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GB/T 26723-2025 -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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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6723-2025 199 GB/T 26723-2025 <=3 冷轧钛带卷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26723-2025 (GB/T26723-2025)
中文名称 冷轧钛带卷
英文名称 Cold rolled titanium strip coil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H64
国际标准分类 77.150.50
字数估计 10,181
发布日期 2025-08-29
实施日期 2026-03-01
旧标准 (被替代) GB/T 26723-2011
发布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26723-2025: 冷轧钛带卷 ICS 77.150.50 CCSH6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26723-2011 冷 轧 钛 带 卷 2025-08-29发布 2026-03-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T 26723-2011《冷轧钛带卷》,与GB/T 26723-2011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 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产品牌号及规格(见表1,2011年版的表1); b) 更改了产品的厚度允许偏差,增加了牌号TA0、TA8、TA18的厚度允许偏差(见表2,2011年 版的表2); c) 更改了产品的宽度允许偏差(见表3,2011年版的表3); d) 删除了杯突值相关的内容(见2011年版的3.5.2); e) 更改了产品塔形的要求(见5.2.6,2011年版3.7.3); f) 更改了TA1G、TA2G、TA4G、TA8-1、TA9-1的部分室温拉伸性能;增加了牌号TA0、TA8、 TA18产品室温拉伸性能,增加了 TA0、TA1G、TA2G、TA3G、TA4G的室温拉伸性能等级 (见表4,2011年版的表4); g) 增加了牌号TA0、TA8、TA18的弯曲性能要求(见表5); h) 增加了产品表面缺陷的要求(见5.7.2); i) 更改了产品的厚度检测位置(见6.2.1,2011年版的4.2); j) 更改了产品室温拉伸性能的试验要求(见6.3,2011年版的4.3); k) 增加了产品性能检测取样要求(见表6)。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湖南湘投金天钛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投金天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 湘投金天新材料有限公司、有色金属技术经济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宝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庄信 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彭丹、余世伦、刘正乔、蒋孟玲、孔玢、旷连俊、杨胜、向午渊、张慧杰、李军兆、 白智辉、牛蓉蓉、母果路。 本文件于2011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冷 轧 钛 带 卷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冷轧钛带卷的分类和标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 随行文件和订货单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冷轧方法生产的各种用途的钛带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T 228.1-2021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GB/T 232 金属材料 弯曲试验方法 GB/T 3620.1 钛及钛合金牌号和化学成分 GB/T 3620.2 钛及钛合金加工产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4340.1 金属材料 维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 GB/T 4698(所有部分) 