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JG/T 311-2011 - 自动发货. 英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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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T 311-2011 210 JG/T 311-2011 9秒内 柔性饰面砖
   
基本信息
标准编号 JG/T 311-2011 (JG/T311-2011)
中文名称 柔性饰面砖
英文名称 Flexible tile for decoration
行业 建筑行业标准 (推荐)
中标分类 Q31
国际标准分类 91.100.25
字数估计 13,111
发布日期 2011-02-17
实施日期 2011-08-01
引用标准 GB/T 191; GB/T 1766; GB/T 1865; GB/T 2918; GB/T 3810.2-2006; GB/T 6388; GB/T 6682-2008; GB 8624-1997; GB/T 9265; GB/T 9780-2005; GB/T 17146-1997; GB 50210-2001; JG/T 25-1999
标准依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927号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柔性饰面砖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随行文件。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墙体装饰用的柔性饰面砖。主要适用于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饰面层, 其他场合的应用可参照执行。

JG/T 311-2011: 柔性饰面砖 JG/T 311-2011 英文名称: Flexible tile for decoration ICS 91.100.25 Q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业行业标准 柔 性 饰 面 砖 2011-02-17发布 2011-08-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发 布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制品与构配件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中心。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烟台同化防水保温工程有限公司、广州福美软瓷有限公司、涂耐可(中国)有 限公司、北京市建兴新建材开发中心、山东秦恒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乔亚玲、杨文颐、张丹武、夏良强、苏湘鄂、陈岗、于承安、阎秀华、李冰、王巧兰、 刘洋、刘清华。 柔 性 饰 面 砖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柔性饰面砖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与标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 贮存及随行文件。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墙体装饰用的柔性饰面砖。主要适用于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饰面层, 其他场合的应用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91-2008,ISO 780:1997,MOD) GB/T 1766 色漆和清漆 涂层老化的评级方法 GB/T 1865 色漆和清漆 人工气候老化和人工辐射暴露(滤过的氙弧辐射)(ISO 11341:1994,EQV) GB/T 2918 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 GB/T 3810.2-2006 陶瓷砖试验方法 第2部分:尺寸和表面质量的检验 GB/T 6388 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GB/T 6682-2008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ISO 3696:1987,MOD) GB 8624-1997 建筑材料燃烧性能分级方法 GB/T 9265 建筑涂料 涂层耐碱性的测定 GB/T 9780-2005 建筑涂料 涂层耐沾污性试验方法 GB/T 17146-1997 建筑材料水蒸气透过性能试验方法 GB 50210-2001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JG/T 25-1999 建筑涂料 涂层耐冻融循环性测定法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以高分子聚合物及无机非金属骨料为主要原料,通过一定的生产工艺制成的具有一定柔韧性的轻质饰面砖。 4 分类与标记 4.1 分类 按燃烧性能分为普通型和阻燃型;按耐人工老化性和耐沾污性分为Ⅰ级和Ⅱ级。 4.2 标记 4.2.1 代号 普通型,代号为G:阻燃型,代号为FR。 4.2.2 标记 产品按下列顺序标记:产品名称、分类、标准编号。 示例:Ⅰ级阻燃型柔性饰面砖标记为: 5 要求 5.1 表面质量 每块砖的表面应无目视可见的裂缝、孔洞、剥落等缺陷。用于装饰效果的裂纹、孔洞、凹陷等现象可不视为缺陷。 5.2 色差 距1m处垂直观察面积为1m2 的同一型号的试样表面应无明显色差。 5.3 尺寸偏差 长度、宽度和厚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5.4 物理性能 产品的物理性能应符合表2的规定。 6 试验方法 6.1 试验环境 试验应符合GB/T 2918的规定。 6.2 试样制备 试样应在6.1规定的环境放置24h后方可进行试验。试样的制取位置应在距产品边部大于 10mm的区域内,试样尺寸及数量应符合表3的规定。当产品规格小于表3所要求的试样尺寸时,按 照实际规格进行试验。 6.3 表面质量 目测试样表面是否存在裂缝、孔洞、骨料脱落等缺陷。 6.4 色差 将同一型号的试样拼成不小于1m2 的面积,在垂直试样距离1m处目测观察。 6.5 尺寸偏差 按GB/T 3810.2-2006中第2章和第3章的规定进行测试。 6.6 表观密度 6.6.1 用精度为0.02mm的游标卡尺测量试样的长度、宽度,测量位置见图1;用精度0.01mm的千 分尺测量厚度,测量位置见图1所示的a、b、c、d四点。取长度、宽度和厚度的算术平均值,计算试样的 体积V。用天平称量出试样的质量m,精确到0.1g。 6.6.2 结果计算 按照式(1)计算表观密度: 6.7 吸水率 6.7.1 称量并记录试样质量m1,精确至0.1g。 