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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T 26991-2011 - 自动发货.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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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6991-2011 85 GB/T 26991-2011 9秒内发货PDF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最高车速试验方法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26991-2011 (GB/T26991-2011)
中文名称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最高车速试验方法
英文名称 Fuel cell electric vehicles -- Maximum speed test method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T47
国际标准分类 43.080.01
字数估计 10,118
发布日期 2011-09-29
实施日期 2012-03-01
引用标准 GB/T 18385; GB/T 19596-2004; ISO/TS 14687-2
采用标准 ISO/TR 11954-2008, MOD
标准依据 国家标准公告2011年第14号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燃料电池混合动力电动汽车最高车速的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使用压缩氢气的燃料电池混合动力电动汽车(FCHEV)。

GB/T 26991-2011 Fuel cell electric vehicles.Maximum speed test method ICS 71.080.01 T4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最高车速试验方法 (ISO/T R11954:2008,Fuelcelroadvehicles- 2012-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T R11954:2008《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最高车速试验方法》,本标准根据 ISO/T R11954:2008重新起草。在附录A中列出了本标准章条编号与ISO/T R11954:2008章条编号 的对照一览表。 本标准与ISO/T R11954:2008的主要技术性差异及原因如下: ---根据国内燃料电池汽车产品的种类,调整了标准的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所有使用压缩氢 气的燃料电池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并增加相应的要求;删除了适用范围中的纯燃料电池电动汽 车及相应内容(见第1章,ISO/T R11954:2008的第1章)。 ---考虑国内现有燃油汽车相关道路方法标准对试验质量的规定,修改了车辆试验质量(见3.4, ISO/T R11954:2008的2.5)。 ---环形跑道测量区长度由至少2000m修改为至少1000m(见5.3.2.1,ISO/T R11954:2008 的4.3.3.1)。 ---风速测量高度由距离地面1m处,修改为1.2m处(见5.4.2,ISO/T R11954:2008的4.4.2)。 ---环形跑道测量数据重复性限制条件由每次的行驶速度相差不超过3%,修改为每次测量时间 不超过3%(见5.5.5,ISO/T R11954:2008的4.5.5)。 ---根据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的特性增加了试验车辆准备和一般试验要求(见5.5.1和5.5.3)。 ---因燃料电池电动汽车特性,为了能够更好地反映车辆的最高车速,增加了两次最高车速试验的 时间间隔不超过5min的规定(见5.5.3.3.4)。 ---分别规定了混合动力模式下和纯电动RESS模式下最高车速测量方法(见5.5.3.2和5.5.3.3)。 ---直线跑道上的最高车速试验规程中的双向试验规程中的行驶速度变化不应超过2%,修改为 3%。每个方向试验不少于3次,修改为不少于2次;单方向试验规程中的连续重复进行5次 行驶试验,修改为3次(见5.5.4.1和5.5.4.2,ISO/T R11954:2008的4.5.3.1)。