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径: 主页 > GB/T > 第456页 > GB/T 30017-2013
标准搜索结果: 'GB/T 30017-2013'
| 标准编号 | GB/T 30017-2013 (GB/T30017-2013) | | 中文名称 | 铜加工企业安全生产综合应急预案 | | 英文名称 | Compositive emergency response plan for safety of copper work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H09 | | 国际标准分类 | 13.100 | | 字数估计 | 22,247 | | 引用标准 | GB/T 3811-2008; GB 4387-2008; GB 6067.1-2010; GB/T 6721-1986; GB/T 28001-2011; GB 50016-2006; GB/T 50033-2001; GB 50034-2004; GB 50054-2011; GB 50060-2008; GB/T 50062-2008; GB 50140-2005; AQ/T 9002-2006; JB/T 7688.5-2012; TSG D0001-2009; TSG R0004-2009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3年第23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铜加工企业安全生产综合应急预案的一般内容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铜加工企业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管理。 |
GB/T 30017-2013
Compositive emergency response plan for safety of copper work
ICS 13.100
H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铜加工企业安全生产综合应急预案
2013-11-27发布
2014-08-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43)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飞驰铜铝材有限公司、中铝洛阳铜业有限公司、
宁波长振铜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绍兴市力博电气有限公司、山东祥瑞铜材有限公司、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魏连运、曹建国、郭莉、周俊芳、孙丹、宋长荣、徐高磊、刘庆国、张道仓、杨章辉、
陆小静、李海龙、张勇、王金美、朱晓玲、朱莎霜、穆绍锐。
铜加工企业安全生产综合应急预案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铜加工企业安全生产综合应急预案的一般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铜加工企业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811-2008 起重机设计规范
GB 4387-2008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GB 6067.1-2010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1部分:总则
GB/T 6721-1986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
GB/T 28001-201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
GB 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T 50033-2001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 50034-200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054-2011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 50060-2008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
GB/T 50062-2008 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
GB 50140-2005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AQ/T 9002-2006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JB/T 7688.5-2012 冶金起重机技术条件 第5部分:铸造起重机
TSGD0001-2009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
TSGR0004-2009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AQ/T 9002-2006,2.1]
3.2
是从总体上阐述处理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
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
[AQ/T 9002-2006,4.1]
3.3
是针对具体的事故类别、危险源和应急保障而制定的计划或方案,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专
项应急预案应制定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
[AQ/T 9002-2006,4.2]
3.4
现场处置方案 disposalmethodofsite
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AQ/T 9002-2006,4.3]
3.5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AQ/T 9002-2006,2.2]
3.6
应急响应 emergencyresponse
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AQ/T 9002-2006,2.3]
