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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搜索结果: 'LDT122-2019'
| 标准编号 | LD/T 122-2019 (LD/T122-2019) | | 中文名称 | 劳动定额定员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 | 英文名称 | Rules for the structure and drafting of work quota standard | | 行业 | Chinese Industry Standard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00 | | 国际标准分类 | | | 字数估计 | 36,371 | | 发布日期 | 2019-01-22 | | 实施日期 | 2019-02-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LD/T 122-2004 | | 标准依据 | 行业标准备案公告2019年第8号(总第236号) | | 发布机构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LD/T 122-2019
(Structure and drafting rules of labor quota)
/T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劳动安全行业标准
代替 LD/T 122-2004
2019-01-22发布
2019-0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 布
L D
劳动定员定额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Rules for the structure and drafting of work quota standard
ICS 03.100.30
A 02
备案号:
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出版发行
(北京市惠新东街 1 号 邮政编码:100029)
厂印刷装订 新华书店经销
890 毫米 ×1240 毫米 16 开本 2 印张 52 千字
2019 年 7 月第 1 版 2019 年 7 月第 1 次印刷
读者服务部电话:(010)64929211/84209101/64921644
营销中心电话:(010)6496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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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次
前言 Ⅴ
引言 Ⅶ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劳动定员定额标准的构成要素及编排要求 1
3.1 劳动定员定额标准的基本构成要素及编排要求 1
3.2 劳动定员定额工作标准中定员定额要求的构成要素及编排要求 2
3.2.1 劳动定员工作标准中定员要求的构成要素及编排要求 2
3.2.2 劳动定额工作标准中定额要求的构成要素及编排要求 2
4 劳动定员定额标准概述要素的编写要求 3
4.1 封面 3
4.2 目次 3
4.3 前言 4
4.4 引言 4
5 劳动定员定额标准一般要素的编写要求 5
5.1 标准的名称 5
5.1.1 标准名称的基本要素 5
5.1.2 标准名称的具体形式 5
5.2 范围 5
5.2.1 范围的编排 5
5.2.2 范围的内容 5
5.3 规范性引用文件 6
5.3.1 规范性引用文件的清单 6
5.3.2 规范性引用文件的形式 6
6 劳动定员定额标准技术要素的编写要求 6
6.1 术语和定义 6
6.1.1 引导语 6
6.1.2 术语条目 7
6.1.2.1 条目编号 7
6.1.2.2 术语 7
6.1.2.3 英文对应词 7
6.1.2.4 定义 7
6.1.3 附加的内容 7
6.1.3.1 符号 7
6.1.3.2 公式 7
6.1.3.3 图 7
6.1.3.4 示例 7
6.1.3.5 注 8
6.2 符号和缩略语 8
6.2.1 引导语 8
6.2.2 清单 8
6.3 注释和示例 8
6.3.1 注释 8
6.3.1.1 条文中的注 9
6.3.1.2 条文的脚注 9
6.3.2 示例 9
6.4 图和表 9
6.4.1 图 9
6.4.1.1 图的编号与图题 9
6.4.1.2 图注和图的脚注 9
6.4.1.3 技术制图、简图和图形符号 10
6.4.1.4 字母符号和字体 10
6.4.2 表 10
6.4.2.1 一般要求 10
6.4.2.2 表的编号与表题 10
6.4.2.2.1 表的编号 10
6.4.2.2.2 表的表题 10
6.4.2.3 表头和接排 11
6.4.2.4 表注和表的脚注 12
6.5 计量单位和数学公式 13
6.5.1 时间、空间及物理量单位和符号 13
6.5.2 劳动量的单位和符号 14
6.5.3 数学公式 14
6.6 劳动定员定额工作标准的编写要求 15
6.6.1 劳动定员工作标准编写的基本要求 15
