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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LY/T 1854-2009 (LY/T1854-2009) | | 中文名称 | 室内高湿场所用木地板 | | 英文名称 | Wood flooring used in high humidity condition of indoors | | 行业 | 林业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B70 | | 国际标准分类 | 79.080 | | 字数估计 | 12,177 | | 发布日期 | 2009-06-18 | | 实施日期 | 2009-10-01 | | 引用标准 | GB/T 1740-2007; GB/T 2828.1-2003; GB/T 4100-2006; GB/T 15036.2-2001; GB/T 17657-1999; GB/T 18103; GB 18580; LY/T 1614-2004 | | 标准依据 | 国家林业局公告2010年第1号 | | 发布机构 | 国家林业局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高湿场所用木地板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本标准适用于以木材或指接材经过加工制成, 适用于桑拿房、浴室等高湿度环境的实木地板。 |
LY/T 1854-2009
Wood flooring used in high humidity condition of indoors
ICS 79.080
B70
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
LY/T1854-2009
室内高湿场所用木地板
2009-06-18发布
2009-10-01实施
国 家 林 业 局 发 布
前言
本标准由全国人造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木材工业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上海宏星建材有限公司、新生活家木业制品(中山)有限公司、浙江贝亚克木
业有限公司、绍兴市彬彬(金亿)木业有限公司、上海市建筑科学院(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锦绣前程木业
有限公司、上海好力家木业有限公司、钻石木中国有限公司、芬兰太尔化工有限公司、上海乔凡装饰材料
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蒋松林、程强、杨帆、罗正洪、黄定余、刘硕真、方勤良、姜金法、张治宇、徐波、
庞学胜、朱琦敏、杨虹、李新发、曲岩春、李、徐青、穆秀君、臧凡。
LY/T1854-2009
室内高湿场所用木地板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室内高湿场所用木地板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
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以木材或指接材经过加工制成,适用于桑拿房、浴室等高湿度环境的实木地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740-2007 漆膜耐湿热测定法
GB/T 2828.1-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 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
计划
GB/T 4100-2006 陶瓷砖
GB/T 15036.2-2001 实木地板 检验和试验方法
GB/T 17657-1999 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
GB/T 18103 实木复合地板
GB 18580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LY/T 1614-2004 实木集成地板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以木材或指接材经过加工制成,适用于桑拿房、浴室等高湿度环境的实木地板。
4 要求
4.1 常用树种有杉木、獐子松、重蚁木、茚茄木等,树种名称应符合 GB/T 15036.1-2001附录 A的
规定。
4.2 如需纵向拼接,应采用指接方式接长,且同一块地板树种应一致。
4.3 根据产品的外观质量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和合格品三个等级。
4.4 外观质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室内高湿场所用木地板的外观质量要求
名称
表面
优等品 一等品 合格品
背面
活节
直径≤5mm
长度≤50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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