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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 17741-2025 (GB17741-2025) | | 中文名称 | 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 | | 英文名称 | Evaluation of seismic safety for engineering site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 | 中标分类 | P15 | | 国际标准分类 | 91.120.25 | | 字数估计 | 37,346 | | 发布日期 | 2025-02-28 | | 实施日期 | 2025-09-01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 17741-2025: 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
ICS 91.120.25
CCSP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 17741-2005
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
2025-02-28发布
2025-09-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国 家 标 准 化 管 理 委 员 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Ⅴ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工作等级与工作内容 3
4.1 工作等级确定 3
4.2 工作内容确定 3
4.3 评价工作的其他要求 4
5 区域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评价 4
5.1 区域范围和图件比例尺 4
5.2 区域地震活动性 4
5.3 区域地震构造 5
6 近场区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评价 7
6.1 近场区范围和图件比例尺 7
6.2 近场区地震活动性 7
6.3 近场区地震构造 7
7 场址附近范围断层活动性评价 8
7.1 场址附近范围和图件比例尺 8
7.2 场址附近范围断层活动性鉴定 8
7.3 场址附近范围能动断层鉴定 9
8 工程场地地震工程地质条件勘测 9
8.1 场地工程地质条件调查与范围 9
8.2 场地地震工程地质条件钻孔勘测 9
8.3 场地岩土动力性质试验 10
8.4 场地活动断层勘查 11
9 地震动预测方程确定 11
9.1 地震动预测方程表达 11
9.2 基岩地震动预测方程确定 12
10 地震危险性确定性分析 12
10.1 确定性地震危险性分析震源模型建立 12
10.2 确定性地震危险性计算要求 12
10.3 确定性地震危险性分析结果 12
11 地震危险性概率分析 13
11.1 概率地震危险性分析潜在震源区模型 13
11.2 地震统计区划分 13
11.3 潜在震源区划分 13
11.4 地震活动性参数确定 13
11.5 概率地震危险性分析计算要求 14
11.6 概率地震危险性分析结果 15
12 场地地震动参数确定 16
12.1 场地地震反应分析模型的建立 16
12.2 输入地震动时程的确定 16
12.3 场地地震反应分析 17
12.4 场地地震动参数确定 17
12.5 场地地震动时程的确定 18
13 场地地震地质灾害评价 18
13.1 断层错动评价 18
13.2 地震液化初步评价 19
13.3 软土震陷初步评价 20
13.4 地震崩塌与滑坡初步评价 20
14 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 21
14.1 报告编写 21
14.2 报告内容 21
附录A(规范性) 与目标地震动反应谱匹配的目标功率谱的确定方法 22
A.1 基本步骤 22
A.2 标准功率谱计算 22
A.3 目标功率谱计算 22
附录B(规范性) 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内容 24
B.1 前言 24
B.2 区域与近场区地震活动性评价 24
B.3 区域地震构造评价 25
B.4 近场区地震构造评价 25
B.5 场址附近范围断层活动性评价 26
B.6 场地活动断层勘查 26
B.7 场址附近范围能动断层鉴定 26
B.8 地震动预测方程确定 26
B.9 地震危险性确定性分析 27
B.10 地震危险性概率分析 27
B.11 工程场地地震工程地质条件勘测 27
B.12 场地土层反应分析 28
