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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27933-2011 (GB/T27933-2011) | | 中文名称 | 震后恢复重建工程资金初评估 | | 英文名称 | Preliminary cost estimation of post-earthquake rehabilitation of engineering structure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P15 | | 国际标准分类 | 91.120.25 | | 字数估计 | 16,170 | | 发布日期 | 2011-12-30 | | 实施日期 | 2012-03-01 | | 引用标准 | GB/T 18208.4-2011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1年第23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震后恢复重建工程资金初评估的步骤、要求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震后恢复重建工程资金初评估。 |
GB/T 27933-2011
Preliminary cost estimation of post-earthquake rehabilitation of engineering structures
ICS 91.120.25
P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震后恢复重建工程资金初评估
2011-12-30发布
2012-03-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Ⅰ
引言 Ⅱ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震后恢复重建工程资金初步评估步骤 1
5 基本要求 2
6 房屋震后恢复重建工程资金初评估 2
7 基础设施震后恢复重建工程资金初评估 3
8 企业震后恢复重建工程资金初评估 4
9 震后恢复重建工程初评估资金汇总 4
10 报告内容 4
附录A(规范性附录) 震后恢复重建工程资金初评估步骤 5
附录B(规范性附录) 各类基础设施系统震后恢复重建工程资金初评估分项调整系数 6
附录C(规范性附录) 企业震后恢复重建工程资金初评估分项调整系数 8
附录D(规范性附录) 震后恢复重建工程资金初评估报告内容 9
参考文献 11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地震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地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2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云南省地震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
本标准起草人:戴君武、孙柏涛、苗崇刚、宋立军、张勇、周光全、袁一凡、郭恩栋、孙景江、张令心、
林均岐、王艳茹。
引 言
对震后恢复重建工程所需资金进行初步评估,是完善震后应急救援工作、科学准确地制定震后恢复
重建规划与方案的基础,为规范震后恢复重建工程所需资金的初评估方法及程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以GB/T 18208.4-2011《地震现场工作 第4部分:灾害直接损失评估》为依据,在考虑国
内外震后恢复重建工程所需资金评估研究成果基础上制定的。
震后恢复重建工程资金初评估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震后恢复重建工程资金初评估的步骤、要求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震后恢复重建工程资金初评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
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8208.4-2011 地震现场工作 第4部分:灾害直接损失评估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按当地抗震设防要求对遭受地震破坏的房屋、基础设施和企业进行加固或重建所需要的资金额。
3.2
基于震后恢复期价格,建造满足当地抗震设防要求的与原房屋震前规模相同房屋的单位面积造价。
3.3
房屋重置单价 unitcostofrecovery
基于当前价格,建造与原房屋震前规格相同房屋的单位面积造价。
3.4
统计单元内各区域不同烈度基于人口的加权平均值。按式(1)计算。
II=∑
m=6
I(i,m)P(i,m)
P(i)
(1)
式中:
I(i,m)---i统计单元处于m 区的烈度值,m=6,7,8,9,10,11,12;
P(i,m)---i统计单元处于烈度值m 区内的人口数;
P(i) ---i统计单元内总人口数。
4 震后恢复重建工程资金初步评估步骤
4.1 震后恢复重建工程资金初评估的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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