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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DF] GB/T 37577-2019 - 自动发货.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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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7577-2019 150 GB/T 37577-2019 9秒内发货PDF 低温管道用大直径焊接钢管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37577-2019 (GB/T37577-2019)
中文名称 低温管道用大直径焊接钢管
英文名称 Welded large diameter steel pipes for low temperature service piping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H48
国际标准分类 77.140.75
字数估计 18,127
发布日期 2019-06-04
实施日期 2020-05-01
发布机构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GB/T 37577-2019 Welded large diameter steel pipes for low-temperature-service piping ICS 77.140.75 H4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低温管道用大直径焊接钢管 2019-06-04发布 2020-05-01实施 国 家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总 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 布 目次 前言 Ⅰ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订货内容 2 4 尺寸、外形和重量 2 5 技术要求 4 6 试验方法 11 7 检验规则 11 8 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12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常用外径和壁厚 13 附录B(规范性附录) 缺陷的处理方法 14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番禺珠江钢管(连云港)有限公司、张家港沙钢金洲管道有限公司、宝鸡石油钢管 有限责任公司(国家石油天然气管材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裴银柱、张坤鹏、梁才萌、王兴、杨忠文、董莉、张荣胜、张冰、刘云、王烁、李奇。 低温管道用大直径焊接钢管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低温管道用大直径焊接钢管的订货内容、尺寸、外形、重量、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 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20℃级~-196℃级、外径不小于114.3mm的低温管道用大直径焊接钢管(以下 简称钢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2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3.5 钢铁 酸溶硅和全硅含量的测定 还原型硅钼酸盐分光光度法 GB/T 223.9 钢铁及合金 铝含量的测定 铬天青S分光光度法 GB/T 223.12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碳酸钠分离-二苯碳酰二肼光度法测定铬量 GB/T 223.14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钽试剂萃取光度法测定钒含量 GB/T 223.1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硫代硫酸钠分离-碘量法测定铜量 GB/T 223.23 钢铁及合金 镍含量的测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 223.25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丁二酮肟重量法测定镍量 GB/T 223.26 钢铁及合金 钼含量的测定 硫氰酸盐分光光度法 GB/T 223.40 钢铁及合金 铌含量的测定 氯磺酚S分光光度法 GB/T 223.5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亚砷酸钠-亚硝酸钠滴定法测定锰量 GB/T 223.62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乙酸丁酯萃取光度法测定磷量 GB/T 223.6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管式炉内燃烧后碘酸钾滴定法测定硫含量 GB/T 223.84 钢铁及合金 钛含量的测定 二安替比林甲烷分光光度法 GB/T 223.86 钢铁及合金 总碳含量的测定 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 