B.13 场地地震动参数确定 28
B.14 场地地震地质灾害评价 29
B.15 结论 29
参考文献 30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GB 17741-2005《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与GB 17741-2005相比,除结构调整和
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更改了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分级,描述了工作等级与工作内容确定(见4.1、4.2,
2005年版的第4章);
---更改了区域地震构造调查与评价内容要求(见5.3,2005年版的5.3);
---更改了近场区断层活动性鉴定要求(见6.3,2005年版的6.3);
---增加了场址附近范围断层活动性评价(见第7章);
---更改了工程场地地震工程地质条件勘测要求(见8.1、8.2、8.3、8.4,2005年版的7.1、7.3、
12.6.2);
---更改了地震危险性确定性分析内容与计算要求(见10.1、10.2、10.3,2005年版的9.1、9.2、9.3);
---更改了地震危险性概率分析内容与计算要求(见11.1、11.2、11.3、11.4、11.5、11.6,2005年版的
10.1、10.2、10.3、10.4、10.5、10.6);
---删除了“区域性地震区划”“地震小区划”“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复核”(见2005年版的第11章、第
13章、第14章);
---更改了场地地震动参数确定内容与要求(见12.1、12.2、12.3、12.4、12.5,2005年版的12.1、
12.2、12.3、12.4、12.5);
---增加了场地地震地质灾害评价(见第13章);
---增加了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见第14章);
---增加了附录A与目标地震动反应谱匹配的目标功率谱的确定方法(见附录A);
---增加了附录B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内容(见附录B)。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地震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99年首次发布为GB 17741-1999《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规范》;
---2005年第一次修订为GB 17741-2005《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作分级和工作内容、区域与近场区地震活动性与地震
构造评价、场址附近范围断层活动性评价、工程场地地震工程地质条件勘测、地震动预测方程确定、确定
性与概率地震危险性分析、场地地震动参数确定、场地地震地质灾害评价等工作规则与技术指标,以及
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编写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工程的选址论证、抗震设防要求确定、地震灾害风险评价等工作中涉及的工程场地地
震安全性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GB 17740 地震震级的规定
GB/T 18207(所有部分) 防震减灾术语
GB 18306 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GB/T 36072 活动断层探测
GB/T 50011 建筑抗震设计标准
GB 50021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T 50269 地基动力特性测试规范
JGJ83 软土地区岩土工程勘察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GB 17740、GB/T 18207(所有部分)、GB 18306、GB/T 36072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
文件。
3.1
工程场地遭遇大于或等于给定阈值的地震烈度值或地震动参数值的可能性大小。
3.2
断层源 faultsource
地震危险性分析中,断层面上表征断层未来发生地震的震源及其破裂面可能分布的区域。
3.3
地震带 seismicbelt
地震活动性与地震构造条件密切相关的地带。
3.4
表征地震引起的地面运动的物理参数。
