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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T 34682-2017 - 自动发货.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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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4682-2017 95 GB/T 34682-2017 9秒内发货PDF 含有活性稀释剂的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34682-2017 (GB/T34682-2017)
中文名称 含有活性稀释剂的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
英文名称 Determination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 (VOC) content in reactive diluent containing coatings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G50
国际标准分类 87.040
字数估计 6,631
发布日期 2017-11-01
实施日期 2018-05-01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34682-2017 Determination of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 (VOC) content in reactive diluent containing coatings ICS 87.040 G5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含有活性稀释剂的涂料中挥发性有机 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 2017-11-01发布 2018-05-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海油常州涂料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常州光辉新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广州合 成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鱼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合众(佛山)化工有限公司、上海嘉宝莉涂料有 限公司、深圳市广田环保涂料有限公司、浙江飞鲸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希贵光固化材料有限 公司、广东易能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厦门百安兴新材料有限公司、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万雪期、季军宏、赵绍洪、程文彬、杨亚良、鞠福龙、陈新建、王双、孙立德、 姚东生、颜朝明、吴勇、肖桥兵、甘勇强。 含有活性稀释剂的涂料中挥发性有机 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含有活性稀释剂的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术语和定义、原理、 仪器设备、样品、试验步骤以及试验数据处理。 本标准适用于含有活性稀释剂的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不适用于辐射固 化涂料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含量的测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3186 色漆、清漆和色漆与清漆用原材料 取样 GB/T 5206-2015 色漆和清漆 术语和定义 GB/T 6750 色漆和清漆 密度的测定 比重瓶法 GB/T 6753.4-1998 色漆和清漆 用流出杯测定流出时间 GB/T 9278 涂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温湿度 GB 18582-2008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 GB/T 20777 色漆和清漆 试样的检查和制备 GB/T 21862.2 色漆和清漆 密度的测定 第2部分:落球法 GB/T 21862.3 色漆和清漆 密度的测定 第3部分:振动法 GB/T 21862.4 色漆和清漆 密度的测定 第4部分:压杯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在规定的条件下所测得的涂料中存在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的质量。 [GB/T 5206-2015,定义2.271] 3.2 活性稀释剂 reactivediluents 活性稀释剂又称反应性溶剂,既能溶解或分散成膜物质,又能在涂料成膜过程中参与成膜反应,形 成不挥发组分而留在涂膜中的一类化合物。 注:例如,缩水甘油醚类(用于环氧树脂涂料)、苯乙烯(用于不饱和树脂涂料)、聚已内酯二元醇(用于高固体分涂 料)、聚乙二醇(用于高固体分涂料)等。 4 原理 按产品明示的配比和稀释比例制备好试样,混合均匀后,先在规定的条件下采用差值法测定试样的 不挥发物含量。如果样品中含有水分,需采用卡尔·费休法或气相色谱法测定水分含量。如果需要,根 据样品的类型采用合适的方法测定试样的密度。最后计算试样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的含量。 5 仪器设备 5.1 金属平底皿 直径为(75±5)mm,边缘高度为5mm或能保证试样不溢出。也可以使用不同直径的皿,此时用 式(1)计算用于试验的试样质量m,单位为克(g): 5.2 注射器 一次性注射器,容量为10mL。 5.3 烘箱 警示---为了防止爆炸或起火,对于含有易挥发性物质的样品应小心处理,应按国家有关规定 执行。 为保证试验安全,应选用强制对流烘箱,能保持在规定或商定温度的±2℃范围内,并配有可水平 放置的隔板。也可使用在工作室1/3高度位置装有带孔金属隔板的自然对流烘箱。 5.4 干燥器 装有适宜的干燥剂,例如氯化钴浸过的干燥硅胶。 5.5 天平 精度1mg。 6 样品 按GB/T 3186规定取样,也可按商定方法取样,取样量根据检验需要确定。 按GB/T 20777的规定检查和制备试样。 7 试验步骤 7.1 不挥发物含量 7.1.1 平行做两份试验。 7.1.2 除油和清洗金属平底皿(见5.1)。为了提高精密度,建议将皿(见5.1)置于(105±2)℃的烘箱 (见5.3)中烘30min,然后放置在干燥器(见5.4)中直至使用。 7.1.3 按产品明示的配比和稀释比例制备好试样,混合均匀。如稀释剂的使用量为某一范围时,应按 照推荐的产品施工配比规定的最大稀释比例混合后进行测定。 7.1.4 称量金属平底皿(见5.1)的质量m0,精确到1mg。称取(3±0.1)g待测试样(见7.1.3)至皿(见 5.1)中,精确到1mg,记录质量m1(此时,m1 为m0 与试样质量之和)。对高黏度试样(按GB/T 6753.4- 1998的规定用6号流出杯测得的流出时间t≥74s)或易结皮试样,用一个已经称重的金属丝(如未涂 漆的弯曲回形针)将试样铺平(此时,m0 为金属丝与皿的质量之和)。如有必要,可另加(3±1)mL易挥 发的可稀释试样的合适溶剂(如丙酮、乙醇等),混合后将试样平铺于皿底部。 注1:对易挥发的试样,建议将充分混合的试样放入一个带塞的瓶中或放入可称重的吸管或10mL的不带针头的 注射器(见5.2)中,用减量法称取(3±0.1)g待测试样(精确到1mg)至皿(见5.1)中(此时,m1 为试样与m0 的 质量之和),并在皿底铺平。 注2:如果待测试样没有完全铺平皿(见5.1)底,由于局部漆膜过厚导致固化不完全,可能会使不挥发物含量试验结 果偏大。 7.1.5 称量完毕将装有试样的金属平底皿在按GB/T 9278规定的[温度(23±2)℃、相对湿度(50± 5)%]的条件下放置24h(该条件也可商定)后将试样于(105±2)℃的烘箱(见5.3)中烘60min。将烘 好后的试样放置在干燥器(见5.4)中冷却至室温,称量试样剩余物和皿(见5.1)的质量m2,精确到 1mg。 7.1.6 不挥发物含量w(NV)(质量分数)按式(2)计算: 7.2 密度 如果计算时需要密度值(见8.3、8.4),可根据样品的类型,使用 GB/T 6750或 GB/T 21862.2~ GB/T 21862.4中能给出最好精密度的方法测定样品的密度。 7.3 水分含量 配制好的试样(见7.1.3)的水分含量的测试按GB 18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