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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34598-2017 (GB/T34598-2017) | | 中文名称 | 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商用车 技术条件 | | 英文名称 | Plug-in hybrid electric commercial vehicles -- Specification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T47 | | 国际标准分类 | 43.080.01 | | 字数估计 | 6,673 | | 发布日期 | 2017-10-14 | | 实施日期 | 2018-05-01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34598-2017
Plug-in hybrid electric commercial vehicles - Specifications
ICS 43.080.01
T4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商用车 技术条件
2017-10-14发布
2018-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14)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湖南中车时代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安徽安凯汽车股
份有限公司、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
公司、厦门金龙旅行车有限公司、天津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凌、何云堂、王坤俊、兰昊、查保应、汪伟、易茂明、丁传记、高建平、程相、
魏长河、宁书崎、方元华、康燕语、林必生。
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商用车 技术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商用车的术语和定义、要求及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插电式混合动力电动商用车(以下简称“车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589 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 7258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
GB 14762 重型车用汽油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Ⅳ阶段)
GB 17691 车用压燃式、气体燃料点燃式发动机与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Ⅲ、
Ⅳ、Ⅴ阶段)
GB 18352 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GB/T 18384(所有部分) 电动汽车 安全要求
GB/T 18386 电动汽车 能量消耗率和续驶里程 试验方法
GB/T 19596 电动汽车术语
GB/T 19750-2005 混合动力电动汽车 定型试验规程
GB/T 19753 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
GB/T 19754 重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能量消耗量试验方法
GB 19755 轻型混合动力电动汽车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及测量方法
GB/T 20234(所有部分)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GB 20997 轻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
GB/T 27930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
GB 30510 重型商用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
GB/T 31498 电动汽车碰撞后安全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GB/T 1959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具有可外接充电功能、并且有一定的纯电动续驶里程的混合动力电动商用车。
3.2
只由可充电储能装置提供能源、供电机驱动车辆行驶的模式。
4 要求及试验方法
4.1 通则
车辆应按照经过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设计文件制造。
车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文件的要求。
4.2 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车辆的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应符合GB 1589的要求。
4.3 燃料消耗量及排放
最大设计总质量超过3500kg的 M2、M3、N2、N3 类车辆按照GB/T 19754进行燃料消耗量测试,
其混合动力模式下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应小于GB 30510中对应限值的65%。
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500kg的M2、N1 类车辆按照GB/T 19753进行燃料消耗量测试,其混合
动力模式下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应小于GB 20997中对应限值的65%。
M2、M3、N2、N3 类车辆排放应满足GB 17691的试验方法和要求(采用汽油点燃式的车辆排放应满
足GB 14762的要求),N1 类车辆按照GB 19755进行排放试验,其结果应满足GB 18352的要求。
4.4 充电接口及通讯
根据车辆的充电方式,其充电接口应满足GB/T 20234的相应要求。
直流充电通信协议应满足GB/T 27930的要求。
4.5 动力蓄电池
动力电池应满足如下的要求.
---车辆的动力蓄电池不应采用铅酸电池;
---循环寿命、安全、电性能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
4.6 整车安全要求
车辆应符合GB/T 18384的规定,其余安全要求应符合GB 7258的规定。
N1 类车辆应该满足 GB/T 31498的要求,同时 N1 类车辆在设计时应考虑车辆起动、车速低于
20km/h时,能够给车外人员发出适当的提示性声响。
4.7 纯电驱动模式续驶里程
N1 类车辆按照GB/T 18386的工况法进行试验(含市郊循环工况),续驶里程应不低于50km;M2、
M3、N2、N3 类采用GB/T 18386的等速法进行试验,续驶里程应不低于50km。
4.8 可靠性要求
4.8.1 里程分配
可靠性行驶试验的总里程,按照GB/T 19750-2005中4.3的规定。
可靠性试验应在混合动力模式和/或纯电动模式下进行,其中纯电动模式下行驶里程不低于
10000km。
可靠性行驶试验前的各试验间的行驶里程等可计入可靠性试验里程。
4.8.2 故障
整个可靠性试验过程中,整车控制器及总线系统、发动机及控制器、动力蓄电池及管理系统、电机及
电机控制器、车载充电系统(如果有)等系统和设备不应出现危及人身安全、引起主要总成报废、对周围
环境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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