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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GB/T 8885-2008 (GB/T8885-2008) | | 中文名称 | 食用玉米淀粉 | | 英文名称 | Edible corn starch | | 行业 | 国家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X11 | | 国际标准分类 | 67.180.20 | | 字数估计 | 7,760 | | 发布日期 | 2008-08-05 | | 实施日期 | 2009-02-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GB/T 8885-1988 | | 引用标准 | GB/T 191; GB/T 4789.3; GB/T 4789.15; GB/T 5009.11; GB/T 5009.12; GB/T 5009.23-2003; GB 7718; GB/T 12086 | | 标准依据 | 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08年第12号(总第125号) | | 发布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食用玉米淀粉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玉米为原料(原料应符合食用标准)而生产的食用淀粉。 |
GB/T 8885-2008: 食用玉米淀粉
GB/T 8885-2008 英文名称: Edible corn starch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8885-2008
代替GB/T 8885-1988
食 用 玉 米 淀 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前 言
本标准代替GB/T 8885-1988《食用玉米淀粉》。
本标准与GB/T 8885-1988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根据食品安全卫生要求和国际惯例,增加了微生物指标;
---增加了检验规则;
---感官要求修订为:外观和气味,取消口感和杂质两项;
---色泽、白度不再按白玉米、黄玉米定值;
---各等级水分统一修订为不超过14.0%;
---酸度修订为:优级品不超过1.50°T、一级品不超过1.80°T、二级品不超过2.00°T;
---灰分修订为:二级品不超过0.18%;
---蛋白质修订为:优级品不超过0.35%、一级品不超过0.45%、二级品不超过0.60%;
---斑点修订为:一级品不超过0.7个/cm2、二级品不超过1.0个/cm2;
---细度修订为:优级品不小于99.5%、一级品不小于99.0%、二级品不小于98.5%;
---脂肪修订为:优级品不超过0.10%、一级品不超过0.15%、二级品不超过0.20%;
---白度修订为:优级品不小于88.0%、一级品不小于87.0%、二级品不小于85.0%;
---感官试验、蛋白质、脂肪、二氧化硫检验方法均按照GB/T 12309《工业玉米淀粉》执行;
---酸度、砷、铅检验方法分别按照 GB/T 5009.53《淀粉类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T 5009.11《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和GB/T 5009.12《食品中铅的测定》执行;
---标志按GB/T 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执行,标签按GB 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执行;
---包装、运输、贮存按本标准中的规定执行。
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农业部谷物品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负责起草,玉米深加工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参加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林夕、武力、李静梅、佟毅、赵国兴、杨秀兰、王步军。
本标准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T 8885-1988。
食 用 玉 米 淀 粉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用玉米淀粉的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玉米为原料(原料应符合食用标准)而生产的食用淀粉。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4789.3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大肠菌群测定
GB/T 4789.15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 霉菌和酵母计数
GB/T 5009.1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
GB/T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T 5009.53-2003 淀粉类制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7718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T 12086 淀粉灰分测定方法
GB/T 12087 淀粉水分测定 烘箱法
GB/T 12095 淀粉斑点测定方法
GB/T 12096-1989 淀粉细度测定方法
GB/T 12097-1989 淀粉白度测定方法
GB/T 12309-1990 工业玉米淀粉
3 要求
3.1 感官要求
3.2 理化要求
4 检验方法
4.1 感官
按GB/T 12309-1990中4.2执行。
4.2 水分
按GB/T 12087执行。
4.3 酸度
按GB/T 5009.53-2003中4.6执行,同时做空白试验。
4.4 灰分
按GB/T 12086执行。
4.5 蛋白质
按GB/T 12309-1990中4.3.6执行。
4.6 斑点
按GB/T 12095执行。
4.7 脂肪
按GB/T 12309-1990中4.3.7执行。
4.8 细度
按GB/T 12096-1989执行。其中4.2按以下规定执行:0.15mm实验筛。
GB/T 8885-2008
4.9 白度
按GB/T 12097-1989执行。其中4.1按以下规定执行:白度仪:波长在420nm~470nm之间,有
适合的样品盒及标准白板,能精确到0.1。
4.10 二氧化硫
按GB/T 12309-1990中4.3.8执行。
4.11 砷
按GB/T 5009.11执行。
4.12 铅
按GB/T 5009.12执行。
4.13 大肠菌群
按GB/T 4789.3执行。
4.14 霉菌
按GB/T 4789.15执行。
5 检验规则
5.1 批次和抽样
5.1.1 批次
同一批原料、同一生产日期、同一生产线生产的包装完好的同一品种、同一规格产品为一组批。
5.1.2 抽样
5.2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感官要求和理化指标,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
5.3 型式检验
5.3.1 型式检验包括技术要求中全部项目。
5.3.2 产品在正常生产时每半年检验一次,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及时检验:
a) 新产品定型鉴定时;
b) 更改关键工艺和设备时;
c) 停产半年以上,重新开始生产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主管部门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5.4 判定规则
5.4.1 卫生指标有一项不合格,该批次产品为不合格。
5.4.2 复验:标志标签、包装不合格者,允许进行整改后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感官要求、理
化指标有一项不合格,可加倍抽样进行复验,以复检结果为准。
6 标签、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6.1 标签、标志
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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