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GB/T 6516-2010 - 自动发货.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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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6516-2010 120 GB/T 6516-2010 9秒内 电解镍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GB/T 6516-2010 (GB/T6516-2010)
中文名称 电解镍
英文名称 Electrolytic nickel
行业 国家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H62
国际标准分类 77.150.40
字数估计 6,673
发布日期 1/10/2011
实施日期 10/1/2011
旧标准 (被替代) GB/T 6516-1997
引用标准 GB/T 8170; GB/T 8647.1; GB/T 8647.2; GB/T 8647.3; GB/T 8647.4; GB/T 8647.5; GB/T 8647.6; GB/T 8647.7; GB/T 8647.8; GB/T 8647.9; GB/T 8647.10; GB/T 26022,
标准依据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1年第1号(总第166号)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解镍(包括电积镍)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贮存和质量证明书以及合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不锈钢、镍基合金、合金钢及电镀等用电解镍。

GB/T 6516-2010: 电解镍 GB/T 6516-2010 英文名称: Electrolytic nickel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解镍(包括电积镍)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贮存和质量证明书以及合同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不锈钢、镍基合金、合金钢及电镀等用电解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8170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8647(所有部分) 镍化学分析方法 GB/T 26022 精炼镍取样方法(ISO 7156:1991,MOD) 3 要求 3.1 产品分类 电解镍按化学成分分为Ni9999、Ni9996、Ni9990、Ni9950、Ni9920五个牌号。 3.2 化学成分 电解镍的化学成分应符合表1的规定。 3.3 表面质量 3.3.1 电解镍均应洗净表面及夹层内电解液,表面洁净,无污泥油污等。 注:Ni9950、Ni9920牌号可为不定形电解镍产品。 3.3.2 Ni9999、Ni9996、Ni9990牌号电解镍应符合以下规定。 3.3.2.1 电解镍平均厚度不应小于3mm。 3.3.2.2 电解镍边缘不得有树枝状结粒及密集气孔(允许修整)。 3.3.2.3 电解镍表面不得有直径大于3mm的密集气孔,直径3mm密集气孔区总面积不得超过镍板 单面面积的15%。 3.3.2.4 电解镍表面高度大于3mm的密集结粒区总面积不得超过镍板单面积15%。 注:25mm×25mm镍板面积上有9个以上气孔或结粒称为密集气孔区或密集结粒区。 3.4 其他要求 3.4.1 需方如对电解镍化学成分、物理规格有特殊要求,可由供需双方协商。 3.4.2 经供需双方协商,并在合同中注明,电解镍也可剪切成条、块供应。 4 试验方法 4.1 化学成分的分析按GB/T 8647规定的方法进行。 4.2 表面质量用目视检测。 5 检验规则 5.1 检查与验收 5.1.1 产品由供方质量检测部门负责对产品进行检验,保证产品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并填写质量证 明书。 5.1.2 需方可对收到的产品进行检验,如检验结果与质量证明书所载内容不相符,可在自收到产品之日起30日之内向供方提出,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如需仲裁,仲裁取样在需方由供需双方进行。 5.2 组批 产品应成批提交检验,每批产品应由同一循环系统、同一生产周期、同一牌号的产品组成。 5.3 检验项目及取样数量 5.3.1 化学成分逐批检验,表面质量逐块检验。 5.3.2 化学成分试验样品的取样数量按GB/T 26022精炼镍取样方法的规定进行。 5.4 检验结果的判定 5.4.1 对分析结果按GB/T 8170规定的方法进行修约后进行判定。 5.4.2 产品化学成分的分析结果与本标准或合同(或订货单)内容不符时,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5.4.3 产品的表面质量检验结果与本标准或合同(或订货单)内容不符时,判该块产品不合格。 6 包装、标志、运输、贮存和质量证明书 6.1 包装 整块电解镍产品应包装成牢固并适合装卸重量的捆;剪切电解镍产品以铁桶或木桶包装。 6.2 标志 每件产品外包装应注明: a) 供方名称; b) 产品名称和牌号; c) 产品批号; d) 净重。 6.3 运输和贮存 运输与贮存时,不得损坏、污染产品。 6.4 质量证明书 每批产品应附有质量证明书,注明: a) 供方名称、地址、联系电话、传真; b) 产品名称、牌号和规格; c) 批号; d) 批重、件数; e) 分析检测结果及检验部门印记; f) 本标准号。 7 合同(或订货单)内容 本标准所列材料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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