3.7
应急救援 emergencyrescue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
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AQ/T 9002-2006,2.4]
3.8
恢复 recovery
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
或行动。
[AQ/T 9002-2006,2.5]
3.9
重伤 seriousinjury
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
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损失工作日等于或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
3.10
直接经济损失 directeconomiclosses
指因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毁坏财产的价值。
[GB/T 6721-1986,1.2]
4 总则
4.1 应急预案体系
生产企业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从企业到车间、岗位分别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形成体系,互相
衔接。针对各级各类可能发生的事故和所有危险源制定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并明确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各个过程中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的职责。生产规模小、危险因素少的生
产经营单位,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可以合并编写。
4.2 应急工作原则
4.2.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员工的安全防护。
4.2.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企业应急指挥部负责现场指挥事
故应急救援工作。企业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4.2.3 快速响应,果断处置。发生事故的企业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局等有关部门配合、指导、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4.2.4 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的应急救援装备和技术,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充分发挥专家的
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确保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
4.2.5 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
工作相结合。加强重大危险源管理,做好重大安全事故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开展培训教育,组
织应急演练,做到常备不懈。进行全员宣传,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做好物资和技术储备工作。
5 危险性分析
5.1 单位概况
主要包括单位地址、从业人数、隶属关系、主要原材料、主要产品、产量等内容,以及周边重大危险
源、重要设施、目标、场所和周边布局情况。必要时,可附平面图进行说明。
5.2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按照GB/T 28001-2001进行。
5.2.1 安全事故种类
经辨识与评价,重大风险导致的安全事故如下:
a) 起重伤害;
b) 灼烫;
c) 机械伤害;
d) 火灾、爆炸;
e) 触电;
f) 中毒或窒息;
g) 高处坠落;
h) 车辆伤害;
i) 物体打击;
j) 其他。
5.2.2 安全事故分析
5.2.2.1 通则
a) 违章作业;
b) 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穿戴不符合要求;
c)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符合要求。
5.2.2.2 起重伤害
a) 操作人员无证操作起重设备;
i) 事故信息的上报工作;
j) 负责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k) 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6.2.2 抢险救援组
a) 协助事故发生单位迅速切断事故源和排除现场的易燃易爆物质;
b) 抢救伤者及被困人员,进行现场抢救及防护措施;
c) 负责对火灾、泄漏事故的灭火、堵漏等;
d) 迅速抢修设备,防止事故扩大,降低事故损失,抑制危害范围的扩大;
e) 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f) 有计划开展预案的演习,熟悉消防重点的灭火预案,提高灭火抢救的战斗力;
g) 有计划、有针对性地预测设备、管道泄漏部位,进行计划性检修,并进行抢救措施的训练和实
战演习。
6.2.3 通讯救护组
a) 及时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报告分管领导,并采取措施保证事故处理线路畅通;
b) 接受指挥部指令,向上级部门报告,并负责联络相关救援人员及时到位;
c) 负责各专业救援组与总调度室和领导小组之间的通讯联络;
d) 熟悉单位内危险物对人体危害的特性及相应的医疗急救措施;
e) 对受伤人员实施医疗救护,提供运送车辆,联系确定治疗医院,办理相关手续;
f) 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6.2.4 专家顾问组
a) 指导应急预案的编制及修改完善;
b) 掌握单位区域内重大危险源及易燃易爆、防火重点部位的分布情况,了解国内外的有关技术
信息、进展情况和形势动态,为事故应急救援的编制提供技术支持;
c) 对安全事故的危害范围做出科学评估,为应急指挥部的决策和指挥提供科学依据;