GB/T 228.1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GB/T 229 金属材料 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 GB/T 241 金属管 液压试验方法 GB/T 246 金属材料 管 压扁试验方法 GB/T 2102 钢管的验收、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GB/T 2650 焊接接头冲击试验方法 GB/T 2651 焊接接头拉伸试验方法 GB/T 2653 焊接接头弯曲试验方法 GB/T 2975 钢及钢产品 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 GB/T 3531 低温压力容器用钢板 GB/T 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火花放电原子发射光谱法(常规法) GB/T 19293 对接焊缝X射线实时成像检测法 GB/T 20066 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GB/T 20123 钢铁 总碳硫含量的测定 高频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常规方法) GB/T 20125 低合金钢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法 GB/T 21835 焊接钢管尺寸及单位长度重量 GB/T 26955 金属材料焊缝破坏性试验 焊缝宏观和微观检验 NB/T 47014 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 SY/T 6423.1 石油天然气工业 钢管无损检测方法 第1部分:焊接钢管焊缝缺欠的射线检测 SY/T 6423.2 石油天然气工业 钢管无损检测方法 第2部分:焊接钢管焊缝纵向和或横向缺 欠的自动超声检测 SY/T 6423.4 石油天然气工业 钢管无损检测方法 第4部分:无缝和焊接钢管分层缺欠的自 动超声检测 SY/T 6423.5 石油天然气工业 钢管无损检测方法 第5部分:焊接钢管焊缝缺欠的数字射线 检测 3 订货内容 按本标准订购钢管的合同或订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a) 本标准编号; b) 产品名称; c) 钢的牌号; d) 订购的数量(总重量、总长度); e) 尺寸规格; f) 制造方法; g) 交货状态; h) 特殊要求。 4 尺寸、外形和重量 4.1 外径和壁厚 4.1.1 钢管的公称外径(D)范围为不小于114.3mm,公称壁厚(t)范围为不大于75mm。钢管的外径 和壁厚应符合GB/T 21835的规定。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可供应GB/T 21835规定以外规 格的钢管。 4.1.2 钢管常用外径和壁厚参见附录A。 4.2 外径和壁厚的允许偏差 4.2.1 钢管公称外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4.2.2 钢管壁厚允许下偏差为-0.3mm。 表1 外径的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外径D 允许偏差 除管端外 管端 114.3~168.3 ±0.75%D - >168.3~610 ±0.75%D,但最大为±3.2 ±0.5%D,最大为±1.6 >610~1422 ±0.5%D,但最大为±4.0 ±1.6 >1422 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4.3 长度 4.3.1 通常长度 钢管的通常长度应为3000mm~12000mm。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交付其他长 度的钢管。 4.3.2 定尺长度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钢管可按定尺长度交货。钢管的定尺长度应在 通常长度范围内,钢管的定尺长度允许偏差为+50 0 mm。 4.4 弯曲度 4.4.1 钢管的全长弯曲度应不大于钢管长度的0.2%。 4.4.2 钢管管端弯曲度(每个管端1000mm长度上相对于轴向直线的最大偏离)应不大于4.0mm,如 图1所示。 单位为毫米 说明: 1---平尺; 2---钢管。 图1 管端弯曲度测量 4.5 不圆度 钢管的不圆度(由同一横截面上测得的最大外径和最小外径的差值)应不超过表2的规定值。 表2 钢管不圆度 单位为毫米 外径D 不圆度 除管端a外 管端 ≤610 2%D 1.5%D >610~1422 D/t≤75时1.5%D,但最大为15 D/t≤75时1%D,但最大为13 D/t >75时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D/t >75时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1422 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a 管端包括钢管每个端头100mm长度范围内的钢管。 4.6 管端 4.6.1 钢管两端端面应与钢管轴线垂直,切口毛刺应予清除。钢管端部的切斜应符合如下规定: a) 外径大于1422mm时,切斜应不超过2.4mm; b) 其余钢管切斜应不超过1.6mm。 4.6.2 钢管两端端面应为平头(不加工坡口)。根据需方要求,钢管两端端面可加工坡口,坡口尺寸应 在合同中注明。 4.7 重量 4.7.1 钢管按实际重量交货,也可按理论重量交货。钢管的理论重量按式(1)计算。 