海绵钛、钛及钛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 6394 金属平均晶粒度测定方法 GB/T 8180 钛及钛合金加工产品的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GB/T 34647 钛及钛合金产品状态代号 GB/T 38982 钛及钛合金加工产品外形尺寸检测方法 YS/T 1262 海绵钛、钛及钛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 射光谱法 3 术语和定义 GB/T 34647和GB/T 38982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分类和标记 4.1 产品分类 产品的牌号、状态、规格见表1。 表1 牌号、状态、规格 牌号 状态 规格(厚度×宽度×长度) mm TA0、TA1G、TA2G、TA3G、TA4G、TA8、 TA8-1、TA9、TA9-1、TA10、TA18 退火态(M)、冷加工态(Y) (0.10~5.00)×(500~1500)×L 4.2 产品标记 产品标记按产品名称、牌号、状态、规格、本文件编号的顺序表示。 示例:用TA2G制造的、退火状态的、厚度为0.6mm、宽度为1200mm的产品,标记为: 5 技术要求 5.1 化学成分 5.1.1 产品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T 3620.1的规定。 5.1.2 需方从产品上取样进行化学成分复验时,其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3620.2的规定。 5.2 外形尺寸及其允许偏差 5.2.1 产品的厚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厚度允许偏差的级别应在订货单中注明,未注明时以 普通精度供货。 表2 厚度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公称厚度 厚度允许偏差a 普通精度 高精度 0.10~0.15 ±0.015 ±0.010 >0.15~0.20 ±0.02 ±0.015 >0.20~0.30 ±0.03 ±0.02 >0.30~0.50 ±0.04 ±0.02 >0.50~0.70 ±0.05 ±0.03 >0.70~1.00 ±0.08 ±0.06 >1.00~1.50 ±0.10 ±0.07 >1.50~2.00 ±0.15 ±0.08 >2.00~2.50 ±0.18 ±0.10 >2.50~4.00 ±0.20 ±0.14 >4.00~4.75 ±0.25 ±0.16 >4.75~5.00 ±0.30 ±0.20 a 当需方要求厚度允许偏差全为“+”或全为“-”的单向偏差时,其值应为表中相应数值的2倍。 5.2.2 产品的宽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宽度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公称宽度 宽度允许偏差a 切边 不切边 500~610 ±0.4 ±3.0 >610~900 ±0.6 ±4.0 表3 宽度允许偏差 (续) 单位为毫米 公称宽度 宽度允许偏差a 切边 不切边 >900~1250 ±1.0 ±4.0 >1250~1500 ±1.0 ±6.0 a 当需方要求宽度允许偏差全为“+”或全为“-”的单向偏差时,其值应为表中相应数值的2倍。 5.2.3 产品的侧边弯曲度在任意1000mm长度上应不大于3mm。 5.2.4 产品不平度应不大于15mm,任意长度位置处浪高比不大于3%。 注:浪高比为规定长度范围的不平度与规定长度的比值。 5.2.5 产品应牢固地成卷并尽量保持圆柱形和不卷边,带卷内径应在订货单中注明。 5.2.6 除去头部或尾部内外3圈,切边产品的塔形应不大于20mm,不切边产品的塔形应不大于 40mm。 5.3 室温拉伸性能 退火态产品的室温拉伸性能应符合表4的规定,其他状态产品的室温拉伸性能由供需双方协商 确定。 表4 室温拉伸性能 牌号 Ⅰ级a Ⅱ级a 抗拉强度 Rm MPa 规定塑性延伸强度 Rp0.2 MPa 断后伸长率 A50mm 抗拉强度 Rm MPa 规定塑性延伸强度 Rp0.2 MPa 断后伸长率 A50mm TA0 280~420 ≥170 ≥40 ≥280 ≥170 ≥32 TA1G ≥240 140~310 ≥30 ≥240 160~310 ≥24 TA2G ≥345 210~450 ≥25 ≥400 275~450 ≥20 TA3G ≥450 380~550 ≥18 ≥500 380~550 ≥18 TA4G ≥550 485~655 ≥17 ≥650 ≥550 ≥15 TA8 ≥345 275~450 ≥20 - - - TA8-1 ≥240 140~310 ≥24 - - - TA9 ≥345 275~450 ≥20 - - - TA9-1 ≥240 140~310 ≥24 - - - TA10b A类 ≥485 ≥345 ≥18 - - - B类 ≥345 ≥275 ≥25 - - - TA18 ≥620 ≥485 ≥15 - - - a 纯钛产品的室温拉伸性能分为Ⅰ级和Ⅱ级,订货单中未注明时,按Ⅰ级供货。 