以由操作者恢复,恢复后,性能没有降级,EUT能正常运行。
8.2 机箱端口(辐射杂散)
本项目的测量方法参照YD/T 1483中相关内容进行。
辐射杂散骚扰的测量距离建议≥3m。
EUT放置在非导电的支架上,供电应通过射频滤波器后再与EUT相连,以免电源和电缆影响测量结果。
如果EUT为非一体化天线,则天线输出端口应端接50Ω匹配负载。EUT应当全功率发射。
测量过程中应防止有用信号过载对测量设备的影响。
测量上限频率为最高工作频率的10次谐波,但不高于40GHz。
带宽的选择如表3所示。限值如表5所示。
8.3 辅助设备
8.3.1 测量方法
当辅助设备和无线通信设备一起测量时,发信机/收发信机工作频率的辐射发射以及杂散发射均应
被忽略,但应记录在测试报告中。
测量应在辅助设备的典型配置下进行。测试最高频率依照无线通信设备及其辅助设备的内部源最
的最高频率,如表6所示。
8.3.2 限值
30MHz~1000MHz的限值如表7、表8所示(10m测量距离)。当EUT仅仅在电信中心内部使
用时,应采用表7中的限值。否则,应当满足表8的限值。
8.4 电信端口
8.4.1 测量方法测量按GB 9254进行。
8.4.2 限值限值如表11、表12所示。当EUT仅仅在电信中心内部使用时,应采用表11中的限值。
否则,应当满足表12的限值。
8.5 DC电源输入/输出端口
8.5.1 测量方法
本测量项目适用于DC电缆超过3m的EUT。
如果EUT的DC电缆不足3m,且是专用的AC电源到DC电源的连接缆,测量就只在8.6中所规
定的AC输入端口上进行。
当采用准峰值检波测量,结果满足平均值限值时,则认为设备符合两种限值的要求,
不必再进行平均值检波测量。
直流输出端口应通过LISN与提取电源额定电流的负载相连。对于固定使用的无线通信设备及其
辅助设备,其LISN定义参见GB 9254,对于车载使用的无线通信设备及其辅助设备,
其LISN定义参见GB 18655。
测量接收机依次同每一个LISN的测量端口相连,记录传导连续骚扰电平。未被测量的LISN的
测量端口应端接50Ω负载。
EUT应放置在GB 9254中所定义的接地平板上。LISN的参考接地点应用尽量短的导体与接地平板相连。
测量接收机应符合GB/T 6113.1中的要求。
8.5.2 限值
限值如表13、表14所示。当EUT仅仅在电信中心内部使用时,应采用表13中的限值。否则,应当满足表14的限值。
8.6 AC电源输入/输出端口
8.6.1 测量方法测量按GB 9254进行,LISN与交流电源相连。
8.6.2 限值
EUT的传导骚扰限值如表15、表16所示。当EUT仅仅在电信中心内部使用时,应采用表15中
的限值。否则,应当满足表16的限值。
8.7 谐波电流(AC电源输入端口)
8.7.1 测量方法
每相输入电流≤16A的设备,测量按GB 17625.1进行。每相输入电流>16A的设备,测量按IEC 61000-3-12进行。
8.7.2 限值
每相输入电流≤16A的设备采用GB 17625.1中A类设备限值。每相输入电流>16A的设备采用IEC 61000-3-12中A类设备限值。
8.8 电压波动和闪烁(AC电源输入端口)
8.8.1 测量方法
每相输入电流≤16A的设备,测量按GB 17625.2进行。每相输入电流>16A的设备,测量按GB /Z17625.3进行。
8.8.2 限值
每相输入电流≤16A的设备,采用GB 17625.2中相应的限值。每相输入电流>16A的设备,采用GB /Z17625.3中相应的限值。
8.9 瞬态传导骚扰(DC电源输入、输出端口)
8.9.1 测量方法
测试按ISO 7637-2进行。
8.9.2 限值
EUT的瞬态传导骚扰限值,如表17所示。
9 抗扰度试验方法和等级
9.1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9.1.1 试验方法和等级
试验按GB/T 17626.2进行。
应符合下列要求:
a) 对于接触放电,EUT应能通过±2kV、±4kV的试验等级;
b) 对于空气放电,EUT应能通过±2kV、±4kV和±8kV的试验等级。
9.1.2 性能判据
本标准6.2的性能判据B适用于本条款。
9.2 辐射骚扰抗扰度试验(80MH狕~2.7GH狕)
9.2.1 试验方法和等级
