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DF] MHT5112-2016 - 中国标准 英文版
| 标准号码 | 美元 | 购买PDF | 工期 | 标准名称(英文版) |
| MH/T 5112-2016 | 489 | MH/T 5112-2016 | <=3 | 民用机场航站楼能效评价指南 |
| 基本信息 | |
|---|---|
| 标准编号 | MH/T 5112-2016 (MH/T5112-2016) |
| 中文名称 | 民用机场航站楼能效评价指南 |
| 英文名称 | Guidelines for energy efficiency evaluation on civil airport terminals |
| 行业 | 民航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F01 |
| 国际标准分类 | 03.220.50 |
| 字数估计 | 14,129 |
| 发布日期 | 2016-01-27 |
| 实施日期 | 2016-05-01 |
| 引用标准 | GB 50189-2015; GB/T 17981-2007; GB/T 50155-2015; JG/T 358-2012 |
| 标准依据 | 民用航空行业标准公告2016年第2号;民航标准复审结论公布 |
| 发布机构 | 中国民用航空局 |
| 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机场航站楼能效评价的一般原则、机场航站楼能耗强度指标计算方法及约束值和引导值、机场航站楼能源系统能效指标计算方法及约束值和引导值等。本标准适用于己经投入使用的、设计或实际年旅客吞吐量不低于50万人次民用机场航站楼和配套冷热能源系统运行能耗强度、能效的评价与管理。设计或实际年旅客吞吐量低于50万人次的民用机场, 可参照执行。 |
MH/T 5112-2016: 民用机场航站楼能效评价指南
MH/T 5112-2016 英文名称: Guidelines for energy efficiency evaluation on civil airport terminals
ICS 03.220.50
F 01
MH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用 航 空 行 业 标 准
民用机场航站楼能效评价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民用机场航站楼能效评价的一般原则、机场航站楼能耗强度指标计算方法及约束值和
引导值、机场航站楼能源系统能效指标计算方法及约束值和引导值等。
本标准适用于已经投入使用的、设计或实际年旅客吞吐量不低于50万人次民用机场航站楼和配套冷
热能源系统运行能耗强度、能效的评价与管理。
设计或实际年旅客吞吐量低于50万人次的民用机场,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3 术语和定义
3.1机场航站楼总能耗
机场航站楼运行过程中的能源消费总量,包括维持机场航站楼建筑环境的用能(如供暖、制冷、通
风、空调和照明等)和机场航站楼内各专业系统或设备(如行李系统、航班信息系统、信息数据机房、
生活热水设备、电梯步道等)的用能。不包含向航空器、车辆等移动设施供应的能源。
3.2机场航站楼能耗强度指标 机场航
站楼电耗强度、机场航站楼单位面积年耗冷量等。
3.3机场航站楼能源系统能效指标
机场航站楼能源系统为终端用户提供的冷热量与所消耗的能源量之比,如锅炉效率、冷源运行能效
比、冷冻水输送系数等。
3.4指标约束值
为实现机场航站楼使用功能而设定的指标限制。
3.5指标引导值
为实现机场航站楼使用功能,以高效利用能源为目标设定的指标限值。
3.6指标实测值
由经过定期检定(校准)的计量装置实际测量得到的机场航站楼及其能源系统能耗数值计算得到的指标。
3.7机场航站楼单位面积年供暖综合能耗
在一个完整的日历年内,供暖系统向航站楼供暖所消耗的能源总量,除以该机场航站楼建筑面积而
得到的指标。能源总量包括热源消耗的能源、供暖循环水泵消耗的能源以及其他辅机消耗的能源。
3.8机场航站楼单位面积年耗热量
在一个完整的日历年内,供暖系统向机场航站楼提供的热量除以该机场航站楼建筑面积所得到的能耗强度指标。
3.9机场航站楼单位面积年制冷能耗
在一个完整日历年内,制冷系统向机场航站楼供冷所消耗的能源量,除以该机场航站楼建筑面积而
得到的能耗指标。供冷消耗的能源量包括制冷主机、水泵、冷却塔及辅机所消耗的能源,和机场航站楼
内制冷空调系统水泵所消耗的能源。
对于采用非电制冷方式的能源系统,宜按等效电法将非电制冷系统消耗的非电能源折算为电量消耗。