注:物理参数包括加速度、速度、位移峰值与反应谱,以及持续时间等。
3.5
地震动参数与表征地震震源、地震波传播路径、场地条件等因素的物理量之间的函数关系。
3.6
地震构造 seismotectonics
与地震孕育和发生有关的地质构造。
[来源:GB/T 18207.1-2008,3.4,有修改]
3.7
具有同样地质构造和地震活动性的区域。
[来源:GB/T 18207.2-2005,3.3.4,有修改]
3.8
地震区 seismicregion
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环境均相类似的区域。
3.9
概率地震危险性分析中,用于建立地震活动性统计模型并确定模型参数的区域。
注:地震活动性统计模型指概率地震危险性分析中的震级概率分布、复发时间间隔概率分布、地震空间发生概率分
布等模型。
3.10
用确定性或概率分析计算方法,给出某一场地未来不同风险情况的地震动参数或地震烈度值。
注:不同风险,在概率方法中指不同超越概率水平,在确定性方法中指不同预测震源分别在场地产生的最大影响。
[来源:GB/T 18207.1-2008,5.17,有修改]
3.11
发震构造 seismogenicstructure
曾发生或可能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地质构造。
3.12
古地震 paleo-earthquake
没有文字记载、采用地质学方法发现的地震事件。
3.13
活动构造 activestructure
晚更新世(或距今120000a)以来有过活动的地质构造。
注:包括活动断层、活动褶皱、活动盆地、活动隆起等。
[来源:GB/T 18207.2-2005,3.3.1,有修改]
3.14
弥散地震 diffuseearthquake
与已确认的发震构造无关的地震活动。
3.15
能动断层 capablefault
可能引起地表或近地表明显错动的断层。
3.16
概率地震危险性分析中,表征未来发生地震的震源可能分布的地区。
3.17
预测的未来可能发生的最大地震。
3.18
概率地震危险性分析中,表征地震统计区内特定震级档地震发生可能性随潜在震源区变化的函数。
3.19
震级上限 upperlimitmagnitude
概率地震危险性分析中,表征潜在震源地震发生能力极限的震级值。
4 工作等级与工作内容
4.1 工作等级确定
4.1.1 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等级,应根据工程中各类重要结构的抗震设防目标、工程活动断
层防御目标确定。
4.1.2 以场地极罕遇地震动参数(重现期10000a或年超越概率1×10-4)确定、能动断层鉴定为主要
工作目标的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应确定为Ⅰ级工作。
4.1.3 以场地多概率水准地震动参数确定、断层活动性相关场址条件评价为主要工作目标的工程场地
地震安全性评价,应确定为Ⅱ级工作。
依据断层活动性相关的场址条件评价目标差异,Ⅱ级工作划分为Ⅱ1 类工作和Ⅱ2 类工作:
---Ⅱ1 类工作,需在场址附近范围内开展满足不小于1∶50000调查精度要求的断层活动性评价
工作;
---Ⅱ2 类工作,其他Ⅱ级工作。
4.1.4 以线状工程沿线场地地震动参数区划、活动断层断错影响评价为工作目标的工程场地地震安全
性评价,应确定为Ⅲ级工作。
注:线状工程是指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油气输送管道线路工程、特高压输电线路工程、大型输水工程等大尺度长线
展布的重大工程,不包含工程中的桥梁、跨越结构、关键设施等符合开展Ⅱ级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单项工程。
4.2 工作内容确定
4.2.1 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包含场址地震危险性评价、场地地震动参数确定和地震地质灾害评
价,应根据工作等级确定工作内容。
4.2.2 Ⅰ级工作应包含下列工作内容:
a) 区域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评价;
b) 近场区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评价;
c) 场址附近范围能动断层鉴定;
d) 场地地震工程地质条件勘测;
e) 地震动预测方程确定;
f) 地震危险性确定性分析;
g) 地震危险性概率分析;
h) 场地地震动参数确定;
i) 场地地震地质灾害评价。
4.2.3 Ⅱ级Ⅱ1 类工作应包含下列工作内容:
a) 区域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评价;
b) 近场区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评价;