试验按GB/T 17626.3进行,但要满足下列要求:
a) 试验应在80MHz~2.7GHz频率范围内进行;
注:如有相应的产品标准,试验等级以产品标准的等级为准。
c) 骚扰源经过1kHz的正弦波信号进行80%的幅度调制;
d) 80MHz~1GHz频段内频率扫描步长不大于前一频率的1%,1GHz~2.7GHz频段内频率扫
描步长不大于前一频率的0.5%。
如果收信机或作为收发信机一部分的收信机在离散频率点的响应是窄带响应,那么此响应忽略。
试验频率应记录在测试报告中。
9.2.2 性能判据
本标准6.1的性能判据A适用于本条款。
9.3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9.3.1 试验方法和等级
固定设备及其辅助设备的信号/电信/控制端口和DC电源端口连接电缆超过3m时应进行本试验项目。
对具有长于3m的电缆或与AC电源相连的无线通信设备及其辅助设备,试验按GB/T 17626.4
进行,但要满足下列要求:
a) 信号/电信/控制端口的试验电平为0.5kV;
b) DC电源输入端口的试验电平为1kV;
c) AC电源输入端口的试验电平为1kV。
9.3.2 性能判据
本标准6.2的性能判据B适用于本条款。
9.4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9.4.1 试验方法和等级
试验按GB/T 17626.5进行。同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a) 对于AC电源端口,室内型设备试验电平应为2kV(线对地),1kV(线对线);室外型设备试验
电平应为4kV(线对地),2kV(线对线)。
b) 对于DC电源线上的试验电平应为1kV(线对地),0.5kV(线对线)。
c) 对于直接与室外电缆连接的电信端口,试验电平应为1kV(线对地),0.5kV(线对线),但如
果EUT是电信中心设备,试验电平应为0.5kV(线对地);对于与室内电缆相连并且连接电缆
长度大于10m的电信端口,试验电平应为0.5kV(线对地)。
d) 试验波形为1.2/50μs(8/20μs)组合波。
9.4.2 性能判据
本标准6.2的性能判据B适用于本条款。
9.5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
9.5.1 试验方法和等级
固定、车载及其辅助设备的信号/电信/控制端口和DC电源端口的连接电缆超过3m时应进行本试验项目。
对具有长于3m的电缆或与AC电源相连的无线通信设备及其辅助设备,试验按GB/T 17626.6
进行。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a) 试验信号由1kHz的正弦波信号进行80%的幅度调制;
b) 在150kHz~80MHz频率范围,频率增加的步长应不超过前一频率的1%;
c) 试验电平为3V(rms);
d) 如果收信机或作为收发信机一部分的收信机在离散频率点的响应是窄带响应,那么此响应忽略。
9.5.2 性能判据
本标准6.1的性能判据A适用于本条款。
9.6 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
9.6.1 试验方法和等级
本试验项目适用于带有对磁场敏感装置(如CRT监视器,霍尔器件,电动麦克风,磁场传感器等)
的EUT。试验方法见GB/T 17626.8。试验等级为3A/m。
9.6.2 性能判据本标准6.1的性能判据A适用于本条款。
9.7 电压暂降、短时中断和电压变化抗扰度试验
9.7.1 试验方法和等级
9.7.1.1 交流电源试验方法和等级
试验方法见GB/T 17626.11。
试验等级应为:
a) 供电电压下降30%,持续时间10ms;
b) 供电电压下降60%,持续时间100ms;
c) 供电电压下降>95%,持续时间......
英文网页English: GB/T 22451-2008
相关标准: GB/T 18655|GB/Z 17624.8|GB/T 22451|GB/T 18655|GB/T 22451-2008|GB/T 22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