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同济大学、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上海汽车公司、清华。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静炜、侯永平、缪文泉、何云堂、冯力中、张英男、陈全世。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最高车速试验方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燃料电池混合动力电动汽车最高车速的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使用压缩氢气的燃料电池混合动力电动汽车(FCHEV)。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8385 电动汽车 动力性能 试验方法(GB/T 18385-2005,ISO 8715:2001,MOD) GB/T 19596-2004 电动汽车术语(ISO 8713:2002,NEQ) ISO/T S14687-2 氢燃料要求 第2部分:道路车辆用质子交换膜燃料电池(Hydrogenfuel- cles) 3 术语和定义 GB/T 19596-200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RESS 为传输电能而存储能量的部件或系统,且该部件或系统可再充电。 例如:动力蓄电池、超级电容器。 3.2 最高车速 maximumspeed 按规定的试验方法,车辆能够保持的最高稳定平均速度。 3.3 燃料电池混合动力电动汽车工作模式 FCHEVoperatingmode 燃料电池系统和RESS可以同时也可分开提供电能驱动车辆行驶的模式。包括可由驾驶员手动选 择的工作模式。 注:如果FCHEV没有可供驾驶员手动选择的工作模式,它就仅有一个FCHEV模式。 3.4 试验质量 testmass 车辆整车整备质量与试验所需附加质量的和。附加质量分别为: a) M类和最大设计总质量小于2t的N1 类车辆: ---最大允许装载质量小于等于180kg时,附加质量为最大允许装载质量; ---最大允许装载质量的50%小于等于180kg时,附加质量为180kg; ---最大允许装载质量的50%大于180kg时,附加质量为最大允许装载质量的50%。 b) 其他N类车辆:附加质量为最大允许装载质量。 注:最大允许装载质量包括驾驶员质量和必要的测试设备质量。 4 测量参数、单位及准确度 测量参数、单位、准确度及分辨率要求见表1。 表1 测量参数、单位、准确度及分辨率 参数 单位 准确度 分辨率 时间 s ±0.1 0.1 长度 m ±0.1% 1 大气温度 ℃ ±1 1 大气压力 kPa ±1 1 速度 km/h ±1% 0.2 质量 kg ±0.5% 1 5 要求 5.1 总则 车辆的最高车速的测量应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5.2 车辆条件 5.2.1 保持车辆出厂时的外形结构和技术参数。 5.2.2 车辆应清洁、车窗和进气口关闭,除非本试验有特殊要求。 5.2.3 除试验必须的设备和车辆日常操纵件外,应关闭车上的照明装置及辅助装置。 5.2.4 除了驱动用途外,其他的储能系统应充到车辆制造厂规定的最大值(电能、液压、气压等)。 5.2.5 机械运动零部件润滑油的黏度和轮胎压力(车辆满载状态)应符合车辆制造厂的规定。 5.2.6 根据车辆制造厂说明书的要求对传动系统和轮胎进行磨合。 5.2.7 车辆应使用符合试验要求的氢燃料,如果出现争议,燃料要求应符合ISO/T S14687-2规定。 5.3 道路特性 5.3.1 一般要求 试验应在直线跑道(见5.3.2)和/或环形跑道(见5.3.3)上进行。跑道路面应坚硬、平整、干净、干 燥并具有良好的附着系数。 5.3.2 直线跑道 5.3.2.1 长度 选择合适精度的设备和适当的方法测量道路长度L及行驶时间t,要求计算车速与实际车速相差 不超过±1%。跑道测量区长度至少为1000m,并用标杆做好标志。报告中需记录测量的实际道路 长度。 5.3.2.2 加速区 跑道加速区应与测量区具有相同特性,且平直,以保证车辆在到达测量区前,能够稳定保持在最高 车速。 5.3.2.3 坡度 5.3.2.3.1 纵向 加速区和测量区的纵向坡度应不超过0.5%。 5.3.2.3.2 横向 测量区的横向坡度应不超过3%。 5.3.2.4 环形跑道上的选择 如果环形跑道中的一部分满足5.3.1~5.3.2.3.1的要求,且其离心惯性反作用力小于汽车试验质 量的20%,并可以通过跑道横向坡度得到补偿,则此环形跑道的这一部分可以作为“直的跑道”使用。 5.3.3 环形跑道 5.3.3.1 长度 环形跑道测量区长度应至少1000m。为了计算最高车速,行驶里程应为车辆实际行驶的距离。 