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搜索结果: 'GB/T 5310-2017'
| 标准编号 | GB/T 5310-2017 (GB/T5310-2017) | | 中文名称 | 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 | | 英文名称 | [Including 2019XG1] Seamless steel tubes and pipes for high pressure boiler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H48 | | 国际标准分类 | 77.140.75 | | 字数估计 | 26,246 | | 发布日期 | 2017-12-29 | | 实施日期 | 2018-09-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5310-2008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公告2017年第32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GB/T 5310-2017
Seamless steel tubes and pipes for high pressure boiler
ICS 77.140.75
H4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代替GB/T 5310-2008
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
2017-12-29发布
2018-09-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次
前言 Ⅰ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分类和代号 2
4 订货内容 3
5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3
6 技术要求 5
7 试样 17
8 检验和试验方法 18
9 检验规则 19
10 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19
附录A(规范性附录) 高温规定塑性延伸强度 20
附录B(资料性附录) 100000h持久强度推荐数据 21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B/T 5310-2008《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与GB/T 5310-2008相比主要技术变化
如下:
---增加了钢牌号07Cr25Ni21;
---修改了不锈钢的冶炼方法;
---增加了总延伸系数要求;
---修改了15CrMoG钢管的热处理制度;
---修改了硬度要求;
---增加了表面硬度要求;
---修改了压扁试验和弯曲试验要求;
---修改了晶粒度要求;
---修改了显微组织要求;
---修改了脱碳层深度要求;
---修改了表面质量要求;
---修改了10Cr9MoW2VNbBN和07Cr25Ni21NbN的高温规定塑性延伸强度;
---修改了10Cr9MoW2VNbBN、07Cr25Ni21NbN和08Cr18Ni11NbFG的持久强度推荐数据。
本标准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攀钢集团成都钢钒有限公司、衡阳华菱钢管有限公司、江苏武进不锈股份有限公
司、无锡腾跃特种钢管有限公司、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上海发电设
备成套设计研究院、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苏州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山西太钢不锈钢钢管有限公
司、内蒙古北方重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奇、成海涛、陈绍林、宋建新、王志标、王建勇、董莉、吾之英、刘树涛、赵彦芬、
康喜唐、郭元蓉、周仲成、黄平佳、赵斌。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5310-1985、GB 5310-1995、GB/T 5310-2008。
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的分类、代号、尺寸、外形、重量、技术要求、试样、试验方法、检验
规则、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制造高压及其以上压力的蒸汽锅炉、管道用无缝钢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2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3.5 钢铁 酸溶硅和全硅含量的测定 还原型硅钼酸盐分光光度法
GB/T 223.9 钢铁及合金 铝含量的测定 铬天青S分光光度法
GB/T 223.11 钢铁及合金 铬含量的测定 可视滴定或电位滴定法
GB/T 223.14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钽试剂萃取光度法测定钒含量
GB/T 223.16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变色酸光度法测定钛量
GB/T 223.1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硫代硫酸钠分离-碘量法测定铜量
GB/T 223.23 钢铁及合金 镍含量的测定 丁二酮肟分光光度法
GB/T 223.25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丁二酮肟重量法测定镍量
GB/T 223.26 钢铁及合金 钼含量的测定 硫氰酸盐分光光度法
GB/T 223.29 钢铁及合金 铅含量的测定 载体沉淀-二甲酚橙分光光度法
