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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2684-2009 (GB/T2684-2009) | | 中文名称 | 铸造用砂及混合料试验方法 | | 英文名称 | Test methods for foundry sands and molding mixture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J31 | | 国际标准分类 | 77.180 | | 字数估计 | 18,130 | | 发布日期 | 2009-03-05 | | 实施日期 | 2009-09-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2684-1981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9年第2号(总第142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铸造用砂及混合料样品及试样的选取和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测定铸造用砂及混合料的含水量、含泥量、粒度、紧实率、透气性、强度、酸耗值、灼烧减量、发气量和发气速度。 |
GB/T 2684-2009
Test methods for foundry sands and molding mixtures
ICS 77.180
J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2684-2009
代替GB/T 2684-1981
铸造用砂及混合料试验方法
2009-03-05发布
2009-09-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样品的选取 1
5 试验方法 2
附录A(规范性附录) 铸造用砂平均细度的计算方法 11
附录B(规范性附录) 铸造用砂酸耗值的测定方法 12
GB/T 2684-2009
前言
本标准代替GB/T 2684-1981《铸造用原砂及混合料试验方法》。本标准与GB/T 2684-1981相
比,主要技术内容修订如下:
---将原标准的名称改为“铸造用砂及混合料试验方法”;
---增加了平均细度的计算方法及热湿拉强度、酸耗值、灼烧减量及发气量和发气速度的试验
方法;
---对含泥量的试验进行了修订;
---透气性的测定增加了智能透气性测定仪;
---附录A改为《铸造用砂平均细度的计算方法》;
---增加附录B《铸造用砂酸耗值的测定方法》。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铸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济南圣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三峰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通辽市大林型砂有限公司、上海市机械制造工艺研究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祝建勋、初中江、支合一、苏瑞芳、唐惠、朱筠、薛江。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2684-1981。
GB/T 2684-2009
铸造用砂及混合料试验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铸造用砂及混合料样品及试样的选取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测定铸造用砂及混合料的含水量、含泥量、粒度、紧实率、透气性、强度、酸耗值、灼烧
减量、发气量和发气速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601 化学试剂 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
GB/T 603 化学试剂 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GB/T 603-2002,ISO 6353-1:1982,
NEQ)
GB/T 5611 铸造术语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T 6682-2008,ISO 3696:1987,MOD)
GB/T 9442 铸造用硅砂
JB/T 9156 铸造用试验筛
JB/T 9224 检定铸造粘结剂用标准砂
3 术语和定义
GB/T 5611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砂型铸造用的粒度大于0.020mm的颗粒耐火材料。铸造用砂按矿物质组成分为硅砂、镁砂、锆
砂、铬铁矿砂、镁橄榄石砂、刚玉砂等。
3.2
按一定比例配合,经过混制,符合造型(制芯)要求的材料。如黏土砂、树脂砂、水玻璃砂等。
4 样品的选取
4.1 同批铸造用原砂宜选取平均样品。散装原砂的平均样品是在火车车厢、船舱、汽车、砂库及砂堆
中,从离边缘和表面200mm~300mm的各个角及中心部位,用取样器选取;袋装原砂的平均样品由同
一批量的百分之一的袋中选取,但不得少于3袋,其总质量不得少于5kg(同时根据检测项目的不同可
做适量的增加)。如果根据外观观察,发现对某一部分原砂的质量有疑问时,应单独取样和检验,不选择
结块(可以明显看出砂粒的聚集)的,并且要除去可见杂质。
4.2 回用砂或再生砂的样品,可从相关设备出砂口或输送器上定期选取,其数量根据检验项目而定。
4.3 混合料样品,按混制设备特点和工艺规定定期选取。如混合料由皮带输送器输送,可从输送器上
定期取样3份混匀,其数量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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