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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38470-2019 (GB/T38470-2019) | | 中文名称 | 再生黄铜原料 | | 英文名称 | Recycling materials for brass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H62 | | 国际标准分类 | 77.150.30 | | 字数估计 | 26,256 | | 发布日期 | 2019-12-31 | | 实施日期 | 2020-07-01 | | 引用标准 | GB/T 5121.1; GB/T 5121.2; GB/T 5121.3; GB/T 5121.4; GB/T 5121.5; GB/T 5121.6; GB/T 5121.7; GB/T 5121.8; GB/T 5121.9; GB/T 5121.10; GB/T 5121.11; GB/T 5121.12; GB/T 5121.13; GB/T 5121.14; GB/T 5121.15; GB/T 5121.16; GB/T 5121.17; GB/T 5121.18; GB/T 5121.19 | | 发布机构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再生黄铜原料(以下简称原料)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证明书及订货单(或合同)内容。本标准适用于黄铜原料及其在流通领域中的回收与国内外贸易。 |
GB/T 38470-2019: 再生黄铜原料
GB/T 38470-2019 英文名称: Recycling materials for brass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再生黄铜原料(以下简称原料)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质量证明书及订货单(或合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黄铜原料及其在流通领域中的回收与国内外贸易。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121(所有部分) 铜及铜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YS/T 482 铜及铜合金分析方法 光电发射光谱法
YS/T 483 铜及铜合金分析方法 X射线荧光光谱法(波长色散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将回收的黄铜或其混合金属进行分选或预处理后,获得满足本标准要求可直接生产利用的原料。
3.2
样品
从整批原料中抽取,并能充分代表原料属性特征的一定量实物。
3.3
夹杂物
在生产、收集、包装和运输过程中混入原料中的非金属物质。
注:夹杂物包括木废料、废纸、废塑料、废橡胶、废玻璃、石块及粒径不大于2mm的粉状物(灰尘、污泥、结晶盐、金属氧化物、纤维末等)等物质,但不包括包装物及在运输过程中使用的其他物质。
3.4
水分
在生产、收集、包装、贮存、运输过程中,附着在原料上的水及乳化液。
3.5
非铜金属
在生产、收集、包装和运输过程中混入原料中的铜及铜合金以外的其他金属物质。
注:非铜金属一般包括游离铁、铝及铝合金、锌及锌合金等。
3.6
金属黄铜量
单位质量的样品,去除夹杂物、水分和非铜金属后的金属量,以百分数表示。
注:例如抽取100kg样品,其中夹杂物质量0.5kg,水分质量0.2kg,金属铝、铁等非铜金属质量2kg,铜及铜合金质量97.3kg,则金属黄铜量为97.3%。
3.7
金属总量
单位质量的样品,去除夹杂物和水分后的金属量(包括金属黄铜和非铜金属),以百分数表示。
注:例如抽取100kg样品,其中夹杂物质量0.5kg,水分质量0.2kg,金属铝、铁等非铜金属质量2kg,铜及铜合金质量97.3kg,则金属总量为99.3%。
3.8
涂层
涂在原料表层的材料。
注:涂层一般包括标识油漆、防锈漆、绝缘层等。
3.9
镀层
镀在原料表层的材料。
注:镀层一般包括镍、锡、锌、铝、铬等。
3.10
化学成分试样
原料中直接抽取或熔融后制取的,用于检测铜及其他元素含量的试样。
3.11
金属回收率
单位质量的样品,经预处理和熔化、凝固后,所得铸块质量占原样品质量的比值,以百分数表示。
4 分类
4.1 类别、名称、代号
原料的类别、名称、代号见表1。
4.2 原料标记
原料标记按原料名称、标准编号、代号的顺序表示。
5 技术要求
5.1 原料表观特征及来源
原料的表观特征及来源见表2,原料的典型照片参见附录A。