d) 参与事故危害范围、事故等级的判定,对事故影响区域的警报设立与解除等重大防护措施的
决策提供技术依据;
e) 指导各应急小组进行现场处置;
f) 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和财产损失程度的评估工作。
6.2.5 警戒治安组
a) 负责维持厂区治安,按事故的发展态势有计划地疏散人员,控制事故区域人员、车辆的进出,确
保指挥抢救车辆行驶路线畅通;
b) 对其他具有泄漏、火灾、爆炸等潜在危险点进行监控和保护,负责应急救援、采取措施防止事
故扩大,造成次生灾害;
c) 负责有关事故直接责任人的监护;
d) 配合事故调查。
6.2.6 后勤保障组
负责急救行动提供物质保证。其中包括应急抢险器材、救援防护器材、监测分析器材等。
6.2.7 善后处理组
负责组织落实救援人员后勤保障和善后处理工作。
7 预防与预警
7.1 危险源监控
a) 建立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定期进行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和季节性检查,落实预防监控
措施;
b) 建立重大危险源台账、档案,及时更新;
c) 将重大危险源向安监部门和相关部门备案;
d) 防雷防静电定期检测;
e)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叉车、电梯等特种设备按规定定期检测;
f) 安全附件和仪表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检定,主要包括各机组、储罐、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应
该配备的安全阀、压力表等;
g) 防火防爆所必需的消防设施要完善,防火间距符合要求;
h) 重点关键部位设置监控装置;
i) 在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危险源点警示牌;
j) 全厂和各部门对危险源定期安全检查;
k) 制订日常点检表,专人巡检,做好点检记录;
l) 设备设施定期保养并保持完好;
m) 做好交接班记录;
n) 其他。
7.2 安全事故预防措施
7.2.1 通则
a) 厂内的铁路、道路及车辆行驶、作业等应符合GB 4387-2008的规定;
b) 厂房照明应按照GB/T 50033-2001和GB 50034-2004的规定设置,危险场所和特定场所应
使用符合特定要求的照明器材,在车间紧急出入口、液压站、油库、供气站等关键场所,应按规
定设置应急照明,并定期检查;
c) 轧机及铸轧生产线设备主机电控系统及通讯系统应配置UPS不间断电源;
d) 主要生产场所消防建设应符合GB 50016-2006的相关规定;
e) 生产场所应根据易燃、易爆物质的物理及化学性质,合理设计灭火系统、报警系统及选择灭火
设备类型。灭火器的配置应符合GB 50140-2005的规定,并定期检查维护;
f) 厂区内的坑、沟、池等和高处的边缘,应设置安全盖板、防护栏、平台和梯子等;
g) 高压配电装置设计应符合GB 50060-2008的规定;低压电气装置设计应符合GB 50054-
2011的规定;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非电量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应符合GB/T 50062-2008
的规定;
h) 整流机组及动力变配电系统的电、操控设备配置的安全连锁、快停、急停等安全设计与装置应
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并定期检测;
i) 供电主控室、配电值班室、主电缆隧道和电缆夹层,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器等装置和防止小动
物进入的措施;整流及动力变压器设施应设置防火墙,电缆进出穿线时封闭、预留孔洞应用防
火材料密封;
j) 各种变压器应设有安全防护设施,并挂安全警示牌;
k) 裸露接线柱应设有安全防护设施;
l) 设备设施应优先选用安全型设备,不符合要求的设备设施及时报废或拆除;
m) 电缆不能和燃油管、可燃气体输送管道共同敷设在同一沟道内或行架上;
n) 严格按照工艺操作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作业;
o) 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p) 正确配备、穿戴各种劳动防护用品;
q) 按照岗位作业标准的要求进行操作;
r) 定期组织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s) 其他。
7.2.2 各种类安全事故预防措施
7.2.2.1 起重事故
a) 起重设备应符合GB/T 3811-2008和GB 6067.1-2010的规定;
b) 限位器、联锁开关、制动器、限载器、报警器等安全设施应齐全;
c) 电梯应设置应急保安电源;
d) 用于吊运熔融金属液的桥式起重机应符合JB/T 7688.5-2012的规定;
e) 厂房起重机滑线应安装通电指示灯或采用其他标识带电的措施;裸露滑线应布置在吊车驾驶
室对面,若布置在驾驶室同一侧,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f) 其他。
7.2.2.2 灼烫事故
a) 保温炉每次放铜液铸造前,应检查、确认放流管、流槽完好;倾翻式保温炉倾倒铜液时,应确保
流眼与流槽搭接处堵塞严实,应控制流眼流量,防止溢出;
b) 炉内铜液液面与炉门下沿高度差不应小于规定的安全距离;
c) 转炉前,应确认放流管、流槽完好,流眼与流槽、流槽之间接口堵塞严实,防止铜液泄漏。转炉
时,应根据流槽中液位情况及时调节流眼中的铜液流量;
d) 输送、转注铜液所使用的一切具器或接触铜液的工具应提前烘干;
e) 在高温熔体易飞溅区域和高温产品区域应有防灼烫的安全警示标识;
f) 作业时,人员应与移动的高温物体保持安全距离。
g) 其他。
7.2.2.3 机械伤害事故
a) 生产现场应实行定置管理,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区域划分科学合理;
b) 检修设备前,应对检修人员进行施工现场安全交底,对现场进行危险源辨识,制定控制措施,
并进行监督检查;
c) 设备运行时,人员不能从设备上方跨越或下方穿行,在特定情况下需越过主体设备时应有相应
的安全措施;
d) 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停机处理,处理挤压等带压设备故障时,应先泄压;
e) 作业时,人员应与移动或旋转部位保持安全距离;
f) 操作时,随时检查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可靠。
