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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准编号 | MZ/T 129-2019 (MZ/T129-2019) | | 中文名称 | 外语汉字译写导则:马来语 | | 英文名称 | Transformation guidelines of geographical names from foreign languages into Chinese: Malaysian | | 行业 | Chinese Industry Standard (推荐) | | 中标分类 | A01 | | 国际标准分类 | | | 字数估计 | 15,119 | | 发布日期 | 2019-04-30 | | 实施日期 | 2019-04-30 | | 标准依据 | 民政部公告(2019.04.30h) | | 发布机构 | 民政部 |
MZ/T 129-2019: 外语汉字译写导则:马来语
MZ/T 129-2019 英文名称: Transformation guidelines of geographical names from foreign languages into Chinese: Malaysian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民 政 行 业 标 准
外语地名汉字译写导则 马来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发 布
1 范围
本导则规定了马来语地名汉字译写的规则。
本导则适用于以汉字译写马来语地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7693.1-2008 外语地名汉字译写导则 英语
3 术语和定义
GB/T 17693.1-2008 确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部分。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 GB/T
17693.1-2008 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4 总则
4.1 地名专名应音译。
4.2 地名通名应意译。
4.3 惯用汉字译名和以常用人名命名的地名仍旧沿用,其派生的地名同名同译,华人常用的知名度较
高的地名仍旧沿用。
4.4 地名译写原则上采用该国最新出版的的地图、地名录、地名词典、地名志等文献中的标准地名。
4.5 译写马来语地名使用的汉字以《马来语汉语音译表》为准(见表 1)。
5 细则
5.1 地名专名的汉字译写
5.1.1 专名(含专名化的通名)一般音译。
5.1.2 h,p,b,t,d,k在闭音节结尾时一般不译写。
5.1.3 专名为单音节时,根据地理特征,采用专名加通名的方式译写。
5.1.4 居民点是由通名在前、专名在后的复合词构成的情况下,不论其拼写形式是连写还是分写,通
名一般音译。
5.1.5 除表 1 中所列的元音及元音组外,凡两个或两个以上元音并列时都分开译写。
5.1.6 ia 与辅音相拼按 i行汉字加“亚”译写。若 a 与后面的字母可以构成音节,i 归入前面的音节,
a与后面的字母拼写。
5.1.7 居民点地名中的部分常用词汇按固定译法译出(见附录 A)。
5.1.8 地名中出现两个相同的辅音,按一个音译。
5.1.9 辅音 ng在词首以外的其他音节中与元音相拼时,ng划归前面的音节,ng 后面的元音单独译写。
5.1.10 专名中的修饰词(如表示方位、大小、新旧等)意译(见附录 B)。
5.1.11 以数词或日期命名的地名意译。
5.1.12 对于在马来西亚的称谓与我国称谓不同的同一地理实体名称,应以我国官方正式出版的最新地
图、地名录、地名词典、地名志等文献中的标准地名称谓为准。
5.1.13 地名专名的汉字译写示例见表 2。
5.2 地名通名的汉字译写
5.2.1 通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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