3.10机场航站楼单位面积年耗冷量指标
在一个完整日历年内,制冷系统向机场航站楼提供的冷量,除以该机场航站楼建筑面积所得到的能耗指标。
3.11热源运行效率
在一个完整的日历年内,机场热源站(厂)的产热量除以所消耗的燃料所得到的指标。
3.12冷源运行能效比
在一个完整的日历年内,机场航站楼制冷系统制取的冷量,除以制冷主机能源消耗量得到的指标。
4 一般原则
4.1 本标准中各类能源和载能工质(电力、燃气、煤、油、冷冻水、蒸汽、热水等)的统计周期为一
个完整的日历年。
4.2 在计算综合能耗类指标时,机场使用的电力、燃气、油、蒸汽、载能工质等折算为标准煤的用量,
折算系数参见附录 A。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燃料用煤折算为标准煤时,按照煤的实测热值进行折算;无实测值时, 参照附录 A 进行折算;
b) 电力折算时采用当量折算系数;
c) 机场航站楼使用的空调冷冻水、供暖和生活热水由机场能源站供给的,能按照服务对象单独计
量的,综合能耗按照实际计量的一次、二次能源量进行折算;不能按照服务对象单独计量的,
根据航站楼实际消耗的冷、热量与能源站生产的总冷、热量的占比折算一次、二次能源后计入
航站楼能耗。
4.3 机场航站楼能耗强度、能源系统能效指标的约束值和引导值按规模和所属气候区给出。
按照旅客吞吐量划分的机场如下:
--甲类机场:年旅客吞吐量高于 1 000 万人次的机场;
--乙类机场:年旅客吞吐量 50 万人数~1 000 万人次的机场。
按照地理位置划分机场如下:
--I 类机场: 严寒和寒冷地区的机场;
--II 类机场: 除严寒和寒冷地区之外的其他地区的机场。
4.4 机场航站楼能耗强度指标和能源系统能效指标计算所需的能耗数值,应由经过定期检定(校准)
的计量装置计量得到。
4.5 机场航站楼能耗强度指标和能源系统能效指标计算所需的能耗数值,宜按日历年、固定周期记录、存档。
5 机场航站楼能耗强度指标与管理
5.1 机场航站楼能耗强度指标
5.1.1 机场航站楼能耗强度指标包括:
--机场航站楼综合能耗强度;
--机场航站楼电耗强度;
--年平均单位旅客综合能耗;
--年平均单位旅客电耗。
5.1.2 对于有供冷需求的机场航站楼,能耗强度指标还包括:
--单位面积年耗冷量;
--单位面积年供冷能耗。
5.1.3 对于有供暖需求的机场航站楼,能耗强度指标还包括:
--单位面积年耗热量;
--单位面积年供暖综合能耗。
5.1.4 机场航站楼综合能耗强度指标,按照公式(1)计算:
5.1.5 机场航站楼电耗强度指标,按照公式(2)计算:
5.1.6 年平均单位旅客综合能耗指标,按照公式(3)计算:
5.1.7 年平均单位旅客电耗指标,按照公式(4)计算:
5.1.8 单位面积年耗冷量指标,按照公式(5)计算:
5.1.9 航站楼单位面积年供冷能耗指标,按照公式(6)计算:
5.1.10 单位面积年耗热量指标,按照公式(7)计算:
5.1.11 单位面积年供暖综合能耗指标,按照公式(8)计算:
5.2 机场航站楼能耗强度指标约束值和引导值
5.2.1 机场航站楼能耗强度指标约束值和引导值按旅客吞吐量规模和所属气候区给出。机场航站楼能
耗强度指标实测值应符合表 1~表 8的规定。
5.2.2 机场航站楼综合能耗强度指标约束值和引导值见表 1。
5.2.3 机场航站楼电耗强度指标约束值和引导值见表 2。
5.2.4 机场航站楼年平均单位旅客综合能耗指标约束值和引导值见表 3。
5.2.5 机场航站楼年平均单位旅客电耗指标约束值和引导值见表 4。
5.2.6 机场航站楼单位面积年耗热量指标约束值和引导值见表 5。
5.2.7 机场航站楼单位面积年供暖综合能耗指标约束值和引导值见表 6。
5.2.8 机场航站楼单位面积年耗冷量指标约束值和引导值见表 7。
5.2.9 机场航站楼单位面积年供冷能耗指标约束值和引导值见表 8。
6.1.2 制冷系统能效比指标,按照公式(9)计算:
6.1.3 冷源运行能效比指标,按照公式(10)计算:
6.1.4 冷冻水系统输送系数指标,按照公式(11)计算:
6.1.5 冷却水系统输送系数指标,按照公式(12)计算:
6.1.6 电驱动热泵型热源运行效率指标,按照公式(13)计算:
6.1.7 化石能源燃烧型热源运行效率指标,按照公式(14)计算:
6.1.8 供暖循环泵输送系数指标,按照公式(15)计算:
6.1.9 空调末端能效比指标,按照公式(16)计算:
6.2 能源系统能效指标约束值和引导值
6.2.1 制冷系统能效比指标约束值和引导值见表 9 和表 10。
6.2.2 冷源运行能效指标约束值和引导值见表 11 和表 12。
6.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