b TA10带材的室温拉伸性能分为A类和B类,B类适应于复合板用复材,订货单中未注明时,按A类供货。 5.4 维氏硬度 当需方有要求并在订货单中注明时,产品应测量维氏硬度,报实测值。 5.5 弯曲性能 产品应进行正反两面弯曲试验,弯曲部位应无裂纹。弯曲角度105°,弯曲压头直径应符合表5的规 定。需方对弯曲性能有特殊要求时,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表5 弯曲性能 牌号 弯曲压头直径 mm T< 1.8 1.8≤T≤4.75 TA0 3T 4T TA1G 3T 4T TA2G 4T 5T TA3G 4T 5T TA4G 5T 6T TA8 4T 5T TA8-1 3T 4T TA9 4T 5T TA9-1 3T 4T TA10 4T 5T TA18 5T 6T 注:T 为弯曲试样的厚度。 5.6 晶粒度 当需方有要求并在订货单中注明时,产品应测定平均晶粒度,报实测值。 5.7 外观质量 5.7.1 产品表面允许存在轻微发暗的缺陷,允许有局部不超过厚度允许偏差之半的划痕、压痕、凹坑、 麻点等缺陷存在,但应保证带材的最小厚度。 5.7.2 产品的表面缺陷(如裂纹、起皮、氧化皮、压折、金属和非金属夹杂等宏观缺陷以及过酸洗的痕 迹)应不超过整个钛卷的5%。1m长度范围内的一系列缺陷算为1处缺陷。例如:长度为100m的钛 卷,缺陷不应超过5处。 5.7.3 产品的边部应平齐,无裂口、分层、卷边,允许有轻微的毛刺,毛刺的高度应不大于厚度允许偏 差;不切边产品不应有大于宽度允许偏差的裂边。 6 试验方法 6.1 化学成分 产品的化学成分分析按GB/T 4698(所有部分)或YS/T 1262的规定进行,仲裁分析按GB/T 4698 (所有部分)的规定进行。 6.2 外形尺寸及其允许偏差 6.2.1 产品的外形尺寸及其允许偏差用相应精度的量具进行测量。切边产品的厚度在距边部不小于 10mm的任意点测量;不切边产品的厚度在距边部不小于15mm的任意点测量。 6.2.2 产品的侧边弯曲度、不平度和浪高的测量按GB/T 38982的规定进行,每卷头、尾在失张状态下 各检测一次。 6.3 室温拉伸性能 产品的室温拉伸性能试验按GB/T 228.1-2021的规定进行。厚度小于3mm的产品取P5试样, 厚度不小于3mm的产品取P12试样。 6.4 维氏硬度 产品的维氏硬度试验按GB/T 4340.1的规定进行。 6.5 弯曲性能 产品的弯曲性能试验按GB/T 232的规定进行。 6.6 晶粒度 产品的平均晶粒度按GB/T 6394的规定进行。 6.7 外观质量 产品的外观质量采用目视检验,必要时用相应精度的量具进行测量。 7 检验规则 7.1 检查和验收 7.1.1 产品应由供方或第三方进行检验,保证产品质量符合本文件或订货单的规定。 7.1.2 需方可对收到的产品按本文件及订货单的规定进行检验,当检验结果与本文件或订货单的规定 不符时,应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属于外形尺寸及其允许偏差、外观质量的异 议,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属于化学成分、室温拉伸性能、弯曲性能的异议,应在收到产品 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如需仲裁,应由供需双方在需方共同取样或协商确定。 7.2 组批 产品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牌号、熔炼炉号、厚度、状态、制造方法和热处理炉批的产品 组成。 7.3 检验项目 每批产品应对化学成分、外形尺寸及其允许偏差、室温拉伸性能、弯曲性能和外观质量及订货单要 求的项目进行检验。 7.4 取样 产品的取样应符合表6的规定。 表6 取样 检验项目 取样规定 技术要求的章条号 试验方法的章条号 化学成分a 每批任取1份 5.1 6.1 外形尺寸及其允许偏差 逐卷 5.2 6.2 室温拉伸性能 逐卷取样,在产品宽度1/4处取样,头尾 各取1个纵向试样和1个横向试样 5.3 6.3 维氏硬度 逐卷取样,在产品宽度1/4处取样,头尾 各取1个纵向试样和1个横向试样 5.4 6.4 弯曲性能 逐卷取样,在产品宽度1/4处取样,头尾 各取1个纵向试样和1个横向试样 5.5 6.5 晶粒度 逐卷取样,在产品宽度1/4处取样,头尾 各取1个横向试样 5.6 6.6 外观质量 逐卷 5.7 6.7 注:对于纵切带卷,宽度不满足横向取样尺寸的,以切割前带卷的性能检测结果报出。 a 氢含量在成品上取样分析,其他化学成分供方以铸锭的分析结果报出,需方复验在成品上进行。 7.5 检验结果的判定 7.5.1 化学成分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7.5.2 外形尺寸及其允许偏差、外观质量的任一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判该件产品不合格。 7.5.3 室温拉伸性能、维氏硬度、弯曲性能、晶粒度试验中,当有一个试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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