W =0.0246615t(D-t) (1) 式中: W ---单位长度重量,单位为千克每米(kg/m); t ---公称壁厚,单位为毫米(mm); D ---公称外径,单位为毫米(mm)。 4.7.2 钢管的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的允许偏差为+7-3%。 5 技术要求 5.1 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 5.1.1 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熔炼分析)应符合表3的规定。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可供应 表3规定以外牌号的钢管。 5.1.2 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222的规定,其中08Ni3DR、06Ni9DR钢中P、S成品化学 分析允许偏差为:P+0.003%,S+0.002%。 表3 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 序号 牌号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a、b/% C Si Mn Ni Mo V Nb Altc P S 不大于 1 16MnDR ≤0.200.15~0.501.20~1.60 ≤0.40 - - - ≥0.020 0.020 0.010 表3(续) 序号 牌号 化学成分(质量分数)a、b/% C Si Mn Ni Mo V Nb Altc P S 不大于 2 15MnNiDR ≤0.180.15~0.501.20~1.600.20~0.60 - ≤0.05 - ≥0.020 0.020 0.008 3 15MnNiNbDR≤0.180.15~0.501.20~1.600.30~0.70 - - 0.015~0.040 - 0.020 0.008 4 09MnNiDR ≤0.120.15~0.501.20~1.600.30~0.80 - - ≤0.040 ≥0.020 0.020 0.008 5 08Ni3DR ≤0.100.15~0.350.30~0.803.25~3.70 ≤0.12 ≤0.05 - - 0.015 0.005 6 06Ni9DR ≤0.080.15~0.350.30~0.808.50~10.00 ≤0.10 ≤0.01 - - 0.008 0.004 a 为改善性能,钢中可添加微量V、Ti、Nb等元素,V+Nb+Ti≤0.12%,添加元素质量分数应在质量证明书中 注明。 b 作为残余元素,Cr≤0.25%,Cu≤0.25%,Ni≤0.40%,Mo≤0.08%,若供方能保证合格可不做分析。 c Alt质量分数可用测定 Als 质量分数替代,此时 Als≥0.015%;当 V+Nb+Ti≥0.015%时,Al含量不做验收 要求。 5.2 制造方法 5.2.1 原材料 制管用原材料应符合如下规定: a) 钢由氧气转炉或电炉冶炼,并采用炉外精炼工艺; b) 钢板应符合GB/T 3531的规定或质量要求不低于GB/T 3531的规定; c) 任何污染焊接坡口和周围区域的润滑剂、油污等,都应在焊接前清除干净。 5.2.2 钢管的制造方法 5.2.2.1 钢管应采用高频焊(HFW)或电熔焊(EFW)焊接方法制造。 注:电熔焊是指通过电弧加热,并且使用填充材料,使被焊金属达到原子间结合而形成永久性接头的焊接工艺,主 要包括埋弧焊(SAW)、焊条电弧焊(SMAW)、熔化极气体保护焊(GMAW 和FCAW)、带填充金属钨极气体保 护焊(GTAW)以及它们之间的工艺组合。 5.2.2.2 焊接前可对母材进行预热处理。除非合同另有规定,预热温度和母材范围由制造厂根据母材 的交货状态、化学成分、力学性能、焊接性能、焊件厚度、焊接接头的拘束程度、焊接方法等确定,必要时 通过试验确定。 5.2.3 双缝钢管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外径不小于914mm的钢管可供应双缝钢管。 双缝钢管的焊缝应相距约180°。 5.2.4 钢管对接 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供应对接管。对接管应符合如下规定: a) 对接所用短管长度应不小于1500mm; b) 在对接管环焊缝上,直焊缝间的环向间隔应不小于50mm; c) 对接钢管的弯曲度应符合4.4的规定。 5.3 交货状态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钢管应以焊接或整管消除应力热处理状态交货。钢管的推荐热处理制度见 表4。 表4 钢管的推荐热处理制度 序号 牌号 消除应力热处理温度范围/℃ 按厚度确定的最少保温时间/(min/mm) 16MnDR 15MnNiDR 09MnNiDR 08Ni3DR 600~650(t >25mm的钢管)a 600~650(t >20mm的钢管)b 600~650 600~650 600~650 厚度小于50mm时为2.4min/mm,最 少保温时间为30min; 厚度不小于50mm时,保温时间为2h 加厚度每增加25mm 保温时间增加 15min at≤25mm的钢管可不进行热处理。 bt≤20mm的钢管可不进行热处理。 5.4 力学性能 5.4.1 拉伸试验 5.4.1.1 钢管的室温拉伸性能应符合表5的规定。 5.4.1.2 外径不小于168.3mm的钢管应进行焊接接头拉伸试验。试样应沿钢管横向或从焊接试板上 截取。焊缝应位于试样中心,且与试样轴线垂直,焊缝余高应去除。焊接接头拉伸试验只测定抗拉强 度,其值应不低于表5规定的抗拉强度下限值。 