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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MH/T 6048-2020 (MH/T6048-2020) | | 中文名称 | 行李/货物牵引车 | | 英文名称 | (Luggage/Cargo Tractor) | | 行业 | 民航行业标准 (推荐) | | 中标分类 | J83 | | 国际标准分类 | 53.060 | | 字数估计 | 17,198 | | 发布日期 | 2020-07-20 | | 实施日期 | 2020-10-01 | | 旧标准 (被替代) | MH/T 6048-2008 | | 发布机构 | 中国民用航空局 |
MH/T 6048-2020: 行李/货物牵引车
MH/T 6048-2020 英文名称: (Luggage/Cargo Tractor)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用 航 空 行 业 标 准
代替 MH/T 6048-2008
行李/货物牵引车
中国民用航空局 发 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民用机场内使用的行李/货物牵引车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牌、标
识、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在民用机场内使用的行李/货物牵引车(以下简称牵引车)。
注:牵引车包括内燃式牵引车和电动式牵引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495 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
GB/T 3766 液压传动 系统及其元件的通用规则和安全要求
GB/T 4094.2 电动汽车 操纵件、指示器及信号装置的标志
GB/T 7593 机动工业车辆 驾驶员控制装置及其他显示装置用符号
GB/T 7935 液压元件 通用技术条件
GB/T 9969 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 总则
GB/T 12544 汽车最高车速试验方法
GB/T 12547 汽车最低稳定车速试验方法
GB/T 12673 汽车主要尺寸测量方法
GB/T 12674 汽车质量(重量)参数测定方法
GB/T 12678 汽车可靠性行驶试验方法
GB/T 14436 工业产品保证文件 总则
GB/T 18488.1 电动汽车用驱动电机系统 第 1 部分:技术条件
GB/T 18849 机动工业车辆制动器性能和零件强度
GB 20891 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
GB/T 21268 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通用技术条件
GB 36886 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
GJB 150.3 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 高温试验
GJB 150.4 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 低温试验
GJB 150.9 军用设备环境试验方法 温热试验
JB/T 5943 工程机械 焊接件通用技术条件
JB/T 10750 牵引车
MH/T 0023 航空器地面服务设备用图形符号
QC/T 484 汽车油漆涂层
QC/T 625 汽车用涂镀层和化学处理层
4 技术要求
4.1 一般要求
4.1.1 牵引车的所有外购件应满足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具备相关证明文件及出厂合格证明。
4.1.2 牵引车结构件的焊接应符合 JB/T 5943 的规定。
4.1.3 牵引车的油漆涂层应符合 QC/T 484 的规定。
4.1.4 牵引车零部件的涂镀层和化学处理层应符合 QC/T 625 的规定。
4.1.5 牵引车应外观整洁,各零部件应完好且无缺损。
4.1.6 牵引车电气安装应符合电气原理图,各接线端应有不易脱落的明显标识。牵引车各连接件、紧
固件应连接可靠,且设置防松动装置。牵引车的工具及备附件应固定可靠。
4.1.7 牵引车油路、气路系统的管路应排列整齐、夹持牢固,且不应与运动部件发生摩擦或干涉。
4.1.8 牵引车所有电气部件、线束应排列整齐、牢固固定,且应采取适当保护措施。
4.1.9 牵引车应无渗油、漏水或漏气现象。
