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径: 主页 > GB/T > 第310页 > GB/T 26949.1-2012
标准搜索结果: 'GB/T 26949.1-2012'
| 标准编号 | GB/T 26949.1-2012 (GB/T26949.1-2012) | | 中文名称 | 工业车辆 稳定性验证 第1部分:总则 | | 英文名称 | Industrial trucks -- Verification of stability -- Part 1: General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J83 | | 国际标准分类 | 53.060 | | 字数估计 | 10,127 | | 引用标准 | ISO 3411; ISO 5053; ISO 5353 | | 采用标准 | ISO 22915-1-2008, IDT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2年第28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GB/T 26949的本部分规定了与ISO 5053所定义的工业车辆的安全性相关的稳定性及其验证方法。本部分涉及的工业车辆是指带有轮子的自行式或步行式车辆, 在轨道上运行的车辆除外。这些车辆可以是由驾驶员控制的, 或者是无人驾驶的, 用来搬运、牵引、推顶、起升、堆垛或货架内分层堆垛。本部分规定了验证工业车辆(以下简称车辆)稳定性的基本试验规范和要求。本部分适用于以下的车辆类型及其特定条件:a) ISO 22915-2中规定的平衡重式叉车;b) ISO 22915-3中规定的前移式和插腿式叉车;c)ISO 2 |
GB/T 26949.1-2012
Industrial trucks.Verification of stability.Part 1: General
ICS 53.060
J8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工业车辆 稳定性验证 第1部分:总则
(ISO 22915-1:2008,IDT)
2012-11-05发布
2013-0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GB/T 26949《工业车辆 稳定性验证》拟分为如下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平衡重式叉车;
---第3部分:前移式和插腿式叉车;
---第4部分:托盘堆垛车、双层堆垛车和操作者位置起升高度不大于1200mm的拣选车;
---第5部分:侧面式叉车(单侧);
---第7部分:两向和多向叉车;
---第8部分:在门架前倾和载荷起升的特定条件下堆垛作业的附加稳定性试验;
---第9部分:搬运6m及其以上长度货运集装箱的平衡重式叉车;
---第10部分:在由动力装置侧移载荷的特定条件下堆垛作业的附加稳定性试验;
---第11部分:伸缩臂式叉车;
---第12部分:搬运6m及其以上长度货运集装箱的伸缩臂式叉车;
---第14部分:越野型伸缩臂式叉车;
---第15部分:带铰接转向的平衡重式叉车;
---第16部分:步行式车辆;
---第17部分:货物及人员车辆;
---第20部分:在使用中载荷偏置的特定条件下作业的附加稳定性试验;
---第21部分:操作者位置起升高度大于1200mm的拣选车。
本部分为GB/T 26949的第1部分。
本部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部分使用翻译法等同采用ISO 22915-1:2008《工业车辆 稳定性验证 第1部分:总则》。
与本部分中规范性引用的国际文件有一致性对应关系的我国文件如下:
---GB/T 6104-2005 机动工业车辆 术语(ISO 5053:1987,IDT)
---GB/T 8591-2000 土方机械 司机座椅标定点(ISO 5353:1995,eqv)
---GB/T 8420-2000 土方机械 司机的身材尺寸与司机的最小活动空间(ISO 3411:1995,eqv)
本部分做了下列编辑性修改:
---为了准确地表达不产生歧义,将表1中第1列的第3行改写为:250< d≤500。
本部分由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工业车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32)归口。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杭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国家起重运输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大连叉车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柳工机
械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诺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如意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徐征宇、王墨洋、周云凤、王军、顾群、邵以东、冯振礼、周学军、江蕾。
工业车辆 稳定性验证 第1部分:总则
1 范围
GB/T 26949的本部分规定了与ISO 5053所定义的工业车辆的安全性相关的稳定性及其验证方
法。本部分涉及的工业车辆是指带有轮子的自行式或步行式车辆,在轨道上运行的车辆除外。这些车
辆可以是由驾驶员控制的,或者是无人驾驶的,用来搬运、牵引、推顶、起升、堆垛或货架内分层堆垛。
本部分规定了验证工业车辆(以下简称车辆)稳定性的基本试验规范和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以下的车辆类型及其特定条件:
a) ISO 22915-2中规定的平衡重式叉车;
b) ISO 22915-3中规定的前移式和插腿式叉车;
c) ISO 22915-4中规定的托盘堆垛车、双层堆垛车和操作者位置起升高度不大于1200mm的拣选车;
d) 侧面式叉车(单侧)1);
e) ISO 22915-7中规定的两向和多向叉车;
f) ISO 22915-8中规定的在门架前倾和载荷起升的特定条件下堆垛作业的附加稳定性试验;
g) 搬运6m及其以上长度货运集装箱的平衡重式叉车1);
h) GB/T 26949.10(ISO 22915-10)中规定的在由动力装置侧移载荷的特定条件下堆垛作业的附
加稳定性试验;
i) 伸缩臂式叉车1);
j) 搬运6m及其以上长度货运集装箱的伸缩臂式叉车1);
k) 越野型伸缩臂式叉车1);
l) 带铰接转向的平衡重式叉车1);
m) 步行式车辆1);
n) 货物及人员载运车1);
1) 计划发布的ISO 22915的部分标准。
o) ISO 22915-20中规定的在使用中载荷偏置的特定条件下作业的附加稳定性试验;
p) ISO 22915-21中规定的操作者位置起升高度大于1200mm的拣选车。
本部分也适用于在相同工作条件下装有载荷搬运属具的车辆。
本部分不适用于:
---搬运可以自由摆动的悬吊载荷的车辆;
---起升高度不大于500mm的低起升车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