5.2 放射性污染物
原料中放射性污染物控制应符合以下要求:
a) 不应混有放射性物质;
b) 原料(含包装物)的外照射贯穿辐射剂量率不超过所在地正常天然辐射本底值+0.25μGy/h;
c) 原料表面α、β放射性污染水平为:表面任何部分的300cm2 的最大检测水平的平均值α不超
过0.04Bq/cm2,β不超过0.4Bq/cm2。
5.3 夹杂物含量、水分含量、金属总量及金属黄铜量
原料的夹杂物含量、水分含量、金属总量及金属黄铜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
5.4 化学成分、金属回收率
原料的化学成分、金属回收率应符合表4规定。
5.5 其他要求
5.5.1 原料中禁止混有废弃炸弹、炮弹等爆炸性物品。
5.5.2 原料中禁止混有密闭容器、压力容器、国家法规规定的危险物质。
6 试验方法
6.1 表观特征
原料的表观特征用感官检验。
6.2 放射性污染物
原料的放射性污染物检验参照附录B的规定进行。
6.3 夹杂物含量
6.3.1 原料的夹杂物含量采用目视估算。当不能确定是否符合要求时,按6.3.2~6.3.4检验。
6.3.2 抽取原料样品,称量、记录样品质量m。仔细目测,对样品实施分拣,筛出粒径不大于2mm的
粉状物(粉尘、污泥、结晶盐、纤维末等),称量、记录分离出来的粉状物质量m1,按式(1)计算粉状物含量(质量分数)wF,数值以%表示。
6.3.4 继续挑出含有涂层的铜材。称量、记录分离出来的含有涂层的铜材总质量m3。按式(3)计算含涂层铜材占比(质量分数)wT,数值以%表示。
6.4 水分含量
原料的水分含量检验按附录C的规定进行。
6.5 金属总量及金属黄铜量
6.5.1 原料的金属总量及金属黄铜量采用目视估算。当不能确定是否符合要求时,按6.5.2检验。
6.5.2 抽取原料样品,称量、记录样品质量m。当需要时,按附录C检测水分含量(质量分数)wH2O。然后仔细目测,手工挑选出金属黄铜和非铜金属。必要时,将样品破碎,机械分离镶嵌在样品中的金属黄铜与非铜金属。称量、记录分离出的金属黄铜质量m4 和非铜金属质量m5,分别按式(4)、式(5)计算金属黄铜量wB、金属总量wZ,数值以%表示。
6.6 化学成分
原料的化学成分分析按GB/T 5121、YS/T 482或YS/T 483的规定进行。仲裁时,按GB/T 5121
的规定进行。
6.7 金属回收率
原料的金属回收率检验按附录D的规定进行。
6.8 其他要求
原料的其他要求用感官检验。
7 检验规则
7.1 检验流程
原料检验流程可参照附录E进行。
7.2 检查和验收
需方应对收到的原料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本标准及订货单(或合同)的规定不
符时,应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应由供需双方协商。
7.3 组批
原料应成批提交验收,每批应由同一名称或代号的原料组成。批重应不大于50t。
7.4 检验项目
应对每批原料的表观特征、放射性污染物、夹杂物含量、水分含量、金属总量、金属黄铜量进行检验。
当需要时,还应对化学成分、金属回收率进行检验。
7.5 取样
原料的取样应符合表5的规定。
7.6 检验结果的判定
7.6.1 检验结果的数值按GB/T 8170的规定进行修约,并采用修约值比较法判定。
7.6.2 检验结果均符合本标准要求,则判定该批原料合格。
7.6.3 表观特征、放射性污染物、其他要求任一项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时,则判定该批原料不符合本标准规定。
7.6.4 夹杂物含量、金属总量、金属黄铜量、金属回收率、水分含量、化学成分任一项检验结果不合格时,应从该批原料中另取双倍份数的样品,对该不合格项目进行重复试验,重复试验结果合格,判该批原料合格,否则判该批原料不符合本标准规定。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证明书
8.1 标志
每批原料应附有标签,其上注明:
a) 供方名称;
b) 原料名称;
c) 原料代号;
d) 批号;
e) 总重;
f) 净重;
g) 本标准编号。
8.2 包装
原料的包装方式可以为散装、打包或压块等。包装方式、尺寸和质量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
8.3 运输和贮存
8.3.1 在运输过程中,不同类别的散装原料不应混装。
8.3.2 原料的运输和贮存应有防雨雪措施。
8.4 质量证明书
每批原料应附上质量证明书,其上注明:
a) 供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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