6.7.2 将两块试样浸入GB/T 6682-2008规定的三级水中24h取出。将一块用水浸湿过的麂皮用 手拧干,用麂皮擦去试样表面水分,立即称量浸水后的试件质量m2 并记录,精确至0.1g。 6.7.3 结果计算 按照式(2)计算吸水率: 6.8 耐碱性 按GB/T 9265的规定进行。观察试样表面是否出现开裂、剥落、明显变色等异常现象。如出现以 上异常现象,按GB/T 1766进行评定。 6.9 柔韧性 将试样正面朝外紧贴直径为200mm的圆柱表面缓慢弯曲,观察试样表面是否有裂纹。 6.10 耐温变性 按JG/T 25的规定进行10次循环,每次循环条件为(23±2)℃水中浸泡18h,(-20±2)℃冷冻 3h,(70±2)℃热烘3h。观察试样是否出现粉化、开裂、剥落、明显变色等异常现象。如出现以上异常 现象,按GB/T 1766进行评定。 6.11 耐沾污性 按GB/T 9780-2005的浸渍法规定进行测试。三块试样中有二块为试验板,一块为空白板。 6.12 耐人工老化性 按GB/T 1865规定进行测试。结果按GB/T 1766进行评定。 6.13 水蒸气湿流密度 按GB/T 17146-1997中水法的规定进行测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透湿杯的有效测定面积至少为25cm2; b) 试验温度为(23±2)℃,试验相对湿度为(50±2)%; c) 试样的表面朝向湿度小的一侧。 6.14 燃烧性能 按GB 8624-1997中5.1的规定进行测试。 7 检验规则 7.1 出厂检验 每批产品均应进行出厂检验。检验项目包括:表面质量、色差、尺寸偏差、表观密度、吸水率、耐碱性、柔韧性。 7.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应包括第5章规定的所有项目。有下列情况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 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型式检验为一年一次; b) 新产品试生产的定型鉴定时; c) 产品原料改变、工艺有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性能; d) 产品停产半年后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f)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7.3 组批与抽样规则 7.3.1 组批 以出厂的同一品种、同一规格、同一颜色的产品3000m2 为一批,不足3000m2 的按一批计算。 7.3.2 抽样 从每批中随机抽取2m2。 7.4 判定规则 7.4.1 单项判定 a) 表面质量符合5.1的规定时,则判为该项目合格; b) 色差符合5.2的规定时,则判为该项目合格; c) 尺寸偏差符合表1的规定时,则判为该项目合格; d) 表观密度、吸水率、水蒸气湿流密度: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符合表2的规定时,则判为该项目合格; e) 柔韧性、耐碱性、耐温变性、耐人工老化性:三块试样中有二块符合表2的规定时,则判为该项目合格; f) 耐沾污性:二块试验板中有一块符合表2的规定时,则判为该项目合格; g) 燃烧性能符合表2的规定时,则判为该项目合格。 7.4.2 综合判定 检验结果符合第5章的全部要求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 若有两项或两项以上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若仅有一项不合格,从留样中对不合格项进行 复验。若复验项目合格,则判该批产品合格;否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随行文件 8.1 标志 8.1.1 每个产品均应标明产品标记、生产或安装方向、厂名厂址、商标、批号、生产日期及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8.1.2 产品应采用包装箱包装,其包装标志应符合GB/T 191及GB/T 6388的规定,在包装箱的明显 部位应有如下标志: a) 企业名称; b) 产品名称; c) 产品规格: d) 颜色; e) 生产批号; f) 内装数量: g) 执行标准; h) 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8.2 包装 8.2.1 包装箱应有足够的强度,以保证运输、搬运及堆垛过程中不会损坏。出厂的每批产品均应有产 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8.2.2 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合格证及装箱单。 8.2.2.1 合格证上应有下列内容: a) 企业名称; b) 生产批号: c) 检验结果; d) 检验部门或人员代号; e) 检验日期。 8.2.2.2 装箱单应包括如下内容: a) 企业名称; b) 产品名称、颜色; c) 生产批号; d) 产品数量; e) 包装日期。 8.3 运输 运输和搬运时应轻拿轻放,严禁摔扔,防止产品损伤。 8.4 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通风处,避免高温及日晒雨淋,应按规格、颜色分别堆放,并防止损坏。 8.5 随行文件 供方应向需方提供指导正确使用产品的施工技术要点,施工技术要点参见附录A。 随行文件宜包括:产品合格证、装箱单及产品施工技术要点。 附 录 A (资料性附录) 柔性饰面砖的施工技术要点 A.1 进场验收 A.1.1 施工前应对柔性饰面砖、粘结剂、勾缝剂等材料进行进场验收。 A.1.2 验收完毕后应对找平、粘结及勾缝材料进行试配,进行小面积试贴,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 A.2 施工条件 施工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也不宜高于40℃。室外施工时应避免雨淋和烈日曝晒。 A.3 施工程序 A.3.1 基层处理及验收 施工前必须对粘贴基层、预埋件、连接节点、防水层等隐蔽工程进行检查验收,所有粘贴基层找平处 理后必须平整、无粉灰、无油渍、无砂粒凸起,基层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GB 50210-2001 一般抹灰工程中普通抹灰相应标准的规定。 A.3.2 试排及弹线 a) 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样板进行试排,并确定接缝宽度,分格、试排宜使用整块。对必须使用非整 砖的部位,非整砖宽度不宜小于整砖宽度的1/3; b) 以柔性饰面砖的规格尺寸为标准,按试排效果和整块的倍数弹出垂直线和水平线作为粘贴控制线。 A.3.3 粘贴 a) 刮抹2mm~3mm厚粘结层,宽度以臂长为宜,每次刮抹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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