GB/T 223.30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对-溴苦杏仁酸沉淀分离-偶氮胂Ⅲ分光光度法测定
锆量
GB/T 223.31 钢铁及合金 砷含量的测定 蒸馏分离-钼蓝分光光度法
GB/T 223.36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蒸馏分离-中和滴定法测定氮量
GB/T 223.3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离子交换分离-重量法测定铌量
GB/T 223.40 钢铁及合金 铌含量的测定 氯磺酚S分光光度法
GB/T 223.43 钢铁及合金 钨含量的测定 重量法和分光光度法
GB/T 223.47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载体沉淀-钼蓝光度法测定锑量
GB/T 223.50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苯基荧光酮-溴化十六烷基三甲基胺直接光度法测定
锡量
GB/T 223.5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亚砷酸钠-亚硝酸钠滴定法测定锰量
GB/T 223.59 钢铁及合金 磷含量的测定 铋磷钼蓝分光光度法和锑磷钼蓝分光光度法
GB/T 223.67 钢铁及合金 硫含量的测定 次甲基蓝分光光度法
GB/T 223.69 钢铁及合金 碳含量的测定 管式炉内燃烧后气体容量法
GB/T 223.78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姜黄素直接光度法测定硼含量
GB/T 223.80 钢铁及合金 铋和砷含量的测定 氢化物发生-原子荧光光谱法
GB/T 224 钢的脱碳层深度测定法
GB/T 226 钢的低倍组织及缺陷酸蚀检验法
GB/T 228.1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
GB/T 228.2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2部分:高温试验方法
GB/T 229 金属材料 夏比摆锤冲击试验方法
GB/T 230.1 金属材料 洛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A、B、C、D、E、F、G、H、K、N、T标尺)
GB/T 231.1 金属材料 布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
GB/T 232 金属材料 弯曲试验方法
GB/T 241 金属管 液压试验方法
GB/T 242 金属管 扩口试验方法
GB/T 246 金属管 压扁试验方法
GB/T 1979 结构钢低倍组织缺陷评级图
GB/T 2102 钢管的验收、包装、标志和质量证明书
GB/T 2975 钢及钢产品 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
GB/T 4336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火花放电原子发射光谱法(常规法)
GB/T 4340.1 金属材料 维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
GB/T 5777-2008 无缝钢管超声波探伤检验方法
GB/T 6394-2017 金属平均晶粒度测定方法
GB/T 7735-2016 无缝和焊接(埋弧焊除外)钢管缺欠的自动涡流检测
GB/T 10561-2005 钢中非金属夹杂物含量的测定 标准评级图显微检验法
GB/T 11170 不锈钢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火花放电原子发射光谱法(常规法)
GB/T 12606-2016 无缝和焊接(埋弧焊除外)铁磁性钢管纵向和/或横向缺欠的全圆周自动漏磁
检测
GB/T 13298 金属显微组织检验方法
GB/T 15822(所有部分) 无损检测 磁粉检测
GB/T 17395 无缝钢管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GB/T 20066 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GB/T 20123 钢铁 总碳硫含量的测定 高频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常规方法)
GB/T 20124 钢铁 氮含量的测定 惰性气体熔融热导法(常规方法)
GB/T 31925-2015 厚壁无缝钢管超声波检验方法
NB/T 47013.5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5部分:渗透检测
YB/T 4149 连铸圆管坯
YB/T 5137 高压用热轧和锻制无缝钢管圆管坯
3 分类和代号
3.1 本标准的无缝钢管按产品制造方式分为两类,其类别和代号如下:
a) 热轧(挤压、扩)钢管,代号为W-H;
b) 冷拔(轧)钢管,代号为W-C。
3.2 下列代号适用于本文件。
D 外径(如无特殊说明,包括公称外径和/或计算外径,单位为毫米)
S 壁厚(如无特殊说明,包括公称壁厚和/或平均壁厚,单位为毫米)
Smin 最小壁厚
d 公称内径
Dc 计算外径(按公称内径与公称壁厚之和计算出来的外径值,单位为毫米)
Sc 平均壁厚(按最小壁厚及其允许偏差计算的壁厚最大值与最小值的平均值,单位为毫米)
4 订货内容
按本标准订购钢管的合同或订单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a) 产品名称;
b) 标准编号;
c) 钢的牌号;
d) 订购的数量(总重量或总长度);
e) 尺寸规格;
f) 特殊要求。
5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5.1 外径和壁厚
5.1.1 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钢管按公称外径和公称壁厚交货。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钢管
可按公称外径和最小壁厚、公称内径和公称壁厚或其他尺寸规格方式交货。
