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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28838-2012 (GB/T28838-2012) | | 中文名称 | 木质包装热处理作业规范 | | 英文名称 | Guideline on heat treatment for wood packing material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80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100.50 | | 字数估计 | 19,186 | | 引用标准 | GB/T 20478; GB/T 28837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2年第28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的热处理方法及其作业规范。本标准适用于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的热处理, 也适用于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加施企业及对标识加施企业进行规范。 |
GB/T 28838-2012
Guideline on heat treatment for wood packing material
ICS 03.100.50
A8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木质包装热处理作业规范
2012-11-05发布
2012-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Ⅰ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木质包装热处理技术指标 1
5 设施、设备与仪器 1
6 作业规范 3
附录A(资料性附录) 热处理库的要求 7
附录B(资料性附录)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申报单 8
附录C(资料性附录) 到达所需木材中心温度的加热时间计算方法 9
附录D(资料性附录)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热处理结果报告单 12
附录E(资料性附录) IPPC热处理标识的使用 13
附录F(资料性附录)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除害处理合格凭证 14
参考文献 15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国际货运代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89)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厦门市格灵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深圳联合纵横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上海新景
程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汕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国家质检总局动植检司、中华人民共和
国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出入境检验检
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漳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清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漳州市格灵生
物技术有限公司、汕头市汇海木制品厂有限公司、古田县鹤灵除害处理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其生、高泉准、林忠、万本屹、陈智勇、杨伟东、李今中、吴剑光、方丹阳、
蔡开珍、陈勇、洪节省、陈金辉、谭卫钧、孙健、杨立国、庞林、汤知农、张勇、吕问贤、庄政、陈富泓、方志鹏、
林立。
木质包装热处理作业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的热处理方法及其作业规范。
本标准适用于出境货物木质包装的热处理,也适用于木质包装除害处理标识加施企业及对标识加
施企业进行规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0478 植物检疫术语
GB/T 28837 木质包装检疫处理服务质量要求
出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处理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69号令)
进境货物木质包装检疫除害处理方法及标识要求(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32号公告)
3 术语和定义
GB/T 20478、GB/T 28837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木质包装热处理技术指标
木质包装热处理的技术指标应保证木材中心温度至少达到56℃,持续30min以上;窑内烘干、化
学加压浸透或其他处理方法只要达到热处理要求,可视为热处理。
5 设施、设备与仪器
5.1 热处理库
5.1.1 热处理库的基本要求
热处理库的基本要求包括:
a) 应具备有良好的密闭、保温、升温等性能;
b) 应配备与热处理库容积相匹配的供热设备和调湿设备;
c) 应配置有效的库内气体循环系统和气体吸入与排放系统;
d) 应配备干、湿球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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