c) 场址附近范围断层活动性鉴定;
d) 场地地震工程地质条件勘测;
e) 地震动预测方程确定;
f) 地震危险性概率分析;
g) 场地地震动参数确定;
h) 场地地震地质灾害评价。
4.2.4 Ⅱ级Ⅱ2 类工作应包含以下工作内容:
a) 区域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评价;
b) 近场区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评价;
c) 场地地震工程地质条件勘测;
d) 地震动预测方程确定;
e) 地震危险性概率分析;
f) 场地地震动参数确定;
g) 场地地震地质灾害评价。
4.2.5 Ⅲ级工作应包含以下工作内容:
a) 区域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评价;
b) 近场区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评价;
c) 地震动预测方程确定;
d) 地震危险性概率分析;
e) Ⅱ类场地地震动参数确定;
f) 场地断层错动评价。
4.3 评价工作的其他要求
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主体、程序、组织实施评价的方式等按有关规定。
注:有关规定指《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
5 区域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评价
5.1 区域范围和图件比例尺
5.1.1 区域范围取对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有影响的范围,应不小于工程场地外延150km。
5.1.2 区域图件比例尺确定应符合以下要求:
a) Ⅰ级工作,区域地质构造图、区域新构造图、区域破坏性地震震中分布图、区域中小地震震中分
布图、区域地震构造图比例尺不小于1∶1000000;
b) Ⅱ1 类工作,区域地质构造图、区域新构造图、区域地震构造图比例尺不小于1∶1000000;
c) Ⅱ2 类工作,区域地震构造图比例尺不小于1∶1000000;
d) Ⅲ级工作,区域地震构造图比例尺不小于1∶2500000。
5.1.3 所有区域性图件应标明场址位置。
5.2 区域地震活动性
5.2.1 搜集地震资料和编制地震目录应满足下列要求:
a) 根据正式公布的地震目录和地震报告搜集地震信息;
b) 编录区域内包括历史记载地震在内的震级大于或等于4.7(或4)级破坏性地震事件;
c) 编录区域内仪器记录的震级小于4.7级的中小地震事件;
d) 区域破坏性地震事件条目包含发震时间、震中位置、参考地名、震级、震中烈度、震源深度、震中
定位精度等基本参数和信息;
e) 区域中小地震事件条目包含发震时间、震中位置、震级、震源深度等基本参数;
f) 地震震级以M 表示,仪器测定地震的震级值按照GB 17740的要求确定,历史文献记载地震的
震级值依据历史地震目录中核定的面波震级(Ms)确定;
g) 仪器测定的破坏性地震同时给出宏观震中参数时,通过综合分析宏观调查情况、台网监测能
力、地震构造背景、余震分布等信息进行判断选择。
5.2.2 编制区域地震震中分布图应满足下列要求:
a) 编制区域破坏性地震震中分布图,反映区域全部破坏性地震事件;
b) 编制区域中小地震震中分布图,反映全部符合区域地震台网监测能力的中小地震事件;
c) 图中注明地震资料起止时间;
d) 图中标注重要地震事件的震级和发震日期;
注:重要地震事件,指区域内最高震级档地震、近期(迄今半年内)发生的破坏性地震等需要重点关注的地震事件。
e) 图中区分出浅源、中源和深源地震。
5.2.3 应分析区域地震活动时空特征,包括以下内容:
a) 区域地震资料完整性;
b) 区域地震活动成带、丛集、弥散、重复等空间分布;
c) 区域地震震源平均深度,以及地震密集带震源深度分布;
d) 区域涉及的主要地震统计区地震活动随时间变化特征与未来地震活动趋势;
e) 区域地震活动强度与频度特征。
5.2.4 应分析区域现代构造应力场特征,包括以下内容:
a) 区域震源机制解特征及震源机制解分布;
b) 区域现代构造应力场方向、性质及分区等特征;
c) 区域现代构造应力场与区域构造活动的关系;
d) 编制区域震源机制解分布图与区域现代构造应力场图。
5.2.5 应按照以下要求评价工程场地地震影响。
a) 搜集分析对工程场地有影响的地震烈度资料,编制区域综合等震线图。
b) 选用本地区适用的地震烈度衰减关系,计算工程场地地震影响烈度。
c) Ⅰ级、Ⅱ级工作,评价工程场地最大地震影响烈度,分析地震影响烈度频度分布及地震影响来
源;Ⅲ级工作,分析工程沿线场地分区段最大地震影响烈度。
5.3 区域地震构造
5.3.1 应按照以下要求开展区域地质构造分析。
a) 搜集区域地层、岩浆岩、地质构造等资料,分析资料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b) Ⅰ级和Ⅱ1 类工作编制区域地质构造图;Ⅱ2 类和Ⅲ级工作编制区域大地构造分区图。区域地