5.1.2 钢管的公称外径和壁厚应符合GB/T 17395的规定。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可供应
GB/T 17395规定以外尺寸的钢管。当钢管按公称内径和公称壁厚交货时,其尺寸规格由供需双方协
商确定。
5.1.3 钢管按公称外径和公称壁厚交货时,公称外径和公称壁厚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5.1.4 钢管按公称外径和最小壁厚交货时,公称外径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壁厚的允许偏差
应符合表2的规定。
5.1.5 钢管按公称内径和公称壁厚交货时,其公称内径的允许偏差为±1%d,公称壁厚的允许偏差应
符合表1的规定。
5.1.6 当需方未在合同中注明钢管尺寸允许偏差级别时,钢管外径和壁厚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普通级的
规定。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供应表1和表2规定以外尺寸允许偏差的
钢管,或其他内径允许偏差的钢管。
表1 钢管公称外径和公称壁厚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分类代号 制造方式 钢管尺寸
允许偏差
普通级 高级
W-H
热轧(挤压)
钢管
公称外径
(D)
< 57 ±0.40 ±0.30
57~325
S≤35 ±0.75%D ±0.5%D
S >35 ±1%D ±0.75%D
>325~600
允许上偏差:+1%D 或+5,取较小者
允许下偏差:-2
>600
允许上偏差:+1%D 或+7,取较小者
允许下偏差:-2
公称壁厚
(S)
≤4.0 ±0.45 ±0.35
>4.0~20 +12.5%S-10%S ±10%S
>20
D< 219 ±10%S ±7.5%S
D≥219 +12.5%S-10%S ±10%S
表1(续) 单位为毫米
分类代号 制造方式 钢管尺寸
允许偏差
普通级 高级
W-H 热扩钢管
公称外径
(D)
全部 ±1%D ±0.75%D
公称壁厚
(S)
全部 +20%S-10%S
+15%S
-10%S
W-C
冷拔(轧)
钢管
公称外径
(D)
≤25.4 ±0.15 -
>25.4~40 ±0.20 -
>40~50 ±0.25 -
>50~60 ±0.30 -
>60 ±0.5%D -
公称壁厚
(S)
≤3.0 ±0.3 ±0.2
>3.0 ±10%S ±7.5%S
表2 钢管最小壁厚的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分类代号 制造方式 壁厚范围
允许偏差
普通级 高级
W-H 热轧(挤压)钢管
Smin≤4.0 +0.90
+0.7
Smin >4.0 +25%Smin0
+22%Smin
W-C 冷拔(轧)钢管
Smin≤3.0 +0.60
+0.4
Smin >3.0 +20%Smin0
+15%Smin
5.2 长度
5.2.1 通常长度
5.2.1.1 钢管的通常长度为4000mm~12000mm。
5.2.1.2 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可交付长度大于12000mm或短于4000mm但不短于
3000mm 的钢管;长度短于4000mm但不短于3000mm的钢管,其数量应不超过该批钢管交货总数
量的5%。
5.2.2 定尺长度和倍尺长度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钢管可按定尺长度或倍尺长度交货。钢管的定
尺长度允许偏差为+15
0 mm。每个倍尺长度应按下述规定留出切口余量:
a) D≤159mm时,切口余量为5mm~10mm;
b) D >159mm时,切口余量为10mm~15mm。
5.3 弯曲度
5.3.1 钢管的每米弯曲度应符合如下规定:
a) S≤15mm时,不大于1.5mm/m;
b)15mm< S≤30mm时,不大于2.0mm/m;
c) S >30mm时,不大于3.0mm/m。
5.3.2 D≥127mm的钢管,其全长弯曲度应不大于钢管长度的0.10%。
5.3.3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钢管的每米弯曲度和全长弯曲度可采用其他
规定。
5.4 不圆度和壁厚不均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钢管的不圆度和壁厚不均应分别不超过外径和
壁厚公差的80%。
5.5 端头外形
钢管两端端面应与钢管轴线垂直,切口毛刺应予清除。
5.6 重量
5.6.1 交货重量
5.6.1.1 钢管按公称外径和公称壁厚或公称内径和公称壁厚交货时,钢管按实际重量交货,亦可按理论
重量交货。
5.6.1.2 钢管按公称外径和最小壁厚交货时,钢管按实际重量交货;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钢
管亦可按理论重量交货。
5.6.2 理论重量的计算
钢管理论重量的计算按GB/T 17395的规定(钢的密度按7.85kg/dm3),不锈(耐热)钢钢管的理论
重量为按GB/T 17395规定计算理论重量的1.015倍。
按最小壁厚交货钢管,应采用平均壁厚计算理论重量;按公称内径交货钢管,应采用计算外径计算
理论重量。
5.6.3 重量允许偏差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交货钢管实际重量与理论重量的偏差应符合如
下规定:
a) 单根钢管:±10%;
b) 每批最小为10t的钢管:±7.5%。
6 技术要求
6.1 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
6.1.1 钢的牌号和化学成分(熔炼成分)应符合表3的规定。
6.1.2 钢中残余元素的含量应符合表4的规定。
6.1.3 成品钢管的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的规定。成品化学成分的相关术语、定义和判定方法
应符合GB/T 222的规定。
6.2 制造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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