4.1.10 牵引车前后应设置牵引装置。前部牵引装置应满足车辆故障时被拖拽的要求,后部牵引装置应
设置在牵引车的纵轴线上,且安全可靠,操作方便。后部牵引装置,见图 1。
图1 牵引装置
4.1.11 牵引车的操作和保养部位应有足够的操作空间。
4.1.12 牵引车轴荷应不大于车轴最大设计轴荷,轮胎的承载能力应与牵引车的轴荷相匹配。转向轴轴
荷与牵引车整备质量的比值应不小于 20%。
4.1.13 对开式轮辋上装有充气轮胎时,应保证车轮从车上拆下后,方能松动轮辋螺栓。
4.1.14 驾驶员和地面作业人员可能触及的范围不应有锐边和棱角。
4.1.15 牵引车应设置起吊点或叉运位置。
4.1.16 牵引车应设置车速表、里程表和工作小时计。小时计量程应不小于 9999 h。内燃式牵引车小
时计以内燃机启动开始计时。电动式牵引车小时计开关应串接在加速开关回路中,车辆行驶时,小时计
开始计时。内燃式牵引车应设置燃油表,电动式牵引车应设置电量表。
4.1.17 操作台上应设置明显的工作状态指示信号,其图型符号应符合 MH/T 0023 的规定。
4.2.1.5 牵引车的照明和信号装置、雨刮器、警示灯等宜采用 DC12 V 供电。采用负极(或正极)搭铁
的单线供电方式的用电设备,其正极与负极之间的绝缘电阻应大于 500 kΩ。
4.2.1.6 商用底盘和自制底盘供应商应提供车辆 CAN 总线通讯标准接口协议及车辆运行信息。
4.2.1.7 驾驶室外的电控箱、控制元器件、电气连接件防护等级应不低于 IP55。驾驶室内的电控箱、
控制元器件、电气连接件应不受雨水影响,安装位置应与驾驶室易进水部位进行有效隔离。
4.2.2.1.8 采用电压大于 60 V 蓄电池组的电动式清水车,其动力系统主回路应与底盘隔离,动力系统
高压部件可导电外壳应与底盘等电位连接。
4.2.2.1.9 电动式牵引车应设置独立于控制系统的电源切断开关。在驾驶员离开驾驶位 3 s~5 s 后,
应能自动断开行驶主回路。
4.2.2.1.10 行驶电机应设置过电流保护装置,转向电机应设置短路保护装置。电动式牵引车处于正常
行驶状态时,当方向盘置于最大转向角,转向电机应能够持续稳定工作。
4.2.2.1.11 应在驾驶员手可触及的位置应设置一个红色蘑菇型主电源紧急断开开关和一个机械式动
力蓄电池电源切断开关。
4.2.2.1.12 动力系统供电应采用双线回路设计,当辅助电路与动力系统有电连接时,应防止辅助电路
电压过高。
4.2.2.1.13 电缆连接器应与动力电缆相匹配,且压接牢固,其防护等级应不低于 IP55。电压在 60 V
(DC)(含)以上的电缆连接器应设置锁止装置。
4.2.2.1.14 当动力蓄电池剩余电量达到下限值时,应设置声光警示信号,且保证牵引车在照明供电状
态下,可行驶至充电区域(行驶距离不小于 1 km)。
4.2.2.1.15 采用 60 V 及以上电压蓄电池组的牵引车,应在所有可引起人员触电的部位采取防护措施,
且设有“高压危险”标识。
4.2.2.2 绝缘性
4.2.2.2.1 电机绝缘等级应不低于 H 级。
4.2.2.2.2 电机的任何部件均不应使用硅树脂材料。
4.2.2.2.3 在绝缘等级限定温度下,漆包线的电气和机械性能不应降低,即使在规定工作制下连续工
作,漆包线不应丧失绝缘性。
4.2.2.2.4 最大工作电压条件下,直流电路绝缘电阻的最小值应大于 100 Ω/V,交流电路绝缘电阻的
最小值应大于 500 Ω/V。
4.2.2.3 蓄电池
4.2.2.3.1 蓄电池应置于有盖板的蓄电池箱内。金属盖板与蓄电池带电零部件的间距应不小于 30 mm,
蓄电池盖板内顶面应附着绝缘材料。
4.2.2.3.2 在盖板 300 mm×300 mm 面积上施加 980 N 的作用力,盖板与接线端面不应发生接触。盖板
在正常使用时,应盖紧且不出现移动。
4.2.2.3.3 采用铅酸蓄电池的牵引车,蓄电池箱及其盖板应设置适当的通风孔。
4.2.2.3.4 采用铅酸蓄电池的牵引车,蓄电池箱内表面应能抗电解质的化学腐蚀。蓄电池箱应采取防
护装置,防止电解质流到地面。
4.2.2.3.5 蓄电池及其箱体应安装牢固且便于拆装。
4.2.2.3.6 动力电池系统(铅酸蓄电池除外)防护等级应不低于 IP67。
4.2.2.3.7 蓄电池(铅酸蓄电池除外)应配置电池管理系统和在线绝缘检测装置。
4.3.1.5 电动式牵引车牵引额定牵引质量,从动力蓄电池满电量开始,直到动力蓄电池低电量报警,
应能连续行驶,且电动机、动力蓄电池和控制器等不应出现过热现象。
4.3.1.6 内燃式牵引车加满燃料后,应能牵引 0.5 倍额定牵引质量连续工作不少于 8 h。
4.3.1.7 电动式牵引车空载续驶里程应不小于 100 km。
4.3.2 传动装置
4.3.2.1 传动装置应运转顺畅且无冲击。在转向或曲线行驶时,左右驱动轮应协调运转。
4.3.2.2 配置自动变速器的牵引车应设置换挡限制装置,防止车辆未停稳时,前进挡与倒档直接转换。
4.5.2 驾驶室的形状和布置应不遮挡驾驶人员和操作操作人员的视线。驾驶员应能清楚地观察到牵引
装置。