6.6.2 劳动定额工作标准编写的基本要求 15
6.7 规范性附录 16
6.7.1 规范性附录的提及方式 16
6.7.2 规范性附录的编写要求 16
7 劳动定员定额标准补充要素的编写要求 17
7.1 资料性附录 17
7.2 参考文献 17
7.3 索引 17
8 劳动定员定额标准的制定修订要求和程序 18
8.1 劳动定员定额标准制定修订的要求 18
8.2 劳动定员定额标准制定修订的程序 18
8.2.1 预阶段 18
8.2.2 立项阶段 18
8.2.3 起草阶段 18
8.2.3.1 标准起草阶段的工作要求 18
8.2.3.2 标准编制说明的主要内容 18
8.2.4 征求意见阶段 19
8.2.5 审查阶段 19
8.2.5.1 审查标准送审稿的程序 19
8.2.5.2 审查标准送审稿的方式 20
8.2.5.3 审查标准送审稿的要求 20
8.2.5.4 审查标准送审稿的内容 20
8.2.5.5 审查标准送审稿的重点 20
8.2.6 批准阶段 21
8.2.7 出版阶段 21
8.2.8 复审阶段 22
8.2.8.1 予以确认 22
8.2.8.2 修改或补充 22
8.2.8.3 修订 22
8.2.8.4 废止 22
8.2.9 废止阶段 22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标准制定修订过程中主要使用的表单格式 23
表 A.1 行业标准制定修订计划项目表 23
表 A.2 意见汇总处理表 23
前 言
本标准根据 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 20000《标准化工作
指南》、GB/T 20001《标准编写规则》、GB/T 20003《标准制定的特殊程序》、GB/T 14002《劳动定员定额术
语》等国家标准最新版本制定。本标准替代 LD/T 122-2004《劳动定员定额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本标准除对 LD/T 122-2004 第 1、2 章的内容进行了必要修改之外,因 GB/T 14002《劳动定员定额
术语》新版本的发布,原第 3 章术语和定义的内容已被替代,故此删除。新版标准第 3 章更名为“劳动定
员定额标准的构成要素及编排要求”,对劳动定员定额标准基本要素的构成与劳动定员定额工作标准的
核心内容“定员定额要求”作出具体规定;将原标准第 4 章“标准的名称”更名为“劳动定员定额标准概
述要素的编写要求”,对封面、目次、前言和引言的编写提出了具体要求;原标准第 5 章“定员定额组成要
素及其要求”已被新版标准第 3 章替代,新标准将第 5 章更名为“劳动定员定额标准一般要素的编写要
求”,对“标准的名称”“范围”和“规范性引用文件”三个构成要素的编写作出了具体规定;新版标准第
6 章“劳动定员定额标准技术要素的编写要求”在原标准内容的基础上进行全面的整合和修订,对“术语
和定义”“符号和缩略语”“注释和示例”“图和表”“计量单位和数学公式”“规范性附录”等六个构成要素
的编写,提出了新的要求,并增加“劳动定员定额工作标准的编写要求”一节新的内容;新版标准第 7 章
“劳动定员定额标准补充要素的编写要求”以原第 8 章“关于附录编写的规定”的内容为基础,增加了新
的内容,对“资料性附录”“参考文献”和“索引”等三个要素的编写作出了规定;新版标准第 8 章“劳动
定员定额标准的制定修订要求和程序”以原标准第 7 章“标准审定的内容和要求”的内容为基础,新增了
劳动定员定额标准从制定修订的预阶段开始,到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和审查阶段,乃至批准、出版、复审
和废止阶段等共九个方面的内容。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劳动定额定员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31)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北京联合大学、北京信息科技大学。
本标准起草人:安鸿章、王竞、孙义敏、许明月、徐惟奋、曲立、李爱婷。
本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LD/T 122-2004。
引 言
2016 年 5 月,全国劳动定额定员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按照《国家标准委关于印发 < 推荐性标准集中复
审工作方案 > 的通知》的精神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关系司的要求,组织开展了全国劳动定员定
额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工作。根据全国劳动定额定员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要求,决定对劳动定员定额行业
通用基础标准--LD/T 122《劳动定员定额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进行全面的修订,修订后的 LD/T 122
《劳动定员定额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将增进该项通用基础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导向性和可行性,