表5 钢管的力学性能 牌号 下屈服强度ReLa/MPa 抗拉强度Rm/MPa 公称壁厚t/mm ≤16 >16 ~36 >36 ~75 ≤16 >16 ~36 >36 ~75 断后 伸长 率A 冲击吸收能量KV2 试验 温度℃ 三个试样平均值b 母材 焊缝及 热影响区 1 16MnDR ≥315 ≥295 ≥285 490~620 470~600 460~590 ≥21 -40 ≥24 ≥24 2 15MnNiDR ≥325 ≥315 ≥305 490~620 480~610 470~600 ≥20 -45 ≥30 ≥30 3 15MnNiNbDR ≥370 ≥360 ≥350 530~630 530~630 520~620 ≥20 -50 ≥30 ≥30 4 09MnNiDR ≥300 ≥280 ≥270 440~570 430~560 430~560 ≥23 -70 ≥30 ≥30 5 08Ni3DR ≥320 ≥320 ≥320 490~620 490~620 490~620 ≥21 -100 ≥30 ≥30 6 06Ni9DR ≥560 c c 680~820 680~820 680~820 ≥18 -196 ≥50 ≥50 a 当屈服现象不明显时,可测量Rp0.2代替ReL。 b 仅允许其中1个试样的冲击吸收能量低于规定平均值,但应不低于规定平均值的70%。 ct >16mm~30mm时,下屈服强度要求为:≥560MPa;t >30mm~75mm时,屈服强度要求为:≥550MPa。 5.4.2 冲击试验 5.4.2.1 钢管母材、焊缝和热影响区应分别进行夏比V型缺口横向冲击试验(当无法切取允许的最小 横向试样时,应使用5mm~10mm之间最大宽度的纵向试样),试验结果应符合表5的规定。表5中 的冲击吸收能量值为全尺寸试样夏比V型缺口冲击吸收能量要求值。 5.4.2.2 制取钢管焊缝试样时,缺口的轴线应尽可能接近外焊缝中心线,取样应尽可能接近钢管的外表 面;对于HFW钢管焊缝试样,缺口的轴线应位于或尽可能接近焊缝熔合线。 5.4.2.3 制取钢管热影响区试样时,缺口轴线应尽可能接近如图2所示的外焊缝熔合线位置。取样应 尽可能接近钢管的外表面。 5.4.2.4 如果无法截取全尺寸试样,应制备尽可能大的宽度为7.5mm或5mm小尺寸试样,小尺寸试 样夏比V型缺口冲击吸收能量要求值应分别不小于表5中规定值的75%或50%。对于无法制取宽度 为5mm试样的钢管,冲击试验不做要求。 说明: 1---冲击试样缺口取样位置为焊缝热影响区(靠近熔合线); 2---冲击试样缺口中心线。 图2 热影响区夏比V型缺口冲击试验试样位置 5.5 水压试验 5.5.1 钢管应逐根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P 应按式(2)计算,计算结果圆整到最邻近的0.1MPa。 D≤457mm钢管的压力保持时间应不少于5s,D >457mm钢管的压力保持时间应不少于10s。 P=2St/D (2) 式中: P ---水压试验压力,单位为兆帕(MPa); S ---水压试验环向应力,单位为兆帕(MPa),其数值为表5中屈服强度最小值的80%; t ---公称壁厚,单位为毫米(mm); D ---公称外径,单位为毫米(mm)。 5.5.2 如果在水压试验中采用了产生轴向压应力的端面密封堵头,当规定试验压力产生的环向应力超 过了规定最小屈服强度的90%时,水压试验压力P 可用式(3)确定,计算结果圆整到最邻近的 0.1MPa。 P= PR×AR AP êê úú 2t- AI AP (3) 式中: P ---水压试验压力,单位为兆帕(MPa); S ---水压试验环向应力,单位为兆帕(MPa); PR ---端面密封液压缸内压力,单位为兆帕(MPa); AR ---端面密封液压缸横截面积,单位为平方毫米(mm2); AP ---管壁截面积,单位为平方毫米(mm2); D ---公称外径,单位为毫米(mm); t ---公称壁厚,单位为毫米(mm); AI ---钢管内径横截面积,单位为平方毫米(mm2)。 5.5.3 在试验的整个过程中,钢管不应出现渗漏。 5.5.4 水压试验的最大试验压力为25MPa。 5.6 工艺性能 5.6.1 压扁 高频焊钢管应按照图3所示进行取样、压扁试验。压扁试验应符合如下规定: a) 对于牌号06Ni9DR的钢管,其公称壁厚不小于12.7mm时,在两平板间的距离小于钢管原始 外径的66%之前,焊缝不应出现开裂;其他钢管在两平板间的距离小于钢管原始外径的50% 之前,焊缝应不出现开裂; b) 对于D/t >10的钢管,在两平板间的距离小于钢管原始外径的33%之前,焊缝之外的部位应 不出现裂纹或开裂; c) 继续压扁,直到钢管的管壁贴合,在整个试验过程中不应出现分层或金属过烧迹象。 说明: 1---焊接; 2---钢带(卷)端部; 3---从每卷钢带端部取两个试样; 4---停焊点; 5---两个试样,停焊点前后各取一个。 图3 压扁试验取样及试验 5.6.2 焊缝导向弯曲 5.6.2.1 电熔焊钢管应进行焊缝正反面导向弯曲试验。 5.6.2.2 导向弯曲试样应从钢管上垂直焊缝截取,焊缝位于试样的中间,试样上不应有补焊焊缝,焊缝 余高应去除。试样在弯模内弯曲约180°,弯芯直径为钢管公称壁厚的8倍。厚度大于30mm的钢管可 以用侧弯代替。试验后,应符合如下规定: a) 试样不应完全断裂; b) 试样上焊缝金属中不应出现长度超过3.2mm的裂纹或破裂,不考虑深度; c) 母材、热影响区或熔合线上不应出现长度超过3.2mm的裂缝或深度超过公称壁厚12.5%的 裂纹和破裂; d) 试验过程中,出现在试样边缘且长度小于6.4mm的裂纹,不应作为拒收的依据。 5.7 表面质量 5.7.1 表面缺陷 钢管内外表面不应有折叠、裂纹、分层、电弧烧伤及其他深度超过壁厚下偏差的缺陷存在。这些缺 陷应完全清除,清除处的剩余壁厚应不小于壁厚所允许的最小值。 5.7.2 摔坑 钢管管壁上不应有深度超过6.4mm的摔坑。摔坑长度在任何方向应不超过0.5D。凹陷部分带 有尖锐划伤时,摔坑深度应不超过3.2mm。当凹陷部分带有尖锐划伤时,应对尖锐划伤进行修磨,修磨 后的凹陷深度、长度应符合本条规定,修磨处剩余壁厚应符合相应要求。 注:摔坑深度是指凹陷处最低点与钢管原始轮廓延伸部分之间的距离。 5.7.3 咬边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