g) 其他。
7.2.2.4 火灾、爆炸事故
a) 压缩空气储罐、真空罐、燃气罐等压力容器应符合TSGR0004-2009的要求,压力管道应符合
TSGD0001-2009的要求,各种安全附件应齐全,并定期检查;
b) 熔炼炉、保温炉和铸造机周边地面应干燥,周边不应有积水坑(铸造井、铸造坑除外);铸造厂
房内的地坑应进行防渗漏设计和施工,防止地下水渗入;熔炼、铸造设备等上方不应设置存在
滴、漏水隐患的设施;
c) 使用燃气的加热炉和退火炉应安装燃气点火、熄火、泄漏报警装置,并定期监测检查;
d) 氧气瓶、液化瓶、氯气罐、酸罐等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化学品,应专人管理,按规定存放和使
用,现场使用气瓶应有防倾倒装置;
e) 熔炼时,加入炉内的原料、辅料干燥,不应存在爆炸的夹带物;
f) 使用挥发性、易燃性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危险区域不得使用明火、通讯工具或吸烟,应防止静
电,加强通风,降低作业场所有害气体浓度;
g) 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乙炔气瓶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
不得少于30m。
h) 对车间、仓库、生活区、食堂等进行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检查;
i) 配置安装断路器和漏电保护装置。必要的场所安装带报警装置的漏电保护器;
j) 对车间、仓库易燃区域安装火灾报警装置及火灾喷淋装置;
k) 存放易燃气体、易燃物仓库内需采用防爆型电气;
l) 其他。
7.2.2.5 触电事故
a) 用电设备及用电装置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进行设计、安装及使用;
b) 非电工人员严禁安装、接拆电气用电设备及用电装置;
c) 严格对不同的环境下的安全电压进行检查;
d) 带电体之间、带电体与地面之间、带电体与其他设施之间、工作人员与带电体之间必须保持足
够的安全距离,进行隔离防护;
e) 在有触电危险的处所设置醒目的文字或图形标志;
f) 设备的金属外壳采用保护接地措施;
g) 供电系统正确采用接地系统,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区分开;
h) 漏电保护装置必须定期进行检查;
i) 手持电动工具,应进行绝缘检查;
j) 临时接线,应符合相关规定;
k) 其他。
7.2.2.6 中毒和窒息事故
a) 在有毒有害气体危险的区域作业时,应两人以上进行,并携带便携式一氧化碳报警仪;
b) 清理竖井时应保持通风;
c) 在受限空间内作业,应先强制通风,经氧含量、有毒气体、易爆气体浓度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
d) 危险化学品现场,严禁焚烧有毒有害物质;
e) 易燃有毒气体储存和使用场所,应安装泄漏报警器,配备通风和喷淋设施;
f) 其他。
7.2.2.7 高处坠落事故
a) 高空作业要系好安全带、绳,垂直交叉作业应设安全防护棚或围栏等防护设施;
b) 其他。
7.2.2.8 其他
7.3 预警行动
接警人员接到报警后,应迅速向指挥部负责人报告,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
性质、类型、受伤人员情况、事故损失情况、需要的急救措施及到达现场的路线方式,指挥部启动应急预
案,通知相关专业组赶赴现场,实施救援,并视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7.4 信息报告与处置
7.4.1 信息报告与通知
内容如下:
a) 应急指挥部设立24h应急值班电话并明示应急组织通信联系人及电话;
b) 突发安全事故发生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
c) 应急指挥部根据险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及相应级别;
d) 应急指挥部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记录报告时间、对方姓名、双方主要交流内容等。
7.4.2 信息上报
内容如下:
a) 应急指挥部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
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重大及以上事故应在1h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其
他事故应在24h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b) 信息上报内容包括:单位发生事故概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
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统计的直接经济损
失;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7.4.3 信息传递
事故现场第一发现人员→应急指挥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组织→有关车间、部门。
8 应急响应
8.1 响应分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a) 特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3人的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
b) 重大事故,是指一次死亡< 3人的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500万元;
c) 较大事故,只有重伤没有死亡的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100万元。
根据以上等级,响应分级如下:
a) 预计将要发生特大安全事故,启动一级应急响应;
b) 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启动二级应急响应;
c) 预计将要发生较大安全事故,启动三级应急响应。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专项应急预案与现场处置方案案例
A.1 液氨泄漏专项应急预案
A.1.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