使劳动定员定额标准的制定修订工作更加符合国家标准化管理的要求,更加规范、科学和统一。
劳动定员定额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劳动定员定额标准的基本结构和制定修订标准的编写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行业、地方制定修订劳动定员定额标准,团体、企业制定修订劳动定员定额标准时也可
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1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
GB 3100 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
GB 3101 有关量、单位和符号的一般原则
GB 3102 量和单位
GB/T 4728 电气简图用图形符号
GB/T 5465.2 电气设备用图形符号 第 2 部分:图形符号
GB/T 5094 工业系统、装置与设备以及工业产品 结构原则与参照代号
GB/T 6988 电气技术用文件的编制
GB/T 14002 劳动定员定额术语
GB/T 16273 设备用图形符号
GB/T 16679 信号与连接线的代号
GB/T 16733 国家标准制定程序的阶段划分及代码
GB/T 17451 技术制图 图样画法 视图
GB/T 20000(所有部分)标准化工作指南
GB/T 20001(所有部分)标准编写规则
GB/T 20003(所有部分)标准制定的特殊程序
GB/T 20063 简图用图形符号
ISO 7000 设备用图形符号 索引和一览表 (Graphical Symbols for use on equipment-Index
and synopsis)
3 劳动定员定额标准的构成要素及编排要求
3.1 劳动定员定额标准的基本构成要素及编排要求
表 1 列出了劳动定员定额标准基本构成要素及编排要求。
表 1 劳动定员定额标准基本构成要素及编排要求
构成要素的类型 性质与必备性 编排的顺序 表述的形式
概述要素 资料性
必备要素 封面 文字(标示标准的信息)
必备要素 目次 a 文字(可采用专用软件制作)
必备要素 前言 条文(可选用注、脚注)
可选要素 引言 条文、图表、注、脚注
一般要素 规范性
必备要素 标准名称 文字
必备要素 范围 条文(可选用图表、注、脚注)
可选要素 规范性引用文件 文件清单、注、脚注
可选要素 术语和定义 条文、图表、注、脚注
技术要素 规范性
可选要素 符号、代号和缩略语 条文、图表、注、脚注
必备要素 定员定额的要求 条文、图表、示例、注、脚注
可选要素 规范性附录 条文、图表、注、脚注
补充要素 资料性
可选要素 资料性附录 条文、图表、注、脚注
可选要素 参考文献 文件清单(资料性引用)、脚注
可选要素 索引 文字(可采用专用软件生成)
a 在 GB/T 1.1《标准化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中,一般将表中“目次”列为可选要素,基于劳动
定员定额标准的实际需要,本标准将其列为必备要素。
3.2 劳动定员定额工作标准中定员定额要求的构成要素及编排要求
3.2.1 劳动定员工作标准中定员要求的构成要素及编排要求
表 2 列出了劳动定员工作标准中定员要求的构成要素及编排要求。
表 2 劳动定员工作标准中定员要求的构成要素及编排要求
序号 要素性质 要素名称 说 明
规范性
技术要素
岗位分类 可立单独预设标准,亦可列为标准中的一章
2 岗位编码
应依据 GB/T 20001.2《标准编写规则 第 2 部分 符号标
准》编排
3 生产设备或岗位名称
生产设备定员标准,则应指明加工的对象物或使用设备的名
称;岗位定员标准,应明确其对象--工作岗位的名称
4 岗位职责概述 可列在岗位分类标准或列在定员标准的具体要求中
5 工作内容和要求 包括工作程序步骤、工作质量要求等项内容
6 工作轮班方式 包括轮班班次、轮班时长
7 人员配置员额 岗位人员配置的具体限额
8 人员素质要求 岗位人员配置的素质要求
9 必要补充或说明 为了有助于标准的使用,作出必要的解释和补充说明
注:本表列出 9 项构成要素,属于定员标准规范性技术要素的核心内容,应根据需要预设。
3.2.2 劳动定额工作标准中定额要求的构成要素及编排要求
表 3 列出了劳动定额工作标准中定额要求的构成要素及编排要求。
表 3 劳动定额工作标准中定额要求的构成要素及编排要求
序号 要素性质 要素名称 说 明
规范性
技术要素
岗位(工种)
工序或作业名称
说明岗位(工种)、工序、工步或作业操作的名称
工序或作业
操作的工作内容
说明工序或作业操作的具体步骤、程序
使用设备、器具及
加工、检测的方法
说明使用设备、工卡量装型号、操作规范和技术质量要求,设
备定员人数,安全操作规程等
作业条件
和劳动环境
说明工序或作业条件和环境,包括劳动强度、精神紧张度、作
业危险性及安全责任等。劳动环境包括环境温湿度、噪声、粉
尘、污染程度等
生产加工
对象的参数
说明被加工对象的形状、尺寸、质量、硬度、材质以及其他方面
的特征或特性
工序或作业
劳动定额要求
明确规定活劳动消耗量的限额,可采用工时定额、产量定额或
双重定额等定额形式
7 定额的调整系数
采用设备、工具、加工材质、工作条件、劳动环境等多种修正系
数对定额标准的数值进行调整
劳动定额
的数学模型