环形跑道由直线的部分和近似环形的部分相接而成。如果试验的测量采样区包含跑道的环形部 分,则环形部分的曲线半径应不小于200m。这样离心力通过道路横向坡度补偿,不做任何转向操作, 车辆也可以保持正常行驶。 5.3.3.2 环形跑道修正因数 附录B给出了确定修正因数的试验方法,修正因数不应超过5%。如果试验车辆上安装的速度调 节器起作用,则无需修正。 5.4 大气条件 5.4.1 空气密度 由下列公式计算得出试验中的空气密度,相对于标准环境中空气密度,其变化不应该超过7.5%。 空气密度计算公式: dr=d0×HTH0× T0 TT (1) 式中: dr ---试验环境的空气密度; d0 ---标准环境的空气密度,d0=1.189kg/m3; HT---试验大气压力; TT---试验绝对温度单位为开,(K); H0---标准环境大气压力,H0=100kPa; T0 ---标准环境温度,T0=293K(20℃)。 另外,试验过程中大气压力应不低于91kPa,温度应不低于278K(5℃)。 5.4.2 风速 在距离地面1.2m高处测量风速,平均风速应小于3m/s,阵风小于5m/s。 5.4.3 相对湿度 相对湿度应该小于95%,跑道应保持干燥。 5.5 试验方法 5.5.1 试验车辆准备 即将进行试验前,对试验结果会产生影响的车辆系统、部件进行预热以达到制造厂指定的稳定温度 条件。 5.5.2 RESS的充电调整 按照车辆制造厂规定的规程调节RESS的SOC,使SOC达到制造厂的要求。 5.5.3 一般试验要求 5.5.3.1 如果车辆具有驾驶员可手动选择的操作模式,则车辆应分别测量混合动力模式和纯电动 RESS模式下的最高车速。 5.5.3.2 纯电动RESS模式下的最高车速试验 按照GB/T 18385中规定的最高车速试验方法进行测量。 5.5.3.3 混合动力模式下的最高车速试验 混合动力模式下的最高车速按下述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 ---将试验车辆加载到试验质量,增加的载荷应均匀地分布在乘客座椅上/箱内; ---最高车速测量过程中,汽车最大限度地加速,使汽车能够达到其最高稳定车速,行驶至少 1000m,记录车辆持续行驶1000m的时间; ---两次最高车速试验的时间间隔不超过5min。 5.5.4 直线跑道上的最高车速试验规程 5.5.4.1 标准试验规程(双向试验) 为了减少道路坡度和风向(风速)等因素造成的影响,分别从试验跑道的两个方向进行试验,并尽量 使用跑道的相同路径。 测量试验单程所用的时间ti。试验中车辆行驶速度变化不应超过3%。每个方向上的试验不少于 2次,所用时间四个“ti”的变化不超过3%。 时间计算公式: t=14∑ 1ti (2) 试验速度计算公式: V=L×3.6t (3) 式中: V ---速度,单位为千米每小时(km/h); t ---时间,单位为秒(s); L---测量地段跑道长度,单位为米(m)。 5.5.4.2 单方向试验规程 由于环形跑道的特性,汽车不能从两个方向达到其最高车速,因此允许只从一个方向进行试验。 本试验中,跑道特性要满足5.3.1和5.3.2的要求。 另外, ---任意两点间的海拔高度变化不超过1m; ---连续3次重复进行行驶试验; ---风速在车辆行驶方向上的水平分量不超过2m/s。 考虑到风速,最高车速应按下式修正: Vi=Vr±Vv·f (4) Vr=3.6Lt (5) Vv=v×3.6 (6) 式中: 如果风的水平分量与汽车行驶方向相反,则选择“+”号,否则选择“-”号。 Vr---每次行驶的最高车速,单位为千米每小时(km/h); t ---汽车行驶“L(m)”长的距离所用的时间,单位为秒(s); Vv---风速轴向分量,单位为千米每小时(km/h); v ---所测量的风速水平分量,单位为米每秒(m/s); f ---修正因数=0.6。 由下列公式计算得出最高车速V: V=13∑ 1Vi (7) 5.5.5 环形跑道上的最高车速 记录汽车行驶一圈所用时间“ti”。汽车以最高车速在跑道上至少行驶三次,且不对方向盘施加任 何动作以修正行驶方向。每次的测量时间相差不超过3%。 1ti (8) 最高车速计算公式: (9) 式中: Va---最高速度,单位为千米每小时(km/h); L ---汽车实际行驶的环形跑道的长度,单位为米(m)。 用环形跑道测量最高车速,应采用经验因数修正速度Va,尤其要考虑环形跑道离心力的影响以及 随之发生的汽车方向的变化: V=Va×k (10) 式中: k(1.00≤k≤1.05)---根据附录B确定的修正因数。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章条编号与ISO/T R11954:2008章条编号的对照 表A.1给出了本标准章条编号与ISO/T R11954:2008章条编号的对照一览表。 表A.1 本标准章条编号与ISO/T R11954:2008章条编号的对照 本标准章条编号 对应的国际标准章条编号 1 1 2 - 3 2 3.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