质构造图,包括主要构造层、岩浆岩、新生代盆地、褶皱、断层、大地构造分区、通过场址或附近
处的地质构造剖面等内容。区域大地构造分区图,包括大地构造分区、构造层、主要断层等
内容。
c) Ⅰ级和Ⅱ1 类工作,分析大地构造环境、区域地层、区域岩浆活动与主要岩浆岩、区域变质作用
与主要变质岩、区域构造旋回与构造层、区域主要断层带、大地构造分区、区域地质构造演化等
方面的特征;Ⅱ2 类和Ⅲ级工作,分析区域地质构造背景。
5.3.2 应按照以下要求开展区域新构造分析。
a) 搜集区域新构造时期地层、岩浆岩、地质构造资料,分析资料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b) Ⅰ级和Ⅱ1 类工作,编制区域新构造图,包括新生代地层及新近纪以来地层等厚线,新近纪以
来的火山及岩浆岩、褶皱和断层、盆地和隆起、夷平面,新构造分区与地震等。
c) Ⅰ级和Ⅱ1 类工作,分析新生代地层与地貌发育特征、新构造运动的主要表现形式和特征、新
构造运动发展过程、新构造分区及其特点、区域地壳形变特征、新构造运动与地震活动的关系;
Ⅱ2 类和Ⅲ级工作,分析地震发生的新构造背景。
5.3.3 Ⅰ级和Ⅱ1 类工作,区域地球物理场及深部构造特征分析应满足以下要求:
a) 搜集重力、航磁和地壳结构等地球物理场资料与深部探测资料;
b) 编制区域重力异常分布图、区域航磁异常分布图,以及区域地壳厚度分布图;
c) 分析区域地球物理场特征及其与地震活动的关系;
d) 分析地震活动的深部构造背景。
5.3.4 区域断层活动性评价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搜集区域断层活动性资料,分析资料的可靠性;
b) 编制主要断层活动特征一览表,包括断层走向、断层带长度及其区内长度、断层活动性分段、最
新活动的性质与产状、最新活动时代及其依据、断层及其附近破坏性地震、断层到场址的距离
等内容;
c) Ⅰ级和Ⅱ1 类工作,对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可能产生较大影响且资料不充分的区域
性断层,按6.3.3c)、d)的规定,对其展布和活动性开展补充调查;
d) 分析区域主要断层展布、最新活动时代、断层性质、运动学参数、断层活动性分段、重点地段古
地震强度及活动期次等。
5.3.5 应编制区域地震构造图,图中包括下列内容:
a) 第四纪主要断层、褶皱及其活动时代;
b) 断层性质与产状;
c) 断层活动性分段;
d) 地震地表破裂带;
e) 新近纪以来的地层;
f) 新近纪或第四纪以来的地层等厚线;
g) 第四纪盆地及其性质;
h) 第四纪岩浆岩、火山及其时代;
i) 破坏性地震震中,并标注重要地震的震级与发震时间;
j) 当新近纪以来的地层分布难以反映构造信息时,增加中生代以来的地层,以确保区域地震构造
图能够更完整反映褶皱等构造信息;
k) 区域主压应力场方向。
5.3.6 区域地震构造特征分析应符合以下要求:
a) 分析地质构造背景、新构造特征、地球物理场特征、断层活动特征等与区域强震活动的关系,评
价区域地震构造背景;
b) 分析区域内典型地震的构造特征,评价不同震级档地震的构造条件;
c) 评估给出区域主要发震构造、分段、最大潜在地震震级;
d) Ⅰ级工作,分析区域地震活动相关的地球动力学背景,包括板块构造运动、活动块体运动、现今
地壳形变、现代构造应力场等;
e) Ⅰ级和Ⅱ1 类工作,评估发震构造最大潜在地震与发震构造的空间关系、地震构造分区及其地
震活动特征。
6 近场区地震活动性和地震构造评价
6.1 近场区范围和图件比例尺
6.1.1 近场区范围应不小于工程场地外延25km。
6.1.2 近场区地震构造图、地震震中分布图和主要断层活动性鉴定实际材料图的比例尺应不小于
1∶250000,Ⅰ级工作应不小于1∶100000。
6.1.3 所有近场区范围图件应标明场址位置。
6.1.4 探槽剖面图比例尺应不小于1∶50,调查点的地质、地貌剖面图比例尺应不小于1∶200。
6.2 近场区地震活动性
6.2.1 Ⅰ级和Ⅱ1 类工作,应对参数有疑问且可能影响重大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地震事件进行
核查。
6.2.2 Ⅰ级工作,应对震级小于4.7级的仪器记录地震按照下列要求开展重新定位:
a) 筛选有3个以上台站记录的地震参与定位;
b) 校核地震事件震相、到时等判读数据;
c) 选用分辨率更高的速度模型。
6.2.3 应编制近场区地震目录和近场区地震震中分布图。Ⅰ级工作近场区地震目录应依据地震重新
定位结果进行更新,并反映在近场区地震震中分布图中。
6.2.4 Ⅰ级工作,应分析特殊构造部位应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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