正确反映工序或作业活劳动消耗量和影响因素之间的数量依
存关系。利用数学模型计算的定额应同表格式中提供的定额数
据一致
使用说明
与注意事项
采用示例、表注或在工时定额、产量定额表格中设置“说明”
一栏,对标准使用方法及需要注意的事项等作出说明、补充
注:本表列出了 9 项构成要素,属于定额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的核心内容,应根据需要预设。
4 劳动定员定额标准概述要素的编写要求
4.1 封面
在编排劳动定员定额行业标准封面时,应符合 GB/T 1.1 的要求。应当按照 GB/T 1.1 中 6.1.1 以
及附录 I(规范性附录)图 I.2 行业标准封面格式的具体规定和要求进行设计,也可采用《标准编写模板
TCS2009》编写。
4.2 目次
标准中如果需要设有目次,则应用“目次”作标题,将其置于封面之后。目次中所列内容应当包括以
下 11 项:
a)前言。
b)引言。
c)章的编号、标题。
d)条的编号、标题,在需要列出条时才列出,并且只列出带有标题的条。列出条的编号、标题时,应
从章的编号、标题下一行,按照不同层次编号分别后退一个汉字,逐条按顺序编排,可参见本标准的目次。
e)附录编号、附录性质(规范性附录或资料性附录)、附录标题。
f)附录章的编号、标题(在需要给出附录的章时才列出)。
g)附录条的编号、标题(在需要列出附录的条时才列出,并且只列出带有标题的条)。
h)参考文献。
i)索引。
j)图的编号、图题(需要时才列出带有图题的图)。
k)表的编号、表题(需要时才列出带有表题的表)。
具体编写目次时,在列出上述内容的同时,还应列出其所在的页码,并用“”号予以连接。
4.3 前言
前言置于目次之后,引言之前。当没有预设引言时,则应排列在标准的正文之前。起草标准的前言
时,应根据标准的实际内容,按照顺序逐一说明以下九项内容:
a)标准结构的说明。
b)标准编制所依据的起草规则。
c)所替代的标准或文件的说明。
d)标准附录的说明。
e)标准与国际文件、国外文件关系的说明。
f)标准涉及有关专利的说明。
g)标准提出信息、归口信息的陈述。
h)标准起草单位和主要起草人的陈述。
i)所代替标准版本情况的说明等内容。
4.4 引言
引言为可选要素。如果需要,应将其置于前言之后,标准正文之前。引言应包括以下内容:
a)说明编制本标准的原因。阐明为什么要编制或修订某项标准,包括编制或修订标准的原因、目的
和意义。
b)对标准的核心内容作出必要的说明或者给出涉及本标准的特殊信息。
在撰写引言时,还应当关注以下三个问题:
a)引言一般不应编号。如果引言的内容需要分条时,应仅对条编号,并采用 0.l、0.2、0.3的形
式。引言中的条可设标题,亦可不设标题。
b)引言的内容仅仅解释原因,提供信息或说明,不应包含要求性条款,即不应出现包含助动词“应”
的陈述句型,如“应满足的要求”“应符合的规定”等。
c)引言中不应包括范围一章的内容,即不能出现“本标准规定了”“本标准主要涉及”“本
标准适用于”等句型。
示例 1:
在下例的引言中,第一部分概括说明了为什么要制定本项标准;第二部分指出了本标准技术内容的
主要特点,并阐述了具体与一般概念的术语之间的关系及定义的方法。
引 言
制定 GB/T 20000 的本部分的目的在于促进从事标准化工作的机构和人员间的相互理解。
本部分不重复其他权威术语词典从通用角度对术语所界定的定义。
表达具体概念的术语,通常可由表达一般概念的术语组合而成。因此后一类术语就形成了“建筑构件”,本部分采用
了这种方法选择术语并编写定义。这样,再增添的术语,就可以按照本部分的框架容易地构建起来。例如,安全标准可
定义为,“免除了不可接受的伤害风险的状态(见 4.5 对安全的定义)的标准”。
当本部分中已经界定的术语在其他定义和注中首次出现时,这些术语用黑体字印刷。
某些定义的注,提供进一步的说明、解释或示例,以帮助对所指称的概念的清晰理解。
示例 2:
在下例的引言中,采用分段形式阐述了制定劳动定员定额术语标准的必要性和重要意义。
引 言
劳动定员定额术语的标准化是推行本领域标准化工作的基础。劳动定员定额术语工作遵循统一的原则和方法,
能够:
a)以实际和有效的方式组织劳动定员定额标准化工作的开展;
b)切实保证劳动定员定额专业领域内及相关领域之间使用术语的科学性、一致性、系统性和逻辑上的完整性;
c)有利于本领域内概念体系间的协调和不同语种间的协调;
d)有利于本领域科学研究和教学活动的发展和创新。
5 劳动定员定额标准一般要素的编写要求
5.1 标准的名称
5.1.1 标准名称的基本要素
标准的名称是对某一项标准的内涵和外延的高度总结和概括。
标准名称由三个基本要素构成,即引导要素、主体要素和补充要素。这三个要素按照由一般到特殊
排列,即:引导要素 + 主体要素 + 补充要素。
--引导要素表示标准所属的领域。如民用航空、烟草行业、机械行业、建设工程、轨道交通、海洋运
输等。劳动定员定额标准应当根据各项标准具体性质和特点决定标准名称是否选择“引导要素”。
--主体要素表示该标准所涉及的主要对象,在标准名称中一定要有主体要素。
--补充要素表示上述主要对象的特定方面,或者是同一对象的各个组成部分,或者系列配套标准
中某一项子标准。对于单独的标准,补充要素是可酌情取舍的;对于将标准分成若干部分编排出版的,补
充要素则是必备要素。
5.1.2 标准名称的具体形式
标准的名称根据标准的性质和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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