4.5.3 门窗、风挡玻璃均应使用安全玻璃。前风挡玻璃应设置除霜、除雾装置,后风挡玻璃宜设置除
霜、除雾装置。
4.5.4 驾驶室前后风挡玻璃应设置雨刮器,雨刮器刮雨面积应保证驾驶员具有良好视野。
4.6 照明和信号装置
4.6.1 牵引车应至少设置表 1所列灯具。
4.6.2 牵引车应设置倒车声音报警器。
4.7 液压系统
4.7.1 牵引车液压系统应符合 GB/T 3766 的规定。液压元件应符合 GB/T 7935 的规定。
并设有警示标识。
4.7.3 液压系统应设置排气装置。
4.7.4 液压油箱应设置油量计,清晰地标明允许的最高和最低油面界线。液压油箱的加油口和放油口应
设置合理且操作方便。
4.8 控制装置
4.8.1 内燃式牵引车应设置燃油表。电动式牵引车应设置电量表,其满量程指示最大允差为 10%,蓄
电池容量剩余电量低于 30%时,应声光提示。
4.8.2 动力装置自带的监测仪表应符合相应产品规范的规定,其它监测仪表的准确度等级应不低于
2.5 级。
4.9 环保要求
4.9.1 牵引车加速行驶时,车外噪声应符合 GB 1495 的规定。
4.9.2 内燃式牵引车驾驶员耳边噪声应不大于 90 dB(A)。电动式牵引车驾驶员耳边噪声应不大于 80
dB(A)。
4.9.3 内燃式牵引车的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应符合 GB 20891 的规定。
4.9.4 内燃式牵引车的柴油机采用自由加速法进行烟度测量,用不透光烟度法所测得的排气光吸收系
数应满足 GB 36886 的要求。
4.10 环境要求
4.10.1 环境
内燃式牵引车应能在环境温度为-40 ℃~60 ℃、相对湿度不大于95 %条件下正常工作。电动式牵
引车应能在环境温度为-15 ℃~45 ℃、相对湿度不大于95 %的条件下正常工作。
5.3.1.1 常温启动性能检查
在环境温度低于-5 ℃时,采用发动机配置的各种启动装置(不包括低温启动装置)分别启动牵引
车3次,每次间隔至少2 min。
5.3.3.1 内燃式牵引车最大挂钩牵引力检验
牵引车在额定质量状态时,在平坦、干燥、清洁的硬路面(沥青或水泥路面)上,用牵引杆联接被
检验的牵引车和负荷测试车(或能施加负荷的一般拖车),牵引杆应保持水平。检验时,牵引杆纵轴线
和行车方向应保持一致。
启动牵引车,牵引车设置在牵引档,驱动轮处于驱动状态,油门全开,负荷拖车施加负荷,牵引车
速度平稳下降,直至发动机熄火或驱动轮完全滑转或液力变矩器失速为止。用仪器记录最大挂钩牵引力。
在下列任意一情况下,牵引力的平均值作为最大挂钩牵引力值:
a) 发动机熄火前稳定运转状态下 3 s;
b) 驱动轮完全滑转状态时运转 3 s;
c) 液力变矩器失速状态时运转 3 s。
往返各进行1次,以两个方向的最大挂钩牵引力的平均值作为检验结果。
5.3.3.2 电动式牵引车最大挂钩牵引力检验
牵引车在额定质量状态下,电量在100%和50%时,分别测量最大挂钩牵引力。
在牵引车和负荷车之间安装拉力传感器,负荷车挂钩中心离地高度应与牵引车挂钩中心离地高度一
致。加载负荷车,当牵引车牵引档达到最大功率时,仍能保持静止状态。牵引车档位置于牵引档,缓缓
踩下加速踏板,直至牵引电机堵转或驱动轮完全滑转或控制器过流保护为止,用仪器记录最大挂钩牵引力。
在下列任意一种情况下,牵引力的平均值作为最大挂钩牵引力值:
a) 牵引电机 5 min 工作制下最大允许电流状态时运转 3 s;
b) 控制器过流保护前 3 s;
c) 牵引电机堵转前 3 s;
d) 驱动轮完全滑转时运转 3 s。
检验往返各进行1次,以两个方向的最大挂钩牵引力的平均值作为检验结果。
5.3.4 牵引能力检验
5.3.4.1 内燃式牵引车
牵引车在额定质量状态下,牵引车和负荷测试车之间安装拉力传感器,负荷车牵引装置中心离地高
度与牵引车牵引装置中心离地高度一致。牵引车分别以各档最大运行速度行驶,车速稳定后,用负荷车
加载,使牵引车车速平稳下降,直至最小稳定车速。在测试过程中,牵引车应在最小稳定车速下行进20 s
或20 m(取两者中时间较长的作为检验结果)。用仪器记录整个检验过程,绘制出牵引力-运行速度特
性曲线。
5.3.4.2 电动式牵引车
牵引车在额定质量状态下,牵引车和负荷车之间安装拉力传感器,负荷车牵引装置中心离地高度与
牵引车牵引装置中心离地高度一致。牵引车分别以各档最大运行速度行驶。车速稳定后,用负荷车加载,
使牵引车车速平稳下降,直至最小稳定车速。在测试过程中,牵引车应在最小稳定车速下行进 20 s 或
20 m(取两者中时间较长的作为检验结果)。用仪器记录整个检验过程,并绘制牵引力-运行速度特性
曲线、牵引力-电动机工作电流特性曲线。
5.3.5 连续工作时间检验
内燃式牵引车油箱加满燃油,在牵引0.5倍额定牵引质量状态下,以最大运行速度行驶,直到发动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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